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實要拿自己和別人比較#

你知道,這不是這本書的原版。在第一版中,我邀請讀者把他們自己的規則用電郵發給我。這一條特別的規則——我再同意不過——是一個來自印度的十六歲在校學生向我提出的。我提到這件事有兩個原因。第一,因為這正好說明,你永遠不會年輕到無法遵行這些規則。第二,因為我認為意義重大的是,這條規則來自一個仍在受教育、因此期待向他人學習的人。這是一條需要一定謙遜度的規則——而我們所有人都可以更謙遜一點(好吧,那我承認,是我可以更謙遜一點)。

以積極的方式比較#

人們常常告訴我們不要拿自己和別人比較。這個論點是:如果我們認為自己更好,那是傲慢;如果我們認為自己更差,那是令人沮喪的。而且,我們都各有不同,所以比較也不可能準確。然而,在工作中,你不斷地設定績效目標,這完全正確。而且,根據 Rule 29,我們也應該在個人生活中設定自己的目標。這不僅適用於我們的計劃,也適用於我們自身的行為和發展。

我們沒有人是完美的——我們都知道這一點。我們都希望自己能更有耐心、更善良、更寬容、更勤奮,或者是更好的父母,或者在金錢方面更明智。但要好多少?決定瞄準哪裡的最好方法,是以一個你尊敬的人作為參照。 「我想要和這個人一樣有條理」或「像那個人一樣冷靜。」你看到了嗎?你在拿自己和別人比較,但是以一種積極的方式。這意味著你能看到自己有多少工作要做,並且你能看到這是可以實現的。你不必告訴他們你在以他們為榜樣,雖然如果這樣做有幫助,你當然也可以徵詢他們的建議。

以謙遜之心持續學習#

你可能認為,總是拿自己和比你優秀的人比較,會很令人沮喪。但正如我那位十六歲的朋友明智地指出的,一個是好,另一個是更好。沒有人得了低分,而且你還能額外得到加分,因為你對自己誠實,承認自己還有哪些地方可以改進,然後採取積極的步驟去做。

以周圍的人為師,是十六歲時自然而然的事。 可悲的是,隨著我們年齡增長,我們可能會失去這種態度。但如果我們有任何 sense,我們就會圍繞自己聚集善良、積極的人,所以實際上如果我們不向他們學習,那才奇怪,不是嗎?而這也是我們能做到 Rule 2 的最好機會。

核心箴言: 你能看到自己有多少工作要做,並且你能看到這是可以實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