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訪 PRV 的核心主張#
PRV 在三十年前以極短篇幅提出了多項有爭議的主張:
- 它提供權力的概念定義,並宣稱這個概念「本質上有爭議」(essentially contested)。
- 它聲稱所提的概念分析優於它批評的對象。
- 它聲稱提供了一種更深入、同時是價值滿載、理論性、經驗性的權力分析方式。
這些主張面臨諸多困難與反對(甚至有人指它們彼此不相容)。本章要回答:原文中哪些該放棄、哪些該限定、哪些該辯護、哪些該進一步發展?
本章四個任務:
- 確認「作為宰制的權力」在更廣闊的概念場域中的特殊性。
- 檢驗能否對宰制達成無爭議的理解(答案:不能)。
- 為三向度觀辯護,反駁兩種反對:宰制下的同意「不存在或極稀有」、以及它「無法被取得」。
- 主張這個觀點離不開對「真實利益」(real interests)與「虛假意識」(false consciousness)的可辯護理解。
PRV 定義的五個錯誤#
PRV 第 5 節提出的「權力的底層概念」實在站不住腳:
五項錯誤:
- 行使謬誤:聚焦於權力的行使。但權力是處置性的能力——可能從未行使。
- 僅限「對人的權力」:完全聚焦於 A 對 B 的權力與 B 的依賴狀態。
- 把「依賴—引發」的權力等同於宰制:忽略了「對人的權力」可以是生產性的、轉化性的、權威性的,並與尊嚴相容。
- 對利益的草率處理:假設利益受到負面影響,但對利益本身只給出最敷衍的說明,且把利益當作單一性的(unitary)。
- 化約的二元關係:好像列寧(Lenin)的「誰對誰?」是唯一重要問題。
真正被定義的,不是「權力」,而是「對宰制的服從之取得」——這是一個比書名所暗示的更狹窄的問題:「權力者如何取得他們所宰制者的服從?」
為什麼權力概念注定有爭議#
關於範圍的爭議#
權力概念該擴展多遠?要不要納入跨議題、跨脈絡、非意圖後果與不行動?這些問題通常源於方法論考量:
- 哪些反事實是相關的?
- 該考慮哪些非意圖後果?
- 如何研究不行動的後果?
可以透過定義性決定來迴避:例如把權力綁定於意圖與主動行為,把其餘現象冠以其他標籤(如巴里 Brian Barry 與道丁 Keith Dowding 把「他人不必你行動就為你謀利」的情境稱為「運氣」而非權力)。
盧克斯主張保留更廣的概念——這些情況可能正是最隱蔽的權力形式。
關於整體權力比較的爭議#
比較不同行動者跨議題的整體權力,無可避免地涉及對其權力結果之意義的判斷——也就是對其影響到的利益的判斷。這在道德與政治上注定有爭議。
決定誰權力更大、大多少,與評估其影響的意義,是不可分開的。
什麼是宰制?#
韋伯與沙皮羅的不足#
韋伯(Max Weber)把宰制定義為「特定指令會被特定群體服從的可能性」,並把它限定在正當(legitimate)權力。但這個定義允許多種正面的權力關係,被支配者甘願服從、整體獲益——離我們關心的「壓迫性宰制」太遠。
沙皮羅(Ian Shapiro)將宰制限為「不正當的權力行使」。問題:他自己承認「在極限情況下,宰制可以影響人們所辨認的『正當性』」——但他的定義無法捕捉被支配者把正當性歸給支配者的情況。
盧克斯的判準#
借斯賓諾莎(Spinoza)的話:宰制讓被支配者較不自由地依其本性與判斷而活。
作為宰制的權力 = 在他人之上的權力 + 此種權力使被支配者較不自由地依其本性與判斷而活
泰勒(Charles Taylor)的關鍵釐清:
如果某外部因素對我造成某種改變,但這個改變完全不違背我的某種欲望/目的/渴望/利益,那就沒有理由說這是權力或宰制的行使。
如「銘印」(imprinting):我們會喜歡童年的食物——這算文化對我們的宰制嗎?若用得這麼寬,「宰制」這個詞就失去意義。
自由的兩種理解#
最小化的自由觀#
「我自由 = 沒人妨礙我做我恰好偏好的事」——這個觀點把偏好怎麼形成、判斷怎麼形成、什麼影響它們都視為與自由的範圍無關。
努斯鮑姆(Martha Nussbaum)的批評:這個觀點排除了對偏好與欲望的批判性檢視——這種檢視本可以揭露「習慣、恐懼、低期待、不公的背景條件如何扭曲人的選擇,甚至扭曲他們對自己人生的願望」。
斯賓諾莎式的解讀:自由作為自主#
斯賓諾莎的「依其本性與判斷而活」可被解讀為:
- 真誠性(authenticity):忠於自己的本性或「自我」。
- 自主性(autonomy,狹義):為自己思考。
對斯賓諾莎而言,依本性與判斷而活就是理性地活:
那些理性最強、最受理性指引的人,也是最完滿擁有自身權利者。
宰制可以阻礙或損害被支配者的理性能力——尤其透過:
- 灌輸對「自然」與「本性決定生活方式」的誤導觀念。
- 鈍化或矮化理性判斷能力。
- 使「第一個人成為第二個人的受愚者」(dupe)。
理性失誤:跨文化的共同基礎#
存在嗎?盧克斯認為有:
- 自欺、一廂情願(wishful thinking)。
- 認知偏誤、謬誤、錯覺。
- 取決於框架的錯誤;不熟悉統計推論原則等。
這些理性失誤每個人都會犯;但強大的權力者僱用整支由溝通、公關專家組成的方陣,從中得益。
「本性的指令」如何理解?#
能力進路(capabilities approach)#
森(Amartya Sen)與努斯鮑姆(Martha Nussbaum)的「能力進路」提出:
- 人類有些功能對人類生命特別中心。
- 馬克思(Karl Marx)與亞里斯多德(Aristotle):人之所以與動物不同,在於能自我引導——能在「合作互惠」中塑造自己的生活,而非被動地像羊群、獸群一樣被推著走。
- 我們可以列出跨文化共識的核心人類功能能力清單。
在此理解下:
宰制 = 一些人的權力透過限制他人「真正人類功能」(truly human functioning)的能力,影響其利益。
認同進路(identity)#
認同的非辨認可以構成宰制:
- 辨認不足:少數族裔、文化、宗教、地理認同被忽略或誤認。例如印度寡婦「內化了社會將她們視為女兒、母親、妻子、寡婦的看法(總以與男性的關係界定)」。
- 過度或被迫的辨認:個人不願認同某群體或範疇,卻被推入順從、公開自我歸類、團結。
法農(Frantz Fanon)引塞澤爾(Aimé Césaire):「我說的是數百萬人,被巧妙地注入恐懼、自卑情結、戰戰兢兢、奴性、絕望、自我貶抑。」
杜博依斯(W. E. B. Du Bois)的「雙重意識」(double consciousness):
始終透過他者的眼光看自己、用一個帶著輕蔑與憐憫的世界的尺去衡量自己的靈魂。
認同進路看似是客觀進路的替代,但其實不是——「為什麼我們要重視被辨認?」這個問題仍然指向客觀利益:人類繁榮的客觀條件。
三向度權力的真實作用#
摩爾(Barrington Moore)的關鍵反駁:
「慣性的假設——以為社會與文化的延續不需要解釋——抹去了一個事實:兩者都必須在每一代被重新創造,往往伴隨著巨大的苦痛。為了維持與傳遞一個價值體系,人被毆打、被霸凌、被送進監牢、被丟進集中營、被勸誘、被收買、被塑造成英雄、被鼓勵讀報、被靠牆槍決,有時甚至被教社會學。」
宰制透過所有這些方式,可以對自我決定強加內部限制:
- 損害並扭曲人對自我的信心與感受。
- 誤導並顛覆人對如何最佳推進自己利益的判斷。
同時,盧克斯排除兩種站不住腳的答案:
- 老式馬克思主義的「客觀的、由觀察者從外部歸給社會角色的真實利益」——把行動者僅僅當作社會角色的承載體。
- 傅柯式超基進立場:宰制下無更自主的可能狀態。盧克斯指出傅柯本人晚期已自我否認此立場。
史考特的反駁:日常隱蔽的反抗#
史考特(James Scott)《宰制與抵抗的藝術:隱蔽腳本》(Domination and the Arts of Resistance: Hidden Transcripts,1990)提出與盧克斯相反的立場:
- 被支配者是戰術性、策略性的行動者,他們偽裝以求生存。
- 「服從」其實是持續的反抗。
- 衣索比亞諺語:「大領主經過時,聰明的農民深深鞠躬、無聲地放屁。」
兩種證據#
- 隱蔽腳本(hidden transcripts):在奴隸宿舍、村莊、家戶、宗教儀式生活的「幕後」生成——「語言偽裝、儀式密碼、酒館、廟會、奴隸宗教的『靜默樹叢』」。
- 公開但偽裝的意識形態反抗:謠言、八卦、民間故事、歌曲、姿勢、笑話、戲劇——無權者透過匿名或無害理解的偽裝,對權力進行批評。
盧克斯的回應#
史考特犯了「詮釋上的循環論證」(begging the question):
- 他的證據主要來自奴役、農奴制、賤民、種族與殖民宰制這些公開強制的脈絡。
- 他自己承認,在公開腳本中無法區分「謹慎與套詞」與「倫理上的真心服從」。
- 但他預設自己的詮釋進路給出正確答案,這種預設只是被他選擇的證據類型加強了。
更根本的問題:
- 史考特把「同意」與「順從」的二分當作唯一框架——但這是貧瘠的圖式。
- 他不討論「被迫戴面具的人,最終臉會長成面具的形狀」這種可能性。
- 他考慮過這個說法但只是為了駁斥;但為什麼這兩種狀況不能同時並存於同一群人之中?
尼采(Nietzsche)的奴隸與史考特的奴隸完全不同:尼采的奴隸發展出一種「權力意志」,重新創造了一套價值(無能成為「心地善良」、卑微焦慮成為「謙卑」、報復欲成為「正義」),並透過「怨恨」(ressentiment)取得最終勝利。
從《登山寶訓》到《古蘭經》到《摩奴法典》,世界宗教的教導為甘願順從提供大量正當化理由——這些既不是「同意」也不是「無奈」,而是更豐富的回應結構。
適應性偏好:欲望的修剪#
艾爾斯特(Jon Elster)所謂「適應性偏好形成」:
- 把欲望修剪到處境之內。
- 「酸葡萄」(sour grapes):狐狸碰不到葡萄,就宣稱葡萄是酸的。
艾爾斯特的反駁#
艾爾斯特試圖把適應性偏好與權力效果鋒利切開:
- 「酸葡萄」是內生的因果歷程,是心智在我們背後玩的把戲。
- 與「主動塑造欲望」(如斯多噶、佛家、斯賓諾莎哲學)不同。
- 重點主張:適應性偏好不能來自權力的行使,因為它們是「本質上的副產品」(essentially by-products)——「企圖刻意造成」會讓那個狀態無法實現。
盧克斯的反擊#
艾爾斯特的論證站不住腳:
- 「贊同甚至慶祝違反自身利益的規範」並非「本質上的副產品」——並非無法刻意灌輸。
- 把權力定義為刻意介入過於狹窄。權力可以不需「智能與意圖性」,就透過影響欲望與信念取得服從。
- 確實也可能存在功能性回饋機制,使「臣民」對「統治者」有利。
森與努斯鮑姆的證據#
- 印度孟加拉飢荒後的調查:寡婦健康狀況比鰥夫差得多,但只有 2.5% 自陳「生病」或「健康狀態普通」(鰥夫為 48.5%)。
- 印度個案:一名遭丈夫家暴的女性對受害毫無感受;一名磚窯重勞動的女性把女性永遠不能晉升、不能學技能視為自然正常。
- 這是「終身社會化與資訊缺乏」的結果——而這個短語必須被打開,才能揭露權力的運作。
彌爾的維多利亞女性分析#
彌爾(John Stuart Mill)《女性的屈從》(The Subjection of Women,1869)提供了一個深刻範例:
男人不僅要女人的服從,還要她們的情感。除了最野蠻的男人,所有人都希望與他最親近的女人不是被迫的奴隸而是甘願的奴隸——不只是奴隸,而是寵兒。
因此他們動用一切手段去奴役她們的心智:所有奴隸的主人靠的是恐懼以維持服從,但女性的主人動用了教育的全部力量。
彌爾揭示了宰制如何同時運作於外部限制與內部(被內化)的限制:
- 異性間的自然吸引;
- 妻子完全依賴丈夫;
- 女性追求的所有社會抱負都只能透過丈夫獲得。
三者結合,「對男性具有吸引力」就成了女性教育與性格塑造的北極星。男人的自利本能讓他們把「順從、屈服、放棄個人意志交付給男人」呈現為「性吸引力的核心」,藉此維繫女性的屈從。
布迪厄:習慣與象徵暴力#
布迪厄(Pierre Bourdieu)對同一主題給出更系統的處理。在《男性宰制》(Masculine Domination,2001)中:
被支配者把從支配者觀點建構的範疇用於宰制關係本身——使這些關係顯得自然。
布迪厄主張,要超越「被力量強制 vs. 自願順從」的虛假二分。他的核心概念是:
- 慣習(habitus):在身體中沈澱的處置(disposition),產生「實踐感」,組織行動者對世界的視角——運作於意識層次之下。
- 象徵暴力(symbolic violence):「一種柔和的暴力,連受害者自己都察覺不到」——它「直接作用於身體,彷彿透過魔法,無需任何身體限制」。
慣習是「長期前置工作的產物」——透過在象徵性結構化的物理世界中不知不覺的熟悉化、與從幼時起延伸的、被宰制結構所塑形的互動經驗。
盧克斯對布迪厄的保留#
布迪厄的限度:
- 訴諸「無意識策略」作為解釋裝置是可疑的(艾爾斯特批評)。
- 「不凡的慣性」(extraordinary inertia)的主張遠超過我們目前對身體「具身化」機制的理解。
- 布迪厄把這種慣性化解讀變成超越反思批判的內化觀點,這與他自己的政治行動主義不一致。
- 他批評馬克思主義與女性主義者「期待解放來自意識的提升」是錯置批評對象——這兩個傳統正是把第三向度權力打開供研究的傳統。
真實利益與虛假意識#
馬克思主義的問題#
馬克思主義者沒能很好地處理「何時的形塑構成宰制」這個問題,因為他們假設答案是不證自明的:
- 主流意識形態論:被支配者被「霸權思想」偏離了對自身階級利益的感知與追求。
- 葛蘭西:從屬階級在「強加的意識」與「常識」之間有「雙重的、矛盾的意識」。
- 盧卡奇(Lukács)的列寧主義版本:把工人未追求其「歸給的利益」解釋為「虛假意識」。
馬克思主義回答的根本問題:
它假定可以從外部、特權地進入「真實」與「對從屬狀況的適當、理性反應」的描述。
- 「虛假意識」聽起來居高臨下;
- 「真實利益」若違反主觀利益則自以為是;
- 沒有馬克思主義假設則似乎沒有基礎。
三個層次的問題#
但須區分三個層次的批評:
- 內容問題:對階級的排他性聚焦——是站得住的批評。
- 教條主義:歷史上馬克思主義者把「真實利益」歸給他人時的傲慢態度——是站得住的批評。
- 外部觀點本身:對行動者實際信念採取外部觀點——這個指控站不住。
第三向度權力的概念本質上需要外部觀點:
「作為宰制的權力涉及對利益的限制;談第三向度的這種權力,就是談歸給但未被行動者察覺的利益」。
真實利益的經驗基礎#
PRV 主張「辨認真實利益的經驗基礎」,這個基礎「不是由 A 決定,而是由 B 在相對自主、特別是獨立於 A 之權力的條件下行使選擇」(例如透過民主參與)。
- 印度安德拉邦女性發展團體的例子:「一度看似良好的服從傳統,很快就不再如此」。
- 努斯鮑姆:在無財產權、無教育、無離婚權、外出工作會被毆打的情況下,「我們應在斷定無選擇的女性『真心擁護』她們所過的生活之前,先行反思」。
真實利益的多元性#
真實利益不是某個唯一的、規範性集合:它是解釋目的、框架與方法的函數——這些本身需要被正當化。
- 物質主義解釋(普沃斯基 Przeworski):真實利益是物質利益。
- 理性選擇框架(道丁 Dowding):真實利益 = 個人的「最佳利益」。
- 能力進路:真實利益 = 「基本」或「核心」的人類能力。
例如:克倫森(Crenson)研究中蓋瑞市的鋼鐵工人被迫在空氣污染與就業之間取捨,他們的真實利益是讓潔淨空氣與就業可以共容——這需要全美的污染管制。
重新詮釋「虛假意識」#
「虛假意識」是個有沉重歷史包袱的詞,但這個包袱可以卸下。
不要把「虛假意識」理解為「自命特權地接觸真理」,而是理解為一種具相當意義與範圍的認知權力——「誤導」的權力。
它的形式包括:
- 直接的審查與假資訊;
- 各種制度化與個人化的「矮化判斷力」(infantilizing judgment)方式;
- 對「本可不必如此」的事物的「自然化」(naturalization);
- 對欲望與信念來源的誤辨。
虛假意識永遠是部分的#
馬庫色(Herbert Marcuse)《單向度的人》預言「自我證成的假設……不斷壟斷地重複,成為催眠式的定義」。但三向度權力不會也無法製造出單向度的人:
- 第三向度權力總是聚焦於特定經驗領域。
- 除了虛構的反烏托邦,它頂多部分有效。
- 「願意」與「不願意」的服從不互斥:人可以同意某種權力,同時對其行使方式深感怨恨。
- 內化的幻覺完全相容於對與其共處的高度理性、清醒的態度。
博爾多(Susan Bordo)的描繪:
認識到正常化的文化形式存在,並不等於說女性是「文化的傻子」。雖然許多人被神祕化(堅持說當前的健身狂熱只是關於健康,或整型隆鼻只是個人偏好),但決定節食或整型時,通常涉及高度的意識。人們知道這個文化中通往成功的路徑——廣告打得夠大——他們並不是「傻子」才去追求那些路徑。
結論#
三向度的權力——透過信念與欲望的塑造,藉由施加內部限制以取得對宰制的服從——真實存在、普遍可見、後果重大。
它的存在並不導致任何「居高臨下的姿態」、不必然是反自由主義或父權主義的、也不是對暴政的授權證書。彌爾對維多利亞女性處境的分析就是運用這個概念的範例——而他自己也指出,那個時代日益增加的女性,正是清楚地察覺到這一點的人。
如斯賓諾莎所說:
儘管政治技藝在這方面所取得的一切成就,從未完全成功——人們始終發現,個體充滿了自己的想法,意見如品味般紛紜。
這正是為何宰制不可能徹底,但也是為何分析它依然必要——權力的第三向度仍是當代政治分析最迫切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