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廳的退場#
早期希臘與中世紀歐洲的貴族宅邸,核心是一座大廳(hall):領主與隨從同處一室用餐,領主獨坐高桌或顯眼位置。
- 隨著時間推移,領主逐漸從大廳退出,與選定的同伴私下進食
- 古希臘貴族成立小圈子(coteries)
- 十四到十六世紀的歐洲核心圈愈來愈傾向「另闢一室」
現代住宅中,當年的大廳已縮成「進門小空間」;北美英語中走廊被稱為 hallway,重要卻只是通道。
- 餐廳作為「專屬空間」要到十七世紀才出現在中產家庭中
- 現代公寓往往乾脆省去
- 北美的餐桌常擺在客廳一端——又回到了古大廳的概念,因為客廳通常就是「壁爐所在地」
從寢室到客廳到餐廳#
中世紀領主退入的「寢室」(chamber)就是後來「起居室」(living / sitting / drawing room)的前身。
- 原本同時包含床與壁爐
- 女性常在這裡進食,男性則留在大廳
- 到了 1450 年,這私密空間成為最尊貴男性的禁臠
- 後來分成兩個房間——其中之一專為餐桌,便稱「eating-room」,1601 年起改稱「dining-room」(餐廳)
十六世紀後的「banqueting house」是飯後另設的甜點室,可能是獨棟建築(如倫敦白廳的著名宴會廳),或鄉間住宅頂樓有風景的房間。「banquet」原意為簡便的水果、蛋糕、酒——其同源字 bench(長凳)說明其輕便。如今則反成「最豪華大宴」的代名詞。
從活動桌到專屬桌#
中世紀貴族的桌子是「板與架」(boards on trestles),擺好用完即收。
- 中產家庭則早早採用「沈睡桌」(dormantes)——又重又少搬動
- 即使最早的固定餐桌也仍預留「中段裂縫」可拆裝
- 法語「擺桌」(dresser la table)一字仍保留「架起」之意
- 桌面樸素無華,因為一律以布巾遮蓋
從「buffet 架」到「自助餐」#
「buffet」原本指宴廳一側的多層架,用來陳列家中銀器。
- 它的層數受階級規範:公爵五層、低階公爵四層、貴族三層、騎士兩層、紳士一層
- 後來菜餚也置於其上預覽,類似現代餐廳的「樣品櫥窗」
- 「dresser」(餐邊櫃)、「cupboard」(櫥櫃)皆由此而來
- 十九世紀起,「buffet 餐」改指自助式取菜後攜往他處進食
共桌只是一種文化選擇#
我們以為「圍著一張桌子吃飯」天經地義,其實高度文化特定。
- 許多文化坐在地板上,圍著托盤吃
- 另一種廣泛習慣是每人一桌:日本人有自己的小漆桌,可能還有兩三張
- 古希臘人每人各擁一張長方三腳小桌
在這些情境中,「共享」改以其他方式表達——傳遞一杯酒、共同高歌、或像日本商務午餐那樣不斷互相斟清酒。西方則用「一張大桌」象徵團結。
古希臘的小桌幾乎不鋪布,桌面直接當盤——麵包堆放其上,菜餚甚至從烤肉叉上整條取下,垂掛桌緣。所謂「第二盤、第三盤」(second / third tables)其實就是換一張桌或擦乾淨重來。
野餐:規矩的反面#
「結構化的用餐」通常意味著「高地位」。
- 我們把「戶外席地進食」保留為特殊體驗——野餐
- 法文 pique nique 原指「人人帶菜入內共食」(接近古希臘 eranos、葡式 moungetade、現代 pot luck)
- 1860 年代後才轉為「戶外用餐」
- 共同點是:即興、隨意、不分道、不嚴格
一場好的野餐是對日常規矩的暢快反轉:新鮮空氣、無桌椅、用手吃。馬奈(Édouard Manet)的《草地上的午餐》(Le Déjeuner sur l’herbe)便是這種「放縱」的延伸表達——遠遠呼應古希臘酒神祭中的狂野。
椅子作為文化裝置#
在席地而坐的社會中,椅子是極正式、有階級色彩的物件。
- 中國傳統把椅桌保留給公開、嚴肅場合
- 一張簡單的非洲酋長凳,加上動物皮覆蓋與墊高,便成寶座
- 椅子強烈約束姿勢,使用慣後甚至會讓肌肉退化,無法久坐地面
- 西方中年人若被迫幾週無椅可坐,會痛苦難當
人類學家統計至少 132 種主要坐姿,其中僅約 30 種需要類椅。我們的服裝(西褲、絲襪、迷你裙、皮鞋)也都是「為椅子而設計」。
在西方餐桌上,端正僵直才是禮:不能搖椅、不能伏案、肘不放桌上——除非你能優雅地「假裝沒在靠」。
從坐到躺:身分的階梯#
「坐」高於「立」,而**「躺」又高於「坐」**。
- 床與貴賓椅都曾被加上華蓋(canopy 原意是「蚊帳」,源自希臘文 konops)
- 韓國以「屏風」屏障高位者背後表達尊榮
- 在現代,「臥床用早餐」仍是奢華身分的象徵
古希臘臥食的傳入#
公元前八、七世紀,古希臘人從東地中海習得「臥食」之風:
亞述(Assyrian)國王亞述巴尼帕(Assurbanipal)的浮雕中即見其臥食
腓尼基出土的象牙臥榻配合奢華餐具
希伯來先知阿摩司(Amos)譴責撒馬利亞人模仿這種習氣,預言「臥躺者的宴席必被剝奪」
上流希臘男性採用此俗(斯巴達、克里特除外)
羅馬人在公元前二世紀向希臘與伊特魯里亞(Etruscans)學會
直到公元五世紀才逐漸退場
阿索斯山(Mount Athos)的希臘修道院迄今仍保留躺著進食的廳堂
誰可以躺?#
臥榻(希臘語 kline)只屬於上流男性。
- 早期小餐廳容納七張臥榻,大廳約十五張,每張寬可坐兩人
- 女性除了伊特魯里亞或妓女外,不被允許與男性同臥
- 在馬其頓的希臘化時期,男子需獨力以矛擊倒野豬,始可獲得臥食資格
- Athenaeus 記載:「卡山德(Cassander)三十五歲仍與父親同坐進食,因為他始終做不到這項壯舉。」
希臘人即使想像神祇宴飲也是「坐著」,而非躺著——這可能是出於對古樸 Homeric 場景的依戀,或者考慮到若女神「坐而男神躺」,等於將人類的性別階序強加於神,對女神不敬。
羅馬人的三榻房#
羅馬餐廳「triclinium」按其名為「三榻」:
- 每榻最多躺三男,九人為一桌的理想數目
- 餐桌一側保留空位以便上菜
- 後來演化為半圓榻,桌子位於弧內
- 賓客左肘支撐,右手取食——左手等於被取消
普魯塔克(Plutarch)的對話錄記載過一個問題:「為何宴席開始時擁擠,結束時寬鬆?」答案是:羽絨墊隨用餐被壓扁,且賓客自取側臥姿,從「平躺」變為「斜倚」,佔位由「面」變「線」;加上酒意化解煩躁,大家不再覺得擠。
〈最後晚餐〉是躺著吃的#
基督時代的猶太人日常席地而坐,但宴席遵羅馬之俗:
- 〈最後晚餐〉(Last Supper)是臥食場景,房間比 triclinium 更大
- 使徒約翰躺在耶穌身旁,左肘支地
- 「靠在主的懷裡」其實是約翰要回頭與主說話,必須靠到耶穌胸前——這在當時的禮儀中完全正常
- 但幾百年後當畫家描繪這個場景時,希臘文已難以理解
- 他們把眾人改畫成坐在椅、凳、長板凳上
- 約翰於是被畫成歪身、垂掛、伏在主肩、甚至睡在主膝上——
這些畫面在當時實屬「驚人的失禮」,但約翰本人幾乎可以肯定完全沒有犯下這些失誤——他只是依當時禮儀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