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無法直接套用的問題#

人類痛苦的問題已論至此處;但「無辜受傷的呼聲仍刺破天空」。動物的痛苦是個令人駭異的問題:

不是因為動物數量多——前一章已說過,百萬人受苦並不比一人受苦時感受到更多痛——而是因為「對人類痛苦的基督教解釋無法延伸到動物的痛苦」。

就我們所知,野獸不會犯罪也不會行德,因此牠們既不應得痛,也不能藉痛變好

為什麼仍要設限地討論#

但魯益師警告:不該讓動物痛苦成為痛苦問題的中心——

  • 不是因為它不重要(凡可作質疑神良善之憑據者都極重要),
  • 而是因為它超出我們知識的範圍

「神已給我們資料,使我們在某種程度上能理解自己的痛苦;祂沒有給我們關於野獸的這類資料。我們不知為何造牠們,也不知牠們是什麼;關於牠們的一切說法都是猜測。」

從「神是良善的」這個教義,我們可以有信心地推論:「動物界看似神之肆意殘忍的表象是錯覺」——而我們唯一第一手所知的痛(自己的痛)原來並非殘忍,這個事實使這個推論更易相信。之外,一切都是猜測

排除一個錯誤前提:植物互相「掠食」不是痛苦#

第一章開頭那種悲觀渲染——「植物彼此『掠食』、處於『無情』的競爭中」——其實毫無道德重要性

「『生命』在生物學意義上,直到出現感知(sentience)之前,與善惡無關。『掠食』與『無情』只是隱喻。」

華茲華斯(Wordsworth)相信「每朵花都享受它所呼吸的空氣」,但沒有理由認為他是對的。植物對傷害的反應確實不同於無機物;但被麻醉的人體反應差異更大,這類反應並不證明感知。我們把植物之死或受阻說成悲劇是合法的——只要記得這是隱喻。

「一片森林裡半數樹殺死另一半,仍可能是『完全好的』森林——因為森林的『好』在於用處與美麗,森林本身並不感覺。」

三個問題#

當我們轉向野獸,三個問題浮現:

  1. 事實:動物實際受了什麼苦?
  2. 起源:疾病與痛苦如何進入動物界?
  3. 公義:動物的受苦如何與神的公義並存?

1. 事實:知覺與意識的區分#

對第一個問題,最終答案是:「我們不知道」。但有一些值得記下的猜測。

要先在動物之間做區分:

  • 若猿猴能聽懂我們,**牠會極反感被和牡蠣、蚯蚓並列為「動物」**而與人對立:在某些方面,猿與人遠比兩者各自與蠕蟲更相似。
  • 動物界的最低端,不必假設有任何「我們所能辨認的感知」。生物學家區分動物與植物時,並不訴諸感知或運動這類常人會抓的特徵。

到某一點(我們無法說在何處),感知幾乎必然出現——因高等動物的神經系統與我們極為相似。但即使在這個層次,也仍須區分「感知」(sentience)與「意識」(consciousness)

「感知」與「意識」的關鍵差別#

設想三個感覺依序而至:先 A、再 B、再 C。當這發生在你身上時,你經歷了一個「過程 ABC」。這意味著:

  • 在你裡面有某物站在 A 之外夠遠,足以注意到 A 在消逝;
  • 同樣站在 B 之外夠遠,足以注意到 B 開始填補 A 騰出的位置;
  • 自我辨識為「貫穿從 A 到 B 到 C 的同一者」,因此能說「經歷了 ABC」。

這個「某物」就是魯益師所稱的「意識/靈魂」(Consciousness / Soul)。它在經歷時間的同時,自身並非完全「時間性的」——它是河床,諸感覺之流在其上滾動,而它在這一切之下辨識自己為同一者。

高等動物的神經系統幾乎肯定會把連續的感覺呈現給牠;但不必由此推出牠有「靈魂」——一個能說「我曾有 A、現在有 B、現在 B 流走、為 C 騰位」的東西。

若無這樣的「靈魂」,「ABC 之經驗」就根本不會發生——存在的會是「諸感知的相繼」(succession of perceptions),而非「對相繼的感知」(perception of succession)。

這意味著,若你拿鞭子打這樣一隻生物兩下,那裡確有兩個痛,但並沒有一個能說「我受了兩個痛」的協調自我。即使是單一個痛,那裡也沒有自我能說「我在痛」——因為若它能把自己從感覺中區分到足以說「我在痛」,它也能把兩個感覺串為自己的經驗。

正確的描述應是「這隻動物身上正有痛在發生」,而非常說的「這動物正在感到痛」——後者偷渡了「自我/靈魂/意識」的假設。

這種「無意識的感知」我們的確無法想像——並非因它從不發生在我們身上,而是當它發生時,我們把那狀態描述為「無意識」。動物對痛的反應和我們類似,這並不能證明牠們是有意識的——我們在麻醉下也能類似反應,連睡著時也會回答問題。

魯益師不貿然推測這「無意識感知」延伸到動物階序的多高處:

猿、象、與較高等的家畜很難不被認為「在某種程度上有自我或靈魂」、能串連經驗,產生最初步的個體性。但至少有大量看似動物受苦的事,未必在任何真正意義上是受苦——可能是我們以「感傷誤置」(pathetic fallacy)把『受苦者』讀進牠們裡面,而其實沒有真實證據

2. 起源:動物之惡可能來自「先於人」的反叛者#

過去世代把動物的痛追溯至人類的墮落——「亞當未創造性的反叛感染了整個世界」。但這已不可能:動物存在遠先於人類,肉食連同其後果比人類更古老。

這時不能不想起那一個「從未列入信經、卻在教會內被廣泛相信、似乎也暗藏在主、保羅與約翰若干話語中」的神聖故事——人不是第一個反叛創造者的受造者;某個更早、更強大的存有早已成為叛徒,現在是黑暗的皇帝、(意味深長地)這世界的主

魯益師回應一種疑慮:

  • 確實基督在肉身中並非全知(人類的大腦不太可能承載全知意識;若否認主的思想真的受其腦的大小形狀所限制,恐有否認真實道成肉身、變成幻影派 Docetist 之嫌)。
  • 故若主曾陳述過我們已知為錯的科學或歷史命題,他不會因此動搖對主神性的信仰。
  • 但**「撒但存在並墮落」不在我們所知為錯的事之列**——它牴觸的不是科學家所發現的事實,而只是我們碰巧生活其中的、模糊的「輿論氣候」

我對『輿論氣候』評價極低:在每個專業裡,所有發現與所有錯誤的修正,都是出自那些忽略『輿論氣候』的人之手。」

於是合理假設是:

「在人類登場之前,已有某個強大的受造力量在物質宇宙、太陽系、或至少地球上作惡為害;而當人墮落時,是有人試探了他

這不是要當作惡的『普遍解釋』,只是把『惡來自自由意志的濫用』這個原則更廣地應用。若真有這樣一種力量(我自己相信有),它很可能在人出現之前就已腐化了動物界。」

動物界內在之惡與「撒但式腐化」的類比#

動物界內在的惡在於:「動物(或某些動物)以毀滅彼此為生」。

  • 植物如此並非惡(如前所論)。
  • 撒但對野獸的腐化,類比於撒但對人的腐化:人墮落的一個結果是,他的「動物性」從被吸入的「人性」墮落出來,而那「人性」已不能再統治它;同樣,動物性可能被誘導滑回「植物層級該有的行為」

關於「肉食帶來的高死亡率與生育率相平衡」這種「自然的安排」,他提出一個尖銳猜想:

「也許性的衝動之所以如此過剩,並非必要——這世界的主把它設想為對肉食的回應,是一個確保最大折磨量的雙重方案。」

若你覺得這個說法刺耳,可改用「『生命力』被腐化」的措辭代替「生物被一個邪惡的天使存有腐化」——「我們指的是同一件事;但我發現相信『神與魔』的神話,比相信『被實體化的抽象名詞』的神話更容易」。「我們的神話可能比我們想像更接近字面真理」——別忘了主曾把人類疾病明白歸給撒但(路 13:16)。

人本可作的「救贖性角色」#

若這假設值得考慮,那也值得考慮:人首次來到世界時,是否已有救贖性的職分要執行

即使到今天,人也能對動物做出奇蹟般的事——「我家裡的貓和狗住在一起,似乎相安自得」。或許**「為動物界恢復和平」是人本來的功能之一**;若他沒有與仇敵聯手,他可能在我們今日難以想像的程度上完成此事。

3. 公義:那些受苦的「無辜者」?#

最後是公義的問題。我們已看到不是所有動物都像我們以為的那樣受苦;但某些至少看似有自我——這些無辜者該怎麼辦?

我們也已看到:動物之痛或許不是神的工,而是撒但惡意所啟、由人類失職延續;但即便神不是其原因,祂仍允許了它——那麼,這些無辜者該怎麼辦?

魯益師談動物不朽時自嘲:

「有人警告我:別連『動物不朽』都討論,免得我發現自己『與所有老處女作伴』。我並不介意這個伴——我不認為童貞或老年是可鄙的,我所遇過最敏銳的心智有些就在老處女的身體裡。

我也不被『你要把所有蚊子放哪裡?』這種玩笑提問動搖——這在它自己的層次上很容易回答:最壞的情況下,蚊子的天堂與人類的地獄可以方便地合併。」

「聖經與傳統的沉默」是嚴重反駁,但並不致命#

聖經與基督教傳統對動物不朽的完全沉默,是更嚴重的反駁;但「只有當基督教啟示自詡是回答所有問題的『自然體系』(système de la nature)時,這個反駁才致命」——基督教啟示並非如此。「帷幕只在一處被撕開,而且只在那一處——是為了揭示我們眼前的實踐需要,而非滿足我們的智性好奇」。

**「即使動物真的不朽,從我們所辨識的『神的啟示方法』看,祂也不太可能會啟示這真理。連『我們自己的不朽』都是猶太歷史晚期才出現的教義。**從沉默而來的論證因此非常薄弱。」

為什麼「大多數動物的不朽」沒意義#

對於僅有「感知」而無「意識」的生物,不朽幾乎沒有意義

若一隻蠑螈的生命不過是一連串感覺,「神可以叫今日死去的蠑螈再活過來」這話究竟意味著什麼?牠不會把自己辨識為同一隻蠑螈;任何之後活著的蠑螈所有的快樂感覺,對牠在地上所受的苦(如果有的話)並不更多或更少地構成補償——牠大概本來就沒有「自我」。

因此對於僅有感知的生物,不朽問題不存在;公義與憐憫也並不要求它——「牠們的神經系統送出 A、P、N、I 等字母,但牠們不會閱讀,所以從不把它們組成『PAIN』這個字」。所有動物可能都處於這個狀態。

高等動物——透過人類而與神相連#

但若我們對高等動物(特別是被馴化的)那種雖原始但真實的「自我」直覺不是錯覺,牠們的命運就要更深入地考慮。

必須避免的錯誤是「就動物本身考慮動物」。

「人只能在他與神的關係中被理解;野獸只能在牠與人、並透過人與神的關係中被理解。」

魯益師警告現代信徒心中常殘留的、未轉化的「無神論思想塊」:

  • 無神論者會視人與動物的共存為生物事實互動的偶然結果;視「人馴化動物」為一個物種對另一個物種的純粹任意干涉。
  • 對他們,「真實的/自然的」動物是野生的;馴化的動物是人為的、不自然的。

「但基督徒不可如此想。神指派人管理野獸,人對動物所做的一切,要嘛是神聖權柄的合法行使,要嘛是對它的褻瀆性濫用

因此馴化的動物在最深的意義上,是唯一『自然』的動物——是我們所看到的、唯一在它被造所應佔據之位上的動物;動物的教義應建立在馴化的動物上。」

動物的「自我」幾乎全是主人的禮物#

馴化動物若有真實的自我或人格,這幾乎完全得自牠的主人。一隻好牧羊犬若顯得『幾乎像人』,那是因為一位好牧人把牠塑造成這樣。」

魯益師借用新約「在……裡面」(in)一詞的神祕力量,提出一個(願受神學家修正的)建議:

或許在某種意義上(與『人在基督裡、基督在神裡、聖靈在教會裡、聖靈在信徒裡』之『在』有所對應、雖不完全相同),那些獲得真實自我的動物,是『在』牠們的主人裡的

也就是說:你不可把一隻野獸『獨立看待』、稱之為一個人格,再追問神會否把這個人格復活並賜福;你必須把牠獲得自我的整個脈絡都納入考慮——『好主人–好主婦–在好家業中–治理他們的孩子和他們的牲畜』這整個脈絡,可被視為保羅意義(或近於保羅意義)的『身體』。

這個『身體』有多少會與好主人和好主婦一同被復活,誰能預料?大概是『不僅為神的榮耀與這對人類夫婦的真福、更為那永遠被這特定地上經驗著色的特定榮耀與真福』所必需的那麼多。」

在這個觀念下,「某些動物的不朽不是『在牠們自己裡』,而是『在牠們主人的不朽裡』」。一個本身「幾乎沒有人格」的受造者,被放在它正當的脈絡裡時,「個人同一性」的難題就消失了——

「**問題:『這隻動物的人格同一性在哪裡?』 答:『就在它在地上生命中本來就在的地方——在它與整個身體、特別是與身體的元首(即主人)的關係裡。』 換言之,這人會認得他的狗;這狗會認得牠的主人,而在認識主人時,牠就是牠自己。要求牠以其他方式認識自己,**大概是在求一個沒有意義的東西——動物不是這樣的,也不想要這樣**。」

為什麼基督徒「正當地猶豫」承認動物不朽#

魯益師承認他「好家業中的好牧羊犬」這個圖像並不涵蓋野生動物或被虐待的家畜——它只是一個範例,是他眼中「唯一正常未被扭曲的範例」,用來說明動物復活理論的一般原則。

基督徒可正當地猶豫承認動物不朽,有兩個原因:

  1. 怕把「靈魂」過度賦予野獸,模糊了人獸之間的差別——這差別在屬靈的維度上一如生物學上模糊問題那樣鮮明。
  2. 怕把動物未來的快樂理解為「對受苦的補償」——「拉了多少年車,就在快樂草場度多少千年作為『損失賠償』」——這是「對神聖良善的笨拙主張」。

對第二點他特別補充:

我們因可錯而會無意傷到孩子或動物,能做的只有事後「補償」。「但想像全知者也這樣做,幾乎不敬——彷彿神在黑暗中踩到動物的尾巴然後盡力彌補!我在這種拼湊式的調整中辨認不出『大師之筆』;無論答案是什麼,必然比這更好。」

魯益師所提的理論意圖避開兩種反對:

  • 以神為宇宙的中心、人為地上自然的次中心
  • 野獸不與人並列,而是次於人,其命運貫徹地與人相連
  • 為牠們所提的「衍生性不朽」不只是事後彌補,而是「新天新地」整體的一部分,與整個世界墮落與救贖的受苦過程有機相連

馴養動物是「在主人裡」復活,野生動物則「在人類裡」#

假設馴化動物的人格大半是「人的禮物」——「牠們僅有的感知在我們裡面被重生為靈魂,正如我們僅有的靈魂在基督裡被重生為靈性」——那麼真正在野生狀態中達到「自我/自我」的動物應當極少。

但若有,且若「使牠們再活」與神的良善相合,牠們的不朽也會與人相關——這次不是與個別主人,而是與整個人類

例如人類傳統賦予某種野獸的「準屬靈/情感價值」(如「羊羔的無辜」、「獅子如紋章般的王者氣息」),若有真實基礎於牠的本性,便可能正是牠將以何種能力陪伴復活之人、構成其『隊伍』之一部分的依據;若這些傳統特徵全屬錯誤,那麼牠的天上之生命便建立在牠在人類整個歷史中對人真實但未知的影響之上。

「若基督教的宇宙觀在某種意義上(不必字面意義)為真,那麼我們行星上一切存在之物都與人相關——甚至人未出現前已絕種的生物,要在被視為『人類無意識的先驅』時,才被看見其真貌。」

最後的圖像:被恢復卻仍威嚴的「獅子」#

對於那些離我們極遠的(野獸與史前獸),「我們幾乎不知道我們在說什麼」:

  • 牠們可能沒有自我也沒有受苦;
  • 甚至每個物種可能擁有一個「集體的自我」——「獅性,而非個別獅子,曾分擔受造界的陣痛、並進入萬物的復興」。

連我們自己的永恆生命都難以想像,更何況野獸作為我們「肢體」的生命。地上的獅子若能讀到「那日獅子要吃草如牛」這個預言,會把它當作地獄而非天堂的描述

「若獅子裡面除了肉食的感知什麼也沒有,那牠就是無意識的,所謂『存活下來』也無意義;但若有一個基本的『獅性自我』,神也可隨己意賜給它一個『身體』——一個不再以毀滅羔羊為生的身體,卻仍豐富地『獅性』——表達那曾居住在地上可見的獅子裡的能量、輝煌與得勝之力。」

「我冒昧覺得(願受指正),先知說『獅子與羔羊同臥』時用了東方的誇飾——那對羔羊未免太放肆了。獅與羔『廝混』除非偶有天上的『顛倒節』(celestial Saturnalia),否則就是『既無羔羊也無獅子』

我以為獅子在不再危險時,仍會令人敬畏——我們屆時才會初次看見今日尖牙利爪所拙劣模仿、被撒但顛倒過的真本——那裡仍會有金鬃輕搖;好公爵也會時時說:『讓他再吼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