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歷代志上五章 1 ~ 3 節

以色列的長子原是呂便;因他污穢了父親的床,他長子的名分就歸了約瑟。只是按家譜他不算長子。猶大勝過一切弟兄,君王也是從他而出;長子的名分卻歸約瑟。以色列長子呂便的兒子是哈諾、法路、希斯倫、迦米。

歷代志作者通常隱晦地描述先祖不光采的事情,但提及呂便(Reuben),言詞中似乎隱約有許多的惋惜與不捨。雅各(Jacob)的長子本應獨享尊榮,為何後來卻是極其寥落,連他的父親都對他相當不滿,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長子,得天獨厚的一群人#

在古代以色列,長子享有特殊的地位。出生時被視為是上帝極大的恩寵,也因此常常擁有服事上帝、代表家族敬拜的特權;在繼承家業時,可以比其他人多得一倍的產業。這樣看來,雅各的長子究竟是誰?若按繼承家業,似乎是約瑟(Joseph);若按繼承屬靈的福分,似乎是猶大(Judah);若按服事上帝,似乎是利未?可是按出生序,應該是呂便,為什麼他好像無足輕重?

在歷代志冗長的家譜中,僅對少數的人有較多的著墨,大部分的人僅僅列名就一筆帶過。呂便的記載也不例外,然而特別的是,在解釋呂便為何失去長子身分的敘述裡,作者兩次稱他為「以色列的長子」,字裡行間似乎有許多的惋惜。

呂便失去長子權的原由,根據歷代志的記載是因他污穢了父親的床,更明白地說,是因他與父親的妾同寢(創三十五 22)。這事引來父親的憤怒與不滿,進而剝奪他的長子權(創四十九 4),是很容易理解的。

在古代近東的社會裡,父母因兒子不肖而將其趕出家門,是有法律可以依循的;但這並不意味著長子權的剝奪或轉移可隨父母的偏愛任意行之。《漢摩拉比法典》第一六八條規定,只有在極為嚴重的罪行之下,父母才有權如此懲罰。呂便令人不齒的行為當然是滔天大罪,雅各的遭遇令人同情,這樣的處置也絕對是理直氣壯。

本文引用《漢摩拉比法典》等古代近東法典的條文,僅在說明當時社會的背景、思想與價值觀,藉以理解某一行為的理由,並非主張以色列的律法直接源自這些法典。

宛如陌路的兄長#

然而此事帶來的不僅是父親的憎惡,呂便在兄弟之間的威望似乎也一掃而空。創世記第三十七章記敘兄弟們商議要殺害約瑟時,有相當良知的呂便說:「我們不可害他的性命,不可流他的血」(創三十七 21 ~ 22)。值得注意的是,在那長子有獨特地位與權勢的時代,大哥理當一言九鼎,弟弟們竟然沒什麼回話和反應。他們剝了約瑟的外衣,把他丟在坑裡,殺他的念頭仍在醞釀當中,直到猶大提議把約瑟賣了,事情才進一步發展。

呂便在弟兄中的影響力跌入谷底一事,也可在約瑟設計試驗兄長的事上略窺一二。當約瑟的哥哥們因迦南地饑荒而到埃及來買糧食時,宰相約瑟指控他們是間諜,在囚禁三天之後,要他們留下一人當人質,其他人回迦南把與約瑟同母的便雅憫帶到埃及。此時,呂便責備兄弟說:「我豈不是對你們說過,不可傷害那孩子嗎?只是你們不肯聽,所以流他血的罪向我們追討」(創四十二 22)。呂便的言詞顯出相當的正義感,不過很顯然地,他的仗義執言再次無人搭理。

要迫使兄長們就範,約瑟知道非得留下最關鍵的人物不可。呂便雖身為長子,卻是被冷落一旁、無人理會。約瑟當然知道這些情況和背後的理由,於是挑選了西緬(Simeon)作為人質——這是雅各家的老二,呂便失勢之後的實質領袖。說來諷刺,呂便連為家族吃苦受困的資格都沒有。

我們可以想像,在任何家庭中,如果孩子偶有過犯,父母雖有責備,至終總是寬容、接納。若一個普通孩子尚且如此,更何況是在整個社會中都被另眼看待的長子!可惜在呂便的故事裡,雖然事隔多年,他要得到父親的信任似乎比登天還難。

話說兄弟們回到迦南,稟告父親西緬被留置的始末,現在必須帶便雅憫去才能使他得釋放。雅各對於每一次兒子們出任務都有「傷亡」感到相當不滿和無奈。呂便基於長子的責任和義務,出面拍胸脯保證說:「我若不帶他回來交給你,你可以殺我的兩個兒子。只管把他交在我手裡,我必帶他回來交給你」(創四十二 37)。豪情或許萬丈,雅各的回答卻是冰冷:「我的兒子不可與你們一同下去」!這話叫人傷心,彷彿只有便雅憫是他的兒子。更令人覺得受辱的是,雅各雖然實質在回答呂便,卻選擇對其他兒子們說;換言之,呂便完全不在父親的眼裡。當然,最叫呂便氣結的是一段時日之後,雅各終於准了他們帶便雅憫下埃及,原因竟是猶大說了一段話(創四十三 3 ~ 10),可是那段話與呂便所說的在本質上並沒什麼太大的差異!

呂便的算計#

呂便失勢的原因,真的是放縱情慾嗎?我們不妨進一步思想:他真的色慾薰心到不曉得雅各的財富可以輕易地為他娶個妻子?他真的被性的需求衝昏了頭,以致忘了辟拉(Bilhah)可是父親的妾,也為父親生了但和拿弗他利兩個兒子,是那經常與他一起出入者的母親?

《和合本》譯作「但你放縱情慾,滾沸如水,必不得居首位」(創四十九 4),其中「放縱情慾」一詞係譯者所加,希伯來原文並無此詞句;「滾沸如水」原文其實應作「如水沖湧」,指其不受管制、衝動行事。

呂便亂倫之事發生的時間,或許是一重要的線索。

創世記第三十五章記敘雅各旅居迦南地。他們從伯特利起行要往父親以撒那裡去,正在途中,雅各最愛的妻子拉結(Rachel)因難產死了。雅各別無他法,只得忍痛就地葬了拉結,繼續前行,在以得暫時停留,心裡當然極度悲傷。對呂便來說,情勢卻是大好:雖然就排行而言他是老大,但眾人皆知的事實是,雅各寵愛另一房的老大 ── 約瑟。此外,利亞(Leah)、拉結究竟誰是大房,還有許多可議之處。現在拉結死了,利亞的地位應可穩固,連帶地呂便的長子名分也算十拿九穩,除非雅各愛屋及烏,做出驚人之舉。

猶太傳統認為,拉結死後雅各曾「移房」辟拉——辟拉正是乳養約瑟和便雅憫的妾。

什麼驚人之舉呢?拉結一死,若辟拉順勢爭取,雅各在懷念拉結的情況下升她為正房的可能性極高;即使辟拉的法定地位不變,她也可為兩個兒子爭取平等的待遇。研究舊約家庭結構的學者指出:家庭的資產是維繫親族關係的一大因素,親族間的張力和衝突往往起始於資產的分配,而長子的名分正是牽動整個資產重新分配最關鍵的一環。

延伸:拉結死後辟拉的地位與繼承法

根據《漢摩拉比法典》第一四五、一四六條,當拉結在世時,辟拉不可能取得正室的地位;但拉結已死,情勢便截然不同。至於妾所生兒子的繼承權:法典第一七〇條規定,若妾所生的兒子被父親接納並公開宣告,即可正式參與遺產的分配與繼承;第一七一條則規定,若父親沒有公開宣告,妾所生的兒子便不得分家產。可見辟拉在雅各心中地位的升降,直接牽動呂便的名分與整個家族的財產分配。

如此看來,拉結的死,對呂便而言是轉機也是危機,整件事情發展的關鍵在於:辟拉在雅各懷念拉結的情況下能產生多大的影響力。呂便顯然不願靜觀其變。他決定採取行動,奪去辟拉最有利的資產,也就是她在雅各心目中的重要性和地位。對他來說,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和她上床,讓她身敗名裂,在雅各眼中一文不值——想想她不過是個婢女罷了!

從撒母耳記下二十章 3 節大衛對待被押沙龍強暴過的十個妃嬪的態度可知:妃嬪一旦失了名節,在家中的地位便一落千丈。

呂便的亂倫並非單純的情慾衝動,而是一場精算的奪權行動;然而這自私的算計、醜陋的行動卻陷他於萬劫不復。他汲汲營營要爭取、要保護的長子名分,最終仍被奪走;他在這個家中被視同陌路,連在他計謀下本可一同受益的同母弟兄面前也不例外。

甚至於幾百年後,在摩西為呂便支派的祝福:「願呂便存活,不致死亡;願他人數不致稀少」(申三十三 6),仍然可見這支派日後悲涼的景況。

給今日的省思#

呂便的故事在今日權術充斥的社會裡,應該激發我們許多的省思。主耶穌說:

不要憂慮說,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太六 31 ~ 32)

使徒保羅也說:

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讟,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凶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神,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這等人你要躲開。(提後三 1 ~ 5)

讓我們謹記這些教訓,在末後的世代成為明光照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