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需要新的資本主義嗎#
在過去三個世紀裡,資本主義極大地豐富了世界,創造了財富和工作。然而許多人正在問:財富和工作是否按本該有的公平進行了分配?
- 羅馬教皇方濟各在 2013 年感嘆:以利潤為先的市場經濟有如毒藥,把利潤放在了人的前面
- 1% 的富人和 99% 的民眾之間不斷拉大的鴻溝激起了民憤
- 我們不得不問:資本主義已經弄巧成拙了嗎?
玻璃塔的象徵#
城市中的中世紀城堡和教堂最先被人民議會取代,如今則由企業的**「玻璃塔」**取而代之。對於路人來說,真正的權力在哪裡已經很清楚了。
- 玻璃塔外表是玻璃,但人們無法識透它們
- 作為成功民主國家自豪的象徵,它們就像在任何獨裁政權之下一樣,是被中央控制的
- 大多數人不這麼想,許多人不想這麼多,只一味假定事情本該如此,就像奴隸制一樣
校園 vs. 塔樓#
有些組織不再是塔樓,而是採用大學式的「校園」設計:
- 高高的圍牆、門衛守護
- 對普通民眾仍有限制、仍具神秘感
- 仍然只對自己和其投資人負責
對於民眾來說,這些玻璃塔或校園似乎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在最需要資本主義發揮有利影響的發展中國家,這種感覺最為強烈。
股東價值的迷思#
1976 年,詹森(Michael Jensen)和梅克林(William Meckling)發表了〈公司理論:管理行為、代理成本和所有權結構〉一文,成為日後引用率最高的經濟學文章。
股東價值理論的影響#
- 董事和經理人應與股東保持一致
- 用股權、股票期權、績效獎金獎勵自己
- 為了短期結果,往往讓長期投資付出代價
- 商學院宣揚此理念,影響了一代聰明而有雄心的年輕人
吉姆·斯萊特(Jim Slater)1971 年在倫敦商學院演講時說:「我是全英國唯一一個不生產或製造的商人,我只對賺錢感興趣。」學生對此很著迷——思想的腐蝕就此開始了。
誤讀公司法#
事實上,公司法規定:
- 公司是一個法人,股東並不擁有公司業務,只是擁有其所占的股份
- 股東的正式權力僅適用於任命董事會,以及公司解散時分得剩餘資產
- 董事的職責是對整個公司負責,而不僅僅對股東負責
傑克·威爾許(Jack Welch)離開通用電氣後才說:「股東價值是世界上最愚蠢的概念。」
40 年後的代價#
學者羅傑·馬丁計算:1970 年後的 40 年裡,公司的利潤比 40 年前經理人拿著正常薪水幹活時還要低。
如果我們感覺現在過著比以前更好的生活,那主要是因為現在每個家庭都有兩個人在工作,而以前一個人工作就足夠了。
從「保留並再投資」到「精減並分配」#
- WW1 結束到 1970 年代末:董事會的主流是將公司營收「保留並再投資」
- 如今:為了自己和股東,主流變成了「精減並分配」
- 2003 ~ 2012 年美國標普 500 中的 449 家公司花費其盈利的 54%(共 2.4 萬億美元)回購股票
- 僅剩可憐的 9% 用於再投資
1956 年的壳牌精神#
作者 1956 年進入荷蘭皇家壳牌時,董事會成員對新人說:「我們是世界能源供應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的工作是滿足客戶的需求,並確保未來的長期業務。我們需要獲得持續的利潤為未來提供資金。我們也以股息的形式給股東支付租金。」
作者想知道:他今天是否還會說同樣的話?
重新定義公司#
公司不是股東、債權人、董事的產物,而是一個與所有在其中工作和與之相關的人員的聯盟。它是一個社區,集合了一群為共同目標而在一起工作的人。
從「工具」到「公民」#
- 自由的人不喜歡成為別人的工具
- 孔子曾說「君子不器」
- 1891 年教皇利奧十三世:「滥用人們,好像他們是追求收益的工具……真是可恥的、不人道的」
- 120 多年過去了,是時候讓我們最終關注這個問題了
公民文化的意涵#
把公司當作社區而不是財產,帶來的改變是:
- 沒有人能擁有一個社區
- 社區的成員屬於社區,但不歸社區所有
- 他們是同伴(公民),而不是雇員或「人力資源」
- 公民有責任與權利,利益與公司整體密切聯繫
企業應有的責任#
一個企業團體應有的責任:
- 為整個社會創造財富
- 為客戶提供所需的商品和服務
- 以公平價格提供就業與生活方式
- 不對周邊環境造成傷害
我們須培養公民文化:文化變革是資本主義迫切需要的第二曲線。
詞語的改變會讓人們開始改變想法,然後改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