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力激盪的四條規則#

  1. 鼓勵大量想法,絕不批評任何一個
  2. 不拒絕任何想法,而是在其基礎上延伸(即使是反向延伸)
  3. 鼓勵「離經叛道」的想法,這能增加創造力
  4. 鼓勵所有人組合不同的想法

五種應該腦力激盪的情境#

1. 你認為腦力激盪能產生更多選項#

當你已經盡力收集資訊卻仍覺得不夠時,腦力激盪通常能激發創意、產生更多方案。

2. 需要外部專業知識#

例如外部董事可能擁有運輸、國際法律或處理罷工的專業——這些是公司內部無法提供的專長。

3. 想提高決策的道德標準#

這就是醫院設立手術審查委員會的原因。一兩個人可能願意掩蓋問題,但群體越大,越不容易降低道德底線。

然而,腦力激盪的群體既可能比個人更謹慎,也可能更魯莽。豬灣事件就是經典案例——甘迺迪的顧問們個別都知道入侵古巴是錯誤的,但在群體中卻都被「當團隊一份子」的壓力裹挾而沉默。關鍵人物的意見往往會左右整個群體的方向。

4. 需要群體的支持來執行#

人們對自己參與制定的決策會展現更大的執行熱忱。但要注意不能操弄——作者年輕時曾偷偷把自己的六個決定事先打好,再「引導」團隊討論出完全相同的結論,結果被上司狠狠訓了一頓。

要有說服力,但不要操弄。要真心接受群體的意見。

5. 你擔心群體會否決你的想法#

這反而是最應該進行腦力激盪的時候。

如果你連自己的 10 人執行委員會都說服不了,你有什麼把握能說服組織裡的兩千人,或市場上的兩千萬人?當你因為害怕被否決而不想交給群體討論時,那恰恰是你最需要腦力激盪的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