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則的核心論點是:「追隨你的熱情」可能是一句糟糕的建議。作者透過賈伯斯的真實故事、科學研究,以及熱情假設帶來的傷害,逐步拆解這個現代社會最根深柢固的職涯迷思。
「熱情假設(passion hypothesis)」主張:職涯幸福的關鍵,是先找出自己既有的熱情,再去找一份與之相符的工作。本規則要證明——這個假設不只錯誤,甚至危險。
第一章:賈伯斯教我們的事#
2005 年 6 月,賈伯斯(Steve Jobs)在史丹佛畢業典禮上發表演講,其中最廣為流傳的一句話是:
你必須找到你所愛的事……做出偉大工作的唯一方法,就是熱愛你所做的事。如果你還沒找到,就繼續找,別將就。
這段演講在 YouTube 累積數百萬次觀看,留言區充斥著「追隨你的熱情」「熱情是生活的引擎」等回響。人們興奮地看到一位以特立獨行著稱的思想大師,為一則極具吸引力的職涯建議背書——也就是作者所稱的熱情假設。
熱情假設幾乎是現代美國社會最老生常談的主題之一。翻開書店的職涯建議書架,幾乎每一本都在推銷這個假設,書名不外乎《Career Match》《Do What You Are》,承諾你只差幾個性格測驗就能找到夢想工作。近年更出現一種更激進的版本,主張傳統的「格子間工作」本質上就是壞的,熱情要求你自立門戶。
「做你所愛,錢自然會來」已成為職涯建議領域的預設信條。但當你越過這些讓人感覺良好的口號,深入探究賈伯斯這類熱情人物真正的起步過程,事情會複雜得多。
該學賈伯斯做的,而非他說的#
如果你在賈伯斯創辦蘋果前的那幾年遇見年輕的他,絕不會把他看成一個對科技創業充滿熱情的人:
- 他就讀里德學院(Reed College),一所以博雅教育著稱的學校,在校時留長髮、打赤腳。
- 他對商業或電子學都興趣缺缺,主修的是西方歷史與舞蹈,並涉獵東方神祕主義。
- 大一後便輟學,卻仍留在校園,睡地板、到當地的克里希那神廟蹭免費餐點。
- 1970 年代初回到加州,說服自己去 Atari 上夜班(吸引他的廣告寫著「玩得開心又能賺錢」),並曾為了一趟托缽式的靈修之旅遠赴印度,回國後在洛斯阿圖斯禪修中心認真修行。
1974 年,工程師卡姆拉特(Alex Kamradt)創辦了一家電腦分時公司,找上沃茲尼克(Steve Wozniak)設計終端裝置。與賈伯斯不同,沃茲尼克是真正痴迷科技、在大學正式修習電子學的高手,但他無法處理商業事務,便讓老友賈伯斯打理細節。一切順利,直到 1975 年秋天賈伯斯跑去公社待了整季,還忘了告知卡姆拉特——回來時,他已被取代。
這些絕不是一個對科技與創業充滿熱情之人會有的行為,而這時距離他創辦蘋果不到一年。
就在同年稍晚,賈伯斯偶然遇上他的大突破:他注意到當地的技術玩家對「可在家組裝的模型電腦」十分著迷(同樣看到這股熱潮潛力的還有一名野心勃勃的哈佛學生,他為新機器開發 BASIC 語言版本、輟學創業,公司名為微軟)。
- 賈伯斯向沃茲尼克提議設計組裝電腦的電路板,賣給當地愛好者。
- 最初計畫:以每片 25 美元製作、50 美元售出,總共賣 100 片,扣除成本後約可淨賺 1,000 美元。
- 兩人都沒辭掉正職,這純粹是一樁低風險的業餘小生意。
轉折點在於:賈伯斯赤腳走進拜特商店(Byte Shop),店主泰瑞爾(Paul Terrell)不想賣光禿禿的電路板,卻願意以每台 500 美元買下 50 台組裝好的完整電腦。蘋果電腦,就在這樁意外之財中誕生。傳記作者楊格(Jeffrey S. Young)強調:「他們的計畫謹慎而小規模,根本沒夢想過要征服世界。」
賈伯斯這則故事的凌亂教訓#
作者分享這些細節,是因為在尋找有意義的工作這件事上,細節很重要。
- 如果年輕的賈伯斯真的只追隨自己所愛,我們今天大概會在禪修中心看到他成為最受歡迎的老師之一。
- 蘋果電腦絕非誕生於熱情,而是一次幸運突破——一樁意外爆紅的「小生意」。
- 賈伯斯後來確實對工作充滿熱情(看他著名的產品發表會就知道),但這只告訴我們「享受你所做的事是好的」,近乎同義反覆,無助於回答我們真正在意的問題:我們該如何找到最終會愛上的工作?
賈伯斯的故事提出的問題多過於解答。它唯一能說清楚的是:至少對賈伯斯而言,「追隨你的熱情」並不是特別有用的建議。
第二章:熱情很罕見#
賈伯斯這種通往有意義工作的複雜路徑,其實在「有著有趣職涯的有趣人物」之間相當常見。你越是去尋找熱情假設的例證,就越會發現它的罕見。
公路旅行國度的啟示#
2001 年,四位剛畢業的朋友展開一趟橫貫全美的公路旅行,訪問那些「生活以對他們有意義的事物為中心」的人,最後成立了非營利組織「公路旅行國度」(Roadtrip Nation),並保存了大量訪談影片。細看這個免費線上檔案庫,你會發現賈伯斯那種凌亂路徑才是常態,而非例外。
延伸案例:檔案庫裡的訪談者怎麼說
- 廣播主持人艾拉・格拉斯(Ira Glass):「電影裡總說你該勇敢追夢,但我不相信。事情是分階段發生的。」他強調任何事都要花時間才能做好,「關鍵是逼自己完成工作、逼技能長出來;那是最難的階段。」他還指出年輕人的悲劇錯誤:「你想在動手做之前,就用抽象的方式評斷一切。」
- 天體生物學家安德魯・史提爾(Andrew Steele):「不,我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做什麼。我反對那些要你現在就決定未來的體制。」被問到是否一開始就想改變世界,他答:「不,我只是想要有選項。」
- 衝浪板品牌創辦人梅里克(Al Merrick):「人們急著開始人生,這很可惜……我不是抱著建立大帝國的念頭出發的,我只為自己設定目標——把手上的事做到最好。」
- 玻璃吹製大師莫里斯(William Morris):對抱怨「我興趣太多、沒有焦點」的學生說:「你永遠不會確定。你也不會想要確定。」
這些訪談都指向一個重點:精彩的職涯往往有複雜的起源,這推翻了「你只需追隨熱情」的簡單想法。
熱情的科學#
為什麼有些人享受工作,多數人卻不然?這領域社會科學研究的濃縮結論是:職場滿意度有許多複雜成因,但「把工作與既有熱情配對」這種化約式的想法,並不在其中。作者整理出三個最有意思的結論。
結論一:職涯熱情很罕見#
2002 年,加拿大心理學家瓦勒朗(Robert J. Vallerand)率領團隊對 539 名大學生施測,想回答兩個問題:這些學生有熱情嗎?如果有,是什麼?
- 84% 的學生被判定「有熱情」——聽起來對熱情假設是好消息。
- 但前五大熱情是:跳舞、曲棍球、滑雪、閱讀、游泳。
- 少於 4% 的熱情與工作或教育有關,其餘 96% 都是運動、藝術之類的嗜好型興趣。
如果我們根本沒有與工作相關的熱情可追隨,又要如何「追隨熱情」?至少對這些學生而言,絕大多數人得用不同的策略來選擇職涯。
結論二:熱情需要時間#
耶魯大學組織行為學教授瑞斯尼斯基(Amy Wrzesniewski)以研究人們如何看待工作聞名。她區分了三種態度:
- 工作(job):只是付帳單的手段。
- 職涯(career):通往越來越好工作的路徑。
- 志業(calling):生命中重要的一部分,是身分認同的核心。
熱情假設會預測:像醫生、教師這類「符合常見熱情」的職業,體驗到志業感的人比例應該很高;而不起眼的職業則幾乎沒人有志業感。為了檢驗,她研究了一群職責幾乎相同的大學行政助理,卻驚訝地發現這些人「工作/職涯/志業」三種態度大致平均分布。
更關鍵的是:她進一步調查後發現,助理是否把工作視為志業,最強的預測因子是年資——待得越久,越可能愛上自己的工作。
最幸福、最有熱情的員工,不是追隨熱情進入某個職位的人,而是待得夠久、已把事情做得很好的人。這與熱情假設所強調的「配對即時幸福」正好相反。
結論三:熱情是精通後的副產品#
作者品克(Daniel Pink)在探討其著作《Drive》的 TED 演講中指出,科學所知與商業所做之間存在落差。他所謂「科學所知」,主要指一套已有四十年歷史的理論框架——自我決定理論(Self-Determination Theory, SDT)。
SDT 告訴我們,無論在職場或別處,動機都需要滿足三項基本心理需求,它們是產生內在動機的「養分」:
- 自主(autonomy):覺得自己能掌控每一天,而且自己的行動是重要的。
- 勝任(competence):覺得自己擅長所做的事。
- 歸屬(relatedness):覺得與他人有所連結。
歸屬最不令人意外;真正有趣的是前兩者。自主與勝任彼此相關:在多數工作中,當你越做越好,不僅得到「擅長」帶來的成就感,通常也會被賦予對職責更多的掌控權。這也解釋了瑞斯尼斯基的發現——資深助理更享受工作,或許正因為建立勝任與自主本就需要時間。
同樣值得注意的是這份清單「不包含」什麼:科學家並未發現「把工作與既有熱情配對」對動機重要。勝任與自主更為通用、且與工作類型無關——只要願意付出精通所需的苦功,多數人在各種工作中都能達成。換言之:把工作做好,勝過找到對的工作(working right trumps finding the right work)。
第三章:熱情是危險的#
訂閱熱情假設,可能讓你更不快樂。
熱情假設的誕生#
很難精確指出社會何時開始強調「追隨熱情」,但一個好的近似是 1970 年《你的降落傘是什麼顏色?》(What Color Is Your Parachute?)的出版。作者波利斯(Richard Bolles)當時在聖公會協助面臨失業的校園牧師,首刷僅一百本。
- 他的前提在今天聽來理所當然:「弄清楚你喜歡做什麼……再找一個需要你這種人的地方。」
- 但在 1970 年,這是激進的想法——當時「做一堆紙筆練習來掌控自己的職涯」被視為業餘玩票。
- 這則樂觀訊息大受歡迎,如今此書已印行超過六百萬冊。
用 Google Ngram Viewer 觀察「follow your passion」一詞:1970 年出現尖峰,之後維持高檔到 1990 年再向上攀升,到 2000 年,此詞在出版品中出現的頻率已是七、八〇年代的三倍。這股「熱情崇拜」由嬰兒潮世代傳給下一代,一代比一代更執著。
越追熱情,越不快樂#
即使你接受「熱情假設有缺陷」,你或許仍會反駁:「那又如何?只要它能鼓勵少數人離開爛工作,就有貢獻。」作者不同意。
熱情假設會說服人們相信:某處有一份「對的」魔法工作在等你,一旦找到就會立刻認出「這就是我天生該做的事」。問題在於——當人們找不到這份確定感時,壞事就跟著來:長期跳槽、以及讓人動彈不得的自我懷疑。
統計數據佐證了這一點:
- 幾十年來社會對「追隨熱情」越發投入,人們卻沒有變得更快樂。
- 2010 年美國會議委員會的工作滿意度調查發現,只有 45% 的美國人對工作滿意;這數字自 1987 年首次調查的 61% 一路穩定下滑。
- 委員會主管指出:無論景氣好壞,滿意度都呈現一致的下降趨勢。
- 在年輕人之中,64% 表示自己正對工作感到不快樂——這是該調查二十年歷史中,任何年齡層測得的最高不滿程度。
延伸案例:《Quarterlife Crisis》裡的年輕人
《Quarterlife Crisis》記錄了數十位在職場中感到迷失的二十多歲年輕人:
- 史考特(Scott,27 歲,華府):「我現在的職業處境再完美不過了。我選擇了內心確信自己熱愛的職涯:政治……我愛我的辦公室、朋友,甚至我的老闆。」然而熱情假設的華麗承諾,讓他質疑「完美是否夠完美」,只因工作和所有工作一樣含有困難的職責。他因此重啟尋找,卻坦言:「我很難真的想出一個聽起來吸引人的職涯。」
- 吉兒(Jill):「我大學畢業時,別無所求,只想要那份為我量身打造的終極工作。」不意外地,她嘗試的一切都達不到這個高標。
- 伊蓮(Elaine,25 歲):「我對自己想做什麼如此迷惘,甚至沒意識到我正在犧牲什麼。」
這些故事都指向同一結論:**熱情假設不只是錯的,還是危險的。**叫一個人「追隨熱情」並非無害的樂觀,反而可能是一段充滿困惑與焦慮的職涯的起點。
熱情之外#
作者也強調一個顯而易見的重點:對某些人而言,追隨熱情確實有效。
- 例如《滾石》影評人崔佛斯(Peter Travers)自稱兒時就會帶筆記本進電影院記錄想法。
- 這種力量在天賦異稟者身上更常見,例如職業運動員——你很難找到一個不宣稱自己從小就熱愛該運動的職業棒球選手。
有些人便用這類例子來否定作者的結論:「這裡就有人成功追隨了熱情,所以這是好建議。」但這是有缺陷的邏輯。
觀察到少數幾次策略奏效,並不代表它普遍有效。你必須研究大量案例,追問絕大多數情況下什麼真正有用。當你研究一大群對工作充滿熱情的人,會發現多數(並非全部)的故事都比「先辨識既有熱情、再去追求」複雜得多。崔佛斯與職業運動員是例外——他們的稀有,反而印證了:對多數人來說,「追隨你的熱情」是糟糕的建議。
這帶出一個關鍵的後續問題:若沒有熱情假設引導我們,那該怎麼做?這正是接下來三條規則要回答的問題。清除了熱情假設這片荊棘叢,我們才能終於照亮一種更務實的職涯建議——而這趟旅程,將從下一條規則、一群在波士頓郊區練習手藝的藍草樂手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