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心」如此關鍵#
照聖經、應對文化敘事固然重要,但都還不夠。除非真理對聽眾既清楚又真實(real),人仍會不順服。
講道不能只是準確、健全。它必須抓住聽眾的興趣與想像,必須具有衝擊力、能扎進人的心——如五旬節那篇講章,使聽眾「覺得扎心」(徒 2:37)。否則就算你「為真理勇敢」,乾枯與沉悶會讓你所傳的正統教義無人悔改、無人相信。
聖經裡的「心」#
現代讀者常把「心」(heart)誤讀為情感。但聖經裡的心不是情感與理性的二分中的一邊:
- 它是思想、意志、情感的合一中心。
- 創 6:5 說「心中所思想的盡都是惡」——心會思想;箴 16:1, 9 說心會立計畫——心會立志;箴 23:7、但 2:30、徒 8:22 說心會推理。
- 心更根本地把信靠(trust)放在某物上(箴 3:5)。
馬太 6:21「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哪裡」——心是「人之注意力與委身的中心」。心最重視的東西,「微妙卻無誤地控制整個人的方向與價值觀」。所以聖經說神不看外貌、單看內心(撒上 16:7;耶 17:10)。先知們說,沒有心的順服是徒然(賽 29:13;耶 12:2),目標是「律法寫在心上」(耶 31:33)。
凱勒(Timothy Keller)的關鍵主張:人的轉變不是只改變思想,而是改變所最愛者——這必然包含改變思想,但遠不止於此。
講道與「情感」(Affections)#
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的《宗教情操真偽辨》(The Religious Affections)拒絕西方一般「思—情—意」三分,只講兩種能力:
- 悟性(understanding):察覺與判斷事物本質。
- 傾向(inclination):對所察覺者的好惡、愛拒;當投入行動時稱「意志」,當感受其美時稱「心」。
- 情操(affections):是這傾向最有力且可感的運作——聖經稱為「聖靈的果子」:愛、喜樂、熱心、感恩、謙卑。
情操不等於情緒。情緒由各種生理或心理刺激引起、常稍縱即逝;情操是「全人」朝向所感受的美與卓越、引發信念與生命方向的長期改變。愛德華茲否認悟性與情操之間有對立——若一個人說「我知道神顧念我,但我仍被恐懼癱瘓」,他會回答:「那意味著你並未真知道神顧念你;若你真知道,盼望與信靠的情操就會湧上。」
對講道的啟示#
- 若會眾物質主義、不慷慨,問題不只是意志(你勸他多奉獻只能短暫地動用罪疚感),也不只是情緒(用感人故事激起一陣憐憫不會帶來長期改變)——而是他們未真正抓住基督「本是富足、卻為我們成了貧窮」之美。
- 凱勒早年牧會時的少女例子:「我知道耶穌愛我、救我、要帶我去天堂——可是學校裡沒一個男生看我一眼時,這有什麼用?」——她「擁有耶穌愛我」這個觀點,但對她的心而言,男生的目光遠比基督的愛真實。
弗 3:17–19 保羅為已經是基督徒的讀者禱告,求他們「能以領會……基督的愛」——客觀為真的事,主觀上未必是真的。許多基督徒「知道許多卻沒真知道」。講道每一次的目標都應是讓那已經客觀為真的,藉聖靈在聽者裡面成為可感的真實。
愛德華茲在創 19:14 講章中說:「人之所以不重視關於將來懲罰的警告,是因為這對他們不像是真的。」——這就是講道存在的根本理由。
「就在他們座位上改變他們」#
讓真理「真實化」的兩個必要條件(愛德華茲):
- 相信它是真的——所以必須有具說服力的論證。
- 形成可感的觀念或領會(sensible idea)——所以必須將抽象概念與聽眾的感官經驗連結,喚起其想像。
講道不是只給聽眾「回家後可做的事」,而是要當下就改變他們所愛的次序。鍾馬田(D. M. Lloyd-Jones)認為他的講道工作是讓知識「活過來」,所以他並不熱衷會眾在講台上記筆記——「講道前段記筆記沒問題,若講章末了還在記,多半你還沒摸到他們的情操」。
向心靈講道的六種方式#
1. 帶著情感地講(Affectionately)#
要向心講,就要從心講。聽者會察覺你的心是否被經文真理觸動——這是不可裝作的。
- 三種錯誤的替代品:平淡無感(只是把材料念過去)、自我亢奮(運動員上場式的「氣場」)、刻意做戲(裝出靈性化的腔調)——後者最糟,因為都會被聽者以另一層感官「嗅到」。
- 兩個不可省的條件:
- 把材料記得滾瓜爛熟(凱勒會在開講前在心中走完整篇三四遍以上),不必再分心想下一個重點。
- 深入私下的禱告生活——禱告中若沒有對神聖潔、榮耀、慈愛的敬畏與感動,講台上就不可能發生這事。
2. 帶著想像地講(Imaginatively)#
觸動心,就是觸動想像;想像比命題更受形象所動。例證之所以有效,是因為它把抽象命題與一段感官經驗的記憶連起來。我們是被身體所限的受造物——感官能體驗的事物對我們最真實、最難忘。
愛德華茲名言:在《落在永生神手中的罪人》一篇中,「你的義要阻擋你下地獄的能力,不過如蜘蛛網要擋住一塊落石」。命題(人不能因善行得救)+ 大家熟悉的感官經驗 = 心智被光照、心被抓住。
聖經裡的範例:
- 拿單對大衛(撒下 12):先用一個比喻把大衛帶進別人的故事——他在那裡看見不公而火起;接著拿單把該命題(不公)連回大衛自身:「你就是那人!」
- 神對該隱(創 4:7):「罪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伏」這個字暗示一隻蹲伏準備撲擊的猛獸——比抽象命題傳遞了更多訊息:罪會吞吃你、不只是一次行動而是創造的黑暗實在、讓你逐漸失去自我控制。
例證的三種類型#
- 類比(analogy):用一物比另一物,照亮心智又連結情感。例:「基督的稱義像在法庭裡,你被宣告罰款卻無力支付,法官親自為你付上一切。」
- 示例(example):給一個更易消化的「切片」說明所講的實踐意涵;危險在於若只動情緒、沒有照亮悟性,故事就純粹催情。
- 詞語圖像(word picture):簡單而被低估的形式——一句話或一個詞把抽象連到感官。「這是神自由的號角聲」、「復活已將『已償清』四字蓋在歷史之上」。愛德華茲本人較少用故事,更多用詞語圖像與延伸隱喻(神如太陽、神的愛如泉源或火)。
3. 帶著驚嘆地講(Wondrously)#
托爾金(J. R. R. Tolkien)〈論童話故事〉指出:人心深處有寫實小說無法滿足的渴望——
- 走出時間之外
- 逃避死亡
- 與非人的存有相通
- 找到永不分離的至愛
- 終極戰勝邪惡
「Gospel」這字源自古英文 Godspell——good(好)+ spell(故事)。古英文「講故事」就是「下咒」(cast a spell)。耶穌基督的福音就是 Goodspell——所有令人喜悅、抓住心的故事都只是它的影兒。它的特殊之處是:它滿足以上一切渴望,且歷史上是真的。
若耶穌真從死裡復活——你最深的渴望都會成真。基督徒講員必須在每一處都向人指出這真理的驚奇,並親身保有與這驚人宣告相稱的驚嘆。許多時候我們連自己都吸收不了它——所以講道時要保持開放,讓驚奇沉入心底,像摩西那樣帶著面光發亮去講(出 34:29–35;林後 3:13)。
4. 令人難忘地講(Memorably)#
- 洞見(insight):「我從未聽過這樣講」——這沒有捷徑,只有讀的廣度與深度。讀兩本只能擠出一兩個亮光,讀十二本就能多很多。
- 口語性(orality):講道與寫作不同。觀念要少、要更多重複(聽者不能像讀者那樣回頭)、論證的步驟要少、用詞要更簡單;可以用「但」、「而」開頭,可以用縮略語不顯得過於口語。
- 合宜的修辭(rhetoric):避免兩極——僵硬的書面腔,與分散注意的閒聊腔。對偶、頭韻、押韻等修辭手法(「他不只說 talk,他真 walk」)能讓信息銘刻——但不同文化、世代對特定修辭反應不同,「沾染」(catch)他人比「學習」(taught)更有效。
5. 以基督為中心地講(Christocentrically)#
一個聖經主題(國度、約、贖罪)若沒有指向基督的成全,就只是抽象命題。當我們把耶穌舉起為那位君王、約的主與僕、我們贖罪的祭物——抽象瞬間成為扎心的實在。
凱勒的關鍵建議:
不要讓你的講章以「你要這樣活」收尾,而是以「你沒辦法這樣活——但有一位這樣活了!藉著與祂連於信,你也能開始這樣活」收尾。
當講章從「主要關於他們」轉為「主要關於耶穌」,會場的氛圍會明顯轉變——聽眾從學習轉為敬拜。
6. 實際地講(Practically)#
向心講道的最後是實際應用——把與經文相符的福音動力,連到聽眾生活中可作的具體改變。凱勒提出五個應用建議:
a. 多元化你的對話對象#
你會自然地把信息瞄準「整週你最常聽的那種人」。最壞的情況:福音派傳道人只與其他福音派講員、作者對話、線上互動——結果是只對同樣神學或政治光譜的人特別有用。
沒有抽象、學術的方式可以講出切身應用的講章——應用會自然地從你的對話伙伴流出。若你大部分時間在讀書,講章的應用就會落在書的作者群上;若大部分時間在福音派次文化裡,講章會專為福音派需要服務。
具體做法:
- 跨政治光譜閱讀(自由派的 New Yorker、Nation;保守派的 Weekly Standard、Wall Street Journal;折衷的 Atlantic、New Republic 等)。
- 透過排時間表與社區、鄰里的參與,刻意與不同屬靈狀態與傳統的人相處。
b. 多元化你準備時所「想到」的人#
寫講章時想著具體個人——
- 不同屬靈狀態:非信徒、軟弱/初信、成熟基督徒。
- 不同纏累的罪:驕傲、情慾、憂慮、貪婪、偏見、怨恨、自我意識、抑鬱、恐懼、罪疚。
- 不同處境:孤單、被逼迫、疲憊、哀傷、生病、失敗、徬徨、混亂、殘障、年老、幻滅、無聊。
簡化版:問自己這文本對馬可福音 4 章四種土壤所代表的人各有何意義?意識的懷疑與拒絕者;表面承諾的名義基督徒;忠心被分化、優先順序顛倒的基督徒;成熟委身的基督徒。
c. 應用要編織貫穿全篇#
清教徒講章傳統有「教義」與「應用」兩段;那大致仍是好順序。但不必硬等到末尾才應用——每提出一個聖經原則就應有實踐性表述。隨講章推進,應用要愈來愈直接、具體;接近收尾時,把應用收斂歸納,再深一層到具體生活情境(凱勒舉自己關於誠實的講章為例:政治謊言、商業謊言、季末塞訂單等)。
但花了大量時間做應用後,最末的句子往往不是「你必須這樣做」,而是「有一位已為你做盡一切,使你能認識神」——指向耶穌本身。
d. 善用變化#
- 直接提問:「你們有多少人知道這一週你扭曲過真相、為了好看略去了部分事實?」——比起平鋪直敘的句子更貼身。
- 提供自我檢驗的小測試:人心有無數規避的詭計(「我是這樣,但你不知道我老公!」「也許別人這樣,但我不」)。要明確戳破:「你或許覺得自己沒驕傲問題——但你會羞於向人提到信仰嗎?怕說真話嗎?這不也是一種驕傲嗎?」
- 平衡四種應用語氣:警戒/勸誡、鼓勵/更新、安慰/撫慰、催促/懇求/激起。許多講員會被自己的氣質框住、長期偏倚一種語氣。讓經文主導你,不是你的氣質:響亮的真理講響亮,硬的真理講硬,甜的真理講甜。
e. 對情緒保持敏覺#
- 抓住「柔軟時刻」:當會眾屏氣凝神、再無扭動雜音時——那是可塑時刻(pliable / teachable moment)。不要被自己的大綱綁死;停一下,看著他們的眼睛,讓真理沉下去。
- 既有溫情、也有力量:當深入處理人的具體行為與思想時,把對他們的明顯之愛與直白的論罪結合在一起——絕不訓斥、絕不顯得失望。若你譏諷一個聽者剛剛在心裡可能問的問題,你只會讓自己顯得高傲不可親近——也許你真的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