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分析平權行動(affirmative action)辯論的核心困難,認為最有力的論證並非補償過去的歧視,而是挑戰美國人對「功績應得」(merit and desert)的根深蒂固信念。
用語的政治#
- 1997 年 Houston 的公投要求選民是否終結平權行動,選民拒絕了
- California 的 Proposition 209 要求選民是否終結基於種族的優惠待遇,選民同意了
- 控制辯論用語是贏得辯論的第一步——但不同的回答不僅反映政治操縱,更反映了美國公眾內心真實的矛盾
真正的問題:挑戰「應得」的神話#
支持平權行動最有力的論證挑戰了美國神聖的信念:獲得一份工作或一個大學名額,純粹是靠個人努力應得的。 平權行動之所以難以辯護,不是因為種族不相關,而是因為它觸動了功績應得的迷思。
兩種主要論證#
補償論(Compensatory Argument)#
- 將平權行動視為補救過去歧視的手段
- 少數族裔學生應獲得優先考慮,以彌補歷史上將他們置於不利地位的歧視
- 弱點:受益者未必是真正受苦的人,付出代價的人也未必是造成歧視的人
- 許多受惠者是中產階級少數族裔學生,並未經歷內城區年輕黑人和西裔的困境
- 補償論的範圍太窄,無法涵蓋以平權行動之名推行的所有計畫
多元論(Diversity Argument)#
- 更具說服力的論證:不以入學作為對個人過去受苦的獎賞,而是作為推進社會公益的手段
- 種族多元的學生群體讓學生從不同背景的人身上學到更多
- 如同只從一個地區招生會限制知識視野,種族、階級或族裔的同質性也會如此
- 培養弱勢少數族裔擔任關鍵的公共和專業角色,推進大學的公民目的並貢獻於共同利益
多元論的根本洞見#
- 入學不是對優越美德的表彰:既非高分學生也非弱勢少數族裔學生在道德上「應得」入學
- 只要錄取標準與有價值的社會目的合理相關,且申請者據此被公平錄取,就沒有人有權抱怨
- 多元論將入學從個人權利的主張中抽離,連結到對共同利益的考量
多元論的政治脆弱性在於:工作和機會應該是對值得之人的獎賞,這一信念深植於美國精神。政治人物不斷告訴人們「努力工作、按規矩來」的人應該出頭,成功應被視為個人美德的衡量。如果有一天美國人對「世俗成功反映道德應得」的信念產生懷疑,平權行動和社會團結都會更容易推動——但哪位政治人物敢解釋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