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認識神的路標#
本章副題為「婚姻的類比教導我們關於神的真理(Marital Analogies Teach Us Truths About God)」。作者引用波特(Katherine Anne Porter)的話:「婚姻是無情的揭露者,是探向人性最幽暗角落的白色探照燈。」整本聖經有一條巨大的線——把神與祂百姓的關係比作人類的婚姻。透過婚姻的經歷,我們可以從新的角度認識神。
神設立婚姻並非只為「宜人地繁衍人口、提供穩定的社會制度」,而是把婚姻栽種在人類中間,作為指向祂自己永恆屬靈存在的另一座路標。
神聖的浪漫(Divine Romance)#
聖經多次以婚姻意象描繪神與人的關係:
- 何西阿書 2:16, 19:「『到那日,你必稱呼我「我夫」,不再稱呼我「我主」』⋯⋯『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神要我們以愛與親密所驅動的順服待祂,而不是奴僕對主人的恐懼
- 以賽亞書 62:5:「新郎怎樣喜悅新婦,你的神也要照樣喜悅你」——在這個沒人有空注意我們的世界,神卻喜悅我們,使祂超自然的心為我們跳動
- 馬太福音 9:15、22:1–14:耶穌自稱為「新郎」,又把天國比作「婚宴」
- 啟示錄 19:7:歷史的高峰落在「羔羊的婚宴」——「祂的新婦也自己預備好了」
反過來,屬靈不忠也以婚姻意象呈現:
- 耶利米書 3:8:神把「淫蕩」的以色列休了
- 馬可福音 8:38:耶穌責備「淫亂的世代」——指的不是性,而是違背與神立約之婚姻的不忠
你怎麼看神——是把祂當「主人(master)」,還是「丈夫(husband)」?兩者所喚起的情感與關係模式截然不同。
婚姻指向「和好」(Reconciliation)#
作者引用一則拉比故事:兩兄弟分穀,單身的弟弟夜裡偷偷把穀倒進已婚兄長的倉,已婚的兄長同樣憂心弟弟年老無依、夜裡也偷偷補進弟弟的倉。一夜兩人在路上相遇,相擁而泣。神說:「這是聖地——一個有愛的地方——我的殿要建在這裡。」聖地,就是「人在彼此身上發現愛」的所在。
早期教父雖然對婚姻是否次等多有爭議,至少都同意婚姻最高的目標是作為和好的類比——指向基督與教會的聯合。
奧古斯丁(Augustine, A.D. 354–430)提出婚姻的三項益處:
- 後嗣(offspring)
- 信實(faith / fidelity)
- 聖事(sacrament)——其中以「聖事」為最大,因為這指向不可解的盟約,活畫基督與教會持續委身的關係
1549 年的英國公禱書把奧古斯丁的「聖事」替換為「彼此安慰(mutual comfort)」,作者認為這是把崇高的真理化約為平庸的人際安慰,反而掩蓋了婚姻的根本目的。
「以神為中心」 vs.「以人為中心」的婚姻觀#
馬里蘭牧師馬哈尼(C. J. Mahaney)的關鍵問題:
- 以人為中心:當我地上的舒適、慾望、期待被滿足時,我才維持婚姻
- 以神為中心:我維持婚姻是因為它榮耀神,並向罪惡的世界指出和好的創造主
以弗所書 5:25–27:「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基督徒婚姻的根基不是「免除孤單」,而是活出基督與教會的盟約。
一切都為了「討神喜悅」#
哥林多後書 5:9:「我們立了志向,要得主的喜悅。」保羅明說,討神喜悅是基督徒一切行動的驅動力。婚姻第一目的——超越快樂、性、生育、陪伴、互助之上——也是討神喜悅。
實踐的代價:
- 每天向自己的慾望死,每件事都先問:「這樣行能討主基督的喜悅嗎?」
- 「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哥林多後書 5:15)
- 用屬靈的眼光看配偶,因為「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5:17)
和好的職分(The Ministry of Reconciliation)#
哥林多後書 5:18:神「藉著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又將勸人與祂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
新約學者巴雷特(C. K. Barrett)將「和好」定義為:結束敵意的關係,代之以平安與善意。
我們若無法在自己的婚姻中活出「結束敵意、開啟平安」的見證,就無法誠實地向世界傳講和好的福音。
作者指出令人警惕的數據(依民調員巴納 George Barna):
- 自稱「重生基督徒」者離婚率(27%)高於非信徒(23%)
- 自稱「基要派基督徒」者離婚率最高(30%)
- 「我怎能告訴孩子神和好的應許可靠,如果他們看見我自己的承諾形同虛設?」
作者堅持婚姻不離的首要理由不是個人快樂、孩子安穩、配偶受傷,而是——這是基督徒當盡的本分;他不願讓自己的人生與所傳的信息自相矛盾。
雷擊比喻(When Lightning Strikes)#
作者在華盛頓州北喀斯喀特(North Cascades)山徑上看到一棵 700 歲的古樹,理由很簡單——這片森林潮濕,雷擊不易引發大火,所以樹木有兩百年才遇上一場「雷火」,得以長壽。
婚姻同理——強健的基督徒婚姻仍會被雷擊(性試探、溝通問題、挫折、未竟的期待),但若被「討神喜悅」的不動搖委身澆灌得夠濕,雷擊就不會釀成毀滅性的火。
倘若我只為快樂而結婚,當快樂消退時,一點火星就足以燒掉整片關係的森林。但若我的目標是傳揚並活出神和好的職分,我的忍耐就具備防火的能力。
婚姻作為福音的平台#
在一個關係被輕易拋棄的社會中,基督徒只要持守婚姻就足以引人注目;當別人問「為什麼?」時,我們便有平台分享神和好的好消息。
保羅·賽門(Paul Simon)寫了一首歌〈離開戀人的五十種方法〉。基督徒留在婚姻裡只需要一個理由——基督與教會的類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