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社會選擇什麼樣的執法策略,私人個體都會試圖顛覆它,以求自利。」 — 葛雷瑟(Edward L. Glaeser)與施萊弗(Andrei Shleifer),《監管國家的興起》
換個問題:人們為什麼「雇用」貪腐?#
貪腐每年造成的成本估計在 1.5 至 2 兆美元之間。多數國家投注鉅資打擊貪腐,但問題依然頑強。
與其追問「我們如何消除貪腐?」,不如先問「為什麼貪腐持續存在?」
答案不在道德缺陷,而在於:貪腐被人們「雇用」(hire)來完成某個待完成的工作。
一旦理解人們為什麼選擇貪腐,我們就能看見治理它的新路徑。
從南韓的「平安保險」說起#
作者克里斯汀生在 1970 年代於南韓傳教時,每月都有人來收「平安保險費」(一筆對傳教士不算小的金額)。付了,家裡就不會被偷;不付,東西就會被拿走。
多年後回望,這就是低度貪腐的一種形式——但當下,「生存下去」的需求比道德判斷更迫切。
透明國際(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資料顯示:全球 76 億人中有 60 億人活在「有貪腐的政府」之下。把貪腐看成「個別道德失敗」遠遠不足以解釋這個規模。
為什麼好領導也救不了?#
光靠好領導與制度不足以根除貪腐:
- 南非曼德拉(Nelson Mandela):被視為當代最偉大的領導者之一;27 年牢獄沒削弱其改革意志。但卸任以來貪腐反而加劇;繼任的祖瑪(Jacob Zuma)8 年任期被冠上「不沾鍋總統」之名
- 賴比瑞亞 Sirleaf 總統:非洲第一位民選女總統、諾貝爾和平獎得主。但 2016 年透明國際調查仍顯示,69% 的賴比瑞亞人承認在過去一年為了取得醫療或教育服務而行賄
「貪腐不主要關於缺乏好領導。它是『在當下,從可選方案中選擇最有利的那個』。」
人們雇用貪腐的三個原因#
- 人想要前進:從找工作到追求地位、教育、家庭安穩,每個人都在尋求進步
- 個人也有「成本結構」:每月房租、學費、醫療、伙食支出加起來,必須有對應收入
- 任何人都會在「合不合法」與「值不值得」之間做計算——當守法的代價高於違法時,理性個體往往選擇違法
一個印度警察的算術#
- 月薪 20,000 盧比(約 295 美元)
- 維持生活的成本結構需要 400 美元
- 在執法不嚴的環境,索賄幾乎是必然
- 「他不是壞人;是處境逼他做出艱難的選擇」
你也在做同樣的算術#
- 沒警察時超速行駛
- 用 Waze 互相通報警察位置——「我們社群協同合作避免被取締」
- 不論貧富,這種理性計算鮮少改變;變的只是身處的脈絡與可選方案
貪腐的三個演化階段#
從滿是貪腐到透明社會,多數國家走過同一條三階段光譜:
- 第一階段:明顯且不可預測的貪腐(Overt and Unpredictable)
- 第二階段:隱性但可預測的貪腐(Covert and Predictable)
- 第三階段:透明社會(Transparency)
Phase 1:明顯且不可預測#
- 合約難以執行、政府機構難以信任
- 報紙頭條經常是政商精英醜聞
- 資金不願進來——委內瑞拉、1940 年代的台灣(後者今日在透明國際排第 29 名)都是這個階段的例子
- 普丁、查維茲都曾以「打貪」為政綱當選——結果你也知道
這個階段裡,單純制定新法不會解決問題——只會把貪腐推進地下,並提高「規避法律」的溢價。
Phase 2:隱性但可預測(中國的例子)#
- 大家都知道有貪腐,但它「內建」在系統中
- 像電影《北非諜影》裡的雷諾警長:「賭博?我大為震驚!」——同時收賭場賄款
- 可預測——所以可被視為「在這個國家做生意的成本」
中國數據:
- 估算貪腐每年成本高達 860 億美元
- 2017 年中國 153 名「全國人大」中富豪總身家超過 6,500 億美元
- 中國有「逾 1,200 條」反腐法規——但成效有限
- 然而 1980–2016 年外人直接投資從 4 億美元增至 1,700 億美元(增 42,400%);2006–2016 年累計逾 2.3 兆美元
- 1970 年人均 GDP 112 美元,今日約 8,200 美元;平均壽命從 59 歲提升至 76 歲
投資人並非不知道中國有貪腐,而是它的貪腐是「可被計算的成本」。研究顯示,「不可預測性」比「貪腐本身」對投資的傷害更大(Samphantharak & Malesky 2008)。
Phase 3:透明(美國的例子)#
- 2017 年美國遊說支出超過 33 億美元——合法且透明
- 同時也積極起訴貪腐:1977 年通過《海外反貪腐法》(FCPA);沃爾瑪、西門子、雅芳、阿爾斯通都因此被罰數億美元
- 麻州近三任眾議院議長皆因貪腐被定罪
- 伊利諾州前州長布拉戈耶維奇(Rod Blagojevich)試圖「拍賣」歐巴馬留下的參議院席位,被判 14 年
Boss Tweed 的美國#
19 世紀的紐約政治大佬「Boss」Tweed:
- 28 歲當選紐約市議員
- 即使不是律師,仍開設「法律事務所」——其實是收取大型公司的「保護費」
- 從 Tammany Hall 任內挪用相當於今日 10–40 億美元的公款
- 1889 年諷刺週刊《Puck》漫畫《參議院的老闆們》:參議員忙碌地為「鋼樑信託」、「銅信託」、「糖信託」服務,「人民入口」掛著「關閉」
威爾遜總統(Woodrow Wilson)在 1913 年寫道:「美國曾有被私人利益控制的法庭 ⋯⋯ 也曾有充當他人僕從、而非公眾僕從的腐敗法官。」
「美國 1920 年代的資本主義,比 1900 年代更不腐敗、對勞工與消費者更不剝削。」——葛雷瑟與施萊弗
發展往往先於成功的反貪腐——而不是反過來。並非美國有了好法律才不貪腐,而是當愈來愈多美國人能用合法方式賺錢養家後,「對貪腐的不滿」才聲量夠大、推動了制度改革。
君主、商人與議會:歐洲的故事#
歐洲走得更慢、更痛苦,但機制相似:
- 君主是「永遠在巡弋的強盜」——尋找可奪取的對象
- 但隨著經濟去農業化,財富變得可移動(黃金、白銀、貴金屬)
- 君主只能改用「誘惑取代強搶」:建立議會,以政策讓步換取稅收
- 君主因戰爭借款,而當時主權債比私人債風險更高(君主可任意違約);投資人為了保障債權,反過來推動制度的透明化
早期的法庭比起「正義」更重視「可預測」。研究指出,可預測本身就是經濟運作的重要前提;當市場成長,制度才有了養份持續強化。
南韓的劇情反轉#
朴正熙(Park Chung-hee)將軍 1963–1979 年獨裁治理時期,南韓經濟發展驚人,但政府與大企業之間的賄賂與回扣同樣盛行:
- 1980 年代南韓的「制度品質」與緬甸、迦納相當
- 然而:2016 年朴正熙之女、總統朴槿惠(Park Geun-hye)因受賄濫權被國會彈劾
- 2017 年憲法法院全體一致同意維持彈劾
- 2018 年她被判 24 年徒刑
經濟學家 Mushtaq Khan 的研究:1980 年代快速成長的東亞國家,其貪腐分數與其他開發中國家相去無幾。
然而當投資累積到一定規模、市場創造出大量改變人生的機會後,反貪腐能力會逐漸跟上——南韓正是現在進行式。
兩個建議#
- 不要把所有力氣花在打貪上——若不同時提供讓人「雇用」的替代方案,貪腐永遠會像打地鼠一樣冒出來
- 整合與內化組織自己的營運——你不能改變整個國家,但你可以改變自己公司的規則
葛雷瑟與施萊弗的模型:當政府行政能力嚴重受限時,與其立更多法引發更多規避,不如先接受市場失靈的成本——避免反貪腐努力本身被腐化。
Tolaram 的整合策略#
Tolaram 在奈及利亞自建電力、自建配銷、自建零售網——把愈多商業環節納入內部,貪腐的接觸面就愈小。
Roshan:阿富汗的反例#
阿富汗在透明國際排名 180 國中第 177 名(15/100)。但電信公司 Roshan 證明這個故事不必如此:
- 創辦人 Karim Khoja 回憶 20 年前的阿富汗:「打電話得走 700 公里到鄰國;唯一的電信公司賣 500 美元的話機、每分鐘國際電話 12 美元、本地 3 美元;想買還得賄賂業務員」
- Roshan 服務約 600 萬人,員工 1,200 人幾乎全是阿富汗人
- 2009 年起每名員工年訓練支出超過 1,500 美元,內容含技術與倫理
- 設立「政府關係部」處理收賄請求;員工被要求行賄時,須回報該部門,部門再上報部會、捐助組織與媒體
- 今日 Roshan 被視為阿富汗的「希望象徵」
從盜版到付費:音樂產業的轉變#
回憶錄式的《How Music Got Free》作者 Stephen Witt 自承他多年沉浸在音樂盜版世界。他停止盜版不是因為良心發現,而是因為:
「盜版變得太花時間、太花錢;訂閱 Spotify 與 Netflix 反而便宜。這是第一次合法商業提供了比地下更優越的產品。」
教訓:音樂產業告 Napster 贏了,但「阻止使用者非法分享音樂」的戰爭輸了——直到他們找到更好的「待完成的工作」解方。
結語:可顯著改善,但不可一蹴可幾#
貪腐無法被完全根除,但可以顯著緩解。
緩解貪腐能讓「可預測性」進來,可預測性催生信任與透明度——而透明社會跟繁榮一樣,是一個過程。
創造市場式創新可在最腐敗的環境中拉入新規則。市場成型後,制度與透明度也會跟著被「拉」進來。下一章,我們將看到同樣的邏輯如何套用在發展拼圖中最顯眼的那塊:基礎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