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家如何看世界#
每個藝術家都被問過同一個問題:「你的點子是從哪來的?」誠實的藝術家會回答:「我偷來的。」
藝術家看世界的方式其實只有一步:先辨認出什麼值得偷,然後繼續往下一個目標移動。就這麼簡單。
當你用這種眼光看世界,就不再糾結什麼是「好」、什麼是「壞」——世上只剩兩種東西:值得偷的,和不值得偷的。
萬物皆可為材。今天沒找到值得偷的東西,不代表明天、下個月、明年不會。保持這種「隨時在物色」的狀態,靈感就無所不在。

如何看待這個世界:眼中只有「值得偷」與「不值得偷」
沒有什麼是原創的#
作家萊瑟姆(Jonathan Lethem)說過:當人們稱某樣東西「原創」時,十次有九次只是因為他們不知道背後的參照與原始出處。
好的藝術家明白一件事:沒有東西是憑空而來的。所有創作都建立在前人的基礎上,沒有什麼是完全原創的。
這個觀念不該讓你沮喪,反而該讓你充滿希望:一旦卸下「必須完全原創」的重擔,你就能停止「無中生有」的徒勞,轉而擁抱影響,而不是逃避它。
- 《傳道書》早已寫下:「日光之下,並無新事。」(Ecclesiastes 1:9)
- 法國作家紀德(André Gide)說:「該說的話都已經有人說過了。但既然當時沒人在聽,所有的話都得再說一遍。」
- 英格(William Ralph Inge)更一針見血:「什麼是原創?是沒被發現的抄襲。」
1 + 1 = 3#
每一個新點子,都只是一個或多個舊點子的混搭(mashup)與重混(remix)。
美術課上有個小技巧:在紙上畫兩條平行線,問「這裡有幾條線?」答案不是兩條——第一條、第二條之外,兩線之間還夾著一條由負空間(negative space)構成的線。看見了嗎?1 + 1 = 3。
遺傳學是個好例子:你有父有母,承接了雙方的特徵,但「你」這個總和大於各部分之和。你是父母以及所有祖先的重混。

爸 + 媽 = 你:你是所有祖先的重混
你有血緣上的族譜,也有一份觀念的族譜(genealogy of ideas)。家人無法選擇,但老師、朋友、你聽的音樂、你讀的書、你看的電影,全都是你選的。
你就是你選擇讓進生命裡的那些事物的混搭——你是你所有影響的總和。歌德(Goethe)說:「我們被我們所愛之物形塑。」
垃圾進,垃圾出#
藝術家是收藏家(collector)——但不是囤積者。兩者的差別在於:囤積者不加篩選地收集,藝術家只收集他們真正熱愛的東西。
有個經濟學說法:把你最親近的五個朋友的收入平均起來,得到的數字會很接近你自己的收入。我認為「點子的收入」也是如此——你的水準,取決於你把自己包圍在什麼東西之中。你的工作就是收集好點子;收集得越多,能被影響、能取用的素材就越豐富。
延伸引言:導演賈木許(Jim Jarmusch)論「偷」
「從任何能引發靈感、能點燃想像的地方去偷。狂啃老電影、新電影、音樂、書籍、繪畫、攝影、詩、夢境、隨機的對話、建築、橋樑、街道標誌、樹、雲、水體、光與影。只偷那些直接對你靈魂說話的東西。若能做到這點,你的作品(與你的偷竊)就會是真實的。」
爬上你的家族樹#
杜象(Marcel Duchamp)說:「我不相信藝術,我相信藝術家。」這其實是絕佳的學習方法——想一口氣吞下整個領域的歷史,只會噎著。
順藤摸瓜的學習法: 先挑一位你真心熱愛的思想者(作家、藝術家、行動者、榜樣皆可),把關於他的一切都研究透徹。接著找出這位思想者所愛的三個人,再把他們研究透徹。如此反覆,盡可能往樹上爬。等你把這棵樹爬完,就該長出屬於你自己的那條枝枒了。

爬上你自己的家族樹:蒐集枝枒,再長出自己的一支
把你最愛的藝術家的照片掛在工作室裡——他們像是善意的幽靈,在你伏案時彷彿在背後推你一把。逝去或遙遠的大師有個好處:他們無法拒絕你當學徒。你能向他們學任何想學的東西,因為他們早已把教案留在了作品裡。
給自己一場教育#
上學是一回事,受教育是另一回事,兩者不總是重疊。無論在不在學校,替自己爭取教育永遠是你自己的責任。
- 對世界保持好奇:查清楚每一件事、追查每一個引用出處,比誰都鑽得更深——這就是你勝出的方式。
- 什麼都 Google:連你的夢、你的煩惱都拿去查。提問之前先自己查,你不是找到答案,就是想出一個更好的問題。
- 永遠在讀:去圖書館,讓自己迷失在書架之間,讀參考書目。重要的往往不是你起手的那本書,而是那本書把你引向的下一本。
- 囤書無妨:導演華特斯(John Waters)說:「沒有什麼比一座未讀的藏書更重要。」
別把它想成嚴肅的「做研究」(research),就只是「搜尋」(search)而已。饒舌歌手 RZA 說:「不管有沒有上學,我都會一直學。」
把你偷來的東西存起來#
隨身帶著筆記本和筆,養成隨時掏出來記下想法與觀察的習慣:抄下書裡喜歡的段落、記錄偶然聽到的對話、講電話時隨手塗鴉。
替自己建一個偷竊檔案(swipe file)——顧名思義,就是專門收納你從別人那裡「偷」來的東西的檔案。數位或類比都行,形式不拘,能用就好:看到值得偷的,丟進去;需要靈感時,打開它。
報社記者把這種檔案叫做「停屍間檔案」(morgue file)——這名字更傳神。那是你存放「屍體」的地方,日後你會在自己的作品裡把它們重新復活。
馬克・吐溫(Mark Twain)說:「與其讓東西被忽視地擱著,不如把不屬於你的東西拿走。」
延伸案例:藝術家們如何確保紙筆不離身
畫家霍克尼(David Hockney)把西裝外套所有內袋都改成剛好能放進速寫本的尺寸;音樂家阿瑟・羅素(Arthur Russell)偏愛前襟有兩個口袋的襯衫,好塞滿零碎的樂譜稿。為了隨時有紙可寫,什麼手段都值得。
動手練習(取自《Steal Like an Artist Journal》)
- 建立你的偷竊檔案:找一張收據(或任何隨手可得的紙片),貼進你的筆記本,作為 swipe file 的第一件藏品。
- 1 + 1 = 3 的拼貼:用別人作品裡的細小片段,拼出一幅屬於你自己的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