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節主軸#
本章追問:排他人本主義(exclusive humanism)這個徹底排除超越界的選項,是怎麼從基督教世界內部演化出來的?
泰勒(Charles Taylor)指出,這個轉變並非一蹴可幾。它經過一個關鍵的中介階段:「天意自然神論」(Providential Deism)。在這個階段,神依然存在,但他的角色被悄悄重新定義——直到後來這個位置可以被空著、而道德秩序依然站得住。
「天意自然神論」是什麼#
延續第一部現代道德秩序的論述,泰勒指出,這個秩序觀對「天意」(Providence)的理解產生了致命的窄化:
- 上帝的目的逐漸收縮為「為人類設計的互利秩序」這唯一目標
- 我們對神所欠的義務,只剩下實現他為我們設計的計畫——也就是達成自身的善
- 廷達爾(Matthew Tindal)在《基督教與創世同古》(Christianity as Old as the Creation)中把這推到極致:神的目的「就是包納其理性受造物的共同利益與相互幸福」
四重人本中心化轉變(anthropocentric shifts)#
十七、十八世紀之交發生了一場四重人本中心化轉變,每一重都削減了超越界的角色。
1. 上帝目的的窄化#
- 傳統認為神對人類有「進一步的目的」——包括人對神的愛與敬拜——這些目的超越「人類興盛」
- 自然神論收掉這份「進一步」——神對我們的目的,就是我們自身的善
- 影響廣泛:胡格諾派流亡荷蘭的勒克勒(Jean Leclerc)與貝爾納(Jacques Bernard)、法國的聖皮埃爾神父(Abbé de Saint-Pierre)都採此立場
- 聖皮埃爾神父創造了「博施」(bienfaisance)一詞,成為啟蒙時代的核心概念
- 即使非極端者,也受「人本化趨勢」影響——信仰的超越維度漸退中心
2. 恩典(grace)的隱去#
- 傳統觀點:人因墮落而無法靠自身完成神的計畫,必須仰賴恩典
- 自然神論氣氛下,「恩典」概念逐漸淡出,雖然並未明確被否認
- 神在新框架中只剩兩個角色:
- 賦予我們理性與仁慈的造物者
- 末日的審判者——以無法想像的歡愉或痛苦來校準我們的行為動機
洛克(John Locke)強調獎懲;夏夫茨伯里(Lord Shaftesbury)與哈奇森(Francis Hutcheson)則強調內在的愛、仁慈與團結。但兩派都不需要恩典——這是關鍵。
3. 奧秘(mystery)的消散#
- 托蘭德(John Toland)的《基督教非奧秘》(Christianity not Mysterious)是個極端案例——這本書甚至在愛爾蘭被劊子手公開焚燒
- 但他只是把更廣泛的趨勢推到極致
- 若神的目的全在於我們的善,而這可以從我們本性的設計中讀出,就再無奧秘可藏
- 連「邪惡」與「人對神的隔閡」這些傳統基督教的核心奧秘也被擱置
- 特殊天意(particular providences)與奇蹟也失去位置——既然神依賴我們的理性掌握律則來執行其計畫,奇蹟干預反而違背他的設計(哈奇森的論證)
4. 「神化」(theiosis)的擱置#
- 傳統基督教傳統中,希臘教父與劍橋柏拉圖學派(Cambridge Platonists)談論「神化」——人成為神生命的參與者
- 這是「超越人類興盛的呼召」的對應應許:人被應許得到一種能愛神、愛人如神所愛的變化
- 在自然神論下,這個應許被悄悄擱置;即使保留,也被延後到死後(如巴特勒 Joseph Butler、康德 Immanuel Kant)
為什麼會發生這場轉變#
泰勒不主張單一原因,他列舉了幾項影響因素:
1. 宗教熱潮的退潮#
- 法國史家紹尼(Pierre Chaunu)所謂的「宗教高潮」(high tides of religious fervour)——經一個半世紀的熱烈氾濫後開始退潮
- 對「狂熱主義」(fanaticism)與「過度激情」(enthusiasm)產生反感
- 英國復辟後對清教徒內戰的反思加深了這種反感
2. 對寬容(tolerance)的接受#
- 一六八五年路易十四撤回南特敕令(Edict of Nantes)的反應顯示,歐洲菁英輿論已轉向寬容
- 強烈的宗派立場不再被視為光榮
3. 新科學的興起#
- 對更簡單、教義較少的宗教需求增加
- 神學爭論被認為造成分裂,理性宗教可以為各方所接受
但泰勒強調,這些因素不足以充分解釋人本中心化的轉變。
辯護學的窄化(apologetic narrowing)#
巴克利(Michael Buckley)指出:當時為基督教辯護的努力本身就急遽窄化——幾乎不再援引基督的救贖工作,也不再深入禱告與虔敬生活,而只剩兩條主軸:
- 證明上帝為造物者
- 證明上帝有天意
這個窄化反映了:
- 對深層神學議題(恩典、自由意志、預定論)的痛苦戰爭之後,人們渴望「簡化的信仰」
- 「聖潔生活」(holy living)的呼籲被進一步簡化為「道德」
- 而道德又被簡化為「正確的行為」
從劍橋柏拉圖學派經 Tillotson 到洛克,辯護學與講道越來越關心「罪是錯誤行為,可被勸告、訓練、紀律改正」,而非「罪是需要被某種存有的轉化所救贖的境況」。宗教被窄化為道德主義。
蒂洛森的經典表述#
蒂洛森(John Tillotson)的名言完美呈現了這種「互利天意」的辯護學:
「沒有什麼比讓有智慧、深思熟慮的人徹底相信『宗教與幸福、義務與利益,本是同一件事,只是換個角度說』,更能說服他們變得虔敬。」
宗教不再是對超越者的回應,而是對「正確理解自己利益」的延伸。
揚森派的弔詭遺產#
表面上對立的兩種立場——「虔敬人文主義」(devout humanism)與「揚森派的悲觀」——共同促成了道德主義的最後勝利。
- 虔敬人文主義(如方濟·撒勒爵 François de Sales)——相信我們內心有可被滋養的神聖傾向
- 揚森派(St. Cyran、Arnauld、Nicole)——強調人性敗壞,必須在恐懼中遵守神的誡命
- 揚森派強調外在行為(禮儀、道德嚴守)的紀律
- 當虔敬熱潮退去後,揚森派所推動的「外在行為的道德」反而留存下來,成為十八世紀辯護學的主流形態
- 而對「敗壞與恐懼」的反動,又孕育出「人性原初無辜」的人本主義立場
章節結論:通往排他人本主義的橋樑#
天意自然神論完成了一項關鍵的歷史工作:讓神對人的關係縮減為「設計者」、讓宗教縮減為「道德」。
接下來只需要一步:把那個悄悄退到幕後的「設計者」也撤掉,留下「道德秩序」自己——這就是排他人本主義的可能性條件。
下一章「非位格秩序」將追蹤這個過程的另一個關鍵維度:神如何從人格性的位格(personal)退化為一個非位格的秩序(impersonal or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