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話語與人的技藝#
第一本基督教改革宗講道學手冊《先知講道的藝術》(The Art of Prophesying, 1592)作者帕金斯(William Perkins)開宗明義說:「唯有神的話應當被傳講,憑其完美與內在的一致。」這在今日聽來理所當然,但在當時並非如此——英國講壇充斥華麗辭藻、古典引文與雕琢的修辭,講員雖以聖經開場,卻吝於展開文本,彷彿聖經需要許多人為加工才能發揮力量。
帕金斯的關鍵警告:講員對聖經本質的信念,會直接影響他如何處理聖經。若你真信聖經帶著神的權柄與大能,你就會把心力放在展開聖經的洞見上,而不是利用它來支撐自己的見解。
帕金斯並未因此貶抑學識:講員私下「可以、也必須」自由運用各種藝術、哲學與廣博閱讀去預備講章,但這些工夫不該在會眾面前炫耀。講道的目的不是發表你的研究或哲學推論,也不是「先有負擔再去找經文當藉口」,而是——把聖經自身的洞見、指示與教訓傳出去。
解經式 vs. 主題式講道#
教會歷史學者老胡斯・歐立芬(Hughes Oliphant Old)在七卷本講道史中,歸納出五類講道:解經式、布道式、要理式、節期式、先知式。
- 解經式講道(expository preaching):在會眾常規聚會中,逐週系統地展開單一段經文。
- 其他四類:主題式(topical)的不同形態——不一定圍繞單一段聖經,而是從多處經文表達一個聖經觀念。
兩者並不互斥#
凱勒提醒:解經與主題並非二分法,而是光譜兩端。
- 即使最嚴謹的逐節解經,也常需引別處經文(例如講到聖靈,需以神學敘述指出聖靈是位格而非「它」)——所以解經總帶幾分主題性。
- 任何忠於聖經的主題講道,也必須由幾段「迷你解經」組成。
保羅在會堂裡作解經,在亞略巴古卻採主題式公開演說,連聖經都未直接引用。場合與聽眾決定形式,但信息來源始終是聖經。
為何(通常)應採解經式講道#
凱勒主張解經式講道應該是教會的主食,並提出六大理由(首要者最重要):
1. 表達並輸出對「全本聖經皆真」的信念#
解經式講道最能彰顯講員相信聖經每一部分都是神的話,而非只是其中你認同的部分。
- 你會遇到許多聖經中與時代精神、甚至與你自己直覺相左之處。若你對聖經的信心不夠深廣,就無法做出有說服力的詮釋。
- 你信心不足,會直接從講台上洩漏出來——你會「分享、揣摩、推測」,而不是「宣告、警戒、邀請」。
神的話語不只是真實的資訊——它是「活潑的、有功效的」(來 4:12),是「動詞形態的神能」。當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創 1:3);神的話與神的行動是同一件事。
2. 權柄歸於聖經,而非講員#
清晰的解經讓聽眾意識到,權柄不在講員的意見或推論,而在神藉文本的啟示。聽者較難以「那只是你的詮釋」來閃避不舒服的信息。
3. 讓神為會眾設定議程#
解經對講員是冒險——你進入經文、順服其權柄、跟隨它的引導。
我們以為聖經是回答我們問題的書。其實若真讓文本說話,神往往揭露:我們連問題都問錯了。
例如:現代人帶著「如何提升自尊」來讀聖經,卻在罪與悔改的經文中發現問題不是自尊太低、而是太高;在收養與稱義的經文中發現「自我感覺更好」其實要得太少——基督裡的新身分遠遠更大。
4. 讓文本為講員設定議程#
解經式講道幫助講員抵抗迎合文化偏好的壓力,迫使你處理聖經中那些你寧可避開的主題(如性議題),也讓你不至於只在自己的「拿手好戲」上來回打轉。
有人說:最好的講員一生大約只有十幾篇講章在反覆翻新;最差的只有一篇。解經紀律是脫離這個陷阱唯一的逃生口。
5. 教會眾自己讀聖經#
長期解經會訓練聽眾自己思想、上下文連結,成為更敏銳的讀者。
6. 反而更清晰呈現主題:基督#
雖然解經把你帶離自己慣用的主題,但長期下來反而更清楚看見聖經唯一的主旋律——耶穌基督的福音。為理解任一句的意義,必須問它在段落中的位置;為理解段落,必須問它在整卷書中的位置;為理解整卷書,必須問它在整本聖經中的位置。週復一週這樣作下去,你會發現整本聖經情節的解答與意象的成全皆指向基督。
應避免的危險#
危險一:忽視會眾的流動性#
教父時代採 lectio continua(逐節貫穿整卷書),花年累計才走完大段聖經。但今日會眾流動率高,若一個家庭只在你教會兩年,你真的要他們只學《撒母耳記上》或只讀《約翰福音》嗎?
鍾馬田(D. M. Lloyd-Jones)週日晚上面對非信徒與訪客時,並未採此法;他把多年的密集逐卷解經放在週五晚的進深聚會。司託得(John Stott)、路加斯(Dick Lucas)等人則修改 lectio continua,挑選短書貫穿、長書精選章節,或在一卷中重點處理幾章。
要在合理時間內涵蓋舊新約、敘事與教導、先知與詩歌,必須做多套迷你解經系列。
危險二:只重釋經、忽略心靈#
解經派常把重心放在文本,但講道不只是解釋,還要觸動人心。有些學派甚至視說服、例證、圖像為「表演」而排斥之——這誤讀了林前 1–2 章對「人的智慧」的警告,會讓講道既無聊又不忠於講道的真正目的。
危險三:對解經的定義過嚴#
有人主張只有逐節無分點的講解才算解經;有人說「文本的主旨必須是講章的主旨」。
- 加爾文與屈梭多模(John Chrysostom)皆採逐節解經且效果卓著。
- 但敘事文(如雅各與神摔跤、馬太家譜、以利沙骸骨復活的死人、士基瓦七子)常難以化約為單一主旨;明智的講員可從多重有效推論中選一兩個適合會眾。
史提布斯(Alan M. Stibbs)將解經式講道定義為:「忠於所選經文,純然闡述其所言或暗示,以致整篇講章的觀念與原則,明顯出自寫成的神的話,且以聖經權柄為支撐,而非僅出自人的見解。」
為獅子鬆綁#
當代文化對權柄、特別是宗教權柄高度反感——解經還可行嗎?司布真(Charles Spurgeon)有一段震撼的勸告:
「聖經像隻獅子。你不必花太多力氣去描述、辯護或論證它為何該被相信。打開籠門讓獅子出來,牠會自己照顧自己——攻擊者一見牠出來便逃了。對抗懷疑的方法是傳開聖經本身。」
凱勒以多年事奉印證這話:他曾遇見憤怒的聽者,以為朋友把他們的事「告密」給講員——其實是聖經自身在做工,揭露「他們心中的隱情」(林前 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