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教會的歷史就是壓迫的歷史#

兩段現場對話:

  • Helen(法律系學生):「一個信仰裡有這麼多狂熱分子和偽君子,我不得不懷疑它。我認識許多完全沒宗教的人,比我認識的許多基督徒更善良、更有道德。」
  • Jessica(法律系學生):「教會的歷史一向支持不公義、摧毀文化。如果基督教是真理,怎麼會這樣?」

凱勒(Timothy Keller)以芝加哥大學的 Mark Lilla 為例:他青少年時曾「重生」,在密西根安雅伯(Ann Arbor)加入一個有名的基督徒社群,卻發現它高度威權、教條化、處處想把他「在教義上歸隊」。失望中,他第一次想到「也許聖經是錯的」——這成了他離開信仰的第一步。

凱勒指出:許多人在理智上反對基督教,背後其實是對基督徒和教會的個人失望。我們對議題的態度從來不是純粹的哲學運算——它總是被經驗預先塗了底色。

凱勒把這個反對拆成三個分支議題:

  1. 品格瑕疵:基督徒個人的德行為何常常還不如非信徒?
  2. 戰爭與暴力:機構教會為何長期支持戰爭、不公義、暴力?
  3. 狂熱主義:誰想跟一群自以為是、危險的狂熱分子做朋友?

一、品格瑕疵:為什麼基督徒並沒有「比較好」?#

任何久待教會的人都會發現:教會內鬥、派系鬥爭往往比一般志願組織更兇;教牧領袖的道德失敗也屢見不鮮。同時,許多沒有宗教信仰的人卻活出令人尊敬的生命。如果基督教真如所宣稱,基督徒整體上不應該比別人好得多嗎?

凱勒指出,這個直覺建立在對基督教的誤解上。

普遍恩典(common grace)#

雅各書 1:17:「各樣美善的恩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

這意味——不論行善的是誰,每一個良善、智慧、公義、美麗的行動都是被神托住的。神把智慧、才華、美感、技能像撒種一樣灑遍全人類,不問信仰、種族、性別。

基督徒的真實狀態#

聖經中央訊息是:我們只能憑恩典與神建立關係。我們的道德努力太羸弱、動機太混雜,無法贏得救贖;耶穌藉死與復活提供了我們作為禮物領受的救恩。品格的成長是一個人成為基督徒之後才開始的漸進過程。

「教會是罪人的醫院,不是聖徒的博物館。」(“The church is a hospital for sinners, not a museum for saints.")

起點不同這一關鍵#

  • 良好的品格很大程度上來自一個有愛、安全、穩定的家庭與社會環境——這不是我們自己的功勞
  • 許多人的成長卻是充滿不穩定、創傷、失望的;他們可能背負深沉的不安、易怒、成癮等問題
  • 假設這樣一位身世破碎的人成為基督徒,品格大幅進步了——但她仍可能不如那位安全感充足、根本沒覺得需要宗教的另一位

凱勒的歸結:

越是人生艱辛、品格底子越低的人,越容易意識到自己需要神而轉向基督教。所以基督徒的品格平均看起來不如非宗教者——這是合理的,就像醫院裡的病人健康狀況比博物館訪客差是合理的。

二、宗教與暴力#

反方論證:宗教放大族裔差異#

希欽斯(Christopher Hitchens)在《神不偉大》(God Is Not Great)中以「宗教殺人」為章名,列舉貝爾法斯特、貝魯特、孟買、貝爾格勒、伯利恆、巴格達——主張宗教把普通的文化差異「超驗化」,使雙方覺得自己在參與善惡的宇宙之戰。

歷史上的證據看似支持他:

  • 基督教國家透過宗教裁判所與奴隸貿易制度化壓迫
  • 20 世紀中日本的軍國主義孕育自佛教與神道
  • 現代恐怖主義很多以伊斯蘭為土壤、以色列軍隊也常殘酷行事
  • 印度教民族主義者血腥攻擊基督教堂與清真寺

反證:世俗社會也不遑多讓#

但 20 世紀的共產俄、共產中國、紅色高棉都拒絕宗教與神,更早的法國大革命也以「人類理性」取代傳統宗教——這些理性、世俗的社會卻製造了同樣大規模的暴力。

阿利斯特・麥格拉斯(Alister McGrath)的洞察:

當神的概念被剔除,社會會把**別的東西「超驗化」**以宣告自己道德上的優越:馬克思主義者把國家絕對化、納粹把種族與血統絕對化。連「自由」與「平等」都可以被這樣使用——1793 年羅蘭夫人(Madame Roland)走上斷頭台時對著象徵自由的雕像說:「自由啊,多少罪行假汝之名而行。」

凱勒的歸結:

  • 以基督的名行的暴力是真實且不可開脫的
  • 但 20 世紀的暴力被世俗主義所煽動,並不亞於被道德絕對主義所煽動
  • 暴力的衝動深植於人心,無論社會的信念是什麼——資本或社會主義、有宗教或無宗教、個人主義或階層主義——都會找到出口

三、狂熱主義#

凱勒指出大多數人對基督徒的理解放在一個光譜上:

一端中段另一端
名義基督徒(nominal)「適度」基督徒狂熱分子(fanatic)

普遍假設是:最好的基督徒是中段——「相信但不要太投入」。這假設了基督教本質上是一種道德進步論——所以越深入越成為法利賽人式的道德狂熱者。

凱勒的關鍵翻轉#

但若基督教的本質是因恩典得救——救贖不在於我們的作為而在於基督為我們的作為——那麼相信自己被神純然恩典接納,本身就是極為謙卑的。狂熱分子不是因為他們太投入福音,而是因為他們投入得不夠

那些令人覺得跋扈、自義、愛批判、不敏感的「狂熱分子」:

  • 不是太基督教,而是不夠基督教
  • 他們對熱忱與膽量很狂熱,但對謙卑、敏銳、愛、同理、寬恕、體諒的狂熱卻嚴重不足
  • 因為把基督教當自我提升計畫,他們模仿在聖殿揮鞭子的耶穌,卻學不到那位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先拿石頭打她」的耶穌(約翰福音 8:7)

四、聖經自身對宗教的批判#

學者梅羅・威斯特法(Merold Westphal)指出:馬克思(Marx)對宗教作為壓迫工具的分析,早被希伯來先知以賽亞、耶利米、阿摩司預見——馬克思的宗教批判一點都不原創。

耶穌批判的對象是「宗教人」#

馬太福音 5–7 章的登山寶訓所批判的不是非宗教人士,而是宗教人:他們禱告、賙濟、按聖經生活,目的卻是博得自己的權力與聲望(馬太福音 6:7「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

耶穌不斷對體面正直者說:「稅吏和娼妓比你們先進神的國。」(馬太福音 21:31)祂以最熾熱的語言譴責律法主義、自義、偏見、貪財:

  • 「你們洗淨杯盤的外面,裡面卻盛滿了勒索與邪惡 ⋯⋯ 你們略過公義與愛神的事 ⋯⋯ 你們把難擔的擔子捆起來放在人身上,自己卻一個指頭也不肯動。」(路加福音 11:39–46;20:47)

卡爾・巴特(Karl Barth)的尖銳結論:是教會、不是世界,把基督釘上了十字架。

以賽亞的範式#

以賽亞書 58:2–7 中,神對子民說:他們天天求問、彷彿要尋求公義;卻在禁食的日子壓榨工人。神所要的禁食是:

  • 鬆開不公義的鎖鏈
  • 釋放被欺壓的,折斷一切軛
  • 把食物分給饑餓的人
  • 給流離者住處
  • 給赤身者衣服

神的批判不是反對禱告或禁食,而是反對把屬靈與道德實踐當成槓桿——用來操控他人、討好神、累積優越感

加爾文(John Calvin)在希伯來先知書註釋中寫道:神與窮人如此認同,以致他們的呼喊就是神的痛。聖經教我們:對待窮人的方式 = 對待神的方式

對基督教的批判,反過來證實基督教#

歷史學家 Sommerville 指出:許多世俗對基督教的批判,用的恰恰是基督教自己提供的標準。他用一個思想實驗讓學生看見這點:

  • 前基督教時期的盎格魯-撒克遜人是「榮譽—羞恥文化」:你不搶老婦人的錢包,理由是「攻擊弱者會玷污你的榮譽」——這是自我中心的倫理
  • 基督教修道士帶來的是另一套價值:「不搶她,因為這會傷害她和靠她的人」——這是他者中心的倫理

學生大多是按第二種倫理思考的——這證明他們的道德取向有多麼基督化,雖然他們未必意識到。基督教把那種看重驕傲、宰制、勇武、榮耀、忠於己族的文化,扭轉成謙卑、服事、平和、謙遜、平等尊重所有人的文化。

Sommerville 的結論:教會的失敗,多半是「不夠徹底地實踐基督教」造成的。放棄基督教的標準,就連批判教會的依據都消失了。

五、以耶穌之名行公義:歷史中的自我修正#

教會歷史上的醜聞是真的,但聖經本身就提供了從信仰內部自我修正的工具。凱勒舉出幾個指標性案例:

廢奴運動#

社會歷史學家羅尼・斯塔克(Rodney Stark)指出:

  • 基督徒是歷史上第一批斷定奴隸制錯誤的人
  • 中世紀後奴隸制在基督教歐洲幾近消失;歐洲人在新世界重啟奴隸制時是冒著教廷強烈反對推行的
  • 新世界廢奴運動是由基督徒發起並完成的

英國威廉・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美國 John Woolman 等基督教社運家奉基督的名終身奮鬥。1833 年英國《廢奴法》通過時,國會同意以等同英國政府年度預算一半的金額補償奴隸主——一位歷史學家稱此為「自願的經濟自殺」(voluntary econocide)。

歷史學家 Howard Temperley:在 50 年的研究中「沒有人能證明那些推動廢奴的人在物質上有任何可獲得的利益」。廢奴是因為它是錯的,而說這是錯的領袖是基督徒。

美國民權運動#

David L. Chappell 在重要的民權運動史中指出:這場運動本質上不是政治的,而是宗教與屬靈的復興

  • 北方白人自由派盟友相信人性本善、教育與啟蒙會自動帶來進步——他們其實不主張公民不服從
  • 黑人領袖的根基是聖經對人心罪性的理解希伯來先知對不公義的譴責
  • 普通黑人的活潑信仰,使他們能在暴力反對下堅持要求公義

馬丁・路德・金恩(Martin Luther King, Jr.)對抗南方白人教會種族主義時,沒有要他們變得更世俗——他訴諸神的道德律與聖經本身。讀他的講道與《伯明罕監獄書信》:

「我們這個時代最偉大的公義鬥士知道:種族主義的解藥不是更少的基督教,而是更深、更真的基督教。」

他引用先知阿摩司:「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阿摩司書 5:24)

其他見證#

凱勒列出多個見證:

  • 南非真相與和解委員會(Truth and Reconciliation Commission):屠圖(Desmond Tutu)等基督徒領袖讓種族隔離結束後的轉型避免了預期中的血浴
  • 波蘭天主教會:「以耐心、燭光、十字架」鬆動了東歐共產政權;殉道者波庇耶錫科神父(Jerzy Popieluszko)的葬禮上,25 萬人手持「我們饒恕」的橫幅
  • 薩爾瓦多大主教 Oscar Romero:因公開譴責政府暴行,1980 年在主持彌撒時被槍殺
  • 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希特勒上台後從倫敦回國領導非法的認信教會神學院、寫下《作門徒的代價》(The Cost of Discipleship),最終被吊死

潘霍華在獄中書信中對「為他人捨命」的能源所做的解釋:

使一個人成為基督徒的不是宗教行為,而是參與神在世俗生活中的受苦。這就是 metanoia(悔改):不是首先想自己的需要、問題、罪、恐懼,而是讓自己被卷入耶穌基督的道路 ⋯⋯痛苦是聖天使⋯⋯ 藉由它,人變得比因世上一切喜樂所能變得更偉大。

凱勒的結論:當人以基督之名行不公義,他們沒有忠於那位本身死於不公義、卻為仇敵呼求赦免之主的精神。當人像耶穌那樣為解放他人而捨己,他們才是在實現金恩、潘霍華等人所呼喚的真基督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