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標:以「古典風格」(classic style)作為對抗學術腔(academese)、官僚腔(bureaucratese)、企業腔(corporatese)、法律腔(legalese)、官式腔(officialese)等悶滯散文的解藥。

寫作是一件不自然的事#

達爾文(Charles Darwin)說:「人有說話的本能,從幼兒的牙牙學語就看得出來;但沒有任何小孩有烘焙、釀酒、或寫作的本能。」這個觀察揭示了寫作與說話的根本差異:

  • 口語比物種還古老,孩子上學前就能流暢交談。
  • 書面語是相對晚近的發明,未在基因組裡留下痕跡,必須在童年與往後一輩子裡費力習得。
  • 機械層面的差異(鉛筆、鍵盤、發音對應字符)只是其一;真正讓寫作成為終身挑戰的,是人際關係的不同

口語對話是雙向即時的:我們知道對話夥伴知道什麼、可能想知道什麼,並透過對方的眼神、表情、姿態調整內容。當我們把書面訊息「投出去」,收件者既不可見也不可知,必須在不認識他們、看不見他們反應的情況下傳達意思。寫作首先是一種「假裝」(pretense)——必須想像一個小小的化身在某種對話、書信、演說或自言自語中替我們發聲。

古典風格:一扇通往世界的窗#

文學學者湯馬斯(Francis-Noël Thomas)與透納(Mark Turner)在《像真理般清晰簡單》(Clear and Simple as the Truth)中提出古典風格作為當代非虛構寫作的理想範型,其核心比喻是「看見世界」:

  • 寫作者看見了讀者尚未注意到的事物,並調整讀者的視線,讓他們親自看見。
  • 寫作的目的是呈現(presentation),動機是無私的真理(disinterested truth)。
  • 文字的成功,取決於是否與真理對齊;判準是清晰與簡潔
  • 真理可以被認知,且不等同於揭示它的語言;散文是「通往世界的窗」。
  • 寫作者寫之前已知道真理,不在寫作過程中才整理思緒。
  • 不需要為真理辯論;只需把它呈現給有能力看見它的讀者。
  • 寫作者與讀者是平等的,引導視線的過程像一場對話。

古典風格同時模擬兩件事:讓讀者看見世界中的某物,以及與讀者對話。前者意味著要指向具體事物(在世界中行動、與物互動的人或活物);後者意味著讀者是合作者——能讀出言外之意、串起點之間的線,作者不必把每一步都說盡。

古典風格與其他風格的差別#

湯馬斯與透納把古典風格定位為十七世紀法國作家(如笛卡兒、拉羅什富科)發明的眾多風格之一。它與其他風格的差異,可從「作者如何想像自己與讀者的關係、想達成什麼」來區分:

  • 沉思/浪漫風格:作者分享自己獨特、情感性的、難以言喻的反應。古典風格不是這種。
  • 預言/神諭/演說風格:作者擁有他人看不見的視野,用語言的音樂感凝聚聽眾。古典風格也不是。
  • 實用風格(practical style):備忘錄、手冊、學期報告、研究報告。作者與讀者有預先界定的角色(主管/員工、老師/學生、技師/顧客),文體可能依固定模板,篇幅以滿足讀者所需為度。傳統手冊(如史壯克與懷特)主要是實用風格指南。
  • 平實風格(plain style):一切清晰可見,讀者不需協助。古典風格與其相近,但古典風格的作者已下苦工找到值得展示的東西與最佳觀看點,讀者可能要費點力,但會被回報。
  • 自覺/相對主義/反諷/後現代風格:作者主要在「避免被指控對自己的寫作這件事天真」。古典風格擱置這類哲學問題——「我們翻開食譜時,會擱置『料理是否可言說?雞蛋是否真的存在?』這類提問」。

古典風格是一種理想,並非所有寫作都該採用古典風格、也不是每位作者都能撐起這個假裝。但理解古典風格的標誌性特徵,會讓任何人成為更好的寫作者,這也是平克所知最強的解藥,能治癒學術、官僚、企業、法律與官式散文的痼疾。

用古典風格解釋抽象概念#

「避免抽象」並不是古典風格的口號。有時我們不得不寫抽象概念。古典風格的做法是把抽象概念解釋得彷彿它們是任何站在適當位置的人都能辨認的事物與力

平克以物理學家布萊恩·葛林(Brian Greene)解釋多重宇宙(multiverse)為例:

  • 「除以零」作為「方程式失靈」的範例:愛因斯坦方程式描述大爆炸後極短時間之後的演化很出色,但用在最早瞬間時就失效——「就像你按計算機讓 1 除以 0 時得到的錯誤訊息」。
  • 拋球比喻宇宙膨脹減速:地心引力減慢上拋的球,正像各星系彼此引力應減慢空間擴張——但實際觀測卻是擴張在 70 億年前突然加速。
  • 長串零強調暗能量值精細:把 0.000… 一連串零的小數一字排開,讓讀者親眼感受它「微小卻精確得詭異」。
  • 鞋店比喻多重宇宙:要保證找到你的尺碼,鞋店得備齊各種尺寸;要保證一個有「我們這個暗能量值」的宇宙存在,多重宇宙就得備齊各種可能。
  • 不向「讀者可能聽不懂物理」道歉:他選用的範例本身就是現象的實例,讀者能用自己的眼睛看見。

古典風格與科學家的世界觀相通。儘管常被誤解為「愛因斯坦證明一切都是相對的」、「海森堡證明觀測者必影響觀測對象」,多數科學家其實認為世界存在客觀真理,可由不偏不倚的觀察者發現。古典風格寫作讓讀者覺得自己是天才;糟糕寫作讓讀者覺得自己是笨蛋

1990 年代末由哲學家鄧頓(Denis Dutton)舉辦的「壞寫作競賽」(Bad Writing Contest)連年由後現代主義學者奪冠——詹明信(Fredric Jameson)的「視覺本質上是色情的」、巴特勒(Judith Butler)關於「結構性整體理論」的長句,都是古典風格的反面:讀者只能旁觀大學者頒布謎一般的宣告,無從用自己的眼睛看見。

古典風格仍是一種「假裝」#

即便要求作者「在下筆前已知真理、不藉寫作整理思緒」,這並不是要求人真的這樣寫作。重點在於讓成品看起來像是思緒早已成形、再披上文字外衣——就像名廚在乾淨整潔的攝影棚裡最後一分鐘端出完美舒芙蕾,混亂的工作早在幕後完成。

古典風格的自信呈現,不等於傲慢地堅持自己正確。葛林同樣不諱言許多物理學同行覺得弦論與多重宇宙過於奢華且未經驗證;他只想讓讀者「理解」它們。湯馬斯與透納指出:古典風格的讀者「可能在閱讀後得出『此文堪稱經典、卻完全錯誤』的結論」。

寫作的常見壞習慣#

平克據此指出讓散文變得鬆軟的幾種寫作習慣,每一種都對應於偏離「直視某物 + 與讀者對話」的場景:

元話語(metadiscourse)與冗餘的路標#

把文字當作物件來討論:「下一節將回顧……」「以下分為四個小節……」這類「論述論述」的句子(subsection、review、discussion)。

  • 過度的目次式預告,是寫給作者自己的,不是寫給讀者的——讀者此時還不認得這些術語,記不住一長串清單。
  • 「先告訴你要說什麼、說它、再告訴你說過什麼」這條來自古典修辭的建議,適合長篇演講(聽者一走神就漏了);寫作中讀者可以回頭看,不必如此。
  • 對話中我們也用一點路標:Let me tell you a story.To make a long story short.In other words. —— 但要稀疏、簡短。
  • 改用提問取代鋪陳:把「本章將討論影響姓名流行的因素」改成「什麼原因讓一個名字變得流行或退潮?」
  • 以「視覺」比喻取代抽象論述:把「上一段證明了……」改成「我們已經看見……」;把「下一節提出……」改成「現在我們來看……」。
  • 重點是合用代名詞 we:作者與讀者一同在場觀看。

把專業活動誤認為主題#

寫作者活在兩個宇宙:一是研究的對象(兒童語言發展、太平天國),二是專業生涯(投稿、研討會、業界八卦)。容易把後者誤當成前者:

近年來,越來越多心理學家與語言學家把注意力轉向兒童語言習得問題。本文將回顧這個過程的近期研究。

  • 沒有人在乎教授怎麼分配時間。古典風格直視被研究的事:「所有孩子都能學會說一種語言,且不需要被明確教導。他們是怎麼辦到的?」
  • 這不只是學術病。記者報導報導本身(媒體迴音室);博物館告示說明這片陶片屬於哪個分類體系,而不講是誰做的、做來幹嘛;政府網站按組織架構而非使用者需要的資訊組織。

過度道歉與「炸毛引號」#

自覺型寫作者老愛抱怨自己的題目「複雜、棘手、多有爭議」:「『棘手』本身就是一個有爭議的概念……」「韌性是一個多面向的複雜建構……」——古典風格信任讀者,知道許多概念本來就難定義、爭議本來就難解決。

至於把日常用語套上引號(shudder quotesscare quotes):

透過合作,你可以讓「整體大於部分總和」。

  • 作者像是在說:「我想不到更莊重的講法,但拜託別覺得我這樣講話很輕浮,我可是嚴肅的學者。」
  • 引號的合理用途包括:引述他人話語、把一個詞當作詞本身討論、表示作者不接受某詞被使用的方式(They executed their sister to preserve the family’s “honor”.)。對自己用詞感到不好意思並不在內
  • 古典風格對自己的聲音有信心。如果一個說法非得加引號才用得下去,那大概本來就不該用。

強迫式對沖(hedging)#

許多作者用一團棉花包裹文字,暗示自己不打算為所說的話背書:almost、apparently、comparatively、fairly、in part、nearly、partially、predominantly、presumably、rather、relatively、seemingly、so to speak、somewhat、sort of、to a certain degree、to some extent,以及無所不在的 I would argue

  • 這種習慣源自官僚指令「CYA」(Cover Your Anatomy);像怕被告的記者通篇灑 allegedlyreportedly
  • 古典風格對應的口號是「So Sue Me」(要告就告吧)。它仰賴讀者的常識與善意——若有人說「Liz 想搬離西雅圖因為它是個多雨的城市」,沒人會以為他主張那裡 24 小時不停下雨。
  • 必要的限定(qualify)與遁辭(hedging)不同。法律文書、提出實驗假說、避免讀者把統計趨勢誤讀為絕對律則,都需要明確限定條件。最好的做法是直接寫出效應大小:「在二十世紀,民主國家彼此開戰的機率,是專制國家彼此開戰的一半」勝過「民主國家不打仗」加上一堆閃避語。
  • 重點:好作者也會限定主張,但那是選擇,不是抽搐。

強化詞(intensifiers)反而像對沖#

弔詭的是 very、highly、extremely 也會弱化主張。

  • Not Jones; he’s an honest man(瓊斯不會幹這個,他是個誠實人)比 Not Jones; he’s a very honest man 更有說服力。
  • 沒有修飾詞時,形容詞與名詞傾向被理解為全有或全無:「誠實」=「徹底誠實」。一加上強化詞,就把絕對的二分換成 0 到 10 的刻度——你想把對方放在 8.7,但讀者一開始就不該被引向「相對誠不誠實」這個刻度。
  • 因此那條老規矩:「每次你想寫 very,改寫 damn;編輯會把它刪掉,文章就剛剛好。」

套語與混用比喻#

古典散文像沉浸式戲劇:作者必須維持「散文是一扇窗」的錯覺。一旦倚賴罐頭片語就會打破這個幻覺:

get the ball rolling、holy grail、magic bullet、slam dunk、roll with the punches、let the chips fall where they may、see the glass as half-full、easier said than done……

  • 讀者一個個翻譯這些死掉的慣用語,會停止把語言轉換為心象,只是嘴巴跟著動。
  • 更糟的是寫作者自己的視覺腦也已關機,會混用比喻:「Microsoft 開始一段低辛烷值的天鵝之歌」、「Jeff 是個文藝復興人,他鑽探到核心議題、推動信封邊界」、「除非你咬下這顆子彈,你就會射中自己的腳」。
  • 思考不周的套語甚至危險:「Consistency is the hobgoblin of little minds」原句是愛默生說的「a foolish consistency」(愚蠢的一致);某白宮官員把「房間裡的大象」(眾人裝沒看見的事)和「800 磅大猩猩」(強到能為所欲為的角色)混為一談。
  • 與其用陳腔,不如改寫舊比喻使其重獲畫面。寫對美國人講外國政治眼神放空時,可以說:「你試過跟紐約客解釋斯洛伐克聯合政府裡的派系細節嗎?我試過。他幾乎需要打一針腎上腺素才能從昏迷中醒來。」
  • 至少,把套語回到字面意思校準:「掉到縫『裡』」而不是「縫『間』」;原典是 paint the lilygild refined gold(語出莎士比亞《約翰王》),不是混在一起的 gild the lily

元概念(metaconcepts):概念的概念#

學術、官僚、企業文體最愛的「包裝填料」:level、perspective、approach、assumption、concept、condition、context、framework、issue、model、process、range、role、strategy、tendency、variable

  • 「在憲法修正的『策略層次』上會更有價值」——這串包裝拆掉,就只剩「值得一試」這個意思。
  • prejudice reduction model 並不比 reducing prejudice 高級。1998 年壞寫作獎那句巴特勒名作,幾乎全由元概念組成。

殭屍名詞:把動詞抽乾為名詞#

英語裡危險的工具叫名詞化(nominalization):給活蹦的動詞加上 –ance、–ment、–ation、–ing,把它防腐成一具失去動作主體的名詞。寫作學者赫倫·斯沃德(Helen Sword)稱它們是「殭屍名詞」(zombie nouns):

殭屍版復活版
Prevention of neurogenesis diminished social avoidance.When we prevented neurogenesis, the mice no longer avoided other mice.
Comprehension checks were used as exclusion criteria.We excluded people who failed to understand the instructions.
  • 動詞變形容詞同樣會抽乾生命:contributive to 不如 contributes toon the aspirational level 不如 aspire
  • 政客愛這招——「There is not any anticipation there will be a cancellation」(佛州州長)「The president is desirous of trying to see how we can make our efforts in order to find a way to facilitate」(國務卿凱瑞)——殭屍名詞讓人能含糊地表達意思而不必負責。

被動語態與不必要的代名詞迴避#

殭屍名詞常與被動語態搭檔出沒,加上「拒用 I、me、you」這個第三招,一起構成迴避責任的姿態。社會心理學家奧爾波特(Gordon Allport)模仿論文寫作說:「請啊先生,那不是我做的,是『被做了』!」

  • 第一、第二人稱代名詞並非「不專業」——它們模擬對話、減輕讀者記憶負擔(讀者不需要記著一群 he、she、they,但永遠不會忘記自己是誰)。
  • 賓州《淺白語言消費契約法》示範:「If the Buyer defaults and the Seller commences collection through an attorney, the Buyer will be liable for attorney’s fees」改寫為「If the Buyer is behind in making payments, the Seller may: (1) Hire an attorney to collect the money. (2) Charge the Buyer for the attorney’s fees.」

這種文體不只是難讀,有時攸關生死。發電機標籤上「Mild Exposure to CO can result in accumulated damage over time」這類第三人稱、被動語態、殭屍名詞滿載的警語,讀來不痛不癢;改寫為第二人稱主動語態的命令句「Using a generator indoors CAN KILL YOU IN MINUTES.」與「NEVER use inside a home or garage」才能真正讓人警覺。每年仍有上百名美國人因把發電機開在室內而毒死自己與家人。

被動語態的合法用途#

但平克強調:被動語態與名詞化能在英語中存活上千年,必有其用。它們可能被濫用,但不該被禁用。

  • 隱去施動者:英語的主動句必須交代施動者(不能只說 Ate the honey),但被動可以省略。新聞「直升機被調來滅火」(Helicopters were flown in to put out the fires)不需要交代是哪個叫鮑勃的傢伙在開直升機。
  • 調整聚光燈:讀者的注意力通常從句子主語開始。主動句把鏡頭對準動作者:「看見那個拿購物袋的女士了嗎?她正用櫛瓜砸一個默劇演員。」被動句把鏡頭對準受影響者:「看見那個默劇演員了嗎?他正被那個拿購物袋的女士用櫛瓜砸。」用錯語態,讀者就得像看網球賽一樣左右擺頭。
  • 官僚與學術文體的問題不是用了被動,而是沒帶著這些目的去選擇被動——作者忘了自己在替讀者「演出一個事件」,只記得結局,於是只描述結果。讀者看到「某事被做了」,只能想像一個沒有原因的結果——和路易斯·卡羅(Lewis Carroll)筆下「沒有貓的笑容」一樣難以想像。

古典風格不是唯一的寫作方式,但它是一個能把寫作者從最壞習慣中拉開的理想。它特別有效,是因為它讓「寫作」這件最不自然的事,看起來像我們最自然的兩件事:說話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