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負債表能為投資人提供 5 類資訊:

  1. 顯示企業中投入了多少資本
  2. 揭示財務寬鬆度——營運資本部位
  3. 包含資本結構細節
  4. 提供驗證盈餘真實性的重要工具
  5. 提供收入來源分析的基礎

定義#

帳面價值(book value)/ 資產價值 / 有形資產價值 / equity

資產負債表中歸屬該股票的資產價值——慣例排除商譽、商標、專利、特許權、租賃權等無形資產。

每股帳面價值

帳面價值 = (有形資產 − 全部負債 − 前順位股本) / 普通股股數

也可由「面值 + 盈餘相關項目」反推(盈餘餘額、股本溢價、可視為盈餘的準備金都納入「自願準備金(Voluntary Reserves)」——優先股贖回、廠房改良、或有等準備若實際非需要也算)。

優先股的處理:「有效面值#

算普通股帳面值時,優先股應依其「真實或有效面值」扣除,而非帳面值

  • Island Creek Coal $1 面值優先股:年股利 $6、清算 $120/股、1939 價約 120 → 應以 $100(或 120)扣
  • Capital Administration:優先股面值 $10、清算 $50/$55、年股利 $3 → 用面值無意義
  • Coca-Cola Class A $5 設定值、清算 55、累積 $3 股利真正面值是 $50

合理做法(建議):

  • 依股利率統一以 5% 為基準折算(除非以較低價可贖回):$100 萬 5% 折為 $100 萬;$100 萬 4% 折為 $80 萬;$100 萬 7% 不可贖回折為 $140 萬
  • 實務折衷:以面值(加上累積股利)與市價較高者

計算優先股本身的帳面價值#

依「把其視為普通股、忽略劣後」即可。範例 Tubize Chatillon 1932

  • First Preferred 的帳面值(扣除負債後)算出
  • Second Preferred 在 Common 計算時應以「有效面值 ≥ $100」($7 股利)扣除——結果普通股帳面值為 0

**大型「雜項準備金」**若無細項,必須從資產扣除——後續可能發現它部分用於沖銷被廢棄廠房等實際用途。

流動資產價值與現金資產價值#

除了帳面價值,作者再加兩個概念:

  • 流動資產價值:僅流動資產 − 所有負債與前順位請求權
  • 現金資產價值:僅現金與等同現金(CD、活期貸款、有價證券依市價、保單現金價值)− 所有負債與前順位請求權

Otis Company(棉織品)1929.6.29 範例#

  • 計算三個層次
  • 必須回沖「任意性 / 自願準備金:如 $42.5 萬「存貨減值準備」與 $21 萬「設備與其他費用準備」——後者既非實際負債也不對應特定資產的扣減
  • 1929.6 普通股 35,與流動資產價值的差距「極顯著」——意涵留待後續討論

帳面價值的實務意義#

過去帳面價值是普通股最重要的財務要素——「像私人生意主翻看資產負債表一樣」。

這個觀念幾乎消失——資產負債表帳面值已失去意義,原因:

  • 固定資產帳面值常與實際成本毫無對應
  • 帳面值通常與「可實現價格」或「盈餘所能支撐的價值」毫無對應
  • 為避免折舊而減記」與舊式「摻水抬高」一樣使帳面值失真

頂尖統計服務仍習慣性列出每股帳面值——像是過去的遺風」。

但在「極端情境」仍有意義#

4 個極端比較(如 General Electric、Commercial Solvents、Pennsylvania Coal and Coke、Pepperell)顯示「市場估值與帳面值的脫鉤」之劇烈:

  • GE、Commercial Solvents:市場以帳面值十多倍估值——「這已不是業務估值,而是華爾街幻術
  • Pennsylvania Coal and Coke:市場給予的估值只有帳面值的 1/16
  • Pepperell:跌至帳面值的 1/10——這是個「多年來信譽優、盈餘高、慷慨派發股利」的企業

金融思維 vs. 商業思維#

華爾街幾乎不問「這個生意賣多少?」——但這應該是買股票時的第一個問題。

商人想以 $10,000 買 5% 權益,他第一個動作是 ×20 = $200,000,再問「這個生意在 $200,000 是好買進嗎?

但 1929–1930 買進 GE 的數千人中,只有極少數意識到自己在以「約 25 億美元」付出(其中 20 億是「超過實際投入資本的溢價」)。 1933.7 Commercial Solvents 57 元——買家為「只有約 1,000 萬資源的企業」付了 1.4 億。

對照之下:

  • Pennsylvania Coal and Coke 以 1/16 帳面值賣
  • Pepperell 1/10 帳面值賣(即使在蕭條中)——「任何單一私人擁有者都不會猶豫地給出更高估值

作者建議#

帳面價值至少應被「瞄一眼」再下買賣決定——

在特定案例中它的訊號可能不重要,但應該被檢視後再放下

智慧投資人應能清楚回答:

  • 我為這個企業實際估出多少價值?
  • 我為這筆錢實際得到了多少有形資源?

帳面值對買入決策的指示#

一般經濟原則:

  • 遠低於帳面值買進有利
  • 遠高於帳面值買進不利

因為高於帳面值對應的高回報會吸引競爭、不能永續;低於帳面值對應的弱表現會吸引競爭退出、回歸常態。

但作者警告:

  • 此原則「未必夠確定、夠快實現,足以作為選股的主導因子
  • 現代「無形資產」(商譽、組織效率)「與磚瓦同樣真實」——其盈利甚至比有形資產更不易被競爭侵蝕
  • 在有利條件下,輕資產企業擴張更快、更賺——對股東更有利

結論:不能對「帳面值與市價的關係」訂硬性規則——

但買方必須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並對自己的選擇感到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