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布作為「共同體」的象徵#
桌布最早出現於羅馬帝國時代;到了中世紀盛期,它甚至比桌子本身更能宣告「共食的同伴關係」。
- 能「同享一塊桌布」(share the cloth)即代表你被視為對方的平等者
- 主人若與僕從同桌,要麼只有他面前有布,要麼全桌鋪布但他面前另加小巾
- 中世紀貴族最可怕的羞辱之一:對手的傳令官走到他面前,當眾在他座位左右割破桌布——非血仇不足以洗刷此恥
大馬士革(Damascus)的白色至上#
最高級的桌布來自敘利亞大馬士革。
- 「damask」原指帶菱形與其他暗紋的織法
- 純潔與清潔很早就成為桌布的核心訊息——白色幾乎是唯一選項
- 一條白桌布需每次使用後清洗熨燙,一滴污漬便毀於一旦
- 中國人卻以「弄亂」桌面為樂:骨頭、殼、蟹螯堆得滿桌才算盡興
法國史家波奈(Jean-Claude Bonnet)指出,到了十七世紀末,桌布已從早期「共同混亂的空間」變成「劃定個別位子、力求純白潔淨的舞台」。
桌布的階級含義#
桌巾長期是財富的標記:
- 法國婚嫁陪嫁中,手織桌布是大宗
- 一條好桌布可傳數代,累積愈多愈顯赫
- 中世紀宴會中,會疊三層布:地毯式底布、整桌大布、再兩條垂落的上層布
- 桌邊靠近用餐者的窄條叫「sanap」(法文 sauve-nappe,「保桌布」),承接油膩的腕痕
- 十六至十九世紀,菜分兩道與甜點,便鋪二至三層布,每換一道菜抽走一層
午餐(lunch)成為日常後,午餐桌布只用「桌旗」或鏤空蕾絲,露出珍貴的木質桌面;到了十八世紀末甚至直接撤布,僅在盤下放「doilies」(紗墊)——這些紗墊據說以倫敦布商 D’Oyley 為名,是現代「餐墊」(place mats)的祖先。
鹽罐與「nef」之船#
中世紀桌布鋪好、洗手禱告之後,第一個被擺上的物件是鹽容器。
- 鹽是「神祕、純淨卻又危險」的物質,西方對它充滿迷信
- 「salt cellar」中的 cellar 源自法文 sel(鹽),其實「鹽-cellar」是同義疊用
- 英式宴會用銀製高柱式「standing salts」
- 歐陸貴族則有「nef」——銀製的桌上船型容器,有時加輪可推動展示
- 它佔據領主或要客面前,標示著「身分之物」(object of prestige)
「鹽」也是「鹽之上 vs. 鹽之下」(above / below the salt)的分界線。到維多利亞時期,鹽罐甚至會被併入巨型桌面雕飾——狄更斯(Dickens)在《我們共同的朋友》(Our Mutual Friend, 1865)裡諷刺過「一隊駱駝駝負水果與蠟燭,跪下為主人裝鹽」的炫耀之物。
三餐時間的演變#
「dinner」一字原指一天的主餐,時間從中世紀的清晨 11 點一路往後推:
- 十八世紀的 dinner 改在下午 3 點
- 法文 déjeuner(解禁)原指「夜不食後第一餐」,後來變「午餐」
- 真正的法式早餐被擠走,只好叫 petit déjeuner;dîner 則改為晚餐
- 英文 lunch 原意「一手能握的食物」,是兩餐之間的點心,nuncheon 是其老名
帕爾默(Arnold Palmer)稱「下午」是「十九世紀贈與人類的偉大禮物」——因為固定的午餐把一天清楚地切成兩半,秩序由我們重複的進食動作而非時鐘決定。
蠟燭:宴席的時間象徵#
晚餐多在夜晚舉行,現代主人雖不再依賴蠟燭照明,卻仍以燭光標示「我們開飯了」。
- 火焰象徵「圍火而聚」的久遠記憶
- 蠟燭代表預設的長度——一生、一段時光
- 生日蛋糕上的蠟燭意指「歲數」
- 教堂供燭代表獻燭者本人
- 羅馬以來的迷信:用餐時熄滅蠟燭意味在座有人將死
十九世紀的盛宴主人(amphitryon)會大手筆採購蠟燭。法國奢華美食家 Grimod de la Reynière 偏愛具象徵意義的數字——365 支代表「一年的日數」。
桌面從「壯觀」走向「集中於中央」#
中世紀的長條窄桌只坐一邊,桌面留作「觀賞舞台」:
- 沒有盤、玻璃杯,也沒什麼餐具
- 排場集中於賓客衣著、桌布、僕從編舞、奇景菜餚與展架上的銀器
當賓客逐漸退至兩邊面對面而坐,整桌都變成可炫耀的空間:
- 十七世紀宴桌雖滿,卻避免巨型擺飾以免擋視線
- 十八世紀則出現「centre-piece」——餐桌中央的視覺焦點
- 各式擺飾競相發展:「middleboards」金字塔層架、surtouts 巨型擺件、英人稱「epergnes」的多層銀架(內含蜜餞、水果、燭台、調料瓶)
- 後來低矮的 plateau(平台)流行——是大型鏡面或盤面,可佈置成「微縮花園」
- 法國貴族甚至雇用 sableur(沙繪師)在宴前以糖粉、染色大理石粉現場繪製,並覆以玻璃保護
到十九世紀,鮮花才取代人工花成為主流——再到世紀末,花飾占滿整桌,使對面客人難以對談。現代禮儀重視跨桌對話,因此花需「夠低能看過去」或「夠高能看穿過去」。
餐巾的歷史#
古羅馬人常用兩條餐巾:一條圍頸、一條擦手;客人自帶餐巾,僕從用以包剩菜帶回家。
- 中世紀餐巾常被省略,人們直接用桌布擦手擦嘴
- 伊拉斯謨(Erasmus, 1530)寫道:「舔手指或在外衣上擦油都同樣失禮——用餐巾或桌布。」
- 中世紀晚期的餐巾大如浴巾,披在左肩或左臂
- 十七世紀中改為遮胸——保護當時流行的男性蕾絲領
- 十九世紀初餐巾長約一碼見方,攤在膝上;別在鈕釦或圍頸已被視為下層出身
葛蘭姆·葛林(Graham Greene)小說《費雪醫生》(Doctor Fischer of Geneva)中,主人為了羞辱賓客,讓僕人為他們圍上巨大餐巾——客人以為要吃龍蝦(這是少數允許「圍兜式」餐巾的場合),結果他端出來的是粥。
「不要弄髒餐巾」的弔詭#
餐巾本來就是用來擦油的——但現代禮儀卻要求它「保持乾淨」:
- 只能微微沾唇
- 這場「無需餐巾」的運動,始於叉子的普及
- 班·瓊森(Ben Jonson)1616 年寫道,叉子從義大利傳入英國,是「為了省下餐巾」
- 蒙田(Montaigne)卻招認偏好以手食:「我用很多餐巾……我不太用湯匙或叉子。」
一些社會曾以頭髮擦手,貴族甚至擦在僕從頭上。蒙大拿的扁頭族(Flathead Indians)有條精緻的細則:吃完魚之後,不可在頭髮上擦手。
餐巾摺紙:失寵的奢華#
餐桌「布藝」曾是高度技藝:
- 桌布褶縫要筆直,「皺成棺材形」被認為會帶來死亡
- 直到十八世紀,桌布以「亞麻布壓榨機」夾平存放
- 餐巾從十六世紀末起被漿洗、扭折成魚、獸、鳥、果等形
- Pepys 描述某位專業摺紙師「以此為業,賺得不少」
- 凡爾賽宮的餐巾摺紙達到巔峰:青蛙、魚、孔雀、天鵝……若貴賓為洛林公爵,則摺成「洛林十字」
- 動這些餐巾是失禮的;另備他巾供實際使用
到十九世紀,這風氣被視為「過度裝飾」與「裝模作樣」。Emily Post 直接斷言:「過分花俏的摺法不合品味。」她也不贊成把麵包藏在餐巾裡的做法——「掀開時麵包通常會掉在地板上。」
用麵包擦手與餐廳裡的狗#
古希臘以來,用麵包擦手與刀具,再丟給狗,是一項悠久傳統。
- 古希臘宴飲圖中常見「桌邊狗」,主人會向客人炫耀
- 多狗同席時須拴在不同臥榻以防打架
- 香蒂依(Chantilly)一幅十六世紀畫作描繪的貝里公爵晚宴,小狗甚至在桌上穿梭
- 中世紀禮儀手冊提醒孩子們:別摸貓狗
- 古羅馬餐廳地板甚至以馬賽克拼出「沒掃過的地板」(希臘語 asaroton)——三維逼真的食物殘渣圖像,視為藝術
到十九世紀初,「往地上扔食物」變得粗野,城市宴席不再容許狗。Branchereau(1885)建議:用餐刀應在餐巾上擦,不可擦在麵包上——既不浪費食物,也擺脫了「給狗吃」的形象。
用完餐後的餐巾#
我們離座時,餐巾應「鬆鬆地擱在桌上」,不放椅上——以免被誤會「藏走了餐巾」。
- 歐洲迷信:把餐巾留在椅上,從此再不會被邀回那張桌子
- 葡萄牙人折好餐巾才離桌
- 其他國家則以「不折」表示:你知道主人會洗,不會再給別人,也不打算留下來吃下一餐
- 餐巾環(napkin ring)為家人專用,被邀為客人準備餐巾環是極高的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