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經文:士師記第十三~十五章
本文經文皆出自《和合本 2010》。
參孫是一個鮮活的人物,有著多采多姿的人生。不過,對大部分人來說,這些高潮迭起的情節,益發突顯了這位英雄的黑暗面——若不是上帝的憐憫,這個猛男早該被丟棄在歷史的角落!然而,新約給參孫的評價卻成了一段難解的經文,因為他被列在信心偉人之列(來十一 32)。到底參孫是個什麼樣的角色?如何理解他的一生,才最符合經文的本意與脈絡?
參孫的心志#
參孫一出場就不同凡響。在那個古老的年代,他竟然對成婚的對象有自己的主張,而且所挑選的,還是個非利士女孩!難怪他的父母反應激烈,連「難道我們本族沒有女人」這種話都說出了口。只是,這對很有個性的參孫來說,不構成攔阻的力量。他用謙恭的語氣,對父親表達了堅定的立場:
請你給我娶那女子,因為我喜歡她。(士十四 2)
我們當中也許有人已經準備要丟出第一塊石頭,正式處決這既好色又不孝的敗類。然而,緊接著的經文卻警告我們別輕舉妄動:
他的父母並不知道這事是出於耶和華,因為他在找機會攻擊非利士人。那時,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十四 4)
這短短的一節經文指示了詮釋的方向。很明顯地,士師記的作者認同參孫的做法,並且揭示了他不為人知的動機。原來,這年輕人將上帝所賦予他的使命存記在心,並且常常思考如何履行。參孫出生前,上帝的使者曾對他的母親說,「他必開始拯救以色列脫離非利士人的手」(十三 5)。許多年過去,參孫長大了,初試啼聲的他,原來是要透過結婚製造機會,好完成上帝的託付!
我們不免懷疑,難道沒有其他更好的辦法?為什麼參孫不能像其他士師登高一呼,率領以色列為生存而戰?按照士師記第十八章記敘,參孫所屬的但支派因為自認不是非利士人的對手,因而放棄了上帝給他們的應許地,另尋北方的拉億城作為棲身之所。這支派的遷徙雖未包括每個家庭,至少參孫一家就選擇留下,但跟隨眾人離開的必然是絕大多數。若是如此,那麼參孫的心志就益發顯得可貴——他並沒有因為環境的惡劣而怨天尤人,相反地,他不但以制伏非利士人為天職,更是用心良苦,要創造新的契機,成就上帝在他身上的旨意。
就與非利士人通婚這事,還需要一點補充。律法有兩處規範與此相關:
- 非利士人並未名列不可嫁娶的七族之中(申七 1)。換言之,參孫此舉並沒有違背律法。
- 在得地為業的過程中,以色列人若在被擄的人中找到喜歡的女子,可以娶來為妻(申二十一 10 ~ 14)。此時參孫尚未使非利士人臣服,不過,他娶妻的行動可能是一種表態與宣告:藉著婚姻,他立志要讓非利士人成為被擄的人民。
一味地認定參孫是個好色之徒,甚至完全不服父母的教導、以致偏離上帝的心意,是毫無上下文根據的見解。
使命與禮儀#
接著,參孫跟著父母到了亭拿,想來是為迎娶做預備。當參孫獨自一人時,突然有隻獅子向他吼叫。在這危險萬分的關頭,大概所有人都是拔腿就跑,然而——
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就手無寸鐵撕裂獅子,如撕裂小山羊一樣。他做這事,並沒有告訴他的父母親。(士十四 6)
對參孫來說,這是個極為重要的經驗。不但因為面對的是危險的獅子,更因為他從小到大都遵守著拿細耳人的規矩。
參孫是拿細耳人一事值得特別關注。按照民數記的記載,若有人羨慕事奉上帝,可以許願,在遵照潔淨的規矩之下,如同被揀選的利未支派一樣。然而「潔淨」的狀態有時會因意外而被破壞,比如身邊的人突然心臟病發身亡;根據律法,許了願的拿細耳人因此不潔,必須經過潔淨的程序,並且分別日子,重新來過。參孫則是完全不一樣的拿細耳人。他出生前,上帝的使者向他母親顯現說:
看哪,以前你不懷孕,不生育,如今你必懷孕生一個兒子。現在你要謹慎,清酒烈酒都不可喝,任何不潔之物都不可吃……不可用剃刀剃他的頭,因為這孩子一出母胎就歸給上帝作拿細耳人。(十三 3 ~ 5)
參孫之所以是個拿細耳人,是因上帝的揀選。上帝既然命令他母親從懷孕開始就得遵守相關規矩,參孫必然也是從小如此。
可是問題來了:眼前這吼叫的獅子該如何處置呢?拔腿快跑未必能脫險,攻擊獅子未必有勝算,就算打死獅子,也成了不潔——參孫的處境艱難。然而,耶和華的靈大大地感動他。這靈的感動不但使他有力氣可以輕易解決獅子,也讓他明白,打死獅子的不潔並不成為問題。只要順從上帝的帶領,參孫並不需要擔心他終身拿細耳人的身分。
學者埃姆里希(Martin Emmrich)主張,獅子出現在人的聚落頗有蹊蹺,對參孫而言,這獅子顯然象徵著非利士的勢力,而他因有上帝之靈的垂顧,得以出死入生。若果真如此,那麼一個理應生活在特別「隔離」環境中的拿細耳人、卻又蒙上帝指派要「拯救以色列脫離非利士人的手」,也許就有了比較具體的想法。
如果從前參孫被「不潔」的問題困擾,那麼今日上帝的帶領使他有了清楚的答案:終身拿細耳人的標準比一般拿細耳人更高,但禮儀的規範並非他們一生的目標,如何為上帝圖謀大事才是真正的關鍵。上帝給了參孫終身拿細耳人的身分,也在獅子吼叫時給他力量殺死牠。這個故事,幫助參孫搞懂自己如何又作拿細耳人、又要攻擊非利士人。終身拿細耳人的位分與潔淨禮儀之間的張力,就此消弭。
又過了些日子,參孫與父母再到亭拿要娶那女子。參孫想起前些日子打死的獅子,就轉向路旁去看,結果發現死獅之內竟然有一群蜜蜂,也有蜂蜜在其中,就用手取蜜,邊走邊吃,也給了父母,只是沒提蜂蜜的由來。
我們也許會懷疑,參孫之所以沒告訴父母,必然是因為心虛。不過,如果依循前述的邏輯,也許可以有不同的想法。對參孫來說,一旦沒有不潔的問題,蜂蜜便是道地的好東西;更何況對他的使命而言,眼前這一幕似乎有著重要意涵,彷彿是未來的縮影——獅子象徵非利士人,而以色列人靠著上帝的力量可以勝過強敵,在他們的失敗中如同蜜蜂結巢於上,享受蜜的美好。也許參孫還在咀嚼這層深意,也可能純粹因為婚禮各樣瑣碎的細節占去了心思,真正的原因我們不得而知。不過,這小小的插曲,卻成為後面的關鍵情節。
浪漫與幻滅#
結婚當然是熱鬧非凡的場合。按照古近東的習俗,新郎要找來最親近的親朋好友成為伴郎,負責使婚宴完美地進行;可能因為事情繁雜,也可能是排場的問題,伴郎的數目通常多達三十位。一般狀況下這不是大問題,不過,參孫的本族但支派都已去了北方的拉億,也難怪婚宴現場屬以色列的只有參孫一家人而已。非利士人倒是慷慨,出借了三十位男丁,給這位以色列來的寒酸小子充充場面。婚宴就此開始。
這臨時的親密組合,卻從開始就充滿張力。言詞間的機鋒很快轉變成公開的較量。參孫挑戰他們解開他所出的謎題,不然就得賠上每個人身上所穿的。這賭注固然價值不斐,羞辱的意圖更是明白,非利士人自然不願示弱。不過,參孫的謎語「吃的從吃者出來;甜的從強者出來」到底說的是什麼,眾人百思不得其解,婚宴氣氛馬上由酒酣耳熱轉為愁雲慘霧。
轉眼之間大限將至,這些山寨伴郎決定無所不用其極。他們恐嚇新娘,威脅要對她一家不利,新娘害怕之餘只好施壓於參孫,參孫便把獅子與蜜的故事告訴了妻子。於是非利士人如釋重負,他們不但有了答案,還用答案編了一個新謎題回敬:
有什麼比蜜還甜呢?有什麼比獅子更強呢?(十四 18)
參孫這傢伙,要比智力、比知識、比文采,還想小看我們非利士人?門都沒有!他們洋洋得意地迎接最後時刻的到來。
我們很容易不假思索地順著非利士人的邏輯,以為「吃的」、「甜的」指的是蜜,「吃者」、「強者」就是獅子。然而這想法有個致命問題:猜謎遊戲中,謎題與謎底的關聯必須相當程度地眾所皆知;使用個人經歷作為謎底會導致遊戲不公平,是不被接受的。因此可以很有把握地說:不論蜜與獅子的故事多麼精彩,絕對不是參孫謎題的標準答案。
那真正的答案為何呢?猜謎遊戲若非以普遍的人生經驗為題,就是取材於當下的情境。我們不妨從「婚宴」這個場景開始推理。
古代以色列十分重視婚禮,為了讓男女雙方親族都能參加,婚宴長達七天。在這一週中,除了新娘、新郎,伴郎們也必須從頭到尾在場。這些人與親朋好友一起吃喝,席間山珍海味、觥籌交錯;若不自我節制,在不勝酒力的情形下把所吃的美食、所喝的美酒都吐出來,也是屢見不鮮。如此看來,「吃的(食物)從吃者出來」、「甜的(酒)從強者出來」,正是參孫嘲笑伴郎們的失態,謎底應是「爛醉、嘔吐」之類。
既然非利士人答錯了,為什麼參孫不好好嘲笑他們一番,反而去攻擊另外的非利士人,奪了他們的衣服,認輸地賠給那些伴郎?的確,在猜謎遊戲中參孫沒有輸,不過,浪漫的參孫其實還有另外一場更重要的比賽,就是他的婚姻。
我們知道參孫希望藉著與非利士人通婚找到攻擊他們的機會,不過經文的敘事也一再強調參孫是真心喜愛這個亭拿女子(十四 7)。在猜謎遊戲中,他很有技巧地安排了一個小測試,要知道妻子是否全然站在他這一邊:他把獅子與蜜的故事——一個連他父母都不知道的特殊經歷——告訴了妻子。如果非利士人最後拿這個故事來作答,那麼參孫的深情並沒有換得妻子的信任,他的婚姻沒有建立在穩固的基礎上。
不幸的是,事情的發展正是參孫最不希望看到的。既然如此,就算贏得伴郎們的賭注又有何意義呢?在心碎之時,參孫想到這些人所問的謎題——什麼比蜜還甜、比獅子還強?在婚宴的情境中,這必然是指「愛情」。然而最可惡的是,哪壺不開提哪壺!透過逼迫他妻子而得到答案的人,竟然還要跟參孫談論愛情。上帝的靈再一次大大感動參孫,也驗證了前一次的理解——上帝給了他力量,本來終身的拿細耳人應該與死屍隔絕,上帝卻要用他來抵擋、殺敗非利士人。他可以付諸行動了。
這事之後一段時間,參孫決定原諒妻子,從頭開始建立家庭,沒想到岳父卻早把他的妻子給了其中一位伴郎。對參孫來說,這下不只心碎,更是羞辱,報仇勢在必行。士師基甸有三百士兵跟著他衝鋒陷陣,孤家寡人的參孫只能捉三百隻狐狸成為他的大軍,燒殺一陣,以洩心頭之恨。
非利士人當然吞不下這口氣,畢竟他們宰制這地已經四十年了(十三 1)。因為但支派早已揚長而去,非利士人找來鄰近的猶大支派,要脅他們交出參孫。參孫也很乾脆,就讓猶大人捆綁他,把他交出去。到了非利士,他從捆綁中掙脫,又見有一塊未乾的驢腮骨,就伸手拾起來,擊殺了一千人(十五 15)。驢腮骨不潔淨這事已經不是問題,他再一次擊打了以色列的敵人。事成之後,在那不潔之處,他向上帝求告,上帝也立即應允。參孫明白,即使時代、環境不理想,只要他忠於使命,他就有上帝的同在。
孤獨卻傳奇的參孫#
參孫的人生相當特別,他與眾士師不同:儘管孤獨,他一生持守心志;他有智慧人的文采、浪漫的情懷,卻也經歷極大的挫敗,但總是沒有輕看上帝給他的職分。因此,「當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的時候,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十五 20)。
參孫最後敗在另一個女人手上。大利拉不斷催逼、糾纏,參孫最後洩漏了自己拿細耳人的身分,把得力的祕訣告訴了她,以至於非利士人終於找到方法制伏了他。
先前每一次接觸不潔、每一次違反拿細耳人的規範,都有上帝的靈特別的感動。但這次完全不同,這是參孫自己逾越界線、不守規範。當參孫不再重視身分、不再忠於職分,上帝的靈就離開他了。
於是參孫被羞辱,得在眾人眼前戲耍,成為非利士人的笑談。然而,當他等到頭髮再長出來,他俯伏在上帝面前,為他原有的使命懇求,上帝聽了他的禱告。這位奇特的士師成功地復了仇,卻也結束了他傳奇的一生。
參考文獻
- Martin Emmrich, “The Symbolism of the Lion and the Bees: Another Ironic Twist in the Samson Cycle,” JETS 44 (2001): 6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