閉嘴吃飯:現代西方最矛盾的鐵律#
現代西方餐桌禮儀有一條最強而矛盾的規定:進食時必須閉上嘴巴。
- 即使是其他禮儀都鬆懈的人,只要還與人同桌,幾乎都會堅持這條
- 它矛盾在於:我們並不要求用餐時保持沈默
- 許多文化習慣靜默用餐——出於速度、專注、安全(食道也是氣道),或視吃為神聖
- 我們卻一邊要求談話,一邊嚴禁張開嘴的同時露出食物
歐洲過去曾有區域差異。十六世紀的法國文獻記載:
- 德國人嚼食時閉嘴,覺得其他方式醜陋
- 法國人半張嘴,認為德國人太僵硬、義大利人太矯情
- 義大利人「吃相柔軟」,可能也是半張嘴的
- 伊拉斯謨(Erasmus)甚至寫過,閉得太緊「顯得怕別人的氣息」
但漸漸地,歐美達成共識——所有人都得閉嘴嚼。
嘴巴:身體的弱點#
口部是身體輪廓上的「閘口」,外物從這裡進入,廢物從這裡排出:
- 糞尿因氣味強烈,反應很直接
- 眼淚則因其清水般的特質被歸入「淨化」的象徵
- 但黏稠的分泌物——鼻涕、痰、耳垢、嘔吐物、經血——一律引起厭惡
- 唾液、精液、汗水則居於模糊地帶,得靠親密與信任化解
我們對黏滑、晃動、不定形的東西反應尤其強烈:
- 因此可能拒吃腦、肺、眼(這些部位還提醒我們牠生前的功能)
- 也可能拒吃秋葵、生蠔、青蛙、糯米、軟煮蛋、太稠的粥
- 英文 “slime”(黏液)來自希臘文 leimax(蝸牛),盎格魯人比法國人更怕吃蝸牛與青蛙,怕的不是味道,是想像
我們喜歡界限明確:要麼固體、要麼液體;介於兩者之間的「糊狀」總令人疑慮。十八世紀末英國甚至把布丁/果凍稱為 shape——「成形」即是讓它變得可信。
嚼過的食物 = 黏液#
把張嘴規定推到極致的,是對嚼過食物的厭惡:
- 1591 年《公民禮節庭》警告:張嘴吃飯會讓人看到「食物在嘴裡翻滾——這是一種骯髒的景象」
- 嚼過的食物已經混入唾液、變形變黏,正在被消化的路上
- 沒有人能再把它從嘴裡拿出來——一旦進入,就只能往下
希臘曾有一位 Mariandynian 人 Sagaris,被乳母嚼好食物餵到老——他成了「懶到極致」的笑柄。雖然母親預嚼食物餵嬰兒在許多文化是常見的斷奶手法,但我們對「成人從口中取出食物」這條禁忌極為堅持。
愛蜜莉.波斯特(Emily Post, 1931)的鐵則:
- 「食物一旦進入口中,無論你多討厭,都必須吞下」
- 只有乾淨乾燥的骨頭與核可以出來,且必須先在嘴裡用舌頭與牙齒清乾淨
- 取出時要用手指捏取或叉子接住,再放到盤上
- 絕不可從嘴直接到盤——必須有手或器具作為遮蔽中介
魚刺是少數例外:因細又危險,可以用手指取出。也因為這特殊處理,魚被附上「女性食物」的神話——細嚼、用前齒、小口慢咬,與「男性式的豪邁吞嚥」相反。
不要咬一半、不要混在一起#
中世紀有條共食規矩:不可把咬過的東西放回——必須由咬者吃完。所以伊拉斯謨告誡:「不要把咬過的梨子或水果遞給別人。」
現代雖各人分盤化解了大部分問題,但精神仍在:
- 我們不喜歡看到麵包上有齒痕;麵包要剝成一口可入的大小
- 不喜歡看到把盤中食物搗成一團——1879 年甚至認為「叉子上同時叉兩種食物」也算失禮
- 法國美食家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盛讚日本料理「不堆疊、不勾芡、生鮮分明」——這其實正是現代歐洲也內化的價值
蛋的麻煩#
蛋是個典型問題:我們愛吃,但軟蛋是流動、半凝固的——黏稠又不定形。
- 路易十四(Louis XIV)切水煮蛋頂端的氣勢令圍觀的群眾讚嘆,這是個小型表演
- 伊拉斯謨告誡:別用手指挖蛋殼,更別用舌頭舔,請用小刀
- 後來雖然有了蛋杯與專用小匙,仍有從蛋杯喝出或在盤上搗碎兩派
- 英國十八世紀末認為「搗蛋」噁心;美國人仍保留此習慣,被英語禮儀書屢屢批評
- 義大利至今仍有「喝蛋」(egg da bere)的習俗,但不能發出聲音
小口、不出聲、不舔#
從古希臘起,小口就是禮貌:
- 公元前四世紀劇作家 Eubulus 在《駝子》(The Hunchback)中讚揚一位高雅妓女,「不像別的女人那樣把韭蔥團塞滿臉頰,貪婪嚼大塊肉;她從每樣菜中只夾一小口」
- 不可雙頰鼓起,中世紀禮儀書一再以「猴子」比擬此景
- 嚼食要儘量無聲,這也強化了「閉嘴」要求
- 嚼到一半不可再加食、不可同時喝水(既噁心又有嗆喉風險)
在古中國,孝大於禮——《禮記》規定:父親若在兒子吃飯時呼喚,兒子必須立刻把食物吐出來跑過去。
中世紀對舌頭的監管也很嚴:
- 不可舔盤、舔唇——要用餐巾或桌布
- 我們今天則連刀叉湯匙都不可舔
- 伸舌頭挑釁,本身就是無禮
吐口水:被馴化的本能#
伊里亞斯(Norbert Elias)指出,禮儀逐漸把人們「分開」,不再共享用具與盤子——這不是因為怕傳染病(那是現代發現),而是更深層的:自我控制、自足、互不冒犯。最有力的例證就是吐口水的逐步消失。
- 古羅馬婦女會往自己衣前吐口水以避邪
- 吐口水自古帶有輕蔑、護身、療癒等多義
- 但唾液本質仍被視為「排泄物」
- 有種令人作嘔的伎倆:對著食物吐口水好讓別人不想拿走——古希臘的 Demylos 就以此聞名
歷史上,吐口水「不可避免」,問題只是「吐在哪裡」:
- 十七世紀荷蘭:不能吐在桌上或對面牆上
- 應該悄悄吐在自己旁邊的地上,再用腳踩開
- 伊拉斯謨建議:站著說話時就轉開身體吐
- 富人應用手帕吐,在尊敬的對象面前更要如此;對下人則可吐地
古波斯人據色諾芬(Xenophon)與希羅多德(Herodotus)記載完全不吐口水,希臘人視之為驚人的自制力,與「絕不說謊」並列。Della Casa 在《Galateo》(1558)說:「我們連一頓飯的時間都不能忍嗎?」
到了十九世紀,吐口水被擠到專用的痰盂(spittoon)中;二十世紀初被定義為「不衛生的傳染媒介」(肺結核恐懼推波助瀾);中葉以後,「禁吐」標語逐漸消失——因為大多數人已根本想不到要吐。
不要對食物吹氣#
吹涼食物也被視為失禮:
- 愛德華時代孩子應答:「我會放下湯匙等一下」
- 古中國不准把飯攤開散熱——「等一等比較好」
- 吹氣太引人注目、像在表演
- Della Casa 還說得粗:「從沒有不下雨的風」——氣息本身就有點噁心
- 古中國僕役不可對端著的食物呼氣;若有人對他說話,必須把頭轉向一邊回答
打呵欠、咳嗽、打嗝、嘔吐#
- 打呵欠:宣告無聊、又開大嘴——華盛頓抄寫的禮儀規條第幾條便是「呵欠時不可說話,用手帕或手遮口並轉頭」
- 咳嗽與打噴嚏:要遮要轉頭。古時打噴嚏被視為神諭,「上帝保佑你」即由此而來
- 打嗝(hiccup):被歸咎於吃喝過多。柏拉圖《會飲篇》中阿里斯托芬最有名的一次發作,靠搔鼻孔誘發噴嚏才止住,醫師 Eryximachus 名字本身即意為「打嗝鬥士」
- 嗝(belch):現代社會嚴禁,當事人會極度尷尬;中世紀只是禁止「對人臉打嗝」。在中國、日本、中東與南非 Pedi 等社會,飯後打嗝甚至是稱讚——Pedi 還有個擬聲詞 pôtla
伊拉斯謨在這點上很人道:「為了禮貌而壓抑生理的聲音,是把禮儀看得比健康重要的傻瓜。」他甚至認為憋屁比刻意便祕更危險,建議用咳嗽蓋過聲音就好。
牙籤的興衰#
餐後剔牙在英美視為粗鄙,卻在許多文化是常理且衛生:
- 十五世紀英國《禮儀書》(Boke of Curtasye)勸人「不可用刀、稻草、木棒剔牙」
- 文藝復興時期歐洲流行個人牙籤——金銀鑲寶石的款式甚至別在帽子或外套上
- Della Casa 卻譏諷:牙籤掛在身上「就像把湯匙掛在脖子」,顯示一個人時時準備吞噬
- 拋棄式牙籤用過會丟(伊拉斯謨建議用鵝毛或公雞腿骨)
- 地中海地區至今仍見牙籤長時間銜在嘴角,與口香糖性質類似——它們不會崩解,且常帶有清涼的茴香味,象徵牙齒與口氣的清潔
飯後漱口的消失#
過去歐洲有飯後用洗指碗漱口的習慣(將水含住、漱動、吐回深盤),但不可發出咕嚕聲:
- 法國十七、十八世紀一度消失,十九世紀復興
- 英美十九世紀中之前就棄用了
- 1810 年法國訪客 Louis Simond 震驚地描述英國上流男女「彎腰、發出噴吐聲、甚至優雅地把手指伸進嘴裡」漱口的場面
- 比頓夫人(Mrs. Beeton)也對「拿洗指碗來漱口」感到驚駭
到頭來,反應強烈的噁心,往往被當作品味優越的證據——而禮儀就在這場「誰更精細」的競賽中,把口腔修煉得越來越馴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