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力不是天賦,而是一種運作方式(way of operating)。」 ——約翰.克里斯(John Cleese)
自我推銷讓我厭煩#
每當有機會與讀者對談,作者奧斯汀.克隆(Austin Kleon)最常被問到的問題都圍繞著「自我推銷」(self-promotion):
- 我要怎麼把作品推出去?
- 我要怎麼被看見?
- 我要怎麼找到屬於自己的觀眾?
作者坦言他本人厭惡談論自我推銷。喜劇演員史蒂夫.馬丁(Steve Martin)面對類似提問時,總是用一句話打發:
「把功夫練好,好到沒人能忽略你。」(Be so good they can’t ignore you.)
只要專心把事情做到極好,觀眾自然會找上你。你不是去找觀眾,是觀眾來找你。但光是「夠好」還不夠——要被找到,前提是你必須是「找得到的」(findable)。
把分享內建進工作流程#
作者觀察那些他想模仿、想偷學的人:不論職業,他們都把「分享」內建在日常作息裡。這群人有以下共通點:
- 不在雞尾酒會上交際應酬,因為他們忙著在工作室、實驗室或辦公隔間裡埋頭做事
- 不把作品視為機密,反而開放地談論手上的工作
- 持續發佈自己的作品片段、想法與學習心得到網路上
- 不浪費時間「人脈經營」(networking),而是善用既有的「網絡」(the network)
這種慷慨分享構築出一個觀眾群,當他們需要同伴、回饋或贊助時,就能適時派上用場。
一本給討厭自我推銷者的入門手冊#
本書是寫給「光想到自我推銷就覺得反感」的人。它是自我推銷的另一條路,作者要教讀者三件事:
- 把工作視為一個永無止境的過程(never-ending process)
- 用能吸引同好的方式分享你的過程
- 把自己與作品攤在世人面前後,如何面對隨之而來的高低起伏
如果說《點子都是偷來的》(Steal Like an Artist)談的是如何向他人偷取靈感,那這本書談的就是反向操作——讓別人來偷你,藉此影響他人。
想像一下這些可能#
把作品攤開來給世界看,能帶來的機會遠比履歷有力:
- 下一份工作的主管不必看履歷,因為他早已讀過你的部落格
- 還是學生時,第一份案子來自你貼到網路上的學校作業
- 失業時,你的社交網絡已熟悉你的作品,主動幫你介紹下一份工作
- 把副業或興趣變成正職,因為你有一群願意支持你的追隨者
或是更單純、同樣令人滿足的情境:你把絕大多數的時間、心力與注意力放在練功、學手藝或經營事業上,同時也允許這份工作可能吸引到一群與你志趣相投的人。
你要做的事只有一件——把你的工作攤開來看(show your work)。
原書插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