二世紀末,帝國忙於內戰與防禦邊境,圖拉真(Trajan)「不主動搜查、但拒絕祭祀者必須處罰」的舊原則仍有效,教會享受相對和平。進入三世紀,情勢一變:兩位皇帝塞普提繆斯·塞維魯斯(Septimius Severus)與德修(Decius)推行的新政策,深刻改變了教會的生活。
塞維魯斯治下的逼迫#
塞維魯斯為求帝國宗教和諧,推行融合主義(syncretism),擬將所有臣民統一在「無敵太陽」(Sol invictus)的崇拜之下。猶太人與基督徒拒絕妥協,皇帝遂於 202 年頒布敕令,禁止任何人改宗基督教或猶太教,違者處死。該年因此成為逼迫史的分水嶺。
- 傳說愛任紐(Irenaeus)於該年殉道
- 亞歷山大城有一批基督徒被殺,其中包括俄利根(Origen)的父親;克萊門(Clement)也被迫離城避難
- 最著名的事件是 203 年珀佩圖亞(Perpetua)與菲利西塔絲(Felicitas)的殉道:五名慕道友因近期改宗而被控違反皇令。年輕母親珀佩圖亞拒絕父親的勸退,菲利西塔絲在獄中分娩後與同伴一同從容赴死
此後逼迫漸歇,繼任的數位皇帝多採寬鬆的融合政策,亞歷山大·塞維魯斯(Alexander Severus)甚至在私壇上同時供奉基督與亞伯拉罕的形像。教會在將近半世紀內鮮少受逼迫,殉道成了「既痛苦又榮耀的遙遠記憶」。
德修的逼迫#
249 年德修即位,立志恢復羅馬古昔的榮光。在他看來,帝國衰敗的根源是百姓棄絕了古老的神祇,而基督教正是破壞祖宗宗教的元兇。

Figure 10.1:德修(Decius)相信羅馬必須回歸其諸神。
德修的目的不是製造殉道者,而是製造背教者。他要透過迫使基督徒獻祭,奪去殉道者血所結出的見證之果。
依敕令,全體百姓必須向諸神獻祭、向皇帝像焚香,並領取「祭祀證書」(libellum)。基督徒猝不及防:有人立刻順從,有人購買偽證,有人短暫動搖,也有人堅守至死。這場逼迫系統性且遍及全帝國。俄利根即在此時被囚受刑。
這段時期教會出現了新的尊銜——認信者(confessor):那些在酷刑中持守信仰卻未被處死的人,受到極高敬重。
失節者問題:居普良與諾洼天#
德修逼迫雖短,卻留下棘手難題:如何處置「失節者(the lapsed)」——那些以不同程度妥協的信徒。
居普良(Cyprian),迦太基主教,仰慕特土良(Tertullian)。他在逼迫初期避往安全處所,以書信牧養信眾,引來軟弱之譏,但其勇氣後來以殉道得到證實。針對失節者,部分認信者主張僅憑口頭悔改即可恢復,居普良則召開區會(synod),訂出分級處理:
- 購買偽證者:立即恢復共融
- 真正獻過祭者:須等到臨終或下次逼迫中以堅守證明悔改
- 獻祭且無悔改者:永不恢復
更重要的是,恢復的權柄屬於主教而非認信者。其根據是居普良的教會觀:「教會之外無救恩」、「不以教會為母者,不能以神為父」。
**諾洼天(Novatian)**比居普良更嚴厲。他因羅馬主教科尼流(Cornelius)對失節者過於寬鬆而與之決裂,造成持續數代的諾洼天派分裂。
作者指出,西方教會自此一再為「純潔與饒恕之愛何者該為教會本色」一事爭辯,後來整個補贖(penitential)制度由此發展,而宗教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對此制度的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