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你擁有的給出去。對某些人而言,那或許比你敢想的還珍貴。」 ——亨利.華茲華斯.朗費羅(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

別再相信「孤獨天才」的迷思#

關於創造力,最危險的迷思之一是「孤獨天才」(lone genius):

  • 一個擁有超凡才能的人從天而降,沒有任何前輩或同儕的影響
  • 他與神或繆思有直接連線,靈感像閃電一樣劈下
  • 他在工作室裡獨自打磨,把這個點子塑造成完美傑作然後驚豔世人
  • 創造力被視為「反社會的舉動」(antisocial act),是莫札特、愛因斯坦、畢卡索這些已故偉人的專利
  • 我們其他人只能站在一旁瞠目結舌

Scenius:用「群體生態」取代「孤獨天才」#

音樂人布萊恩.伊諾(Brian Eno)提出了更健康的概念——scenius(群才,由 scene 與 genius 結合):

  • 偉大的點子,往往來自一群創造者構成的「人才生態系」(ecology of talent)
  • 包括藝術家、策展人、思想家、理論家與引領風潮者
  • 仔細回看歷史,許多被視為孤獨天才的人,其實都活在「一整個彼此支援、互相觀摩、互相偷點子、互相貢獻的群體中」
  • Scenius 並未抹煞天才的成就,只是承認好作品從不是在真空中誕生

Scenius 的美妙之處,在於它在創造力的故事裡,為「不認為自己是天才的我們」留了位置。在群體中發揮價值,靠的不是你有多聰明、多有才華,而是你貢獻了什麼——分享的點子、建立的連結、發起的對話。

網路就是一群 scenius 的集合#

我們處在一個比過往任何時候都更容易加入 scenius 的時代:

  • 部落格、社群媒體、討論區、論壇——本質上都是同一件事:人們聚集、討論他們在乎之事的虛擬場景
  • 沒有保鑣、沒有守門人、沒有進入門檻
  • 不必有錢、不必有名、不必擁有名校學歷
  • 在線上,藝術家與策展人、大師與學徒、專家與業餘者,人人都能貢獻

「我們這些人都只是業餘者(amateurs)。我們的壽命不夠長,當不成別的。」 ——查理.卓別林(Charlie Chaplin)

業餘者其實佔有優勢#

我們都害怕被識破自己只是業餘者,但今天反而是業餘者——那些以愛為出發點(amateur 在法文裡就是「愛人」)、不為名利從事創作的人——比專業人士更具優勢:

  • 因為「沒什麼可失去」,業餘者願意嘗試任何事,並大方分享結果
  • 願意冒險、願意實驗、願意追隨一時的興致
  • 在「不專業」的過程中,反而常帶來新發現

禪僧鈴木俊隆(Shunryu Suzuki)說:「初學者的心中有許多可能;專家的心中可能性卻很少。

業餘者具備幾個關鍵特質:

  • 不怕在公開場合犯錯或出糗:他們在愛裡,所以不在乎做別人覺得幼稚或愚蠢的事
  • 永遠在學習:缺乏正規訓練,但他們公開地學習,讓別人也能從他們的失敗與成功中得到啟發
  • 有時比專家更會教:路易斯(C. S. Lewis)說,「同學常比老師更能解釋難題,因為老師太久以前學的,已經忘了那個卡關的點。」
  • 有感染力:新秩序合唱團(New Order)主唱伯納.薩姆納(Bernard Sumner)說:「我看了性手槍樂團(Sex Pistols)。他們爛透了……我也想衝上去跟他們一起爛。」

世界變化太快,我們所有人都正在變回業餘者。即使是專業人士,最佳的繁榮之道也是保留業餘者的精神,擁抱不確定與未知

Radiohead 主唱湯姆.約克(Thom Yorke)被問到他最大的優勢是什麼,他答:「我不知道自己在幹嘛。」

開始的方法:在他人面前學#

要踏上分享之路,最好的起點是:

  1. 想清楚你想學什麼
  2. 承諾在他人面前學它
  3. 找到一個 scenius,留意大家在分享什麼,然後開始留意大家沒在分享的東西
  4. 找出空缺,用你自己的努力去填補(不論一開始多糟)
  5. 暫時別擔心怎麼變現
  6. 把你的「業餘者身份」(amateurism)——也就是你的心、你的愛——大方戴在袖口上

分享你所愛,愛同樣事物的人會找到你。


「找到你的聲音,從屋頂上大聲喊出來,不停地喊,直到那些在找你的人找到你。」 ——丹.哈蒙(Dan Harmon)

找到聲音的唯一方法是使用它#

我們常被告知要「找到自己的聲音」(find your voice)。其實聲音是天生內建的——

  • 唯一找到聲音的方法,是用它
  • 談你所愛的事,你的聲音自然會浮現

電影評論家羅傑.伊伯特(Roger Ebert)罹癌後因手術永久失去說話能力。他原本以說話為業,現在卻發不出半點聲音。為了與外界溝通,他全心投入推特、Facebook 與 rogerebert.com 部落格:

  • 用驚人的速度寫下成千上萬字
  • 寫他在伊利諾州厄巴納的童年、他熱愛的 Steak ’n Shake 餐廳、他與電影明星的對話、他對自身死亡的省思
  • 數百名讀者回應,他也回應回去
  • 部落格成了他與世界主要的溝通方式

伊伯特寫道:「在網路上,我真正的聲音找到了表達的出口。

在這個時代,如果你的作品不在網路上,它就不存在。我們都有機會發出自己的聲音、表達自己的意見,卻有太多人把這個機會浪費了。


「記得自己很快就會死,是我所遇過幫我做出人生重大選擇的最重要工具。因為幾乎所有事——所有外在期待、所有自尊、所有對丟臉或失敗的恐懼——在死亡面前都會消失,只留下真正重要的東西。」 ——史蒂夫.賈伯斯(Steve Jobs)

想著死亡,是為了好好活著#

如果分享聽起來嚇人或太麻煩,那麼想想這件事:有一天你會死

  • 喬治.盧卡斯(George Lucas)青少年時差點死於車禍,事後決定「從今每一天都是多賺到的」,全心投入電影,後來拍出《星際大戰》
  • 「燃燒的嘴唇」(The Flaming Lips)主唱韋恩.柯恩(Wayne Coyne)十六歲時在 Long John Silver’s 打工被持槍搶劫,意識到自己可能會死後說:「我不再坐等事情發生,我要讓事情發生。」
  • 提姆.克瑞德(Tim Kreider)在《我們什麼也沒學到》(We Learn Nothing)中寫道,被人從喉嚨刺一刀是他人生中最棒的事——之後整整一年他過得無比幸福
  • 喬治.桑德斯(George Saunders)談自己的瀕死經驗:「如果你能一直保有那種覺察——意識到生命真的會結束——那才是真正的訣竅。」

每天讀訃聞#

作者坦言自己是個膽小鬼,並不真的想經歷瀕死。他的作法是:每天早上讀訃聞(obituaries)。

訃聞是「給膽小鬼的瀕死經驗」。

訃聞其實不是關於死亡,而是關於人生:

  • 藝術家瑪麗拉.卡曼(Maira Kalman)寫道:「每篇訃聞最後加總起來的,都是人有多麼英勇、多麼高貴。」
  • 讀著那些已過世卻在世時做過事的人,會讓你也想起身做點像樣的事
  • 每天早晨想想死亡,反而更想好好生活

從那些在你之前蹣跚走過人生的人身上汲取靈感——他們全都從業餘者起步,靠著手上現有的資源、加上把自己攤出來的勇氣,走到了他們最終所在之處。跟著他們的腳步走


原書插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