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的精髓——僕人的心#
副題為「婚姻能在我們裡面塑造一顆僕人的心(Marriage Can Build in Us a Servant’s Heart)」。
腓立比書 2:3–7 是基督教精髓所在:
- 「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
- 「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
- 「祂本有神的形像 ⋯⋯ 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
作基督徒就是作一位自願的僕人。光是口頭上同意幾條教義並不足夠——我們蒙召的行動,是把別人放在自己之上。 派波(Otto Piper)為婚姻下了最佳定義:婚姻是「兩個人對彼此承擔責任的相互意願」。
作者結婚時 22 歲,求婚的考量幾乎全在於「她能為這段婚姻帶來什麼」——她漂亮、相處愉快、愛主。妻子大概也問了類似問題:他能養家嗎?是不是好父親?
這些不是壞問題;但典禮結束後,要進入一段真正基督教的婚姻,就得轉 180 度問:「我能怎樣服事我的配偶?」
拒絕奴役式的「服事」觀#
作者警告:把婚姻變成「妻子單方面服事丈夫」是與基督教精神對立的。某家名為「Cherry Blossoms」的公司利用菲律賓的貧窮,提供美籍中老年男性與菲律賓年輕女性的「配對服務」。其中一位男性給未婚妻寄出一份兩頁、單行間距的「合約」:
「妳人生的首要功能是服事我 ⋯⋯。次要功能是當個模範母親 ⋯⋯ 但永遠不能影響到對我的妥當照顧。妳將約 6:00 起床 ⋯⋯ 每天我回家時房子要絕對整潔 ⋯⋯做愛時,我期待妳隨時、任何時候都熱情配合。」
這種態度與基督教及基督教婚姻的精神格格不入,幾近於「終生賣淫」——他用錢買的不是一夜,而是一輩子的服務。 性對他而言是『要收的』,不是『要給的』。 一位「櫻花」新娘抱怨新婚之夜「感覺像被強暴」。
女性主義對某些議題的立場可疑(如墮胎),但「妻子不應被丈夫當作單方僕人對待」這個挑戰是先知性的呼聲。 不幸的是,許多女性聽到的不是「夫妻彼此服事」,而是「跟男人一樣自我中心」的呼籲。
李庫奇夫婦的話:
「⋯⋯ 女人不是為了自我成就而被造的(男人也不是!)。她是被造為幫助者與滋養者。 在神眼中,沒有什麼比作僕人更重要。真正偉大之路在於服事。 抓權與抓認可是自然的;作僕人是超自然的。⋯⋯ 重要性是從付出生命中得到,不是從自私地尋找個人快樂中得到。」
男人的愛——服事背後的犧牲#
費依博士(Dr. Gordon Fee)的榜樣#
作者在維真學院(Regent College)擔任費依博士的助教。某次費依師母請學生們去家裡吃甜點,懷孕的莉莎一進門:
- 費依博士立刻起身:「來,妳要最軟的椅子。」
- 「要不要墊個枕頭?」
- 「需要喝水嗎?」(他親自進廚房倒了一杯水)
- 「會不會太熱、太冷?腳要不要墊高?」
莉莎都快臉紅了,作者大為慚愧——他從來沒有像這位神學院教授那樣服事過自己的妻子。
NFL 球員席爾曼(Chris Spielman)的決定#
席爾曼是 NFL 四度入選明星陣的線衛球員。1997 年妻子史蒂芬妮被診斷出乳癌——她做了乳房切除術、需 6 週化療、會落髮。席爾曼當下做出決定:
- 與妻子同心剃光頭
- 退出職業足球一年,照顧妻子直到她康復
「[史蒂芬妮] 過去十年支持我 100%。我必須回報。」 「過去十年我們的人生都圍繞著我 ⋯⋯ 她生病時我若不為她放下一切,那我算什麼丈夫?我要讓她姐姐握她的手嗎?這是我的家。這是我的責任。這是我的本分。」
馬哈尼牧師的詰問:
「弟兄們,我們每天為妻子做了什麼需要付代價的事?什麼是真正讓我們有所損失的犧牲? 我會利用妻子的敬虔,還是去效法那位為我捨命的主?」
馬哈尼具體舉例:「犧牲」對他來說,是晚上願意與妻子「聊細節」——一天結束時,他自私的本能是不想再回顧那些細節,但這對妻子的需要與彼此的親密至為重要。
雷曼博士(Dr. Kevin Leman):「我從沒見過哪個男人下班一回家會想:『現在最需要的是和老婆來個 45 分鐘的長談』。」正因如此,男人若願意進入這樣的對話,對他屬靈大有益處——因為這「需要付代價」。
基督教婚姻的標誌——犧牲與服事#
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基督教婚姻以紀律與克己為其標誌⋯⋯ 基督教不貶低婚姻,乃是使它成聖。」
傳統基督教屬靈觀過往幾乎等同「獨身屬靈觀」,瑪麗·安·奧立弗(Mary Anne Oliver)甚至稱之為「不充足、有時甚至有害的,特別對夫婦而言」。 「獨身屬靈觀」她定義為「⋯⋯ 主要責任在於自己,主要的關係理想是『靈活的、不附屬的可用性』」——這與耶穌「以他人為中心」的教導豈不正好相反?
哈特夫婦提出「婚姻的逾越節奧祕(paschal mystery)」——死而復活作為已婚者的生活模式:
- 每天向自己的慾望、要求、恐懼死
- 每天作為僕人復活——進入妥協、服事、勇氣
這意味著:真正基督徒的求婚不是請求,而是給予。 與其問「妳能否為我這樣做?」,更該問——「妳願不願意接受我所要給的?」
服事「不配的人」#
約翰一書 3:17:「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 約翰沒有說那弟兄要先「無罪」才值得幫助;對方的需要本身就定義了我的義務。
作者過去服事過危機懷孕的婦女,不少人質疑「她們是自食其果」。但作者的觀點:
我服事人不是因為對方「配得」,也不是因為他們會感謝我; 是神配得我順服——當我因順服神而服事時,受惠的人不必配得,因為他們所領受的是我虧欠神的。 即便配偶當下對你並不友善——神仍配得你以僕人的姿態回應。
耶穌在最後晚餐為門徒洗腳——所有門徒幾小時內都會背叛祂,包括猶大。
服事的精神(Spirit of Service)#
服事的態度比動作更重要——
服事不是宰制#
「強勢的人格容易單方面承擔婚姻的全部責任。他們不請對方做某些服事,自己全包了 ⋯⋯。表面看起來像犧牲的愛,實際上是一種要支配對方的激情。」
「服事」也包含讓配偶有機會給予——若對方願意給。服事不只是洗別人的腳,有時也是讓自己的腳被洗。
服事必須樂意#
苦著臉、抱怨地服事,不是基督徒的服事。
作者一次說想先去睡,把電影留到隔天看完。莉莎要他陪看完。15 分鐘後他還是要去睡,他坦白:「妳可以繼續看;我先去睡——若我再撐下去,我明早會怨妳。」 真正的基督徒服事是自由地給予。守護的不只是僕人的行動,更是僕人的心。
想像耶穌為猶大洗腳——你覺得耶穌是不是用力地搓他的腳趾,故意扭一下他的腳踝以讓他知道「我什麼都知道了」?應該不是吧。
夫妻間自然會發展出各自的角色與服事範圍——莉莎不喜歡加油,所以作者出差前一定把油加滿;他懶得整理留言訊息,所以從旅途回來時是莉莎在聽留言。這不是壓榨,是配搭。
這份委身使彼此變得**「依靠神」而非「依靠配偶」**——即使配偶沒回報,內心仍因神的喜悅而有滿足。 作僕人是激進地強壯——你從那些細小的不滿、計較、自憐中得釋放。
金錢、時間、權力#
阿蘭德與龍曼的觀察:
「金錢是權力的媒介。爭吵的多半不是錢,而是權力——誰能掌控設定家庭日程的有形手段。 時間也成了爭奪的商品 ⋯⋯ 妻子該不該工作?丈夫是不是和同事相處太多忽略了妻子? 這些衝突遮掩了真正的問題:我們是否願意為對方的好處與榮耀犧牲?」
下次因金錢或時間與配偶爭吵時,先停下來提醒自己:你「願意更像基督」的禱告,正在被測試。 誠實地問自己:「我是在玩瑣碎的權力遊戲,還是在用人生不愉快的現實塑造我那頑固的本性,使之成為僕人?」
當 NBA 為了如何分配 20 億美元的營收而陷入怨懟、攻擊和苦毒時——同樣的怨毒,作者也常在分配 35,000、50,000、100,000 美元的夫妻身上看見。金額不重要,重要的是金錢被使用時的精神。
床上的服事——權力與愛的試金石#
高爾夫名將普萊耶(Gary Player)被問「若必須在妻子和最愛的高爾夫球桿之間選一個怎麼辦」,他答:「我會非常想念她。」回飯店時妻子已把他的球桿放在床上、披著一件挑逗的內睡衣。
性慾的本質賦予極大的關係權力。基督徒夫妻唯一能合法享受的性生活,是配偶選擇供應的;這使操弄與拒絕成了婚姻床上常駐的觀眾。 「絕對權力使人絕對腐化」——這在婚姻的微觀層面尤其真實。
作者誠實承認:自己心情不好時,知道妻子「想要」反而讓他刻意冷淡——這是「我有你想要的,但你得不到」式的權力暴政,是關係中的希特勒主義。
對比約翰福音 13:3:「耶穌知道父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他卻不是去掌權嘲諷,而是起身為門徒洗腳。 性的屬靈之美,正在於服事——慈愛地滿足配偶的身體需要。
誠實自問:
- 性,對我而言是「給予配偶」還是「收回不給」?
- 是「要求」還是「奉獻」?
- 是「操弄的工具」還是「慷慨之愛的表達」?
- 若神只看我的性生活,祂會稱我為成熟的基督徒,還是接近異教徒的人?
天主教哲學家魏斯利(Dick Westley):「性活動若真是『做愛』、是聖靈的工作,就是自我放縱的反面——它是禁慾的高峰。」
學習在性中給予而非索取、放下自己的要求、敏銳於配偶的需要——這些小選擇會在屬靈生命中收割大紅利,因為它們在塑造一個更不自我中心的人。
結語#
家事、對話、時間、金錢、性——把這些視為「成長在『給予』的恩典中」的場域。求神使用這些事剷除你的自私,教你變得溫柔、寬恕、慈惠、仁慈。
變得更像耶穌就是基督教的精髓;沒有人能誠實地說自己已經完全學會作僕人。 我們的婚姻每天都提供機會,把我們推得更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