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創世記十六章 1 ~ 13 節

亞伯蘭的妻子撒萊不給他生兒女。撒萊有一個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撒萊對亞伯蘭說:「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亞伯蘭聽從了撒萊的話。於是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將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了丈夫為妾;那時亞伯蘭在迦南已經住了十年。亞伯蘭與夏甲同房,夏甲就懷了孕;她見自己有孕,就小看她的主母。撒萊對亞伯蘭說:「我因你受屈。我將我的使女放在你懷中,她見自己有了孕,就小看我。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判斷。」亞伯蘭對撒萊說:「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隨意待她。」撒萊苦待她,她就從撒萊面前逃走了。耶和華的使者在曠野書珥路上的水泉旁遇見她,對她說:「撒萊的使女夏甲,你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夏甲說:「我從我的主母撒萊面前逃出來。」耶和華的使者對她說:「你回到你主母那裡,服在她手下」;又說:「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甚至不可勝數」;並說:「你如今懷孕要生一個兒子,可以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因為耶和華聽見了你的苦情。他為人必像野驢。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眾弟兄的東邊。」夏甲就稱那對她說話的耶和華為「看顧人的上帝」。因而說:「在這裡我也看見那看顧我的嗎?」

創世記中的夏甲(Hagar),宛如今日社會中常見到的「逃逸外勞」,神的使者彷彿執法人員在邊境攔截到她。就離自由差那麼一步,神的介入沒有商量的餘地,竟然要夏甲回到主人家繼續被苦待。究竟上帝出手干預的背後要告訴我們什麼?

若要票選聖經中牽動讀者情緒、引起最多迴響的經文,夏甲成為代理孕母的這段經文絕對可以榜上有名。更值得關注的是大家的反應,從感傷、惋惜到生氣,甚至怨恨,不一而足。誰為了什麼原因做了什麼,造成什麼結果,我們又該如何看待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此事值得仔細推敲。

話說夏甲在創世記第十六章中靜悄悄地出場。我們知道她是埃及人,但要推算她的身世背景,得從經文提示的一個細節開始:那時,「亞伯蘭在迦南已經住了十年」。夏甲既然是埃及人,即使家道中落,也難以解釋她為何會成為撒萊的使女。最可能的狀況,大概是撒萊(Sarai)在埃及被「取走」時,法老曾送了一群「僕婢」給她(創十二 16),而夏甲是其中一個。撒萊希望借她的肚子生孩子,這顯然意謂她十分年輕。考慮當時女子的適婚年齡大約在十六歲左右,換句話說,十年前夏甲成為亞伯蘭家的使女時,極可能還只是個孩子。身為強國人,年幼就離鄉背井、整天供人使喚,命運坎坷;如今瞬間晉升為主人的女人,是福是禍還在未定之天,而此事根本不需要徵求她的同意,說不定才是最大的悲哀。總而言之,亞伯蘭(Abram)與撒萊兩人私下商定,夏甲就被送上了床,而且懷了孕。

兩個女人的戰爭#

懷孕!這在亞伯蘭家裡可是天大的事。夏甲這下子受到的待遇與之前相較天差地遠,早晚有人呵護,進出有人打理,她從未想像過天堂般的待遇竟然會臨到自己身上。因此她走路有風、甚至故意腆著肚子走過撒萊身邊嬌聲喊累,也是很容易理解的。撒萊做夢也沒想到這小女子竟然騎到自己頭上來,是可忍孰不可忍。問題是她懷的可是亞伯蘭的孩子,沒有老公的支持,這口氣還出不得。於是,撒萊決定去找亞伯蘭。

亞伯蘭大概沒想到,為了得個孩子,家裡會鬧得這麼雞犬不寧。雖然夏甲肚子裡是他夢寐以求的孩子,但這是兩個女人的戰爭。他決定置身事外、袖手旁觀,心想也許撒萊只是心理適應不良,給她點時間事情說不定會改善。

既然亞伯蘭沒特別表態,撒萊膽子就大了。她用盡辦法苦待夏甲,有學者甚至認為撒萊可能意圖造成夏甲流產。夏甲除了忍氣吞聲,別無他法。悲傷之餘,她不免想到腹中胎兒的未來:如果主人不接受,這孩子將是奴僕所生,一輩子沒有翻身自由的機會;待在家裡,又是女主人的眼中釘,豈不是活在人間地獄?為了讓這卑微孩子的人生有個機會,她決定逃跑。

我們不清楚夏甲逃亡了多久,也不知道亞伯蘭或撒萊有沒有嘗試尋找她。可以確定的是,夏甲一路上隱姓埋名、謹言慎行,深怕被人揭穿身分——若是被逮,她和孩子大概就是死罪難逃。眼看已經來到書珥,再多走一段路就是埃及,自由與新生近在咫尺。然而就在這時,神的使者出現了,對她說:「撒萊的使女夏甲,你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十六 8)

自由夢破滅#

許多讀者認為使者傳達的是上帝對夏甲的眷顧,可是只要稍微考慮情境,就會發現其實不然。使者的確用夏甲的名字稱呼她,然而他一點也不含糊地宣告夏甲真正的身分是「撒萊的使女」,使得她一路上所有掩飾身分的努力瞬間成為徒勞。其次,使者的兩個問題對夏甲來說一點也不友善,他無疑更像是捉拿逃逸奴僕的執法人員。對夏甲而言,上帝是亞伯蘭和撒萊的上帝,在祂忠實的敬拜者無能為力的時候,祂為他們逮住了逃跑的使女。

使者宣告夏甲真正的身分是「撒萊的使女」,一路掩飾身分的努力瞬間化為徒勞;他更像是捉拿逃奴的執法人員,而非傳達眷顧的天使——夏甲的自由美夢完全幻滅。

夏甲誠實的回答令人吃驚。她說:「我從我的主母撒萊面前逃出來。」(十六 8)沒有謊言、沒有辯詞,也沒有反控。這也許出於她的無奈:在逃跑過程裡,被抓到的情景可能不止一次浮現腦海,如今發生的不過是早先的預期。另一可能是她的回答反映出驚恐,再多的想像都無法真正預備面對如此可怕的失望與挫折。不論是哪一種原因,夏甲毫無能力為自己辯白,只能承認是從主人家逃出來。原來她是要逃回記憶中的家鄉,現在呢?撒萊的上帝逮到她了。使者問她的未來,可惜未來已經消失得無影無蹤!

撒萊的神一點也不浪費時間,祂說:「你回到你主母那裡,服在她手下」。上帝的命令直接、清楚,沒有商量轉圜的機會,更沒有模糊的空間。

此處「服」在她手下,與撒萊「苦待」她(十六 6)在原文是同一字根。唯一的差別是:原來是撒萊強加在夏甲身上的,如今上帝卻要夏甲自己心甘情願地承受。

夏甲當下也許沒有反應過來,上帝倒是一刻沒有停歇,繼續說:「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甚至不可勝數」(十六 10)。表面上看來這似乎是個安慰的信息,問題是,奴僕所生養的還是奴僕,這話一點也不安慰人。

夏甲也許愈聽心情愈沉重,上帝卻愈說愈起勁,接著說:「你如今懷孕要生一個兒子,可以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Ishmael),因為耶和華聽見了你的苦情」(十六 11)。

上帝如何聽見夏甲的苦情?到目前為止,祂好像完全站在亞伯蘭、撒萊那一方,夏甲的盼望在哪裡呢?緊接著,上帝說了三個關於以實瑪利的子句,逐一勾勒這孩子的未來。

延伸:三個子句的原文文法分析

《和合本》將第一個子句譯為:「他為人必像野驢」,聽來似乎是描繪以實瑪利的性格,指這孩子個性桀驁不馴。其實這裡真正的意思,是指以實瑪利將不被人轄制,享有真正的自由。

第二個子句的問題比較複雜。《和合本》的譯文「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也被《新譯本》接受。然而原文此處並無動詞,「攻打」是譯者添加的;既然沒有動詞,就應以無動詞子句來分析,而此處最可能是在描述狀態。是何種狀態呢?參考其他經文的用法,此處應該是宣告以實瑪利與其他人勢均力敵,我們或可將經文譯作「他的手能對付任何人;任何人的手能對付他」。

至於第三個子句,最合適的理解應該是「他必面對眾弟兄而居」,表達的是平等之意,以實瑪利會與眾弟兄平起平坐。

夏甲的三個應許#

換言之,上帝給夏甲的三個應許環環相扣:

  • 自由之身:以實瑪利將不再是「生在家中的奴僕」,而是自由的。這對夏甲意義非凡——在她與撒萊的爭鬥中她永遠不可能占上風,若孩子生下來不得撒萊歡心又沒有贖身可能,人生豈不慘不忍睹?夏甲之所以逃跑,除了自身考量,想必更多是為了以實瑪利的緣故。
  • 勢均力敵:他的力量與任何人相比都毫不遜色,可以分庭抗禮。
  • 平起平坐:他將與眾弟兄地位相當,在地位上毫不遜色。

若僅僅擁有自由,人生仍然不理想;三個應許合起來,才構成完整的保障。得到如此完全的承諾,難怪夏甲喜出望外,稱那對她說話的耶和華為「看顧人的神」。耶和華雖為亞伯蘭與撒萊的神,卻用這些話安慰了夏甲的心,給了她極大的盼望。此時夏甲終於明白「以實瑪利」這名字(上帝垂聽之意)真正的意義——上帝的確聽見了她的苦情,也將永遠垂聽、記念這個孩子。於是夏甲回到亞伯蘭那裡,順利生下以實瑪利。

主動出手的上帝#

如果從更大的經文脈絡來看,上帝的「出手」還有其他重要意義。亞伯蘭離開了本地、本族、父家,在一切事上學習完全倚靠上帝。若非上帝保守,被法老搶走的撒萊不可能安全歸來;為救羅得而與基大老瑪爭戰,若非上帝介入,亞伯蘭絕無勝算。然而在夏甲的事上,亞伯蘭與撒萊卻欺壓了一個離開本地、本族、父家而成為奴僕的外國弱女子。他們自私的作為、自大的個性,幾乎玷辱了所蒙受的呼召。上帝再次介入干預,成功反轉了故事的發展;若是夏甲真的一路逃回埃及,亞伯蘭與撒萊恐怕就得在歷史中永遠背負欺壓弱者的罵名。夏甲願意回來,以實瑪利平安誕生、成長,告訴我們事情有了轉機,復合仍有盼望。

介入歷史的上帝,是聖經所啟示的上帝。在人看來毫無轉圜的糾葛,卻是聖經的上帝創作新事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