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爭戰到相愛——耶穌的新挑戰#

舊約時代神對男性信徒的呼召是「上戰場」(書 18:3);而到了耶穌的時代,呼召更深、更難——

馬太福音 22:34–40:最大的誡命有兩條——盡心愛神,並要愛人如己。 「這不夠你只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地愛神。若真要討神喜悅,你必須去愛人。」

作者引用阿蘭德(Dan Allender)與龍曼(Tremper Longman III): 「婚姻要求我們以激進的承諾去愛配偶『現在的樣子』,同時渴望他們成為『尚未成為』的樣子。每一段婚姻不是在彼此榮耀,就是在互相貶損。」

婚姻是一座愛的健身房(gym of love)——讓我們經歷與表達神的愛之能力得以鍛鍊與成長。

人類的愛與神的愛不是兩個分開的海洋,而是同一片水域的多條支流;我們愛配偶愛得好,就是在愛神。我們從來不會「太愛」一個人;真正的問題往往是「太少愛神」。

愛是必須學的(Love Must Be Acquired)#

波特(Katherine Anne Porter)說:「愛必須學,且要一遍又一遍地學,這是無止境的。但仇恨不需要教導,它只等被挑起。」

  • 迷戀(infatuation)有時自然湧出,但只在關係之初
  • 仇恨像黃石公園的「老忠實」噴泉,自然而然地噴發
  • 基督徒的愛則必須追求、嚮往、操練

男人離開妻子去找另一個女人時最殘酷的話是:「事實上,我從來沒愛過你。」這句話想攻擊妻子,但放在基督徒的脈絡中卻是男人對自己最深的指控——耶穌呼召我們愛仇敵,連不可愛的人都要愛;說「我從沒愛過你」其實等於說「我從沒像個基督徒一樣活過」。

愛得好——就是討神喜悅#

讓神喜悅的方法很簡單——對祂的兒女好。所有基督徒都是神的兒女,當我們愛人,就是在使天父大大喜悅。

在婚姻中,我們沒有任何藉口——配偶是我們自己選的;既然選了卻發現難以去愛,又有什麼立場停止去愛呢?

作者指出:神不命令我們結婚,那是祂提供的機會;一旦進入婚約,就不能說自己愛神卻不愛配偶。

婚姻是「愛的練習場」——若我連最親近的配偶都愛不了,又怎能愛圖書館裡那位身上發臭的街友?

「神聖的快樂」——讓配偶快樂是事奉神#

申命記 24:5:「新娶妻之人不可從軍出征 ⋯⋯ 要在家清閒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樂。」

神在律法中明白宣告:丈夫專心讓妻子快樂,是事奉祂的方式。 「若我的妻子不快樂,是否表示我虧欠了神?」

實踐上的應用:

  • 丈夫設法讓妻子發笑,是在事奉神
  • 妻子為丈夫安排一段難忘的性愛體驗,是在事奉神
  • 丈夫犧牲自己的時間,好讓妻子得到必要的休息,是在愛神

當代社會充斥「自我關懷」的書,卻幾乎失去了「關懷他人」的藝術;犧牲被汙名化為「共依存」。然而聖經反其道而行:「使你妻子快樂;天天捨己;你越捨越得。」

校園牧師布雷迪(Brady Bobbink)的見證#

布雷迪原是熱門的講員。當妻子雪莉(Shirley)懷上他們第一個孩子米迦(Micah)後,他向神立志——孩子出生後一年內不接外面的講道邀請。後來新加坡邀他赴會講道,他熱愛旅行又是歷史迷,但中途想起自己的承諾,便回應:「我不能去。」

布雷迪的反思:「為了所謂『正確地愛別人』而沒有正確地愛自己的妻兒,是一種屬靈的偽裝。」

約翰·巴格博士(Dr. John Barger)的故事#

巴格博士在 1987 年 12 月 12 日的演講中坦承自己長年以聖經為由「以鐵腕統治妻子蘇珊(Susan)和七個孩子」。家人對他既怨恨又害怕,到 1983 年蘇珊若不是為了孩子早就離開他了。

轉折——一個死產的嬰孩#

某夜清晨兩點,蘇珊難產出血,孩子死產。巴格在手術室裡,左手托著小小無生命的嬰孩,做出了選擇:「要嘛我用怒氣把家人的生活弄得更糟,要嘛我學著好好愛他們。」他選了後者——「艱難、不戲劇化、令人灰心地『試著做好』。」

接下來四年的試煉接踵而至:孩子生病、母親驟逝、失業、三次流產、一個刺穿夫妻雙方的隱痛 ⋯⋯ 他在這一切中學會:

  • 管住自己的舌頭
  • 承認自己的錯並道歉
  • 不再為自己辯護——「重要的不是『我是對的』,而是『我去愛』」
  • 真正聆聽妻子的悲傷,而非急著解決

巴格發現:女人有許多無法解決的悲傷,那些悲傷往往就是她們日常生活的本身。她需要的不是丈夫提供解決方案,而是丈夫聆聽、了解、同情——讓她知道即使她疲憊狼狽,她仍被愛。

後來的悲與喜#

三年的耐心、聆聽、贏回信任之後,蘇珊的怨氣消散,他們以為一段「漫長而幸福的婚姻」即將開展。然而蘇珊被診斷出末期癌症,八個月後離世。她最後是在丈夫握著她手、家人圍繞中安息。

那段重生的婚姻雖然短暫,但他們嘗到了「大多數人渴望卻得不到的——真實、心靈深處的伴侶之情(true, soul-deep companionship)」。

從愛妻子,到愛神#

巴格的洞見:

  • 在祂與我們的關係中,神有許多時候像一位女人——女人愛時是安靜的、低語的,須仔細聆聽才能聽見
  • 神也常以耳語介入我們的生命;若不收斂、不專注,就會錯過
  • 真愛一個女人所需要的德行——聆聽、耐心、謙卑、服事、信實的愛——正是我們愛神、感受祂愛我們所需要的德行
  • 我們無法「強求」一個女人的愛,也無法強求神的愛
  • 當我們在女人面前帶著謙卑承認自己的軟弱時,她的心會被融化——神的心也是如此

愛「不一樣」的人——婚姻是學會愛的訓練場#

約翰一書 4:20–21:「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

對男人而言,愛一個女人;對女人而言,愛一個男人——遠比要兩者中任何一位去愛那位靈體、永恆、全然聖潔的神來得容易。 婚姻把我們安置在最接近的處境中——同住一屋、同臥一床、有時連身體都共享——逼我們尊重並欣賞一位根本不同的人。

我們需要被「叫出自己」,因為事實上我們是不完整的;神造我們是要我們在祂——那位「全然他者(Totally Other)」——身上找到滿足。婚姻揭示了我們不是宇宙的全部,呼召我們向另一個人讓位,並從另一個人身上找到喜樂、幸福、甚至狂喜。

結語#

基督教的美麗不在於相信若干理性教義,而在於學習去愛——而很少有處境像婚姻這樣,如此徹底地考驗這份愛。

如果你真要愛神,看看你左手上的戒指,重新承諾去探索它所代表的意義,並狂熱、瘋狂、長久地去愛那個把它戴在你手上的人——這可能是你能做的最屬靈的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