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故事的範圍與限度#
賴特(N. T. Wright)開門見山:
基督教故事自稱是「關於神與世界的真實故事」。
因此它把自己呈現為對第一部分四個迴響——公義、靈性、關係、美——的解釋。但有一個誠實的承認:
這些迴響本身不直接指向神——任何神,更別說基督教的神。它們充其量是朝某個方向揮手,像在洞穴裡聽到迴響的人,不知道聲音來自何處。
賴特不認為這些路徑(或任何路徑)能讓「未經援助的人類心智」走完從反思性無神論到基督信仰的全程。它們也不能「證明」神的存在或祂的特定樣貌。
問題比「找不到正確路徑」更深——它與「神」這個詞本身的意義有關。
比喻:手電筒照不到太陽#
賴特設了一個鄉間冬夜停電的場景:
- 你摸黑找到火柴 → 用火柴找到蠟燭 → 用蠟燭找到手電筒
- 火柴、蠟燭、手電筒都很合理:它們幫你在黑暗中看
- 但若到了清晨,你拿火柴/蠟燭/手電筒出門「看看太陽出了沒」——這就毫無意義
大量關於神的論證——關於祂的存在、本性、在世界中的行動——都有「拿手電筒朝天空照、看太陽是否升起」的危險。
我們很容易誤以為神(如果有神)是「我們世界中的某個存有或實體」,可以用研究音樂或數學的方式去研究、用研究世界內物件的技巧去調查。
蘇聯太空人加加林(Yuri Gagarin)繞地球幾圈降落後宣稱「他證明了神不存在」——他到了天上,沒看見神。一些基督徒回應:他若懂得詮釋,本就看見了許多神的記號。
困難在於:以基督教意義說「神」,像凝視太陽——目眩。事實上,把目光從太陽本身移開、享受「太陽完全升起後一切都看得清」的事實,反倒比較容易。
「神」這個詞的雙重身分#
英文「God」(不論是否大寫)做兩種工作:
- 作為普通名詞(如「椅子」、「桌子」、「狗」、「貓」):指某種神聖存有
- 例:「古埃及人信什麼樣的神?」——這預設有多種可能類型的神或女神
- 作為專名/人名(在受三大一神宗教影響的語言中)
- 例:「你信神嗎?」幾乎都被理解為「你信猶太—基督傳統那位獨一神嗎?」這與「你信『一個神』嗎?」是不同的問題
許多人對基督教所說的「神」概念極為粗略:常想像「一個白鬍老人坐在雲上,憤怒俯視我們把世界搞糟」(如 William Blake 某些畫作中的形象)。這個畫面與任何嚴肅基督教反思只有鬆散關係,但驚人地多人以為基督徒講「God」時意指這個。
神不是宇宙中的物件,也不是觀念#
我們的提問與探究或許可以引我們朝向「神可能被找到的方向」,但它們無法靠自己穿透並宣稱已掌握神。
- 沒有太空船能飛得夠遠瞥見神——若祂存在且像三大一神信仰所設想,祂就不是宇宙內的物件
- 沒有人類論證能「把神逼到牆角、釘住、強迫祂接受人的檢查」
賴特微妙地補充:基督教故事中確實有一刻,神被釘住——不只被人類檢查,還受審、受刑、囚禁、致死。但這宣告太奇特,要留待後面討論。當然,那些虐待拿撒勒人耶穌的人之作為,並不適合作為「想由迴響追到聲音本身」之讀者的模型。
借用基督教故事中的另一意象:那些帶著論證來「證明(或反駁)神存在」的人,常面臨復活節清晨那些前往耶穌墳墓的婦女所遇到的驚奇——
- 她們前去做「對死去朋友、領袖與彌賽亞候選人」合宜的事
- 但祂在她們之前就已起來
- 她們的行動就她們的起點而言是合宜的,但祂的復活把一切置於新的光中
若神主動爆出迷宮中心呢?#
既然神(若存在)不是世界中的物件、不是我們智性世界中的觀念,我們可以盡情向迷宮中心探索,但永遠靠自己無法到達中心。
但若神,假如有神,是從中心主動爆出呢?這正是大一神傳統所宣告的。
要把這可能性想清楚,我們得側退一步,更小心地考察我們在說什麼:若神不在天空中,祂在哪裡?
神在「天」上嗎?#
賴特引述傳道書(Ecclesiastes 5:2):「神在天上,你在地上,所以你的言語要寡少。」
這提醒以寫作為業者,但也凸顯聖經傳統一貫的立場:若我們要說神「住」在哪裡,那地方就叫「天」。
兩個誤解須立即澄清:
誤解一:天不是「在天空某處」#
- 古希伯來人並非以為若能太空旅行就會到達神居住之處
- 希伯來文與希臘文中「天」(heaven)確實可指「天空」
- 但聖經作者比現代讀者更輕鬆地在兩個意義間移動:
- 一是時空物質世界內的位置
- 二是「神的居所」——一種完全不同的「位置」
後者意義上的「天」是神的空間(God’s space),相對於我們的空間,而不是神在我們時空宇宙裡的位置。問題於是變成:神的空間與我們的空間是否交會?若是,如何?何時?何地?
誤解二:天不只是死後去的地方#
- 「天」常被誤用來指「神的子民死後與祂同在、極樂安息之地」
- 它因此被當作「目的地」,與假想對立的「地獄」配對
- 但「天」之所以有此意義,並非因它是早期基督教傳統中得贖者的最終目的地
- 而是因「天」這個詞本就是說「神一直所在之處」
- 因此「上天堂」的應許大致等於「到神一直所在之處與祂同在」
因此「天」不只是未來的實在,也是當下的實在。從這角度回到原本的問題:這個「位置」與我們的世界如何互動?甚至,互動嗎?
聖經中我們的世界稱為「地」。「地」可指腳下的土壤,也常指「我們的維度」對比於「神的維度」。詩篇 115:16:「天,是耶和華的天;地,他卻給了世人。」聖經第一句話就是這樣的配對:「起初神創造天地」。
天與地:三種理解選項#
賴特列出三種基本理解。許多人對經濟學或核物理的基本概念都有點認識,但對神學的基本選項所知甚少。
選項一:天與地疊合(泛神論)#
泛神論(pantheism):
- 神的空間與我們的空間基本是同一回事
- 神不藏在某個角落,而是充滿整個空間
- 神是萬物,萬物是神
這在第一世紀古希臘羅馬世界很流行(特別是斯多噶哲學 Stoicism),近年又愈來愈受歡迎。它把眾神(宙斯/朱庇特、波賽頓/海王星等)統合成「一股遍貫一切的神性力量」;人主要的本分就是與內外的神性接通、調諧。
真正的泛神論其實很苛求:你要努力相信神性也在黃蜂、蚊子、癌細胞、海嘯、颶風中。
因此一些當代思想家轉向「萬有在神論」(panentheism):「萬物不必本身是神聖的,但所有存在都『在』神之內」(pan = everything, en = in, theos = God)。它的優點可從選項三更好理解。
泛神論(與大致上萬有在神論)的問題是:它無法處理邪惡。
- 古多神信仰中事情出錯時,可怪某位你忘了討好的神/女神
- 但當一切(包括你自己)都分有或活在神性中,就沒有更高的上訴法庭
- 沒人能來救你
- 第一世紀許多斯多噶派與當代愈來愈多西方人的「最終答案」是——自殺
選項二:天與地隔絕(伊比鳩魯派、自然神論)#
- 神的空間與我們的空間相距甚遠
- 神(若存在)在祂們的天上自得其樂——尤其因為祂們不涉入我們的事
- 這也在古代世界流行:詩人哲學家 Lucretius(耶穌之前一世紀)發揚兩世紀前的 Epicurus 教導
- 結論:神不會介入幫忙也不會傷害;人要學會獨處,並盡可能享受人生(保持安靜、節制、清醒——「Epicurean」本意並非縱慾享樂;他們認為節制反而帶來更真實的快樂)
一旦如此徹底分隔兩個領域,會出現什麼?
- 若你像許多古哲學家般小康,可以聳肩不理遠方的神,仍指望日子過得好
- 但若你像大多數人活得艱辛、殘酷、悲慘,便容易相信你所在的世界本質上就黑暗、惡毒,最佳盼望是逃離——靠死亡,或靠某種讓你在此刻偷享幸福、死後盼望更好的「超級靈性」
- 這正是「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的溫床——後文會再談
選項二在十八世紀西方以「自然神論」(Deism)名義流行,至今仍盛。許多西方人說「神」與「天」時,是指「即使存在,也離我們遙遠、與我們直接無關」的存有與地方。許多人說信神時會立刻補充:他們不上教會、不禱告、整年幾乎不想神。
賴特不責怪他們:「若我相信的是這樣一位遙遠陌生的神,我也不會在週日清晨起床。」
但古代伊比鳩魯派與當代自然神論的真問題是:它們得堵住耳朵,不去聽前章那些迴響的聲音。在現代忙碌嘈雜的世界中(電視、隨身音樂、簡訊不離手、特調咖啡)這並不難。但關掉機器、讀另一種書、夜空下漫步,看會發生什麼——你也許會開始想第三個選項。
選項三:天與地交疊互鎖#
選項三是古典猶太教與基督教所主張的:
- 天與地並非疊合
- 也並非被巨大鴻溝隔開
- 而是以多種方式交疊與互鎖(overlap and interlock)
這在乾淨的「非此即彼」面前一開始令人困惑——但這是我們應當歡迎的混亂。它擁抱了人生本就應有的複雜(如前章所見)。
比喻:若你書架上只有莎士比亞的喜劇,你以為已掌握莎士比亞;若有人把悲劇、歷史劇、再加幾本詩歌一起送來,你會抱怨「事情變混亂、變複雜了」——但其實你正更接近理解莎士比亞,而非更遠。
舊約中天地的「過度」#
舊約一面堅持「神屬天、人屬地」,一面反覆顯示兩界確實交疊——神在地的範圍中讓自己被知曉、被看見、被聽見:
| 故事 | 天地交疊的方式 |
|---|---|
| 亞伯拉罕(Abraham) | 不斷地遇見神 |
| 雅各(Jacob) | 看見天梯,天使上下 |
| 摩西(Moses) | 站在聖地——天地交會之處——觀看燃燒荊棘 |
| 出埃及 | 神白天以雲柱、夜間以火柱在前引導 |
| 西奈山 | 神在山頂頒律法 |
| 出埃及記下半 | 大量篇幅描述「會幕」(Tent of Meeting)——神「俯就」於此居於子民中央 |
古以色列「天地交疊」信念的主要焦點是耶路撒冷的聖殿:
- 早期入地後,神同在的記號是「約櫃」(Ark of the Covenant),仍存於聖帳幕中
- 大衛立耶路撒冷為首都後構想新工程,由所羅門建造:偉大的聖殿——全國唯一聖所,神將在此永遠安居
- 從那時起,錫安山上的聖殿成了天地相會的首要之處
- 詩篇 132:13–14:「耶和華揀選了錫安……『這是我永遠安息之所』」
- 神從錫安祝福;遠方者朝聖殿禱告
- 上耶路撒冷敬拜獻祭的朝聖者不會說自己「進入了天」——而是說自己「到了天地交疊互鎖的地方」
選項三澄清的幾個關鍵差異#
「神在地上臨在但不需離開天」這份感受是猶太—基督神學的核心。許多混亂正出在這點:
| 議題 | 泛神論(選項一) | 自然神論(選項二) | 古以色列/早期基督徒(選項三) |
|---|---|---|---|
| 創造 | 神與世界基本同一;世界是神的自我表達 | 世界曾被神造,但今已斷絕接觸 | 創造是神大能之愛的自由傾流;造一個「他者」,因為這就是愛喜悅做的事 |
| 神在世界中行動 | 「神在世界中」本就如此 | 神不會「介入」(會是分類錯誤) | 創造主仍與世界保持親密、動態、互動的關係——神的行動不是形上錯誤,也不是「異己力量入侵」,而是創造之愛在從未缺乏祂蹤跡的創造中行動——這類行動正是會留下「迴響」的那種 |
| 邪惡 | 無法處理;無更高上訴法庭 | 神聳肩不理 | 神「極認真地看待」祂所愛的創造已被腐化、悖逆、受苦——並啟動拯救行動 |
許多對基督信仰的流行誤解,是把基督教信念塞進殘餘的自然神論框架:
- 描繪一位遙遠肅穆的神「突然決定要做點什麼」
- 派祂的兒子來教我們如何逃離我們的領域、進入神的領域
- 並判祂兒子受殘酷命運,以滿足某個晦澀且任意的要求
這是嚴重的扭曲。要懂為什麼,我們得仔細看選項三的神所發起的拯救行動。
神的名#
至於先做這事之前,要再說一句關於古猶太對神的信念。
某個時刻——確切何時難以斷定——古以色列人開始以一個特別的名字認識他們的神:
- 這名字被視為極其特別、極其神聖
- 到耶穌時代(甚或更早幾世紀),不可說出口
- 唯一例外:大祭司每年一次在聖殿中心的「至聖所」說出
- 希伯來文只用子音,因此我們連發音都不確定:子音是 YHWH,最佳猜測是「雅威」(Yahweh)
- 正統猶太人至今不說、不寫此名;常以「那名」(HaShem)稱神,甚至把通用「God」寫作「G–d」
這名的意義#
「YHWH」似乎意指「我是我所是」(I am who I am)或「我將是我將是」(I will be who I will be)。
- 這位神不能用任何其他事物或對象來定義
- 並非「『神性』是個範疇,祂只是其中(最高的)一個例子」
- 也並非「所有存在的事物,包括神,都共享『存有』,祂只是最高存有」
- 祂就是祂自己——祂是祂自己的範疇,不屬於更大範疇
這正是為什麼:
- 我們無法靠論證的階梯從我們世界爬上祂的世界
- 也無法靠道德成就的階梯爬到能站在祂面前的地步
「主」的歷史混亂#
由於不能說出神的名,古以色列人發展出讀經時的代換技巧:遇到 YHWH 就讀「ADONAI」(意為「我的主」)。為提醒自己這樣做,有時把 YHWH 的子音與 ADONAI 的母音寫在一起。
後來的讀者把兩者讀在一起(加上字母可互換:Y/J、W/V),便造出混合詞「JEHOVAH」(耶和華)——這個詞古代以色列人或早期基督徒都不會認得。
幾乎所有英文舊約譯本仍延續「不直呼神名」的傳統,常譯為「the Lord」或小寫大寫式「LORD」。這帶來雙重混亂,凡想理解猶太教與基督教論神之觀念者都需釐清。
「主」(Lord)在基督徒中的多重意義#
從很早(按福音書,自耶穌在世時)基督徒就稱耶穌為「主」。早期基督徒語彙中,這詞至少有三層意思:
- 「主人」——「我們是祂的僕人」、「我們已答應順服祂」
- 「真主」——對比凱撒(Caesar)也宣稱同樣稱號
- 「LORD」——即舊約中的 YHWH
這三義皆見於最早的基督徒作家保羅。早期基督徒以這彈性為樂——但對我們已成混亂的源頭。
在當代西方文化(受自然神論影響)中,「the Lord」既不再特指耶穌,也不再特指舊約的 YHWH,而成了「指涉一位相當遙遠、概括化神祇」的方式——
- 也許和耶穌有關、也許無關
- 也大概與 YHWH 沒太多關聯
古以色列的禁忌、中世紀的誤譯、十八世紀的模糊思維結合起來,讓我們今天難以重拾:第一世紀猶太人想到 YHWH 會理解什麼、早期基督徒談耶穌或「the Lord」時在說什麼,以及我們今日該如何重新承接這整個傳統。
結語:通往以色列的故事#
一切關於神的語言終究是奧祕——但這不能成為「鬆散或模糊思考」的藉口。
「主」是早期基督徒談耶穌最愛用的稱呼之一,因此我們必須在這點上澄清。
要再進一步,就要更仔細看那群「被獨一真神 YHWH 呼召、為世界的緣故成為祂特別子民」的人——那群訴說祂為整個宇宙之拯救行動、並自視為這計畫之器皿的人。
在這群人的故事裡,我們才能讓拿撒勒人耶穌的故事——基督信仰的中心與焦點——變得有意義。
而當我們理解耶穌時,賴特認為,我們才開始辨認出那聲音——它的迴響我們曾在對公義的渴望、對靈性與關係的飢渴、對美的喜悅中聽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