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經文:撒母耳記上十六章 14 ~ 23 節

「耶和華的靈離開掃羅,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裡來擾亂他。」聖經的神不是聖潔良善的嗎?怎麼會有從神而來的惡魔呢?

讀聖經有時像坐雲霄飛車,緊張、驚險、刺激;有時又像夏日的午後陣雨,清涼消暑;當然,有時經文所呈現的世界,似乎遠遠超過我們的想像,這時的感受也許比較像是徹夜輾轉難眠,千頭萬緒不知從何梳理。撒母耳記上第十六章就有這樣一段文字:

耶和華的靈離開掃羅,有惡魔從耶和華那裡來擾亂他。掃羅的臣僕對他說:「現在有惡魔從上帝那裡來擾亂你。我們的主可以吩咐面前的臣僕,找一個善於彈琴的來,等上帝那裡來的惡魔臨到你身上的時候,使他用手彈琴,你就好了。」(撒上十六 14 ~ 16)

對讀者來說,最驚悚的莫過於「從耶和華來的惡魔」了,聖經的神不是慈愛善良,怎麼會有從神而來的惡魔呢?

文法上的線索#

對於這個問題,學者們歷來有許多著墨,切入的角度各有不同:

  • 本質的區分:十九世紀兩位德國學者凱爾(Carl Friedrich Keil)與德里慈(Franz Delitzsch)在他們影響深遠的聖經註釋中提到,此處的惡魔與耶和華神聖的靈顯然不同,兩者的區分是善與惡的絕對差異。
  • 權勢的角度:傅理仁(Th. C. Vriezen)認為,經文如此描繪這靈是為了強調,即使是惡魔也在神的權勢之下,神是統管一切萬有的主。
  • 作為的角度:麥卡特(P. K. McCarter)指出,這惡魔雖從神而來,卻並非張牙舞爪、任意妄為,而是遵從並執行神的旨意;言下之意,讀者不必過於擔心「從神來的惡魔」,因為神的旨意必定成就。

這些詮釋或許提供了相當的幫助,不過,根本的問題似乎沒有解決。雖然「惡魔」與「神的靈」在本質上是不同的,但是「惡魔」也被神差遣,甚至也成就了神的旨意,那麼人要如何分辨何者是「惡魔」,何者又是「神的靈」呢?若是無從分辨,那麼強調兩者在本質上確實有所差異,又有何意義呢?

關鍵詞 rûaḥ-rāʿâ 的重新理解#

和合本譯作「惡魔」的希伯來文 rûaḥ-rāʿâ 是所有討論的核心,值得深入探討。一般傳統的理解,視此詞語為名詞 rûaḥ(靈)加上修飾的形容詞 rāʿâ(邪惡的)。

然而,精研希伯來文的日本學者津村俊夫(D. T. Tsumura)指出,如此詮釋不但不是唯一的可能,甚至可以確定並非正解。

主要原因在於,這樣的文法分析使出現於第 23 節的 rûaḥ hārāʿâ 變得難以解釋,因為後者的 hārāʿâ 顯然不是形容詞。

如果有人懷疑第 23 節可能是文士抄寫疏漏的特殊狀況,那麼撒母耳記上十九章 9 節類似的用法(rûaḥ yhwh rāʿâ),應該可以使爭議止息。簡單來說,將此詞語理解為「惡魔」,從希伯來文法的角度難以成立。

那麼,我們該如何理解這詞的意思呢?津村俊夫研究了希伯來文類似的表達之後主張,rûaḥ-rāʿâ 是希伯來文的組合詞(construct chain),意思是「帶來災禍的靈」。這靈雖然帶來災禍,但仍是神的靈,既是神的靈,當然也是神聖的,而非邪惡的。前述學者在善惡二元之間的掙扎,實非必要。

文法附註

此處 hārāʿâ 帶有定冠詞,而名詞 rûaḥ 卻沒有定冠詞。

其他經文中的線索#

神的靈會帶來災禍嗎?以賽亞書有兩處經文提供了明顯的佐證:

  • 第一處遭災的是埃及人:「耶和華使乖謬的靈攙入埃及中間;首領使埃及一切所做的都有差錯,好像醉酒之人嘔吐的時候東倒西歪一樣」(賽十九 14)。
  • 第二處則是以色列人:「因為耶和華將沉睡的靈澆灌你們,封閉你們的眼,蒙蓋你們的頭。你們的眼就是先知;你們的頭就是先見」(賽二十九 10)。

這兩處的表達,不論是「乖謬的靈」或「沉睡的靈」,也支持津村俊夫的詮釋。「乖謬的靈」並非指這靈是荒謬反常的,而是這靈使人的行為與判斷違背情理;「沉睡的靈」所指的,也不是這靈是沉睡或迷糊的,而是這靈使人彷彿沒有知識、愚蠢至極。

列王紀上的「謊言的靈」#

除了先知以賽亞的講論之外,列王紀上二十二章 20 ~ 23 節也有一處令人印象深刻的例子。先知米該雅對亞哈王陳述天庭中的對話:

耶和華說:「誰去引誘亞哈上基列的拉末去陣亡呢?」這個就這樣說,那個就那樣說。隨後有一個神靈出來,站在耶和華面前,說:「我去引誘他。」耶和華問他說:「你用何法呢?」他說:「我去,要在他眾先知口中作謊言的靈。」耶和華說:「這樣,你必能引誘他,你去如此行吧!」現在耶和華使謊言的靈入了你這些先知的口,並且耶和華已經命定降禍與你。

這「謊言的靈」入了眾先知口中,結果他們告訴亞哈,他的軍事行動必定大獲全勝(王上二十二 1 ~ 28),沒想到最終結果是以色列大敗、亞哈慘死(王上二十二 34 ~ 35),顯然這靈使眾先知說了謊言。

不過,這些先知的預言是欺哄人的,並不需要等到戰爭結束才真相大白。奉王命去召米該雅的使者對他說:「眾先知一口同音地都向王說吉言,你不如與他們說一樣的話,也說吉言」(王上二十二 13)。對這位在王面前服侍的使者來說,那些號稱領受啟示的先知其實不過江湖郎中,是一群奉承上意、騙吃騙喝的壞蛋罷了,他們說的怎麼會是先知預言呢?連使者都看得出,他們身上有「謊言的靈」!

真正有效的處方#

掃羅王身邊的群臣,對於靈的作為頗為熟悉。當王整日心神不寧、惶惶不安,他們就判斷這是「從神那裡來,帶來災禍的靈」造成的(撒上十六 15)。這些護主的官員不但下了診斷,也開了處方:「我們的主可以吩咐面前的臣僕,找一個善於彈琴的來」,如果王受到靈的攻擊,那麼就「使他用手彈琴,你就好了」(撒上十六 16)。

根據經文的敘述,善於彈琴的大衛因此被徵召入宮,當「帶來災禍的靈」使掃羅深受其害的時候,大衛就彈琴,這靈也就離開了(撒上十六 21 ~ 23)。這些官員真是見多識廣,他們的對策發揮了效用!

不過,故事還沒有結束。過了些時日,掃羅愈發嫉妒大衛(撒上十八 6 ~ 9),他的手段也愈加狠毒,甚至設計要借他人之手害大衛(撒上十八 22 ~ 25)。有一天,他再次受到靈的攪擾,雖然大衛仍然為他彈琴,但是這次卻毫無效果,掃羅更加激動、瘋狂,甚至不斷用槍想要刺透大衛,這位被請來要幫助他的人(撒上十九 10)!

大衛這次彈琴完全無效,再一次幫助我們確立「惡魔」的理解是應該放棄的。理由很簡單:如果它是「惡魔」(或邪惡的靈),理所當然擁有可怕的能力,正如大衛此次彈琴無法抵擋它一樣;問題是,為什麼大衛第一次彈琴可以輕易地「制伏」它呢?顯然,這與「惡魔」的描述相去甚遠。

反過來說,正因為那不是惡魔,而是「從神那裡來,帶來災禍的靈」,我們才能合宜地解釋前後的差別。當那靈第一次懲治掃羅時,大衛的音樂能使掃羅平靜下來,停止權力的追逐,不受慾望的轄制,因此從神而來要刑罰掃羅的靈停止放過他,就非常合理——為要成就神的旨意,若掃羅沒有深陷罪中,自然不必窮追猛打。然而可惜的是,掃羅的問題並沒有得到根本的解決,日子一天天過去,當他愈被嫉妒與苦毒捆綁,他的精神、意識與心理愈來愈不健康,「從神那裡來,帶來災禍的靈」自然逼迫他的力道也愈強,而當大衛的音樂無法平復掃羅的情緒,也就無法停止那靈的騷擾。

換言之,掃羅身邊的官員並沒有對症下藥。大衛帶來優美的音樂固然有怡情養性的功用,卻只能治標,而無法治本。真正想要免受「從神那裡來,帶來災禍的靈」的攻擊,只有回到合神心意的心態與生活。

掃羅真正該努力的是好好反省他的價值觀與優先次序,重新認定神是他的唯一,求神不要收回祂的聖靈,這才是使「帶來災禍的靈」永遠離開的方法。

參考文獻
  1. C. F. Keil and Franz Delitzsch, Commentary on 1 Samuel, Edinburgh: T&T Clark, 1876.
  2. P. K. McCarter, “Evil Spirit of God,” in Dictionary of Deities and Demons in the Bible. Leiden: Brill, 1995, 602-604.
  3. D. T. Tsumura, “An Evil Spirit from the Lord’ in the First Book of Samuel,” Exegetica 8 (1997), 1-10.
  4. Th. C. Vriezen, The Religion of Ancient Israel.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1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