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宗教排他主義就是危險#
凱勒(Timothy Keller)在曼哈頓近二十年的牧會中,最常聽到的反對意見可以濃縮成一個詞:排他性(exclusivity)。
兩段現場對話:
- Blair(24 歲,曼哈頓女性):「怎麼可能只有一個真信仰?說自己的宗教更高明、還想叫別人改信,根本是傲慢。」
- Geoff(20 多歲英國男子,住紐約):「宗教排他不只是狹隘,而是危險。它導致無數紛爭與衝突,可能是世界和平的最大敵人。」
凱勒坦承他部分認同這個觀察。每個宗教都告訴跟隨者「我們有真理」,這天然滋養出優越感;又告訴跟隨者「忠實實踐才能得救」,這推著他們與不夠虔誠的人切割。當這個「滑坡」(slippery slope)形成,其他群體就容易被邊緣化、壓迫、乃至暴力對待。
問題是——人們對症下藥的三種處方,凱勒認為都行不通,而且只會火上加油。
處方一:禁止宗教(Outlaw religion)#
最強硬的做法是用國家權力直接壓制宗教。
- 蘇聯、毛澤東時期的中國、紅色高棉、納粹德國皆嘗試用此方式
- 結果不是更多和諧,而是更大規模的壓迫
- 阿利斯特・麥格拉斯(Alister McGrath)的諷刺觀察:「20 世紀最大的不寬容與暴力,正是由那些相信『宗教導致不寬容與暴力』的人所實行的。」
這背後伴隨「世俗化理論」(secularization thesis)——以為科技進步會讓宗教自然萎縮。但事實正相反:
- 奈及利亞的聖公會信徒人數是全美國的六倍
- 迦納的長老會信徒比美國加蘇格蘭加總還多
- 韓國的基督徒比例在百年內從 1% 升至 40%
- 而且這些成長都是相信神蹟、聖經權威、個人歸信的「正統信仰」,不是被稀釋過的版本
宗教不是過渡性的調適機制,而是人類處境的恆常核心。試圖壓制只會讓它更強。
處方二:譴責宗教(Condemn religion)#
不用法律禁止,而是透過教育與輿論把排他性宗教污名化,讓它在文化上被視為不合時宜。凱勒承認這種做法正在奏效,但其每一條核心命題都暗藏自我矛盾:
公理一:「所有大宗教其實都教一樣的東西」#
- 但若主張各宗教教一樣的東西,就必須對「神是什麼」有具體斷言
- 通常斷言是「全愛的宇宙之靈」——而這個圖像和所有大宗教都相左
- 佛教根本不信人格神;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教都相信會究責的神
- 換言之,這個立場本身就是一個獨特、排他的神學主張,做了它禁止別人做的事
公理二:「每個宗教只看見部分真理,沒有人看見整體」#
這常以「盲人摸象」故事說明,但凱勒指出這個比喻自爆:
- 故事是從「能看見整頭象」的視角說的
- 否則你怎麼知道每個盲人只摸到一部分?
- 印度傳教士兼神學家 Lesslie Newbigin 的尖銳反問:「你站在哪個絕對的立足點,才能把所有經書的絕對主張相對化?」
公理三:「宗教信念太受文化、歷史制約,不可能是『真理』」#
社會學家伯格(Peter L. Berger)在《天使的傳言》(A Rumor of Angels)中指出:
- 「所有信念都受社會制約」——這個命題本身也是某個社會位置產出的,所以用自己的標準衡量也不能成立
- 「相對主義會把自己也相對化」(Relativity relativizes itself)
哲學家普蘭丁格(Alvin Plantinga)的版本更俏皮:
假設我若生在摩洛哥的穆斯林家庭、而非密西根的基督徒家庭,信念會大不同。但多元主義者也一樣——若他生在摩洛哥,多半也不會是多元主義者。難道這就證明他的多元主義信念是不可靠的?
公理四:「堅持自己宗教為真、勸人改信,是傲慢」#
宗教學者約翰・希克(John Hick)主張:當你知道有許多同樣聰明善良的人持不同信念,繼續勸人改信就是傲慢。
凱勒反問:
- 全世界多數人並不接受希克的多元主義立場,他們同樣聰明良善,也不會被說服
- 那麼按希克自己的標準,主張多元主義反過來也是傲慢且錯誤的
- 「種族中心」(ethnocentric)的指控同樣弔詭:非西方文化普遍認為自己的文化最好,認定這種態度錯,本身就是極具西方個人主義色彩的價值判斷
歷史學家 C. John Sommerville 的精準歸結:「一個宗教只能站在另一個宗教的立場上被評斷。」 你無法在沒有任何宗教立場的中性點,去評估宗教。
凱勒舉芝加哥大學教授 Mark Lilla 的自白為例。Lilla 想勸退一位剛在葛培理(Billy Graham)佈道會中決志的華頓商學院學生,後來他自承:
懷疑像信仰一樣需要學習,是一門技藝。但耐人尋味的是,懷疑論者古今都熱衷於勸人改信他們的懷疑論。我常想問他們:「你為何在乎?」他們的懷疑論本身回答不了這個問題。我自己也答不了。
Lilla 的誠實揭穿了底牌:他的懷疑也是一個被學習而來的另類信仰。
處方三:宗教徹底私人化(Keep religion completely private)#
第三條路允許私人持守信仰,但禁止把宗教論據帶進公共討論。羅爾斯(John Rawls)、羅蒂(Richard Rorty)等是代表:宗教論據被視為「對話終結器」(conversation stopper),世俗論據才被假定為普世可達。
耶魯大學的史蒂芬・卡特(Stephen L. Carter)反駁:
- 道德推理永遠帶著終極價值預設
- 強迫宗教信徒在進入公共領域前「卸下」最核心的自己,本身就是不公平的歧視
凱勒進一步指出,世俗世界觀其實也是一種「隱性宗教」:
- 宗教的廣義定義應是:對「人是什麼、生命的目的為何、什麼最值得追求」的一整套信念
- 認為「世界只有物質、人死如燈滅、所以做你開心的事就好」也是一個敘事性的世界觀
- 沒有人能不帶世界觀進公共領域
凱勒以 A、B 兩女討論「是否應廢除窮人救助」的虛擬對話作為示例:B 試圖找到「中性、客觀」的論據維護窮人尊嚴,最後只能說「我不想活在你描述的那種社會」——換言之,她最終是基於信念立場,無法不訴諸某種價值預設。
法律理論家 Michael J. Perry 的結論:「想在『宗教性道德論述』與『世俗論述』之間築起密不透風的牆,本身就是堂吉訶德式的妄想。」堅持把宗教排除在公共領域之外,本身就是一個有爭議的「派性」立場。
基督教反而能拯救世界#
凱勒並不否認排他性帶來的危險,但他主張:在正統基督教內部,反而藏著最強的和平資源。
1. 為尊重他人提供穩固基礎#
- 基督教教導所有人都有神的形像,因此非信徒可能擁有超越信仰之外的智慧與美善
- 而所有人也都有罪,因此基督徒不會比非基督徒更接近完美
- 這雙重教義為「彼此尊重的合作」提供了可預期的根基
2. 拒絕「道德進步」式救恩觀#
| 多數信仰 / 哲學 | 基督教 |
|---|---|
| 透過好行為換取救恩 | 因基督代替我們的工作而被接納 |
| 推導出對「不夠虔誠者」的優越感 | 推導出對「比我更善的非信徒」的尊敬 |
「神的恩典不是給道德表現勝人一籌的人,而是給承認自己無法達標、需要救主的人。」這個信念結構從根上拆掉了滑坡的起點。
3. 早期教會的歷史悖論#
凱勒以早期教會為證:希羅文化在信念上看似多元包容,實際生活卻極度殘酷(階級懸殊、棄嬰、女性低位);而早期基督徒相信獨一真神,卻在實踐上展現出令當時人震驚的開放:
- 跨越族群與階級的混合
- 慷慨救濟連非信徒的窮人
- 給予女性遠超古典世界的安全與平等
- 在城市瘟疫中冒著生命照顧所有病人
為什麼最排他的信念體系反而帶出最開放的實踐?因為他們信念的核心是一位為仇敵而死、為他們代求赦免的人。這幅圖像迫使他們不能用暴力與壓迫對待異己。
凱勒承認教會歷史中確有以基督名義行的不公義,但問題的關鍵不是「要不要排他」(每個立場都排他),而是——哪一組排他的信念,最能讓持守者成為謙卑、平和、接納他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