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段威爾斯的引言:人類的悲劇對照#

凱勒(Timothy Keller)以英國作家威爾斯(H. G. Wells)相隔九年的兩段文字開場,戲劇化呈現現代人對人性希望的崩落:

1937 年《簡明世界史》1946 年《心智已到極限》
我們的孩子將活在比任何宮殿、花園更燦爛的世界,從強盛走向更強盛對毫無防衛者的冷血屠殺、有計畫的酷刑與恐懼回到世上——「智人」自鳴得意的稱號已經完了

「世界出了根本性的問題」幾乎無從迴避。基督教說我們最大的問題是——但「罪」這個字對許多人或冒犯、或荒謬,多半是因為他們誤解了基督徒所指的是什麼

一、罪與人的盼望#

許多人覺得「罪」這個教義對人性悲觀。事實正相反

凱勒剛開始牧職時,一位妻子剛離開的弟兄來見他,憤怒、自責、絕望。凱勒說:「你最需要的是盼望。」對方問怎麼得到。凱勒盡量溫柔地說:「好消息是——你是個罪人。」

因為他是罪人,他就不只是心理機制或社會體系的無助受害者——他可以做選擇、進入悔改的過程。

牧師作家 Barbara Brown Taylor 把這個張力說得更清楚:

醫學語言或法律語言都不足以替代「罪」的語言。與醫學模型相反,我們不是任由疾病擺布;我們可以選擇進入悔改的過程。與法律模型相反,罪的本質不只是違反律法,而是與神、與彼此、與整個受造秩序的關係破碎。Simone Weil 寫過:「所有罪都是試圖填補空洞。」因為我們無法忍受心中那個神形的空洞,便試圖塞各種東西進去——但只有神能填滿它

哥倫比亞大學人文教授 Andrew Delbanco 在研究戒酒會(AA)時的觀察:

  • 一位「衣著筆挺的年輕人」滔滔講述自己所有錯誤都是別人的不公與背叛造成
  • 他驕傲受傷地揚言要報復所有得罪他的人
  • 旁邊一位戴著恐怖辮、深色墨鏡的中年黑人小聲對 Delbanco 說:

我以前也這樣想——直到我達成低自尊(low self-esteem)

Delbanco 後來在《真正的美國夢》(The Real American Dream)寫道:

那男子訴諸的是古老的加爾文主義教義——驕傲是盼望的敵人。他用「自尊」這個玩笑話的意思是:沒有人能憑自己的努力拯救自己。他覺得演說者仍迷失——迷失在自己裡頭,卻不自知

「低自尊」這位辮子兄不是指自我憎惡,而是指年輕人需要承認自己是個有極大瑕疵的罪人——這樣他才能真正自由:看見自己的缺陷、寬恕得罪他的人、謙卑地尋求並接受他人的赦免。

二、罪的意義(齊克果的定義)#

凱勒援引丹麥哲學家齊克果(Søren Kierkegaard)1849 年的小書《致死的疾病》(The Sickness Unto Death):

罪是:在絕望中拒絕在神面前作自己。 > 信是:自我藉著作自己、願意作自己——而透明地立基於神。

凱勒的解析:

罪是絕望地拒絕從「與神的關係與服事祂」中找到自己最深的身份認同。罪是試圖離開祂去成為自己、得到一個身份。

每個人的身份認同(identity)都從某處取得。多數人以為「罪」就是「違反神的規則」——但十誡的第一條是「除我以外,不可有別的神」。所以聖經對罪的核心定義不是「做壞事」,而是——

把好東西當成終極之事(making good things into ultimate things)

例證:身份的多種建構方式#

影視角色用什麼建立身份
《洛基》中的 Rocky「打完十二回合我就知道我不是廢物」
《火戰車》(Chariots of Fire)短跑選手「每場比賽我有十秒孤獨的時間,去證成自己的存在

Ernest Becker 的普立茲獎著作《拒斥死亡》(The Denial of Death):

孩童對自我價值的需要「是他生命的條件」,每個人都絕望地尋求**「宇宙性意義」(cosmic significance)……我們這個對價值的需要如此強大,以致我們將所建構身份的根基「神化」**——以宗教式的熱情敬拜它,即便我們自認反宗教。

Becker 舉浪漫愛情為例:

現代人在最深處需要的自我榮耀,現在轉向愛侶尋找。愛侶成為神聖的理想,是讓自己的人生得以實現的對象。屬靈與道德需要全聚焦在一個人身上。

但這必然導致無止境的失望:

沒有任何人類關係能承擔「神格的重負」(the burden of godhood)。當我們把愛侶高舉至此,我們其實在尋求救贖——除了救贖我們不滿足。而人類給不了

每個人都在用某種方式「證成自己的存在」(justify their existence),抗拒「我是個廢物」這普世的恐懼:

文化認同基礎
傳統社會對家族盡責、對社會貢獻
當代個人主義成就、社會地位、才華、愛情關係
各種次選權力、他人讚許、自律與自制

三、罪的個人後果#

後果 A:認同必然不穩#

認同根基一旦動搖
「好父母」孩子出問題 → 沒有「我」剩下
性、健康、政黨受威脅 → 從深處被搖動
教學或溝通能力失敗 → 神經質的罪疚

神學家 Thomas Oden:

當我把有限的價值偶像化時,罪疚會神經質地放大……當有人或事擋在我與「終極價值」之間,苦毒就被神經質地放大

即使你說「我不把幸福建立在任何人或事上」——你其實正建立在「個人自由與獨立」這件事上。一旦它受威脅,你又一次失去自我。

齊克果的關鍵主張:只有把身份建立在神和祂的愛上,自我才能冒任何險、面對任何事

後果 B:必然導致深層的成癮#

當我們把好東西當成終極之事,等於在屬靈上成癮。奧古斯丁(St. Augustine)名言:

我們的愛沒有正確排序。我們的心若不安息於祢,就無法安息。(Our hearts are restless until they find their rest in Thee.)

凱勒在維吉尼亞 Hopewell 第一個牧區的個案:

  • 兩位婦女都嫁給了不稱職的父親、有開始走偏的青少年兒子
  • 凱勒談寬恕的重要性,兩人都同意
  • 結果比較不虔誠、丈夫更糟的那位反而能寬恕;另一位無法
  • 數月後她脫口而出:「如果我兒子完蛋,我整個人生就失敗了!」——她把人生中心放在兒子的幸福上,所以無法寬恕

後果 C:必然導向空虛#

Darcey Steinke 在《處處是復活》(Easter Everywhere)中引 Simone Weil:

人只有兩個選擇:神或偶像崇拜。如果一個人否認神……就在崇拜這世上的某物,自以為只把它當作現世物,事實上不自覺地把神性的屬性加在它身上

凱勒的關鍵:得不到夢想會痛——得到了同樣會痛

紐約專欄作家 Cynthia Heimel 回憶她認識的、後來成為大明星的人:

  • 變紅之前,他們在梅西百貨化妝品櫃、戲院售票口工作
  • 成功後,每一個都變得更憤怒、更躁動、更不快樂、更不穩

她寫道:

那個他們苦苦追逐、本以為「會讓一切都好、讓人生可承受、讓他們充滿哈哈哈幸福」的偉大目標達成了——第二天他們醒來,依然是他們。失望讓他們變得嚎叫、難以忍受。

四、罪的社會後果#

英國作家桃樂西・賽爾絲(Dorothy Sayers)在二戰後的《信經或混亂?》(Creed or Chaos?)觀察:那些最絕望的人正是「緊抱著對進步與啟蒙能文明化人類的樂觀信念」的菁英——他們對極權國家的種族滅絕、資本主義社會的貪婪自私感到絕望,因為這些與他們所有信念完全相反,「彷彿他們宇宙的底部脫落了」。

反觀基督徒,因為認識「人格中央有深層的內在錯位」,反而對人類社會目前的險境覺得不那麼絕望、不那麼荒謬

Jonathan Edwards 的社會分裂分析#

愛德華茲在《真實美德的本質》(The Nature of True Virtue)中論證:人類社會在**「我們的最高愛是任何非神之物」**時必然分裂。

最高目標社會後果
家族的好對其他家庭較不關心
國家、部族、種族的好種族主義或民族主義
個人幸福把自己的經濟與權力利益置於他人之前
神(summum bonum)心被吸引到所有家庭、種族、階級、整個世界

凱勒進一步指出:

  • 若你的身份來自政治立場,那麼政治不是政治,是關於你——你必須妖魔化反對者
  • 若你以族裔、社經地位為身份,必須覺得別的階級與種族低你一等
  • 若你深以「開明、寬容」為傲,你會對你判定為偏執的人極度憤慨
  • 若你是道德嚴謹的人,會覺得放縱者卑下

這裡無路可退。我們愈深愛、愈以家族/階級/種族/宗教定義自己,就愈難不對其他群體覺得優越或敵對。種族主義、階級歧視、性別歧視不是無知或缺乏教育的問題——傅柯(Foucault)等指出:沒有一個身份認同不會導向排外真正的文化戰爭發生在我們失序的內心

五、罪的宇宙後果#

聖經對罪的影響說得比上面更全面、更神秘。創世記 1–2 章的創造敘述與其他古代敘述對比鮮明:

多數古代創造神話創世記
創造是諸神戰爭或暴力的副產品創造是有意、計畫、滿足喜悅
物質世界是混亂後的殘餘神親手「用塵土造人,將生氣吹進他鼻孔」(創世記 2:7)

諷刺的是,世俗科學對起源的敘述,與古代異教神話幾乎一樣——物理形態與生命都是暴力之力的產物。

聖經獨樹一幟地描繪一個動態、豐盛、互聯互依、彼此豐富的世界。創造主反覆稱「」。創世記 1:28 像是說:「繼續這樣下去,好好享受!」

希伯來文 shalom 直譯為「平安」,但中文與英文的「peace」太消極(指衝突的不在)。Shalom 指:

  • 絕對的整全
  • 充盈、和諧、喜樂、繁榮的生命
  • 一切受造彼此和諧的相互依存

創世記 3 章描寫人決定為自己服事而非為神——一旦放棄以神為至高的喜樂與目標,整個受造世界就破碎

人類在受造秩序中如此關鍵,當人轉離神,整個世界的經緯線就鬆脫疾病、遺傳病、饑荒、天災、衰老、死亡,與壓迫、戰爭、犯罪、暴力一樣,都是罪的結果。羅馬書 8 章說全世界「在敗壞的轄制下」、「服在虛空之下」,直到我們被擺正,世界才被擺正

六、什麼能修復這一切?#

人在某個階段都會發現自己不是「該成為的那個人」。多數人的反應是「重新做人」——咬牙更努力按理想活。這是屬靈死巷

魯益師(C. S. Lewis)在〈基督教是難還是易〉(“Is Christianity Hard or Easy?")中描寫一般人的努力:

我們以為自己有個天然的自我,有各種欲望……我們知道某種叫「道德」或「正派行為」的東西對自我有要求。我們希望——當道德與社會的所有要求都被滿足之後,可憐的天然自我還會有點機會、有點時間做自己想做的事。我們很像一個誠實的納稅人:稅他繳了,但他希望剩下夠他生活

但基督教的進路不同——既更難又更容易。基督說:

把全部給我。我不是要你某部分時間、某部分金錢、某部分工作——讓你的天然自我享受其餘。我要你——不是你的東西。我來不是要折磨你的天然自我,而是要給你一個新自我。把整個天然自我交出來——所有欲望,不只是你認為邪惡的,連你以為無辜的也是。我會給你一個新自我。

凱勒指出 Lewis 直接從齊克果的罪定義出發:

罪不是「做壞事」,而是把好東西放在神的位置上。所以解方不只是改變行為,而是重新定向、把整個心與生活的中心放在神身上

Lewis 更精準的歸結:

把整個自己交給基督幾乎是不可能的難。但比我們其他試圖做的事都容易。我們所試圖做的,是保持作我們所謂的「自己」——以金錢、享樂、野心為中心的個人快樂——然後希望自己同時誠實、貞潔、謙卑。基督警告我們這做不到。如果我是一片草地,再怎麼修剪也只會讓草變短、長不出小麥。我若想要小麥,必須被翻土重新撒種

七、結語:你終究會為某物而活#

凱勒最尖銳的勸勉:如果你不為耶穌而活,你必然為別的東西而活

  • 為事業而活,事業失敗會懲罰你一輩子
  • 為孩子而活,孩子出問題你會徹底崩潰
  • 為一切「能死的東西」而活——它們無法為你的罪而死

但耶穌不同:

「如果耶穌是你的中心與主,你失敗時祂會赦免你。你的事業不能為你的罪而死。」

「你或許說:『若我成為基督徒,我會被罪疚一輩子追著跑!』但我們本來就被罪疚追著跑——因為我們必須有一個身份,就必有一個達標標準。你立基於什麼,就必須活到那標準。耶穌是你能為祂而活的唯一一位主——因為祂也為你死了,為你斷氣。這聽起來壓迫嗎?」

奧古斯丁的最終結論:

如果有一位創造你的神,那麼你靈魂最深的房間,任何小於祂的事物都填不滿。人類靈魂就是這麼浩大。

每個人都必須為某物而活。那物就成了你生命的「主」,不論你怎麼想。耶穌是唯一一位——你若領受祂,會徹底滿足你;你若失敗,會永遠赦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