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論#

藥物的有害效應可分為兩大情境:治療使用中的不良藥物反應(adverse drug reaction, ADR),以及蓄意過量(deliberate overdose)。本章涵蓋 ADR 的分類、毒性測試、細胞損傷機制、致突變與致癌性、致畸性(teratogenesis)以及藥物過敏反應。

帕拉塞爾蘇斯(Paracelsus)在 16 世紀即指出:「劑量決定毒性。」今日,藥物的過量毒性仍是急診醫學的重要課題——在英國,自我中毒(self-poisoning)約佔急診工作量的 10%。


不良藥物反應的分類#

Aronson & Ferner(2003)提出以 DoTS 框架描述 ADR,考量三個維度:

  • Dose — 劑量相關性
  • Time course — 時間進程
  • Susceptibility — 個體易感性

ADR 常見、代價高昂且多數可預防。英國一項研究顯示,6.5% 的住院原因來自 ADR,預估每年花費 4.66 億英鎊,其中最常見的肇因藥物包括抗血小板藥、利尿劑、NSAIDs 與抗凝血藥。

A 型(Augmented)——與主要藥理作用相關#

  • 可預測,與劑量及易感性相關
  • 通常可藉減量處理
  • 例子:
    • α₁ 拮抗劑 → 姿位性低血壓
    • 抗凝血藥 → 出血
    • 抗焦慮藥 → 鎮靜

部分 A 型反應嚴重且不易逆轉,如阿片類止痛藥導致的藥物依賴,或 COX-2 抑制劑(coxibs)增加心肌梗塞風險——後者因背景心血管事件發生率高而難以早期察覺。

B 型(Bizarre)——與主要藥理作用無關#

  • 通常不可預測,以特異性反應(idiosyncratic reactions)為主
  • 往往由化學活性代謝物而非原形藥引起
  • 免疫學機轉常見
  • 例子:
    • 氯黴素(chloramphenicol)→ 再生不良性貧血
    • 盤尼西林(penicillin)→ 過敏性休克
    • fenfluramine → 肺動脈高壓與心臟瓣膜病變

B 型反應發生率若為 1/6000,需暴露約 36,000 名患者才能偵測到三個事件。因此上市前臨床試驗無法完全排除,需要上市後持續的藥物警戒(pharmacovigilance)。


藥物毒性#

毒性測試(Toxicity Testing)#

動物毒性測試在新藥開發中不可或缺,其目的是在人體試驗前識別潛在危害:

  • 使用多物種、長期給藥
  • 定期監測生理與生化異常
  • 試驗結束後進行詳細病理解剖
  • 近年斑馬魚(zebrafish)因透明、可直接觀察臟器,被用作細胞/組織體外測試與哺乳類動物測試之間的中間階段

毒性測試具跨物種差異,特別是代謝酶的不同——某一物種形成的毒性代謝物,在另一物種中可能不產生。藥物的安全性(safety,有別於 toxicity)只能在人體使用後才能真正確立。

毒素誘導細胞損傷的一般機制#

非共價交互作用(Non-covalent Interactions)#

藥物活性代謝物可透過以下途徑造成細胞毒性:

  • 脂質過氧化(lipid peroxidation):脂質過氧自由基(ROO•)啟動連鎖反應,最終影響膜完整性
  • 活性氧物種(reactive oxygen species, ROS):超氧陰離子(O₂⁻•)→ H₂O₂ → 羥基自由基(OH•),直接毒性或透過脂質過氧化傷害細胞
  • 麩胱甘肽(GSH)耗竭:GSH 降至正常值 20–30% 以下時,細胞防禦能力崩潰
  • 硫氫基(sulfhydryl groups)修飾:影響 Ca²⁺-ATPase 等關鍵酶,導致細胞內 Ca²⁺ 持續升高,啟動降解酶

共價交互作用(Covalent Interactions)#

  • 與 DNA 共價結合 → 突變、致癌、致畸
  • 與蛋白質共價結合 → 形成免疫原(immunogen)
  • 典型範例:撲熱息痛(paracetamol)過量
    • 正常共軛反應飽和後,混合功能氧化酶將其轉為活性代謝物 NAPBQI(N-acetyl-p-benzoquinone imine)
    • NAPBQI 耗竭 GSH、引起氧化壓力,導致肝細胞死亡
    • 乙醯半胱氨酸(acetylcysteine)或甲硫胺酸(methionine)可補充 GSH 前驅物,降低死亡率

Figure 57.1:撲熱息痛代謝為 NAPBQI 導致肝細胞死亡的潛在機制(GSH,麩胱甘肽)

肝毒性(Hepatotoxicity)#

肝細胞直接暴露於代謝物高濃度環境,是最常見的毒性靶器官之一:

  • 直接毒性:paracetamol、iproniazid、halothane(機制如上述)
  • 可逆性膽汁淤積性黃疸:chlorpromazine、雄激素
  • 免疫性肝炎:halothane(其活性代謝物 trifluoracetylchloride 與蛋白質形成免疫原)
  • 遺傳性代謝差異(如 isoniazid、phenytoin)可影響肝毒性風險

腎毒性(Nephrotoxicity)#

腎小管細胞在尿液濃縮過程中暴露於高濃度藥物,是另一主要毒性靶點:

機制藥物腎臟效應
前列腺素合成抑制(主要藥理作用)NSAIDs急性缺血性腎衰竭、水鈉滯留、低腎素低醛固酮症
免疫性間質性腎炎NSAIDs、盤尼西林急性腎衰竭、蛋白尿
阻斷 ACE → 降低 GFRACE 抑制劑雙側腎動脈狹窄患者急性腎損傷
腎血管收縮環孢素(ciclosporin)GFR 降低、高血壓
腎乳頭壞死(長期)解熱鎮痛藥慢性腎衰竭(解熱鎮痛藥腎病變)

致突變與致癌性#

致突變機制#

化學致突變物透過共價修飾 DNA 引起突變,尤其是鳥嘌呤(guanine)的 O6 與 N7 位置。突變需累積於**原癌基因(proto-oncogene)腫瘤抑制基因(tumour suppressor gene)**才能啟動惡性轉化。

DNA 在細胞分裂(複製)期間最易受到化學攻擊,因此:發育中的胚胎最易受致突變物影響,致突變物也往往具致畸性。

致癌物分類#

  • 基因毒性致癌物(genotoxic carcinogens):直接或經代謝活化後修飾 DNA
    • 初級致癌物(primary carcinogens):直接作用
    • 次級致癌物(secondary carcinogens):需代謝活化
  • 表觀遺傳致癌物(epigenetic carcinogens):不直接致突變,但促進突變轉化為腫瘤

致突變性與致癌性檢測#

  • Ames 試驗:利用組胺酸缺陷型沙門氏菌(Salmonella typhimurium)在無組胺酸培養基中測定回突變率;速度快、費用低,但有偽陽性與偽陰性
  • 體外試驗:小鼠淋巴瘤細胞突變、中國倉鼠卵巢細胞染色體畸變等
  • 體內動物長期致癌性試驗:昂貴耗時,且物種差異顯著

已知增加癌症風險的治療藥物相對少見,主要包括:細胞毒性藥物、免疫抑制劑(影響 DNA),以及性激素(如雌激素)。

Figure 57.2:致突變與致癌過程的事件序列


致畸性與藥物誘發的胎兒損傷#

**致畸性(teratogenesis)**特指妊娠期間胎兒發生的大體結構畸形,有別於其他類型的藥物誘發胎兒損傷(生長遲緩、器官發育不良等)。

胎兒發育三階段與用藥風險#

發育階段妊娠期(人類)主要細胞過程用藥後果
囊胚形成0–16 天細胞分裂通常為胚胎死亡,不影響後續發育(例外:酒精)
器官形成(organogenesis)17–60 天分裂、遷移、分化最易產生大體結構畸形
組織形成與功能成熟60 天至足月上述各過程功能缺損、生長遲緩(不產生大體畸形)

藥物在器官形成期(妊娠第 3–8 週)使用風險最大。畸形類型取決於暴露時機(眼腦最早,泌尿生殖最晚)。

已知重要的人類致畸藥物#

  • 沙利竇邁(thalidomide):1957 年作為安全鎮靜劑上市,在妊娠第 3–6 週暴露可造成近乎 100% 的嬰兒海豹肢畸形(phocomelia);由於只在小鼠測試(對沙利竇邁有抵抗力),悲劇未被預先阻止。估計約 10,000 名嬰兒受影響,促使各國成立藥物監管機構。今日沙利竇邁在嚴格管制下用於皮膚科、腫瘤科等專科。

Figure 57.3:沙利竇邁上市與撤回後西歐主要胎兒畸形發生率(與銷售數據對照)

  • 細胞毒性藥物:烷化劑及葉酸拮抗劑(如 methotrexate)可致畸或流產
  • 視黃酸類(retinoids):etretinate、acitretin;高比例嚴重骨骼畸形;etretinate 在脂肪中蓄積,停藥後至少 2 年需避孕
  • 抗癲癇藥:phenytoin(唇顎裂)、valproate(神經管缺損)、carbamazepine(脊柱裂)
  • 華法林(warfarin):第一孕期 → 鼻骨發育不全及 CNS 異常;第三孕期 → 分娩時顱內出血風險
  • ACE 抑制劑與 sartan 類:羊水過少(oligohydramnios)、胎兒腎衰竭
  • 重金屬:甲基汞(水俁病,Minamata disease)→ 腦部發育損害、腦性麻痺與智能障礙

約 70% 的先天缺陷原因不明;藥物暴露估計僅佔所有胎兒畸形的 1%。補充葉酸可減少神經管缺損的發生率,包括藥物誘發者。

致畸性的測試困難#

  • 自發畸形率高(3–10%),地區、年齡、社經背景差異大
  • 動物與人類的跨物種相關性差
  • 需要大規模長期研究
  • 多數監管機構要求在至少一種囓齒類和一種非囓齒類(如兔)動物中進行測試

藥物過敏反應#

大多數藥物分子量小,本身無免疫原性;但藥物或其代謝物可作為**半抗原(hapten)**與蛋白質共價結合,形成可觸發免疫反應的結合物。

整體藥物過敏反應發生率介於 2–25%;多數為輕微皮疹。嚴重反應(過敏性休克、溶血、骨髓抑制)少見。

提示過敏機轉的臨床特徵#

  • 時間進程不符合藥物主要作用(延遲發作或僅在重複使用後出現)
  • 遠低於藥理作用的劑量即可引發
  • 臨床表現符合 Gell-Coombs 過敏分類型態

免疫機轉#

  • 活性代謝物(而非原形藥)通常是形成免疫原的主要因素
  • 藥物氧化、光活化或活化白血球產生的毒性氧代謝物均可生成活性代謝物
  • 少數情況下(如藥物誘發性紅斑性狼瘡),活性物質與核成分(DNA、組蛋白)結合形成免疫原

各型過敏反應的臨床表現#

I 型(IgE 介導)——過敏性休克(Anaphylactic Shock)#

  • 突發、危及生命:組織胺、白三烯釋放 → 蕁麻疹、軟組織腫脹、支氣管收縮、低血壓
  • **盤尼西林(penicillin)**佔過敏性死亡的約 75%
  • 其他常見誘因:酶類(asparaginase)、單克隆抗體、肝素、放射顯影劑、疫苗
  • 皮膚測試(penilloylpolylysine 皮試試劑)可評估敏感性

II 型(抗體依賴性細胞毒性)——血液學反應#

  • 溶血性貧血:磺胺藥物、methyldopa(antihypertensive)
  • 顆粒性白血球缺乏症(agranulocytosis):NSAIDs、carbimazole、clozapine、磺胺類;發病延遲 2–12 週,常以口腔潰瘍或嚴重感染表現
  • 血小板減少症(thrombocytopenia):quinine、肝素、噻嗪類利尿劑

顆粒性白血球缺乏症雖少見,但可危及生命,停藥後恢復常不完全或遲緩。需與細胞毒性藥物直接抑制造血(劑量相關、可逆)做鑑別。

II/III 型——過敏性肝炎#

  • 代表藥物:halothane(氟烷)
  • 其活性代謝物與肝細胞蛋白結合,由殺手 T 細胞(type II)及免疫複合物(type III)共同破壞肝細胞

IV 型(細胞介導)——皮疹與其他反應#

  • 皮疹從輕微到致命(Stevens-Johnson syndrome、毒性表皮壞死症 TEN)
  • Stevens-Johnson 症候群:延伸至消化道的嚴重廣泛性皮疹,具一定死亡率;誘因如磺胺藥、allopurinol
  • HLA 基因型與嚴重皮疹的相關性:
    • HLAB*1502(亞裔)↔ carbamazepine 誘發 TEN
    • HLAB*5701 ↔ abacavir 嚴重皮疹(已作為臨床基因篩檢項目)

藥物誘發性系統性紅斑性狼瘡(Drug-induced Lupus Erythematosus)#

  • 代表藥物:hydralazine、procainamide
  • 活性代謝物與核物質(DNA、組蛋白)結合形成免疫原,引發多器官免疫損傷
  • 停藥後通常可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