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 年是 Blue Ribbon「員工數量翻倍、產品終於成形」的一年——Johnson 不情願地被遣往波士頓開設東岸辦公室;Woodell 從鄰州輪椅上加入團隊;Bowerman 主導下的第一款劃時代鞋款 Cortez 誕生;同年底,奈特(Phil Knight)租下第一間正式辦公室。
把 Johnson 推上東岸班機#
奈特先給 Johnson 發了輕描淡寫的紙條:「Onitsuka 會議很順,我們拿到了全美代理權。」——隻字未提東岸辦公室是「他要去開」的事。
奈特心裡其實是希望:
- 雇別人去(一個前長跑選手答應後又反悔)。
- 或 Wallace 直接拒貸,整個計畫胎死腹中。
於是奈特轉而先解決「替 Santa Monica 找接班人」的簡單問題:他請了好友介紹的洛杉磯高中田徑教練 John Bork。Bork 隔天早上就出現在門市宣布「我是新老闆」——Johnson 一臉錯愕:「等等,我要去哪?」
電話響起。奈特跑去機場、飛到 Santa Monica。
Johnson 的選擇#
Johnson 表達各種抗拒:
- 他熱愛加州,這裡一年四季都能跑步。
- 東岸冬天那種寒冷怎麼跑?
但站在自己一手打造的「跑者教堂」中間,他輕聲承認:
- 這對 Blue Ribbon 是生死關頭
- 自己金錢、情感、精神都已投入
- 真的沒人能接這個任務
「Okay,我去。」 「太好了。」 「去哪?」 「東岸任何有港口的城市都行。但不要去緬因州的 Portland。」 「為什麼?」 「兩個 Portland?日本人會徹底混亂。」
兩人討論後鎖定 波士頓(多數訂單來自那裡)。奈特立刻從口袋掏出一疊波士頓秋葉旅行手冊——「我就知道你會做對選擇。」Johnson 笑了。
「Team players, and then there are team players, and then there’s Johnson.」 (所謂團隊成員、再來是真正的團隊成員、然後是 Johnson 那種。)
Johnson 的「最後通牒」#
幾天後,Johnson——不出意料——又寫了封信,提出兩條件:
- 升為 Blue Ribbon 正式合夥人
- 月薪升到 $600,外加首 6,000 雙鞋之外利潤的三分之一
不然就辭職。
奈特打電話請示 Bowerman,老教練聽完冷冷一句:
「Who needs him.(誰需要他。)」
但奈特心裡知道:他確實需要 Johnson。 他飛到 Palo Alto,去 Johnson 父母家開會——Johnson 點名要他父親 Owen 同席。
與父親 Owen 的談判#
奈特一進門就被「父子相似度」嚇到:
- 長相、聲音、肢體動作幾乎一樣。
- 但 Owen 是頂級銷售(賣語音錄音設備),把人生當成一場長談判,徹頭徹尾是奈特的反面。
Owen 先列出兒子對 Blue Ribbon 的所有功勞,要求合夥資格。奈特讓他講完,然後丟下硬數字:
「我們有 4 萬美元的銷售額——以及比這還多的負債。我們在分一個根本不存在的派。」
「Bowerman 不會釋出股權,所以我也不能。我若釋出,就會失去自己創立公司的主控權。不可能。」
奈特反提:加薪 50 美元。Owen 用一個磨練過的「冷酷凝視」等他妥協。但這一次奈特佔了上風——他沒有任何可以再讓的東西。
「Take it or leave it」這張牌,就像四條,很難贏過去。
Owen 最後看向兒子。Johnson 心裡兩股力量在拉扯:
- 不想接受這個 offer
- 但也不想離開 Blue Ribbon
Blue Ribbon 對 Johnson 而言是少數能「容納他」的地方,是逃離「公司化流沙」的避風港。 奈特那種「放任式管理」雖讓他抱怨無數次,卻給了他前所未有的自由——這種自主,他在別處找不到。
數秒之後,Johnson 伸出手:「Deal.」 然後他們用一場 6 英里的賽跑慶祝這份新合約——奈特記得自己贏了。
員工數爆增:Hollister 與 Woodell#
Johnson 飛東岸、Bork 接 Santa Monica,奈特已有員工四人。但 Bowerman 又打電話來了。
Geoff Hollister——員工 #3#
Bowerman 的前隊員 Geoff Hollister。 奈特帶他去吃漢堡,掏皮夾才發現沒錢——對方眉頭都沒皺一下,這一細節讓奈特決定錄用。 任務:在奧勒岡州各地賣 Tigers。
Bob Woodell——員工 #4#
接著 Bowerman 又介紹一個人:Bob Woodell。 1965 年奈特親眼在球場上看過他——一個在加大洛杉磯分校(UCLA)強敵面前以跳遠贏球、為奧勒岡奪冠的「灰馬」。
但隔天 Woodell 在母親節慶典上抬花車,21 個兄弟會弟兄一個失足、其他人一個接一個鬆手。花車塌下壓住 Woodell,壓斷他的第一腰椎。所有人以為他再也不能走路。 Bowerman 為他舉辦過募款賽事;現在他坐輪椅在父母家盯著牆壁發呆。
奈特撥電話前思考很久該怎麼開口——半輩子口拙的他,這次更不知道該對一個失去雙腿的明星選手說什麼。他選擇「公事公辦」:邀請吃午餐。
一場輕鬆的午餐#
Woodell 開了一台改裝過、手控的 Mercury Cougar,比奈特還早到 15 分鐘。多次手術讓他瘦了 60 磅,輪廓更銳利,但黑色捲髮與黑色眼睛仍像「希臘鄉間 Hermes 的浮雕」。
兩人邊吃邊回憶被 Bowerman「燒紅鑰匙在三溫暖裡按在皮膚上鍛鍊韌性」的訓練。氣味相投。
奈特開出條件:負責開設 Eugene 第二家門市,月薪 $400。 Woodell 直接握手成交,沒有講條件。
結帳時奈特又掏空了皮夾——他得跟「員工 #4」借錢付午餐,「Just till payday.」
Bowerman 的新鞋:從 Aztec 到 Cortez#
Bowerman 1966 年發現 Spring Up 外底「軟得像奶油」、但中底卻保持硬實。於是他催 Onitsuka 把:
- Spring Up 中底 + Limber Up 外底 結合起來
成就了極致的長距離訓練鞋。1967 年原型送到,他們驚為天人。
- Bowerman 取名 Aztec,向 1968 年墨西哥城奧運致敬。
- 結果 Adidas 跳出來威脅告訴——他們有一款叫 Azteca Gold 的釘鞋準備同場推出(雖然沒人聽過)。
奈特開車上山找 Bowerman 商量。兩人坐在能俯瞰麥肯齊河的寬廊上:
「征服阿茲提克人的那位是誰來著?」 「Cortez。」 「好,就叫 Cortez 吧。」
對 Adidas 的恨意#
奈特對 Adidas 培養出「不健康(也許健康)」的厭惡:
- 這家德國公司獨霸鞋業數十年。
- 他必須把對方當成怪獸才能激勵自己。
- 他厭倦了每天看著對方遠遠領先的尾燈。
這讓他想起高中時期的同鄉跑者 Jim Grelle——比奈特快,在奧勒岡大學也壓制他四年。後來 Grelle 在 1965 年莫斯科列寧體育場拿下 1500m 冠軍,奈特在路易斯堡軍營看電視一邊驕傲、一邊「又死一點」。
Adidas 對他而言就是另一個 Grelle——追趕、被合法地撂倒、令他咬牙;但這正是他持續向前的燃料。
一個諷刺的童年回憶:
大一新生時,包爾曼第一次發鞋給他,二話不說把一雙釘鞋扔到他胸口:
「Knight.」(沒有其他字。)
那雙鞋是奧勒岡綠 + 黃色條紋,是他見過最美的東西——他帶回宿舍鄭重供在書架最高層、用台燈打光。
那雙鞋的牌子,當然是 Adidas。
Bowerman 的「慢跑福音書」#
1967 年底,包爾曼那本一直在說「要寫」的書終於問世——一本只有 100 頁的小冊子《Jogging》。
- 對美國大眾傳福音:任何人都可以跑步。
- 銷售超過 100 萬本,掀起運動風潮。
- 它讓「跑步」第一次從「怪人活動」變成「酷的事」。
但奈特看完內容心一沉——
- 關於小腿前疼(shin splints):「幾乎任何鞋都能穿,連你家裡園藝、做家事的鞋都行。」
- 關於服裝:「不要拘泥於品牌。」
對一個正在建立品牌的合夥人來說,這像是當頭一棒:「那我們幹嘛還這麼辛苦地賣 Tigers?」
他仍在追趕 Adidas,但其實某種程度上他也還在追趕包爾曼——「仍在尋求他的認可」,而 1967 年底,這兩個對象,他似乎都還追不上。
第一間正式辦公室#
靠著 Cortez,1967 年收尾時 Blue Ribbon 達成全年銷售目標 8.4 萬美元。
- 奈特公寓已被鞋淹沒——和 Johnson 那間差不多,只差一缸紫色小章魚。
- 在波特蘭東側租下大房間,月租 $50。
- 高窗中數面破或卡死,室內常年只有 50°F(10°C)。
- 隔壁是嘈雜餐廳「Pink Bucket」,每天下午 4 點點唱機準時開吵。
但他喜歡這個地方。 他把 Woodell 從 Eugene 調來辦公室——後者第一天就用自己的舊標槍勾住卡死的窗扣關上窗戶。其餘破窗修不起,冷天就穿毛衣上班。
室內陳設:
- 中央用一片合板牆把空間切成倉庫與店面兼辦公室。
- 因地板嚴重彎曲,這片牆「從十呎外看起來會起伏」——Woodell 與奈特覺得這樣很 groovy。
- 三張二手桌:一張給奈特、一張給 Woodell、一張給「下一個蠢到要來為我們工作的人」。
- 軟木牆釘上各種 Tigers,學自 Johnson 的 Santa Monica 風格。
- 一個小角落讓客人試鞋。
某天臨打烊前 5 分鐘,一個高中生晃進來,慢慢試遍每雙鞋、每雙都「不太對」,最後在 7 點離開:「我回去想想。」奈特與 Woodell 坐在散落一地的空盒間對望——「鞋廠就是這樣建起來的?」
Johnson 的「東岸辦公室 + 家」#
奈特一度想索性退掉公寓,住進辦公室——但他告訴自己「那是瘋子的行為」。 然後他收到 Johnson 的信,附上手繪地圖與大量的 Wellesley(波士頓郊區富人區)資訊:
- 起初考慮長島,由那位高中生「線人」陪他繞了一圈,覺得不對勁。
- 沿 I-95 北上,停在 Wellesley——他看見路上跑步的女性個個像 Ali MacGraw(他的菜)。
- 想起 Ali MacGraw 是 Wellesley College 的校友。
- 又想到——波士頓馬拉松路線正好穿過此鎮。成交。
接著他翻自己的客戶卡片找到本地一位高中田徑明星,沒預約就敲門。學生不在,父母請他進屋;學生放學回家發現他的鞋商正坐在餐桌前跟全家吃晚餐。
隔天兩人一起晨跑,學生給了他一份本地教練、潛在客戶與適合社區的清單。幾天之內,Johnson 在一間殯儀館後面找到一棟小屋——以 Blue Ribbon 的名義租下,並當作自己的家。
月租 $200,他寫信給奈特要對半分。 PS:「順便幫我買家具。」
奈特沒回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