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晗(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耶魯大學法學博士)
法律界三個故事,三項核心軟技能#
劉晗從法律界挖掘出三個故事,分別對應三項核心軟技能:
- 寫作——展現未曾想象過的世界
- 危機處理——任何危機都是組織重構的契機
- 表達溝通——終身學習的軟技能
第一項:寫作——「布蘭代斯意見書」的力量#
職場中的寫作能把每一步的工作可視化、成果化——是一根能撬動個人影響力的大槓桿。
案例:穆勒訴俄勒岡案(1908)#
俄勒岡州通過法律規定女性工人最長工作時間為每天 10 小時。一家洗衣房店主因讓女工工作超時被罰款,告到最高法院。
當時的時代背景:
- 美國律師協會的知名律師拒絕代理——他自己也認為「女性每天工作超過 10 小時沒什麼問題」。
- 1905 年最高法院剛判決:限制麵包店工人工時的法律違反「契約自由」(freedom of contract),無效。
布蘭代斯(Louis Brandeis)接手前提了兩個條件:
- 政府讓他完全掌控案件,作為整個州人民的代表去打官司。
- 政府提供大量數據證明長時間工作影響女性健康。
政府答應第一條但無法滿足第二條——布蘭代斯就打算自己幹。
- 嫂子在紐約發動助手,在哥倫比亞大學圖書館、紐約公共圖書館查資料。
- 美國數據有限,就找其他國家的——英國、法國、德國的調查報告和工業統計。
最終的法律意見書:
長達 113 頁的法律意見書——僅用 3 頁篇幅說明法律邏輯,其他全部用來摆事實。用今天的話說,這就是一份大數據研究報告。
「布蘭代斯意見書」的策略#
布蘭代斯要證明:女性每天工作超過 10 小時不只影響女性本身——
- 女性和男性的生理狀況存在差異。
- 女性要為社會生育後代。
- 援引英國醫生《嬰兒死亡率》一書:長時間工作導致的身體疲勞會使早產率上升。
這才是真正的常識——之前的「常識」需要迭代升級。
大法官們身居高位、養尊處優,他們的夫人不工作,子女工作環境也優越。展現在他們面前的是一個他們從未了解過的世界——就像大城市長大的人難以想象農村生活。
最終最高法院認可了意見書,史無前例地點出了律師的名字。8 年後布蘭代斯被提名擔任最高法院大法官,這份體例也成為了「布蘭代斯意見書」(Brandeis Brief)。
大約半個世紀後,1954 年布朗訴托皮卡教育局案(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律師也大量引用社會學、心理學文獻,證明種族隔離對非裔學生的心理造成影響——撕開了美國種族隔離的口子。
最好的寫作並非與讀者辯論,而是展現其未曾想象過的世界。
第二項:危機處理——馬伯里訴麥迪遜案(1803)#
這是美國最高法院判決的第一起憲法大案。馬歇爾(John Marshall)通過此案為最高法院確立了一項重大權力——違憲審查權(judicial review)。
案件背景#
- 1800 年大選,聯邦黨亞當斯(John Adams)輸給民主共和黨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
- 卸任前亞當斯把本黨人士安插進司法系統,任命了幾十個法官。
- 部分委任狀沒寄出新總統就上任了。
- 新國務卿麥迪遜(James Madison)叫停這些任命。
- 馬伯里(William Marbury)告到最高法院,要求麥迪遜寄出委任狀。
巧合:首席大法官就是亞當斯前國務卿馬歇爾#
當時最高法院實力非常弱——
- 沒有獨立的辦公大樓。
- 第一任首席大法官辭職回老家做法官。
- 之前有重要判決遭各州聯名通過憲法修正案對抗。
一個四面楚歌的死局#
| 選擇 | 後果 |
|---|---|
| 判馬伯里贏(要求麥迪遜發委任狀) | 國務卿肯定不聽 → 最高法院執行難 → 傑佛遜可能彈劾法官、修憲廢掉最高法院 |
| 判馬伯里輸 | 最高法院給人留下「迫於政治壓力,不敢秉公辦事」的牆頭草形象 |
| 不受理 | 「連案子都不敢接」,形象大大受損 |
馬歇爾的破局——四步邏輯順序#
馬歇爾寫了一份令所有人都震驚的判決書,邏輯順序很有講究:
- 馬伯里有沒有權利獲得委任狀? 有——委任狀已簽字蓋章,具有法律效力。
- 權利被侵犯後是否應該強制執行? 應該——所有法律權利都必須得到救濟。
- 應該由誰來下令強制執行? 不是最高法院——憲法只授權最高法院處理涉及各州或外交的重大糾紛。馬伯里應該從低級別法院起訴。
- 馬伯里會反駁:國會通過的《司法法》規定這種情況由最高法院強制執行。馬歇爾回應:那部法律的規定與憲法衝突,宪法更高,所以那部法律無效。
馬歇爾悄無聲息地搂草打兔子,讓最高法院獲得了違憲審查權。
為什麼這個判決神妙?#
- 馬伯里是富有的銀行家,告麥迪遜是為了面子;判決後他不會再層層打官司。
- 最高法院沒受理但批評了傑佛遜違法——留下「秉公辦事、不畏強權」的印象。
- 傑佛遜雖然被批判但沒有承擔什麼責任——也沒話可說。
- 最高法院還捞到了一項重大權力——違憲審查權。
馬歇爾扮演了拆彈專家的角色——在稍有不慎就會滿盤皆輸的局面下,不僅守住了基本盤,甚至還借機擴權了。
不要浪費任何一次危機——任何危機都是組織結構重新組合的重大契機。要有意識地參與到危機所帶來的重構當中。
第三項:表達溝通——劉曉跟百老匯演員學發音#
劉晗的北大本科同學劉曉是美國頂級律所昆鹰(Quinn Emanuel)的合夥人。
導師的當頭棒喝#
劉曉是哈佛法學院博士,到所裡半年後請教導師對成長有什麼建議——導師(國際仲裁和美國訴訟領域的知名專家)直言:
「你的語言有問題——不是中式口音的問題,而是發音含混。我接其他同事的電話一般都是公放;但你打電話過來,我就得把手機放到耳朵邊 ⋯⋯ 否則只能聽到八九成,總是差一點。」
找百老匯演員學發音#
朋友推薦了一位退休後做發音教練的百老匯演員。她聽完幾句台詞說:
「你的英語在外國人裡算很好的,但這是普通人的發音方式。做律師,就要有律師的自我修養——按照演員的標準要求自己,字正腔圓,甚至帶點朗誦腔,哪怕不用麥克風,整個劇場都能聽得一清二楚。」
演員的提示:發音的時候,如果自我感覺口型和咬字有點誇張,甚至自己都覺得不好意思,那就對了——這樣才能做到發音格外清晰,在別人聽來剛剛好。
案例:13 vs 30#
很多亞裔說數字時,讓人分辨不出 13(thirteen)和 30(thirty)——因為他們說 thirteen 時「teen」這個音節拉得不夠長。
母語裡每個音節長度一樣,但英語不是——要故意拉長,甚至有點誇張才能矯正。
三個階段的訓練#
劉曉每週花兩小時在演員家裡:
- 吊嗓子:站著像學京劇一樣,從各個輔音和元音開始練。
- 整段台詞:練習韻律——不是每個詞音長一樣,要有強調,要有停頓。
- 加入感情:同一句話,平平淡淡和加入感情說,效果不一樣。
最終達到的效果:掌握更廣的「音域」——聲音可以變得很大,也可以在聲音很細小、很輕柔的情況下讓人聽得清楚。
不到一年後,導師說:「你最近的語言好了很多,我不用再豎著耳朵聽了。」劉曉的職業生涯迈向新的高峰。
直到現在,劉曉還時不時「吊嗓子」,並提醒自己:沟通表達是需要終身學習的軟技能,不能半途而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