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業是「折舊政策對盈餘呈現最具實務重要性」的領域——但這也是「理論與實務最分歧」的地方。

過去常見的弊端#

完全忽略折舊#

幾年前Cities Service Company 等公司在年報中完全不扣折舊與折耗,導致盈餘嚴重虛胖。

常被用來辯護的論點:「折舊只是帳面分錄,不對應現金支出」——

這個論點極不正確:

  • 折舊大部分對應「資本價值的實際下滑——債權人或股東若不充分提列就是自欺欺人
  • 多數情況下,折舊金額終會被「汰換或擴張的現金支出」消耗——其實與工資或租金一樣是真實費用
  • 例外確實存在(折舊準備金長期未動用),此時可依投資人觀點適度調整——但通則是充足提列是公平盈餘的前提

部分折舊計入盈餘餘額#

折舊部分計入盈餘、部分計入盈餘餘額——

  • 有時以「契約最低值」為依據(債券契約所要求的「維護+折舊」毛收比例)
  • 若契約最低值低於實際所需折舊,反而成為誤導投資人的工具——本意是保護的條款被反向利用

連保守經營的公司也用過:

  • Detroit Edison 1931、1934:雖該公司折舊提列相對行業已偏高,但這個做法仍掩飾了當期盈餘下滑;且因公司聲譽好可能誘使他人模仿

Iowa Public Service 的詭異會計#

1929 廠房 $2,520 萬、毛 $420 萬、折舊僅 $78,000——明顯不足。

1932 公司「正式承認」過去提列不足:

  • 把普通股設定值降 $158.7 萬轉到 capital surplus
  • 立即用此 capital surplus 沖抵 $150 萬補提折舊 + $8.7 萬或有
  • 多年折舊被「減資」一次性掩蓋
  • 副作用:母公司(American Electric Power)超出「真實盈餘 + 初始盈餘餘額」的金額被當股利抽走,嚴重損害債券與一級優先股

Brooklyn Union Gas(最具代表性)#

1929–1938 十年:

  • 報告平均每股盈餘 $5.13——但「退場準備」提列嚴重不足
  • 為支應實際退場必須清空大量或有準備金並動用盈餘餘額
  • 報告每股 $51 累計盈餘 + 派 $40 + 增盈餘餘額 $11——但盈餘餘額與或有準備金實際淨減 $26/股
  • 資產負債表呈現的真實平均盈餘僅 $1.36/股(而非 $5.13)
  • 實際退場為毛 11%,計入盈餘的退場僅 3.1%
  • 1938 在 NY 公共服務委員會要求下開始採折舊政策、暫定 $120 萬/年——作者懷疑此額仍不足

七種折舊計算法#

A. 真正的折舊#

1. 直線法(Straight-line)#

  • 各類資產按估計壽命等額提列至殘值
  • 稅務報表幾乎都用此法(國稅局接受)
  • 但「意外少」電瓦斯公司在年報中採用
  • 範例:Union Electric of Missouri(North American 子公司)多年採用——但 1937 報告 $389.9 萬 vs. 稅務 $554.9 萬,因稅務壽命估得較短

2. 償債基金法(Sinking-fund)#

  • 計入折舊金額累計的利息——前期少、後期多
  • 加州公用事業依與州鐵路委員會的協議普遍採用(6% 利率)
  • 範例:Pacific Gas and Electric、San Diego Consolidated Gas and Electric
  • 但稅務報表仍用直線法

3. 綜合法(Over-all Method)#

  • 對全部可折舊資產用單一年度百分比
  • 目的:簡化近似實際折舊
  • 範例:Commonwealth Edison 折舊 = 3% 平均帳面值

B. 退場準備金法#

退場準備金(retirement reserve)不衡量「當期損耗或過時造成的折舊——而是「管理層認為足以支應未來退場」的金額。

長期下來「適當折舊」與「適當退場準備」金額相等,但退場準備法容許每年任意變動——多用來低報當期資產損耗、虛胖盈餘。

4. 毛營收百分比#

  • 若百分比足夠則接近正常折舊——通常不足
  • 範例:Duquesne Lighting 8% 毛 vs. 稅務 30% 毛

5. 每單位產品定額#

  • 範例:Brooklyn Union Gas 1932 每千立方呎 3 分;Cincinnati Gas and Electric 1937 瓦斯 5 分/千立方呎 + 電 $2.70/千度

6. 「維護+折舊」綜合毛百分比#

  • 維護愈多 → 折舊愈少
  • 範例:Third Avenue Railway 1912–1918 維護+折舊 = 20% 毛;Tidewater Power 1936 瓦斯與電 15%、水 12%、鐵路 30%

7. 自由裁量#

  • 多數採退場準備法的公司完全依管理層判斷
  • 範例:
    • 逐年變動:Detroit Edison、Philadelphia Electric、American Water Works、American Power and Light
    • 固定數:Tampa Electric 1933–1939 每年 $43 萬
    • 等於實際退場:Western Union 1932–1936——1936 報表 $563.1 萬 vs. 稅務 $1,119 萬,差額約等於該年「普通股盈餘」全部——1937 一次性把 $3,000 萬從盈餘餘額轉到折舊準備金「坦白

雙重會計:兩套折舊政策#

不論年報採用哪種方法,幾乎所有公司在稅務報表都用直線法——

投資人面臨「雙重情況」:兩套折舊金額。

1933 證券法後第一個招股書(American Water Works and Electric Convertible 5s, 1944)首度公開揭露:1932 稅務攤銷 $702.3 萬 vs. 損益表攤銷 $274.7 萬——當時華爾街仍輕忽。

五個理由:應「通常」採用稅務折舊#

作者認為以「稅務折舊」為基準是更安全的選擇:

  1. 直線法理論清晰且邏輯成立——若過度提列國稅局不會接受;退場準備法常任意或技術上不健全
  2. 退場準備法常需「從盈餘餘額大量補注(如 Brooklyn Union Gas)
  3. 1934 後普遍提高退場準備金——是「過去不足」的告白
  4. 州委員會與 Federal Power Commission 已要求許多公司改用正規折舊基礎(Pennsylvania、Michigan、New York 等)。Consolidated Edison of NY 1939 已開始切換——對應期間從 $1,773.7 萬增至 $2,421.7 萬
  5. 固定價值證券投資人應永遠採用較嚴格的測試

實例:Pennsylvania Power and Light $5 Preferred#

  • 公司報告:固定費用 + 優先股股利後邊際已不足
  • 改用稅務折舊基礎:邊際再縮減一半以上
  • 改用 Southern California Edison 的毛百分比:邊際幾乎消失

在這種條件下,以 5.26% 殖利率買進 Pennsylvania Power and Light $5 Preferred 沒有正當理由

1930 American Power and Light Preferred#

  • 報告的覆蓋率不足以保證安全
  • 折舊率過低(若改用 Pacific Lighting 的基礎,邊際大幅縮小)
  • 還有「逐步上調的優先股股息」一暫時遮蔽真實要求($3 → $5)
  • 結果:1933 起減股利,1938 股價大跌

例外:稅務基礎可被拒絕的情況#

通常」採用稅務基礎;以下情境可採年報或第三基礎:

  • Pacific Lighting 1929 採加州慣例的償債基金折舊法,雖低於稅務,但相對毛收與廠房仍可視為大方——可接受年報數字
  • Detroit Edison 1938 報告 13.5% 毛 vs. 稅務 18.2% 毛、North American 1937 12.8% vs. 14.8%——稅務看起來偏嚴

作者的折衷建議:若稅務扣除超過 12.5% 毛,則暫以 12.5% 毛為分析基礎。

實務影響#

公用事業折舊政策對股價有重大實務影響

  • 1934 前折舊不足者普遍被股市高估(投資人同樣忽略此因素)
  • 警覺分析師可建議「從寬鬆者換到嚴謹者
  • 1934 後寬鬆者被迫提高折舊 →報告盈餘下滑、股價下滑

American Water Works 1933 普通股價格基於早期報告盈餘,未調整退場準備不足——之後 7 年因不得不上調退場準備金而看到盈餘大幅下滑、股價同步下跌。

Pacific Gas and Electric 同期因折舊政策已較嚴謹,1933 的投資人「買到實打實的盈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