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托得(John Stott)在本書開篇先處理一個容易被忽略的問題:我們究竟該稱耶穌的跟隨者為「基督徒」,還是「門徒」?這個稱呼的背後,牽涉的是整個信仰的態度。
「基督徒」是個相對罕見的稱呼#
令許多人驚訝的是,新約聖經中「基督徒」一詞僅出現三次:
- 使徒行傳 11:26:信徒在安提阿(Antioch)第一次被稱為基督徒;這個國際性城市的教會被如此稱呼,傳達出信徒跨越族群對基督共同的忠誠
- 使徒行傳 26:28:亞基帕王(King Agrippa)對保羅(Paul)的回應「你想少微一勸,便叫我作基督徒啊!」
- 彼得前書 4:16:彼得論及因基督徒身分受苦
相較之下,「門徒」(disciple)一詞在新約中廣泛出現,更清楚表達出師徒關係——耶穌公開傳道的三年,十二使徒先是門徒,之後才成為使徒。
為什麼是「激進」(radical)?#
「激進」的英文源自拉丁文 radix,意為「根」。這個詞原本用來為政治立場貼標籤,後來引申為:
- 人們追根究柢的見解
- 全然委身,全心投入
中文譯作「激進」,有過分、極端的意思;但 radical 的原意是「根」,引伸為基礎、根本、回到源頭和本質——亦即「徹底」。
門徒身分的真實挑戰#
斯托得關切的是:我們既自稱是主耶穌的門徒,將來就不會激怒耶穌再次問我們:
你們為什麼稱呼我『主啊,主啊』,卻不遵我的話行呢?(路加福音 6:46)
真正作門徒,是全心全意成為門徒。 這本斯托得晚年的封筆之作,便是要挑戰讀者從表面的「基督徒」稱號,走向徹底委身的「激進門徒」生命——全書將從八個常被忽略的面向展開這個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