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是個難以捉摸的目標#
如果你問很多人他們在生命中想要什麼,他們會說:「哦,就只是快樂,我想。」問他們希望孩子得到什麼,他們會說:「我不在乎他們做什麼,只要他們快樂就好。」你不如希望你自己或你的孩子能成為太空人或腦外科醫生——至少那樣你還有個機會。你可以訓練。他們可以取得資格。
快樂是如此虛幻,以至於花太多時間去追求它並不值得。 快樂是一個光譜的一端——痛苦是另一端。它是一種極端狀態,就像痛苦是另一端的極端一樣。如果你回顧你人生中曾經快樂的時刻——或者以為自己可能快樂過的時刻——我敢打賭,那些時刻還涉及其他強烈的感受。孩子的出生?興奮,是的。驚奇,是的。成功分娩後的如釋重負,是的。但快樂?我不確定。
人們以為他們在假期中會快樂,但他們真正的意思是放鬆、受到刺激,或從煩惱中解脫——而他們確實如此。追求快樂是那種「越大越好」的事情之一。你永遠不會達到,因為沒有上限。你就是得一直追求更大的快樂。與其追求快樂,不如追求滿足感。現在這才是可以達到的。這是一個值得追求的目標。
在關係中追求滿足感#
這尤其適用於關係——無論是在尋找「對的人」的過程中,還是在你找到之後所發生的一切。我們大多數人都想要瘋狂地頭暈目眩地墜入愛河。大化學反應——煙花、蝴蝶、難以置信的感覺。這很精彩。這是極端。但這種強度不能也不會持久。你必須在某個時候回到現實。你必須繼續過你的生活。沒有人能一直活在那種強度、那種崇高的境界之中。
滿足感是你在那種狂喜褪去之後、在你重新回歸平靜與幸福的簡單之後所希望擁有的。 事實上,滿足感是更值得追求的目標,因為它能持久。
所以如果你發現你和某個人在一起,沒有那種燃放煙火的場面、沒有心跳加速、沒有強烈的感受,但卻有一種基調性的滿足感、溫暖與愛——那就對這種感覺感到滿足吧。
核心箴言: 滿足感是你在那種狂喜褪去之後所希望擁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