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知人格的出現#

幾乎沒有任何民族(至少沒有任何東方民族)不在某種形式上知道神祇的啟示。在幾乎每個時代與土地上,總有受啟發的人物出現,被認為擁有他人所無的屬靈力量,或宣稱能接觸隱秘的知識之源。

然而,宗教研究者不會滿足於這樣的概括。本章要探究的並非「其他宗教中是否也有人宣稱領受神聖啟示」,而是:在以色列以外的古代世界,是否真有「具備先知意識的人格」存在?

廣為流傳的觀點主張,希伯來式的先知現象幾乎遍佈全世界——埃及人、希伯來人、希臘人對「靈感」的理解相近;到處都能見到占卜者、預言者、繼承原始巫醫功能的人。這些陳述包含一個「令人印象深刻的半真理」(impressive half-truth):表面看似相似,深入分析則顯出本質上的差異。

Heschel 引述 Sellin 的判語:

「在古代東方宗教領域中,至今尚未發現任何與以色列書寫先知所知之啟示,哪怕是最微弱的類比。」

比較的方法與限度#

以色列先知曾被學者拿來與下列群體相比:

  • 巴比倫的 baru 與 mahu 祭司階層(占卜技術專家)
  • 阿普列尤斯(Apuleius)筆下敘利亞女神(Dea Syria)的遊行祭司
  • 巴塔哥尼亞的「巫師」、錫蘭維達人中的 dugganawa
  • 中世紀神秘主義者:德蘭(Theresa)、梅希蒂爾德(Mechthild)、瓦德斯特納的畢吉達(Birgitta of Vadstena)
  • 烏拉爾—阿爾泰各族的薩滿與狂喜者
  • 前伊斯蘭阿拉伯的 kahin、伊斯蘭蘇非派的德爾維什
  • 中國的「童乩」(tang ki)、非洲特別是祖魯的「先知」
  • 希臘演說家與煽動者
  • 甚至連二十世紀的「牛津團契」(Oxford Group)也被拉來比較

Heschel 提醒一個方法論要點:

「比較的能力比區辨的能力更容易培養。事物共有的特質醒目,而每樣事物的獨特性卻常難以察覺。」

比較宗教學固然能突顯人類經驗的共通結構,但必須以「內在分析」(immanent method)補足——越過表面相似,進入宗教現象的獨特性。要比較的並非廣義的「啟示」(divine influence upon human intelligence),而是狹義、「位格性地將話語或思想啟示給人」的事件。

較早的看法#

聖經並未主張先知是以色列的專利:

  • 在亞伯拉罕之前,神的話臨到挪亞
  • 摩西時代,神對非希伯來占卜者巴蘭(Balaam,民 22–24)說話
  • 以賽亞書 45 章稱波斯王古列為「受膏者」,神親自呼召他的名
  • 異邦君王亦有屬神性的夢(創 20、41)
  • 非利士的占卜者也曾提供正確的建議(撒上 6)

另一方面,先知將異教神祇視為「木石之神」,譏刺偶像製造,並區分以色列內外的真假先知(耶 27:9;23:13)。

猶太傳統明確承認:神也曾差遣非猶太先知。

拉比西緬·本·迦瑪列(Simeon ben Gamliel)列舉七位非猶太先知;《利未記拉巴》解釋會幕奉獻獻祭中重複出現的措辭,視之為「神也從外邦人本族中為他們興起先知」的宣告;早期教會教父則談「種子之道」(logos spermatikos)——道在萌芽形式中於各處作工。

雖承認預言恩賜的普世性,但《妥拉》的獨特性無可置疑——其他民族並非未被賜予,而是拒絕領受。

mana 與 tabu 的經驗#

許多「原始」民族相信有一種神秘的、普遍滲透的力量在人與自然中運作:

  • 易洛魁人稱之為 orenda
  • 阿爾岡昆人稱之為 manitou
  • 蘇族人稱之為 wakanda
  • 美拉尼西亞人稱之為 mana

mana 意指「隱秘的力量」(occult power),是可轉移的神奇能量,存於令人敬畏的事物與人格之中。當某物或某人被 mana 所充滿、被觸碰或褻瀆時,這股力量會以反射性的方式釋放——像通電或被電擊一般,純屬物理效應,不施加道德報應。它「永恆地沉默」,從不向人傳達其意圖。

被 mana 標記的對象即是 tabu(「劃出來」),意指不可隨意接觸。mana 是正向面,tabu 是負向面;tabu 保存 mana,mana 為 tabu 提供制裁的根據。

mana 經驗與啟示的根本對比:

  • mana:直接顯現、不可溝通、沉默;是過程而非事件;是反應與爆發,不是決定與傳達
  • 啟示:是一次跳躍、一次以人能理解的言語對神聖的揭示

原始人經驗到的是「附身」,不是啟示;是神秘過程,不是神聖事件;是效應,不是話語。

mana 的力量是「曖昧的」——可助人也可毀人,可帶福也可帶禍。在原始人的世界裡並無倫理區分。神聖力量的觀念進入人心,遠早於神聖的「善」(公義、憐憫)的觀念。而先知的啟示,本質上由「神聖的神情(pathos)」驅動,這神情承載著倫理(ethos),並關乎人在善惡中的行為。

占卜的藝術#

占卜(divination)——以非人類的「線人」獲取未來或常規感知之外的訊息——遍及全球。

巴比倫與亞述#

巴比倫與亞述將占卜作為國家宗教的核心活動。沒有任何民族擁有如此精密複雜的公私占卜體系。主要方法是「肝卜術」(hepatoscopy),即藉獻祭羊的肝臟形狀預言未來。占卜祭司 baru 為世襲職位,他的技藝被稱為「天地的秘密知識」。其他占卜手段包括:夢、鳥的飛行、動物的動作、星象。

希臘#

希臘占卜可分兩類:

  • 「清醒式」(sane)——「歸納的」、「科學的」占卜:占卜者(mantis)依固定原則解讀鳥飛、獻祭內臟等徵兆,保持完全清醒
  • 「狂喜式」(ecstatic)——所謂「狂亂的」占卜:被神附身的「先知」、薩滿、女祭司在出神狀態下,作為神的喉舌發聲

希臘文 prophetes 嚴格說來指依附於神諭所的祭司,是「宣告者、解釋者」;mantis 則是獨立的「看見者、知道者」。重要神諭所包括:

  • 多多納(Dodona)的宙斯神諭:「會說話的橡樹」以葉聲傳達神意
  • 德爾斐(Delphi)的阿波羅神諭:女祭司皮提亞(Pythia)在三腳凳上陷入瘋狂,被視為神的口

柏拉圖在《斐德羅》中指出:「德爾斐的女預言者與多多納的女祭司們,在陷入瘋狂時,曾為希臘在公私事務上立下無數光輝功勳。」

凱爾特與北歐文獻中也充滿「mantic 人物」的傳奇,包含「可諮詢的人頭骨」這類神秘配件。

先知與占卜#

聖經對閃米特占卜採取「毫不妥協的敵對」立場(利 19:26、31;申 18:10–12)。但占卜難以根除——以賽亞責備他的百姓如非利士人般容讓巫者(賽 2:6;8:19);早期先知有時仍被諮詢公私事務(撒上 9:6;王下 19:2),但這對文字先知而言是「附帶的、非本職的」,且不涉及任何技術、護身物或神諭工具。

耶利米將占卜者等同於假先知(耶 27:9;14:14)。從現象學角度看,占卜缺乏先知事件的根本特徵:

  • 發起方不同:占卜由人發起,向神或隱秘力量探詢;先知由神主動「轉向」人
  • 目的不同:占卜尋求未來資訊;啟示是神的傳達
  • 關係不同:所揭露的徵兆「就在那裡」,並非為了向占卜者溝通而存在
  • 方向不同:占卜是 rheotropism(向流而動);啟示是 anthropotropism(向人而動)

Heschel 用一句話總結兩者的核心對比:

「占卜者尋求神對人問題的答案;先知尋求人對神問題的答案。」

占卜的前提是:自然是一個藏匿知識的儲藏室,可由占卜者開啟;先知的前提則是:神是位有要求、會審判的位格,先知被差遣去傳達祂的要求與判決。把雷聲視為「來自天上的話語」、把它與聖經啟示等量齊觀,是「以隱喻遮蔽根本差異」的典型例子——雷聲與先知的語言之間,難道沒有區別嗎?

狂喜的占卜者#

某些占卜者透過「直覺式」或「狂喜式」方法預言。例如:

  • 以實塔爾(Ishtar of Arbela)的女祭司們:七世紀的亞述神諭中,向以撒哈頓王宣告勝利者直接以神的口吻說話:「我是阿爾貝拉的偉大女神以實塔爾,我必將你的仇敵踐踏腳下。」這仍是「神諭」,不是先知的訊息
  • 溫亞蒙(Wen-Amon)的記述:埃及官員在拜布羅斯遇到一位被神「攫住」的少年突然作預言。然而這是「以神之身分說話」,而非「以神之名說話」
  • 西比拉(sibyls):以「狂言之口」說預言,被認為被神奪取
  • 凱爾特的梅林(Merlin):在悲傷與狂亂中逃入森林,「對著蘋果樹下的豬作預言」

這些都是「附身」而非「差遣」,是「直接顯現」而非「傳達訊息」。

#

對夢的神聖性與預言性的信仰幾乎是普世的:

  • 荷馬筆下,夢的差遣者是宙斯
  • 蘇格拉底(Socrates)說:「善人的夢是純淨的、是預言性的」
  • 巴比倫人相信神祇在夢中顯現,特別向王傳達天意

聖經承認夢可能是神的傳達(亞比米勒、雅各、所羅門皆有夢示),但明確將夢與預言區別開來

「你們現在要聽我的話: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我—耶和華必在異象中向他顯現,在夢中與他說話。我的僕人摩西不是這樣……我與他面對面說話。」

——民數記 12:6–8

耶利米更尖銳地宣告:

「得我話的人可以誠實講說我的話。糠秕怎能與麥子比較呢?」

——耶利米書 23:28

夢者與占卜者、術士並列(耶 27:9;亞 10:2)。在但以理書中才出現以夢為媒介的預言。

蘇格拉底的達門尼翁#

蘇格拉底(Socrates)說:「人的靈魂多麼具預言性!」他多次提到一個來到他身上的神諭或徵兆——「來自達門尼翁(daimonion)的尋常預言徵兆」,他接受為神聖指示。

達門尼翁的特徵:

  • 不經審慎思考或預備,不請自來
  • 「總是禁止,從不命令我去做任何我即將做的事」
  • 即使是瑣事,也會發出警告
  • 使他確信自己是神聖看顧的對象

蘇格拉底自承這達門尼翁是「獨一無二的現象」:

「這樣的監督者,鮮少(即使有)賜給其他任何人。」雅典人視為新神祇;色諾芬則將其類比於占卜術。

它與先知經驗有本質區別:

  • 內容:傳達的是警告或預感,不是生活方式或歷史異象
  • 對象範圍:關乎蘇格拉底個人,不關乎希臘民族
  • 位格:是「無名神祇」的徵兆,不是天地創造者的臨在
  • 角色:是嚮導與朋友的警示,不是創造者、審判者、君王、救主

漢摩拉比法典#

漢摩拉比法典(Code of Hammurabi)石碑頂端浮雕,常被誤解為太陽神 Shamash 把法律授予漢摩拉比。其實神祇所遞的「環與杖」是主權的標誌,而非律法。這幅浮雕表達的是石碑前言所宣告的:漢摩拉比的權柄來自天上。

法典文本本身沒有任何啟示的記載

  • 在前言中,漢摩拉比似乎把律法歸給自己:「我在這地立定律法與公義」
  • 他自稱「強大之王,巴比倫的太陽,使光輝照耀蘇美與阿卡德之地的王」
  • 「我,漢摩拉比,公義之王,沙瑪什將法律託付給我」——這只表達一種普遍的神聖影響,而非特定的啟示事件

神給王的並非「律法」,而是對 kittum(宇宙真理)的洞察力,使王能頒佈與宇宙原則和諧的律法。

古代各民族普遍把律法歸於神:

  • 克里特人歸於宙斯(而非米諾斯)
  • 拉刻代孟人歸於阿波羅(而非萊喀古斯)
  • 羅馬人相信努馬是在女神 Egeria 的口授下寫律的
  • 伊特魯里亞人從神 Tages 領受律法

但這些信念並未主張:律法是「在歷史中某個特定時刻」賜給某位先知的。它們只是神話地表達「律法非由人發明」。

埃及的「先知」#

曾有學者主張某些埃及文本與聖經先知極為相似,是聖經先知的來源與模型;今日這種看法多被否定。

Ipu-wer#

Ipu-wer 譴責埃及政府的失序與社會混亂:「窮人成了富人,貴婦淪為拾穗者,無人安睡之處今成有床之家……為何人人殺害自己的兄弟?」他最後也指責法老逃避責任。

與先知的差異:

  • 他哀嘆富人失去繁榮,而以色列先知譴責繁榮中對窮人的剝奪
  • Ipu-wer 替法律與秩序辯護;先知呼喚改變
  • Ipu-wer 把災禍歸咎於諸神,特別是 Re;先知一貫在人的處境中尋找危機之根
  • Ipu-wer 不以神的名說話

Nefer-rohu 的預言(Papyrus Golenischeff)#

Nefer-rohu 為法老娛樂之需被召來,預言未來會由某位 Ameni 王帶來幸福光明的時代。但他「不是被啟示的人,而是占卜者」——同時是祭司、先見、術士、文士、貴族。此外,文本宣稱寫於第四王朝 Snefru 王前,實則是五個世紀後第十二王朝為自身正當性製造的政治文獻。

兩者皆「以社會評論者身分發言,而非作為神之話語的傳達者」。

印度與中國的啟示與預言#

印度#

印度宗教不主張啟示是歷史中的特定事件——不是一位超越人與自然的位格神在特定時刻向特定真實存在的人發話,而是揭示潛藏於人之內、不受時間限制的真理。

  • 《薄伽梵歌》(Bhagavad-Gita)中黑天(Krishna)對阿周那的顯現並非歷史事件——黑天從部族領袖到智者,再升為半神、神祇,最後成為毗濕奴的化身
  • 吠陀經被視為 sruti(所聞):彌曼差學派認為吠陀像世界一樣無始無終,由聖者直觀領悟,無啟示者;正理派則認為吠陀是神在創世之始所作,啟示給梵天等
  • 但印度教徒的實際生活中,這些經文的影響相對輕微——其奧義為少數學者所有
  • 多數印度經文「並未以啟示自居」:《梨俱吠陀》是「人向神的渴求」,而非「神向人的賜予」
  • 佛陀則明確否認任何啟示:「世人應學者,世間無教師;我今自己親身學得徹底。」

中國#

儒家與道家有經典(king),但其權威並非來自特殊啟示,而是源於與「理解人性理想發展之聖人」的連結。

Heschel 引述 James Legge:

「中國的古書不自稱為啟示,也不包含我們所說的啟示。歷史家、詩人與其他作者是被他們自己心中所感動而寫的。」

沒有希伯來先知會在沒有「非常經歷」的初次體驗下開口預言。孔子、孟子、墨子並非「沒有使命意識」,但他們缺乏「聽見神聲音差遣他們」的可記憶經歷。他們與希伯來先知共享「改革人、改革世界的熱情」與「公義世界的異象」,卻不能被歸為先知。

Mari 的先知#

法國考古學家在馬里王國(Mari,幼發拉底河中游)出土的楔形文字泥板中,有三份文本被認為與聖經先知最為相似。

內容摘要#

  • 馬里總督 Itur-ashdu 報告:一人在夢中被帶到 Tirqa 城 Dagan 神的聖所,神說:「去!我差遣你到 Zimri-lim 那裡,你要對他親自說:『差遣你的使者來,把你一切的事陳明在我面前。』」
  • 另一封信中:Kibri-Dagan 報告 Dagan 神的人對他說:「神已差遣我」,吩咐王為前王 Jahdun-lim 獻祭

與先知的相似與差異#

驚人的相似之處:

  • 出現「神差遣了我」這類表達,呼應摩西「希伯來人的神耶和華差遣我」(出 7:16)與耶利米「耶和華差遣我」(耶 26:12)
  • 訊息來自神的主動,不是回應詢問
  • 自覺被神差遣

但本質差異更為深遠:

  • Mari 的訊息要求王「讓神保持被通知」、要求獻祭給亡靈——其核心是神祇對自身奉養的關切
  • 訊息實質上是 pro domo(為己之利):神感到被忽視,意味著祭司感到被忽視
  • Mari 「先知」是制度的延伸,不是超越神的代言人;他的靈感「不帶崇高」

Heschel 對 Mari 與以色列先知的核心對比:

「Mari 的先知為神而言、為神之利益而言;以色列先知為神而言、卻為百姓之利益而言。

Mari 之人被差遣是因為神無能、依賴人提供食物、資訊與威望;以色列先知被差遣是因為人犯罪、完全依賴一位要求公義的神。」

聖經先知是獨一無二的類型(sui generis)#

世界各地都有先知嗎?

  • 其他古宗教有薩滿、占卜者、祭司、神諭、智者與受啟發者
  • 但他們中有幾人留下了「對眾人為話語、為真理」的啟示?
  • 有幾人聲稱所傳的是「創造天地者的聲音」?

以色列的預言不是個人生命中的插曲,而是民族歷史中的光照:一連串維繫數世紀的經驗,這在人類歷史上絕無僅有。

  • 先知並非孤立人物——他自覺是先知行列中的一環(摩 3:7;耶 7:25)
  • 每位先知都將自己所受的啟示視為前輩啟示的延續
  • 希伯來先知不是先驅;他聽見的是那位向亞伯拉罕說話的神
  • 「預言性的瞬間」也許散見於各地,但從亞伯拉罕到摩西、從撒母耳到拿單、從以利亞到阿摩司、從何西阿到以賽亞、從耶利米到瑪拉基的一脈先知,是無類比的現象

Heschel 的結論:

「瑣羅亞斯德顯然是受啟發之人,巴蘭也是;但這是黑暗中失落的火花。隨之而來的是迷信或徹底的遺忘。

別處的先知,沒有一個民族能效法以色列的預言歷史。

老子、佛陀、蘇格拉底、普羅提諾、孔子、Ipu-wer——沒有一位以神之名說話、或自覺被祂差遣;異教祭司與先知以某個特定靈祇之名說話,而非以創造天地者之名。」

最後的辨識性特徵:

  • 各地之人都尋求神聖嚮導、追求異象經驗與超自然能力
  • 以色列的先知不尋求這些經驗,他們抗拒被召
  • 與啟示文學(apocalyptic)的異象家不同,被擄前的先知所見的是地上的混亂,不是天上的榮耀
  • 他們的特出之處在於:將人類處境感知為神聖的緊急狀態(to sense the human situation as a divine emergency)

幾乎到處都把某種「啟示」當作宗教真理的首要來源;但其他文化裡傳達真理的超自然手段是徵兆、夢、占卜、奇異事件的推論、薩滿與祭司的言語。

聖經的先知是獨一無二的類型(sui generis,獨一無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