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塔疊加(pyramiding)」是透過一個或一系列控股公司建立投機性資本結構——常見動機:
- 用「極少資本甚至零資本」控制大企業
- 掌握多餘獲利與經營概念價值的大部分
- 在保有控制權的同時兌現投機性帳面利潤
- 用兌現所得延伸控制到更多企業
Van Sweringen 鐵路帝國範例#
1916 年 O. P. 與 M. J. Van Sweringen 兄弟以 $850 萬向 NYC 買下 Nickel Plate 鐵路控制權——只付 $200 萬現金(且這筆來自克利夫蘭銀行借款),$650 萬以本票支付。
後續控制延伸的四種手法:
- 設立私人公司取得個別控制權(1922 設 Western Corp.、Clover Leaf Corp. 等)
- 用一條已控制鐵路的資源去買另一條(1923–1925 Nickel Plate 大舉買進 C&O 與 Pere Marquette 股票)
- 設立單一公司控股 + 對公眾發證券(1927 Chesapeake Corporation 控制 C&O 並對外賣自家債券與股票)
- 設立綜合控股公司(1929 Alleghany Corporation——控制鐵路、煤礦等)
1930 年眾議院對「Van Sweringen 控股公司」的調查顯示:他們所「控制」的比例與「實際投入資本」極不成比例。
歷史教訓:Rock Island 1902–1915#
同樣的鐵路金字塔早於戰前已上演——Rock Island 1902 即用此手法控制 Chicago Rock Island and Pacific + 部分 SLSF。
1909 賣 SLSF;1915 兩家控股都破產,普通股股票全滅;當時被當作「鐵路高金融時代結束」。
但 10 年後同樣不健全的做法捲土重來、規模更大、虧損更重——金融界記憶「短得驚人」。
金字塔的弊端#
對證券買家有四方面傷害:
- 創造並賣給投資人大量不健全的優先證券
- 控股公司普通股「好年度盈利能力虛胖」、必然成為投機載具
- 「用極少或無資本投入即取得控制」不公平,催生不負責任與不健全的政策
- 控股公司形式允許在好年誇大「盈餘、股利、帳面值」——強化投機狂熱與市場操弄
1. 盈餘的誇大#
控股公司可透過:
- 把子公司股票股利以過高市值入帳
- 把子公司股票出售利潤計入
範例:
- Central States Electric:主要資產是 North American 普通股;收到的股票股利以市價入帳遠超子公司自己的 surplus 扣除值與每股可分配盈餘——使母公司收入失真
- American Founders Trust 1927:1926 以 $3.70/股取得 International Securities Class B;1927.11 向自家股東 @ $16 賣 8.84 萬股——當年「普通股可分配盈餘 $131.6 萬」多半來自自家股東的這筆購買
2. 股利報酬的扭曲#
「市場價值超過當期盈餘」的週期性股票股利讓公眾誤以為是高股利率;頻繁的認購權也常被誤當收入。
金字塔企業「揮霍認購權」——
因為它們持續新收購、新融資,這既滿足控制者的野心,也維持投機興奮——直到崩盤。
「循環性推理」範例:
- A 公司股票本值 25,被炒到 75
- 提供 @ $25 認購權,權證市值 $10
- 投機者把這 $10 當「特別股利」——「反證 75 合理、應該更高」
- 「整個過程是幻覺——但被當作真實收入支持當初的狂熱」
範例 American & Foreign Power 1928.8–1929.2:普通股 33 → 138⅞(無發股利);發第二優先股+權證的認購權(初始市值約 $3)被視為「等同普通股股利」。
3. 帳面值的誇大#
當控股公司持有「大部分」子公司股票,剩餘流通的小量股票被操弄到極高市價,然後用這個高價計算控股公司每股「帳面值/「break-up value」」。
範例 Tobacco Products Corp. (Va.)(持 United Cigar Stores 約 80%):1927 流通 United Cigar 小量股的高市價被用來誇大 Tobacco Products 對買家的吸引力。
Electric Bond and Share + American & Foreign Power 警示範例#
「最不可思議的誇大案例」——
流程:
- American & Foreign Power 發行 160 萬股普通股 + 710 萬股可 @ $25 買股的權證
- 對「較小規模的普通股」可以用「慷慨倍數」估值(完全忽略權證的存在)
- 對小普通股建立的「高市價」自動讓 710 萬權證有對應高值
- Electric Bond and Share 持有大量 American & Foreign Power 普通股和巨額權證——這些高市值再變成 EB&S 的「book value」
1929 結果:
- American & Foreign Power 每股盈餘 ~$6.5(多半來自連續新收購)
- 「好公用事業股值最高 50 倍盈餘」推到 199¼
- 對應權證值 174
- $6.5 百萬盈餘被「魔術」變成 $3.20 億普通股 + $12.40 億權證 = $15.6 億
- 80%+ 權證為 EB&S 持有 → EB&S 每股 break-up value 被推到 ~108、~150
- 公眾未注意「這個帳面值很多源自 EB&S 幾年前免費取得(作為 American & Foreign Power 第二優先股贈品)的權證」
即使 1932–1933 蕭條中,這個荒謬仍有殘餘:1933.11 American & Foreign 5% 債券僅 15¼,但權證合計仍 ~$5,000 萬——「這個比例在普遍低迷時看更荒謬」。直到 1938 底大致修正。
不是所有控股公司都金字塔#
「金字塔多透過控股公司,但控股公司未必都是金字塔」——
控股公司有正當用途:統一營運、分散投資與風險、技術上的彈性與便利。
US Steel、AT&T、General Motors 都是控股公司——皆非金字塔。
但 United Light and Power 對 American Light and Traction 的控制——是金字塔操作。
不只控股公司能造投機結構#
Maytag 重組(前章討論)達到金字塔的效果,但未用控股公司——
Continental Baking:投機性結構來自母公司大量優先股——若直接收購所有子公司資產(消除子公司),仍會是投機結構。1938 該公司步入此路線,消去控股形式但保留投機結構。
立法限制#
1920s 公用事業金字塔的災難促成 1935 Public Utility Holding Company Act——「死刑條款」要求多個既有系統最終簡化資本結構並處分不毗連區域子公司;新金字塔受 SEC 並購與融資批准門檻封堵。
鐵路控股公司也正規劃類似限制。
作者預期:「Rock Island → Van Sweringen 之後不易再有」——但發起人與金融家「會把巧思轉向工業領域」——投資人與分析師需保持警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