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吃並非「沒禮貌」#
西方人最自豪的「文化勝利」之一,是用餐時只用金屬器具、絕不碰到食物本身。
- 但這不代表用手吃飯的人就比較粗野
- 他們同樣用禮儀覆蓋「動物本能」,也同樣有約束與裝飾
- 對許多以手食的人而言,叉子像手帕一樣髒
- 手是無聲、靈巧、能感覺溫度與質地的——前提是受過良好訓練
洗手作為演出#
用手食的禮儀文化中,洗手往往「公開且頻繁」。
- 古羅馬人與現代日本人都偏好餐前全身沐浴
- 中世紀洗手儀式有嚴格次序:鞠躬、行禮、執壺者的動作都受規範
- 印度與許多地方禁止把手浸在水盆——必須由僕從將香水從上倒下,水僅用一次
- 北美偏好「淋浴勝過泡澡」其實同源
- 現代埃及則在水盆上加多孔蓋,讓髒水迅速消失
幾個關鍵細則:
- 不可潑灑或撥水
- 留些乾毛巾給下一位
- 洗完後盡量不碰任何東西直到開動
- 阿巴斯(Abbasid)時代的賓客若洗完後抓頭或摸鬍,所有人都會等他重洗才開動
阿拉伯沙漠遊牧人會走出帳棚以沙搓手,作為飯前洗淨儀式——即使有水也偏好用沙先擦一遍。最後洗手必須等所有人都吃完,否則等於「中途離桌」。
與大家一起吃完#
用手食的人通常要設法「同步結束」用餐——因為一手油膩地坐著不舒服。
- 家庭共鍋時,要留些給比較慢的孩子
- 同步收尾需要極高的預判、控制與留意——這是我們未曾受過訓練的技藝
有則希羅故事:某位貪婪的宴飲者在浴池用熱水訓練雙手能耐高溫,並以熱水漱口讓口腔適應,再賄賂廚師把菜直接從爐上端來——好趁熱搶在所有人之前吃。
「吃熱食」其實是文化特定且現代的偏好。用手食的人多偏好「溫食」而非「燙食」——這甚至成為區分「已開發」與「開發中」社會的隱性指標。阿拉伯人飯間飲茶飲咖啡卻偏好滾燙——因為杯碟保護了手。
手指的階級規矩#
優雅與精準的手部動作從小被嚴格灌輸。
- 取食時是「從上抓取」還是「往上鏟」?各有規矩
- 西方曾以「只用拇指與前兩指」為極致優雅
- 第四、五指必須舉起並翹著當裝飾
- 細到「不同手指對應不同盤子」,永遠保持有指未沾油
這種精細禮儀只有在食物極軟、極小、無需撕扯時才可行;自然只有富有且僕從成群的家庭負擔得起這種「精緻」。當代喝茶時翹小拇指被嘲為「過氣的裝模作樣」——因為她的優雅模型已經過時,現代的約束與裝飾只是換了套規矩而已。
左手的禁忌#
許多文化嚴格禁止用左手碰食物:
- 《禮記》要求中國孩童自幼不用左手取食
- 古希臘羅馬人臥食左肘支地——即使左撇子也得遵從
- 古希臘 hoplite 戰士的盾必須左持以維持方陣,右臂執劍——古代左撇子之苦由此可見
- 阿巴斯阿拉伯人以左手執麵包(不屬於共盤之物),現代中東亦同
- 主要禁忌:不可以左手從共盤取食或送入口中
左手禁忌的根源是——它是「非神聖的手」,保留給「污穢」的事務(包括如廁後的清潔)。
食物與排泄物「同源異相」這個事實,正是必須強力區分它們的理由。我們的衛生間文化體現了這一點:浴廁需有門、馬桶要蓋、衛生紙要包、抽水馬桶水甚至被染成藍色——我們對排泄的禁忌之強,甚至超過那些禁用左手的「外國人」。
「左 = 邪」與右手的崇拜#
- 英語 right 也代表「正確」
- Sinister 原意為「左」
- 法語 droit(右)意指正直;gauche(左)意指笨拙
- Dexterity、adroitness(靈巧、機敏)字源全是「右手性」
- 起誓、握手都用右手
- 左撇子兒童曾被強迫改用右手
對立概念的「左」總對應到「下、暗、圓、冷、女性」;「右」對應「直、上、亮、熱、男性」。金屬餐具看似解放了我們,但右手仍是主導——刀(精緻的「男性武器」)一律握於右手。北美人甚至連送食入口都偏好用右手。
二手齊用為何失禮#
「同時兩手吃」普遍被視為失禮:
- 貝都因人(Bedouin)禁止啃骨頭:必須以右手撕成碎塊才能入口
- 兩位賓客合力分一整隻雞時,必須默契十足且動作不可顯眼
- 西方禮儀允許用手食的少數場合是:吃蘆筍、櫻桃蘿蔔、杏子——但仍以一手送口為原則
- 玉米棒之所以「不太體面」,部分原因是它需要兩手;牙齒外露、面頰沾油更糟
- 咀嚼時也只能用單邊面頰
兩手與兩頰,都意味著「貪婪過頭」。撐爆雙手或塞滿口腔,都是失禮。
「咀嚼時不可取下一口」#
用手食者普遍規定:嘴裡還在咀嚼時,不可開始準備下一口。
- 雙手都允許的文化中,「一手送口、另一手在盤中翻找」尤其不堪
- 我們西方人反而較寬鬆——刀叉在手且咀嚼是允許的
- 1704 年倫敦市長宴會上,Ned Ward 詩諷某些賓客「一手嘴邊一手盤中」、「像獵犬撕咬腐肉般撕食」
共盤帶來的全新規矩#
從共盤取食時,「撕扯與匆忙」變得極為可怕:
- 你看起來像在搶別人的份
- 蒙田自承吃太快,曾咬到舌頭與手指
牙齒在用手食的文化中比西方更隱蔽:
- 食物已切小或軟,不需大力撕咬
- 「整大塊抓起來咬」被視為野蠻——希臘人 Poseidonius 興奮地報導:「可怕的凱爾特人(Celts)抓起整塊肉就咬!」
- 高韃靼(High Tartary)的牧民另有絕技:左手持肉、口含一段、以利刃齊唇切斷——西方人對此既驚奇又覺禁忌(刀近臉是大忌)
不咬、不留齒痕、不回鍋#
許多用手食的文化甚至嫌惡「看別人咬」:
- 亞馬遜印第安人先以手撕成極小塊才入口
- 多個非洲部落偏好把粥糰整顆吞下而非咀嚼
- 西方亦不喜「齒痕食物」——傾向把麵包先掰成單口大小
- 從共盤取出的食物必須吃完,咬過再放回中央碗極為失禮
玩弄食物的衝動#
人人都有「玩食物」的衝動:
- 把夾心餅乾撥開吃內餡
- 設計戳破荷包蛋蛋黃的儀式
- 把霜淇淋擠進甜筒裡再從尖端往上吃
Elizabeth Adler 分析:我們渴望「分開已混合的、混合分開的」;享受破壞精緻結構與重組之樂;也愛留最好的最後吃。
古希臘語 tryphe(奢華生活)源自一個動詞,意為「剝碎、撕成小塊」——它幾乎肯定反映了富人的禮儀:能慢慢進食、悠閒地把食物搓成球或細切成「精緻大小」。
阿拉伯的「米飯雕塑」#
用手食者享有更多「創意進食」的空間:
- 阿拉伯女主人在賓客面前用手攪拌湯汁,是儀式化的「開動前的延遲」
- 賓客自行挑選並組合食材:一點肉、一顆椰棗、一粒堅果、一些飯
- 巧妙捏成一個「自足的口大小」米團,每團可獨一無二
- 米團名為 logmah;不可灑出米粒,不可揉爛、塗抹
- 高手以拇指將米團彈入口中——避免唇手接觸,動作本身就是優雅的點綴
摩洛哥(1905)規定舔手指的順序:第四指、第二指、拇指、第三指、食指。能做到的人即證明自己未「失禮」。
「指尖食物」與克制的代價#
歐洲在叉子普及前,常見「玩弄食物」的失禮,法語稱為 gadrouiller:
- 不可把麵包浸醬「太深」,否則手指也下水
- 不可不停翻轉麵包讓它四面吸滿肉汁
- 應「乾淨、貞潔地」沾一下,僅此一次
拉布魯耶爾(La Bruyère)筆下的「餐桌粗人」Gnathon(「下顎」)——
- 把所有菜都用手翻過一輪
- 弄得肉汁淋鬍、桌布灑滿
- 「你可以跟著他的足跡找到他」
相反的典範是喬叟(Chaucer)筆下的修女院長 Madame Eglentyne:
- 從不掉一口
- 不把手指浸入醬汁太深
- 拿起食物時連一滴都不灑
- 喝過之後上唇潔淨,杯緣不留油痕
從「共盤」到「個人盤」#
西方放棄用手食是漫長的歷程:
- 中世紀匈牙利餐桌中央有挖洞用以放共燉的鍋
- 巴黎大學的 Muchembled 教授提到,他在阿圖瓦(Artois)村莊的曾祖父,是十九世紀後半第一個放棄共桌挖洞改為「自己一份」(à l’assiette)的人
- 早期人們即使用刀叉切食,仍會放下後用手取食入口
特定食物保留古法:
- 龍蝦與小龍蝦需雙手與圍兜餐巾
- 鹽——伊拉斯謨說「以刀尖取」,但「三指插入鹽罐被視為粗人」
- 鹽撒罐反而被視為「太實用、太新潮」,正式宴會中仍以「在盤緣堆鹽、每口沾取」為禮
- 「在桌布上堆鹽」也是古法,但 Emily Post 1937 提醒:沾芹菜或櫻桃蘿蔔絕對不允許
帶皮馬鈴薯曾要求「用手剝皮、切塊、入口」(不能搗)——但僅當馬鈴薯不太燙時可行。現代偏好燙食,因此改用叉子;用刀則絕對禁止。
「搗碎」(mashing)至今仍未被正式餐桌接受——既太破壞、又太創造,太像「在開放盤上做咀嚼動作」。搗碎只能在廚房裡進行,徹底退出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