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來借錢時的選擇#

當有人為了特定項目(如創業或擴展公司)向你借錢時,你有多種回應方式:

  • 直接拒絕 (no)
  • 答應 (yes)
  • 有條件答應 (yes but)
  • 附帶條件 (yes on the condition that)
  • 以股權代替借貸 (yes with equity)
  • 以可轉換貸款方式 (yes with a convertible loan)

直接說「不」可能會冒犯人(見 Rule 100)。直接說「好」則不太明智。借錢給朋友家人除非準備好一筆勾銷(見 Rule 97),而且想借大筆錢的人通常跟你沒那麼熟——否則他們會更了解你。

三種進階選項#

附帶條件#

這是「傻瓜的遊戲」。所謂條件,例如「等你賺了錢再還我」、「你不能拿去亂花」、「你只能用在造福人類的事業」——這些條件聽起來合理,但實際上很難執行,而且很多人會為了拿到錢而輕易許諾。

股權#

更好的做法。你不是借錢,而是購買對方項目的股份。如果成功了,你收回投資加上利潤;如果失敗了,你本來就不應該投資。股權的問題在於它非黑即白,要麼成功要麼失敗。

可轉換貸款#

最佳選項。 你按照正規貸款的方式出借,有完整的法律合約。但如果項目成功——你把貸款轉換為股權,收回本金加上利潤的大份額。這讓借貸變得有價值。

要求可轉換貸款能篩選出認真的人。 認真的人會站出來接受條件,不認真的人則會退縮。如果項目失敗,你至少有擔保物;如果成功,你的回報會比單純借貸好得多。

作者甚至對自己的孩子也採用這種方式——借錢買車或房子時,他要求持有共同所有權。這樣對方就不能隨意處置,而且往往在知道這個條件後就打退堂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