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第二部分聚焦於固定價值投資(fixed-value investments)——即所有以「本金安全與穩定收入」為主要目的的優先證券(債券與投資等級優先股)。
為何單獨成立一個部分#
葛拉漢與陶德把「投資債券」與「投資型優先股」並列討論,原因在於它們的實務性格相同:
- 買方追求固定收益、不期待重大資本利得
- 分析的核心是「債務人是否有能力履行承諾」
- 共通的選擇標準可同時適用於兩者
「債券形式本身不是安全的代名詞」——固定價值投資的安全來自債務人,不來自合約形式。
本部分的章節安排#
- Chapter VI:固定價值投資選擇的第一原則——「安全並非由收益決定」
- Chapter VII:選擇的第二、第三原則
- Chapter VIII–XI:具體量化標準(盈餘覆蓋、安全邊際、資產保護等)
- Chapter XII:鐵路與公用事業債券的特殊考量
- Chapter XIII:債券分析中的其他特殊因素
- Chapter XIV–XV:優先股的理論與選擇技術
- Chapter XVI–XVII:收入債券與保證型證券
- Chapter XVIII–XX:**契約保護條款(protective covenants)**與優先股保護條款
- Chapter XXI:投資持股的持續監督
本部分內容是後續所有分類(投機性優先證券、普通股)討論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