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是 Heschel 對「先知即狂喜者」這一理論的系統性駁斥。所謂狂喜理論(the theory of ecstasy)主張先知預言起源於昏眩失神、毫無節制的胡言譫語之中。Heschel 將分析範圍限於書寫先知(literary prophets),並指出:問題的核心遠不止於先知的「心理狀態」,而是先知行動的獨特性與先知意識(prophetic consciousness)的本性。狂喜理論為了使先知行動「可被類比」,反而剝奪了我們對其真正獨特之處的理解。

隱含的預設(Tacit Assumptions)#

狂喜理論結合了比較宗教學的方法與現代心理學的教條,其出發點是一個未經證實的預設:先知的經驗與許多原始社會中的縱慾性祭祀(orgiastic cults)屬於同一類經驗。

  • 由於在偉大先知的言語中幾乎找不到任何無可否認的狂喜跡象,理論的支持者只能藉助「類比」來證成其主張
  • 他們訴諸的類比包括:祭司的占卜術、巴力(Baal)的縱慾型先知、戴歐尼修斯(Dionysus)與庫柏勒(Cybele)崇拜的狂熱信徒、西伯利亞薩摩耶人(Samoyeds)與拉普人(Lapps)中薩滿(shaman)的昏眩狀態、芬蘭的狂喜女傳道人、十七至十八世紀法國塞文山地區(Cevennes)的先知,以及中世紀的神祕主義者
  • Heschel 質問:把時空相距遙遠、本質根本不同的現象等同視之,是否真的合宜?

把先知視為幻覺與自我暗示的犧牲品,等於是在先知主張的真實性問題上預設了一種自然主義的偏見,而這一真實性的問題其實已超出科學探究所能掌握的範圍。

借助此類觀念,或許可以理解托缽僧的狂舞或修女的迷醉,卻永遠無法理解偉大先知的意識。

把現代心理學的方法套用在以截然不同的生活習慣與範疇生存的先知身上,本身就是一種歷史謬誤:不能先驗地假定偉大先知的經驗可以直接被現代心理學方法所企及。

誰是先知?(Who Is a Prophet?)#

若狂喜(ecstasy)真是先知經驗的本質,摩西(Moses)、阿摩司(Amos)、何西阿(Hosea)、以賽亞(Isaiah)、耶利米(Jeremiah)都得被取消先知資格——他們的經驗中找不到狂喜的痕跡。

先知確實「被神的話語所壓倒」,但其經驗的顯著特徵卻是:

  • 對自己「正被壓倒」這件事的意識
  • 對自己「正在領受」這件事的意識
  • 對所領受之話語作出回應的能力

阿摩司在看見即將臨到百姓的刑罰之異象時,仍有力氣呼求:

主耶和華啊,求你赦免, 因為雅各甚是微小,他怎能站立得住呢? ——阿摩司書 7:2

以賽亞在受召的異象中(賽 6)意識到自己「嘴唇不潔」,意識到罪孽被除、罪愆被赦,能說出「我在這裡,請差遣我」,也能說出「主啊,這到幾時為止呢?」耶利米受召之時,亦清楚意識到神召所涵蓋的意義,並能以「主耶和華啊,我不知怎樣說,因為我是年幼的」加以推辭。以西結(Ezekiel)見神之異象時雖俯伏在地,但要等他憑著進入他裡面的靈站起來之後,神的話才臨到他(結 1:28–2:1),此時他乃是「在完全清醒的意識中」領受。但以理(Daniel)也是如此(但 10:8–10)。

希臘化時期最初提出狂喜理論,是為了「保證」啟示的神聖權威——以先知心智功能的喪失,來排除先知本人在受啟示行動中的任何貢獻。

然而現代版本的狂喜理論卻反過來運用——它要把先知的經驗化約成一種心理病態,以為這就是世界各地狂喜者的通則。

狂亂(Frenzy)#

狂喜型先知在埃及與美索不達米亞不為人知,卻是敘利亞與迦南宗教祭祀的一部分。列王紀上 18:26–29 記載巴力先知從早到午呼求巴力,按其規矩用刀槍自割自刺、直到血流出來;他們狂呼到了午後仍無回應。這種狂喜現象切合迦南本土巴力(Baalim)崇拜的縱慾本質:田野中的儀式性交媾、神聖娼妓、酒神式狂歡,皆扮演重要角色。

  • 敬拜者藉狂野的舞蹈、呼喊、酒精刺激,使自己進入狂亂(frenzy),以期與所敬拜的對象合一
  • 以利亞(Elijah)與巴力先知對決時,並未動用刀槍、沒有割傷身體、也沒有陷入狂亂;他重修祭壇、安排祭物、發出帶有呼籲與目的宣告的禱告(王上 18:36)
  • Heschel 指出一個被學者忽略的關鍵事實:在摩西到阿摩司之間的主要先知人物身上,沒有任何狂喜現象的記載

先知激烈而堅決地反對巴力崇拜中的酒精與性的狂歡。利甲人(Rechabites)抵制飲酒,並非單純的道德運動,而是抵抗酒精性的狂歡。以賽亞更直接把先知的狂喜揭穿為酒精中毒:

這些人也因酒搖搖晃晃, 因濃酒東倒西歪; 祭司和先知…… 他們因酒昏迷,因濃酒搖晃, 在異象中錯亂,在判斷時躊躇。 ——以賽亞書 28:7

狂喜論者的前提是:「正常意識所不可及的,在沉醉狀態中就被賜下。」越少的「人自身」就越多的「神」;越少的心智,就越多的神性。但以賽亞將酒醉等同於「迷亂之靈」,箴言、何西阿、哈巴谷則都將酒醉與失智、淫亂相連——古典先知對狂喜的拒斥不可能更清楚了。

與神合一(Merging with a God)#

古代宗教中狂喜經驗的根源,在於「被神附體」或「與神合一」(becoming one with a god)的渴慕。

  • 對希臘人而言,神與人並非根本對立的存在;眾神只是更高、更美、更智、更強、不老不死的「同類」
  • 神與獸之間也沒有清楚分界,神可化身為野獸
  • 神化身為人,自然不是難以想像之事

對偉大的神祕主義者而言,狂喜更是 unio mystica(神祕合一)的追求;普羅提諾(Plotinus)稱之為自我被提升至神性、認知到自身的神性的時刻;William James 也指出,在印度教、新柏拉圖主義、蘇非主義、基督教神祕主義、惠特曼主義中,「與神合一」是同一首永恆而勝利的旋律。

「與神合一」這個詞,對聖經中的人而言是褻瀆。

他熱切地愛神、渴慕感受神的同在;但一想到神的尊榮,他同樣被「敬畏戰兢」所覆蓋。

亞伯拉罕在神面前說「我雖是塵土爐灰」(創 18:27);摩西被告知「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出 33:20);在西奈山下,百姓對摩西說:「求你和我們說話,我們必聽;不要神和我們說話,恐怕我們死亡。」(出 20:19)就連見天使也充滿危險。

  • 對先知而言,瞻仰主的威嚴是痛苦而非喜樂:神是聖哉、聖哉、聖哉,而人嘴唇不潔
  • 多神信仰中人可向某神致敬,卻不知人神之間的終極對立
  • 先知意識的核心特徵是:對神不可親近之聖潔(unapproachable holiness)的戰慄之感
  • 在希伯來聖經中對神的理解,其核心特徵是神對自然的超越

位格的消滅(Extinction of the Person)#

要達成狂喜(enthusiasm)必須失去自我認同;人格的特質必須被剝除,才能被神性的豐滿所充滿。「自我熄滅」是神祕領受性的代價。

然而先知的位格不但沒有消解,反而格外鮮明地臨在、熾烈地涉入所感知的事物:

  • 先知的行動是一個具體的位格與活神(the living God)的相遇
  • 先知不只是被動領受,更是主動回應
  • 這經驗常是一場對話,其中對時間的意識、對過往事件的記憶、對當下困境的關懷皆參與其中
  • 神以位格面對先知這位格——神在祂的神情(pathos)中,先知則帶著對特定百姓的個人使命置身於歷史之中

在異象之中,先知的個人身分非但不被消融,反而在事件的衝擊下獲得力量。

即便事件如風暴般臨到,他的意識仍未被擾亂,仍能自由觀察、自由回應。

狂喜的意志(The Will to Ecstasy)#

狂喜者乃是「被欲求狂喜的意志所驅動」之人——他追逐的是那未被應許、不會自行臨到的事物,因此他必須持續不斷地藉助各種刺激來力求達標。

  • 戲劇性的姿勢、舞蹈、音樂、酒精、鴉片、大麻、聖泉之水、獸血——皆被用以引發出讓人超越自我藩籬的狂喜
  • 先知卻不被「欲求先知經驗的意志」所驅動;他所達致的,是「逆其意志而來」
  • 他並非求光,而是被召;神主動臨到先知,先於先知尋求神的臨到
  • 狂喜的動機是「人對神的關懷」、人欲被光照之意志;先知預言的動機則是「神對人的關懷」、神要藉先知光照其百姓的意志

先知不執行儀式以求啟示;沒有「外在操練」可以促使神來感動先知。靈感的時刻臨到先知時,無預備、無誘導、無起步。

啟示不同於神祕經驗。

神祕經驗是渴求與神共融的結果;啟示卻是「逆著先知的意志」發生。它不是給先知的禮物,而是恐懼的重擔。

當神召臨到,先知退縮、抵抗、懇求被放過。摩西回應使命的話是:「主啊,你願意打發誰,就打發誰去吧。」此外:

  • 狂喜預設了內在的能力、靈魂的稟賦、天生的條件;在原始民族中,狂喜型先見之職常與特定具靈性天賦的家族相連,例如西伯利亞薩滿的職分多由父傳子(有時也傳給女兒)
  • 先知預言則是「呼召」(vocation),是「卡里斯瑪與揀選」(charisma and election)的行動,不預設訓練或才能的逐步發展,而是「恩典的行動」

意識的貶抑(Deprecation of Consciousness)#

狂喜的追求背後常隱含一種觀念:正常意識不過是鬼火,最精緻的德行不過是一場苦澀的失敗。脫離社會、棄絕世界、拒斥文明、徹底迴避自我,是狂喜思維方式的終極含義。

  • 此種對意識的貶抑不僅認為清醒心智無法產生對更高真理的恰當概念
  • 還認為清醒心智甚至「不配領受」神的感動
  • 與此相應的,是對昏迷或狂喜狀態的高度評價——以為唯有失去意識時,門才打開

這些前提似乎不為先知所知:

  • 先知對人與社會的強烈關懷與狂喜心態不相容
  • 先知的記述中沒有那種「意識被掏空」、「自我意識喪失」、「在領受啟示時心智功能被中止」的跡象
  • 不同於神祕直觀發生在「心智的深淵」、「意識的根基」,先知的光照似乎發生在心智的全亮之中、意識的正中央

先知預言乃是「對祭司醜聞、富人冷酷、法官腐敗的意識與記憶」。

先知情緒的強烈與激烈,並不會讓他的智力因此消退。

先知所宣告的並非奧祕之神,而是一位「對歷史有設計」、其意志與律法為其百姓所知的神。先知不是「有過某個經驗」的人,而是「擔負一項任務」的人,其存在的記號乃是對該任務的「一貫性」與「全心」。

  • 不同於狂喜者的支吾結巴或神祕主義者的否定式語言,先知的話語「如火、如打碎磐石的大鎚」
  • 弔詭之處在於:狂喜者為了豐富「自我」而棄絕「意識」,先知卻為了豐富「意識」而棄絕「自我」

超出溝通(Beyond Communication)#

狂喜是不可傳達的(incommunicable)經驗。在神祕狀態中,靈魂必須超越思想與情感的層次,才能找到靈魂根基與絕對真實的接合點。

  • 那是一個「無言共融」的時刻,超越言語、意象、世俗事務
  • 普羅提諾稱之為「孤獨者向那獨一者的飛翔」
  • 經驗的內容像一道模糊的微光,閃爍於意識的邊界之外;言語無法掌握、範疇無法企及
  • 因此狂喜者不斷強調其經驗的「不可言喻」(ineffability);意識與狂喜之間有著裂縫,狂喜的內容無法穿透到記憶之中

考察狂喜者所留下的記述,其對「正面知識」的貢獻其實非常稀薄——狂喜者其實沒有對神性與神的屬性報告出任何新東西。其貢獻屬於主觀經驗的領域,而非客觀洞見與理解的領域。

先知預言若無表達就毫無意義。

其本質就是「要被傳達的話」、「要被傳給他人的訊息」。

神祕主義者的習慣是隱藏,先知的使命卻是揭示。

若我們不得不接受先知具有狂喜意識的假設,就必須在他身上設想一種不可能的雙重生活:一面是清晰可懂、條理分明的話語,一面是無意識、神祕、狂喜的經驗。

  • 狂喜或神祕光照是其自身的完成;先知預言則指向自身之外
  • 先知不是發起者,也不是最終的收受者;他是中介者,立於神與百姓之間
  • 先知預言只是一個更大歷程中的一個階段——其前有神對百姓生命的回應、有揭示的決斷,其後有先知傳達的努力、有百姓的回應
  • 狂喜是「圓滿、報酬」;先知預言永不完成,它是重擔、張力、呼召、戰爭,從不是勝利或圓滿

神祕經驗的私密性(The Privacy of Mystical Experience)#

神祕主義者進入昏迷乃是出於個人的衝動:

  • 他自己的生命、對自身屬靈處境的關懷,構成其經驗的背景
  • 他所成就的、洞見與感動,都構成其作為個體存在的「屬靈自我提升」
  • 與此私密性質一致的是:他對自身經驗的記述帶有顯著的「自傳色彩」;狂喜是密傳的(esoteric)

相對地,先知事件的動機、內容、目的,都帶有鮮明的「超越個人」(superpersonal)的性質:

  • 先知預言不是經驗者的私事
  • 先知不關心自己的得救,其經驗的背景是「百姓的生命」
  • 目標不是個人光照,而是百姓的光照;不是屬靈的自我提升,而是「帶領百姓事奉神」的使命
  • 沒有百姓,先知便什麼都不是

狂喜本身即目的(Ecstasy Is Its Own End)#

狂喜狀態本身即是目的;先知行動則是達致目的的手段。

  • 對狂喜者而言,狂喜的經驗就是目標的達成
  • 對先知而言,這行動的意義在於「獲得一則訊息」——經驗是器皿與形式,教導才是內容與實質
  • 昏迷不會給狂喜者帶來知識的增長;狂喜通常是在沒有任何話語的啟示、沒有任何明確訊息傳達的情況下發生
  • 先知告訴我們關於該經驗本身的事很少,關於它所生出的「受感真理」的事很多

在先知的理解中,有一條重要原則:神「需要」向先知傳達。

主耶和華若不將奧祕指示祂的僕人眾先知, 就一無所行。 ——阿摩司書 3:7

「耶和華說:『我所要作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創 18:17)

  • 先知不把「神進入與他們共融的奧祕」當作事件的實質
  • 經驗的實質與價值乃在於「被傳達的意義、內容、所要傳達的話」
  • 先知預言的首要目的,是「賦予理解」(impart understanding),而非「賜下提升」(bestow exaltation)

先知的行動不是靈魂與「至高存有」的接合,而是與「以色列之神」的相遇:先知接收一則他必須能傳達出去的訊息;他感受到一份神情(pathos),並以同情(sympathy)回應之。一個被剝奪了神情的人,就無法經驗那位「神情之神」(the God of pathos)。先知遇見真實的「他者性」(otherness),否則就沒有使命;同時又保有自己位格的完整,否則就沒有蒙召。

天堂與市集(Heaven and the Market Place)#

神祕主義誕生於對「彼岸世界」的渴慕,追求對「超時間真實」的感知。

  • 它盛開在這樣一種靈魂裡:對它來說,世界連同其瑣碎煩惱與憂慮都不值一提
  • 普羅提諾說:地上之愛是仿冒、是錯亂;我們真正的善只在彼岸
  • 聖德蘭(St. Theresa)說:「一切都不過是無,但比無還少的,是一切轉瞬即逝之物」
  • 尼采(Nietzsche)將戴歐尼修斯之人與哈姆雷特相比——兩者都對事物的真相有深刻洞察,認識了真理便對行動感到厭惡

先知關注的領域不是天上的奧祕,而是市集中的事務;

不是彼岸的屬靈實在,而是百姓的生命;

不是永恆的榮耀,而是社會的瘡痍。

先知向那些「踐踏窮人、毀滅地上困苦人」的對象說話——他們抬高糧價、用詭詐的天平、賣壞穀(摩 8:4–6)。

  • 先知耳中所聽到的是神的話,但這話所含的乃是神對世界的關懷
  • 因為以色列之神關懷「此時此地」,先知的注意力就轉向當代的社會與政治議題
  • 神祕主義者沉浸於無限的默觀;先知的眼則掃視具體有限之物——人的傲慢與虛偽、小小的殘忍、可笑的偶像
  • 因此先知不單要被神感動,還必須對世界有所了解;他對文明本身並無敵意,只敵視其敗壞

激進的超越(Radical Transcendence)#

狂喜常源於一種「激進超越」的神學:當神被設想為完全在世界之上、與人無關、缺席於歷史、無法被心智企及、無從理解之時,狂喜就作為「強行接近祂、跨越深淵」的努力而興起。

  • 新柏拉圖主義(Neoplatonism)即是一例:在伊壁鳩魯(Epicurus)否認諸神對地上生活有任何影響之後,新柏拉圖主義便試圖藉狂喜與超越者合一

神祕行動中,重要的是「有事情發生」;

先知行動中,重要的是「有話被說出」。

  • 狂喜是一個「純粹處境」、「內在狀態」的經驗:有形式而無內容
  • 先知預言是一個「關係的經驗」、「訊息的領受」:兼具形式與內容
  • 狂喜是「在場(Presence)的感知」;先知預言是「位格(Person)的遇見」
  • 狂喜是一維的——主體與其經驗之間並無分別,位格與神性合一
  • 先知預言是面對面——神是神,人是人;二者能相遇,卻永不融合
  • 是「相交」(fellowship),不是「合融」(fusion)

在聖經傳統裡,神不被囚於絕對超越的概念之中:

  • 那位創造世界的主,在世界中彰顯祂的同在
  • 祂關心人,臨在於歷史
  • 祂應允禱告,祂的信實是可倚靠的磐石
  • 聖經信仰的根本,是一個「神顯」(theophany)的傳統——神在歷史的決定性時刻臨近於人

蘇格拉底(Socrates)曾說:「有一種瘋狂是神的恩賜,最大的福分乃是藉狂亂而臨到我們。」與此相對,以色列的先知可能會說:「最大的福分乃是藉啟示(revelation)而臨到我們。」

  • 新柏拉圖主義者渴求神的啟示,但「神顯」的概念對他們而言是陌生的;他們有一套「狂喜的傳統」
  • 先知則有一套「神顯的傳統」;雙方的宗教經驗皆順著各自傳統而行
  • 在狂喜中,二元性與全部意識皆消失;對先知而言,即使在蒙召的時刻,對神人之間距離的察覺仍鮮明而沉痛

超越主體的真實性(The Trans-Subjective Realness)#

那位神聖的感動者,被經驗為「活生生的真實」(a living reality)。先知在記述其異象時、在引述其先知經驗時都暗示了這一點。「神的手」臨到他們,他們所領受的話本身就是「可觸的真實」:

我得著祢的言語就當食物吃了。 ——耶利米書 15:16

  • 強調的重點不在「異象經驗」本身,而在「可觸的真理」
  • 先知對假先知的責難正在於此:他們所傳的是「謊言的異象」、「徒然的事」(耶 14:14)、「他們見的是虛謊」(亞 10:2;參結 7:23、13:3)、「他們只有夢」(耶 23:25–32;29:8;亞 10:2)、所傳的是「自己心中的異象」(耶 23:16)

在所有形式的先知經驗中,話語的內容是出自一位「位格性的感動者」(personal Inspirer),而非神祕的無名者。

先知的感動不同於狂喜,也不同於詩的靈感:它是一個行動——其中先知這一位格與神聖的位格相對而立。

它具有「主體—主體」(subject-subject)的結構:先知那自覺主動的「我」遇見那活生生、主動的感動者。

先知不像狂喜者那樣只是被動領受者,他同時也是「參與者」:

  • 他對所揭示給他之事所作的回應,使啟示轉變為「對話」
  • 先知聲稱他們的許多經驗並非「被動領受、單純聆聽聲音或瞻仰同在」的時刻,而是「與神對話」
  • 先知藉由回應、懇求、抗辯,回應他所感知的話
  • 先知這一方在對話中的份量,往往能給整個遭遇帶來決定性的轉折——在神聖位格中喚起新的態度、促成新的決斷
  • 在某種意義上,先知預言由「神的啟示」與「人的共同啟示」(co-revelation of man)合構而成

先知的感動可如閃電般驟臨,但那是「永恆之光的閃光」。以色列眾先知所有的感動,乃是「同一啟示」的分期付款。它們不是零星的反應、神聖意見的片段表達。

  • 一種連續性、一種無所不包的意義,把先知所領受的每一個洞見銲接為整體
  • 神與以色列之約以及該約的要求,反映在每一句話中
  • 因此,激起先知言說的日常事務,也就不是孤立的偶發事件,而是「一齣大戲」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