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追求多條收入流#

真正富有的人,幾乎都擁有多條被動收入流。一棟出租屋、一個線上事業、一份股票配息、一筆版稅——任何一條斷掉,其他幾條都能撐住生活。

本章把目光從單一管道拉高,看「組合層」的策略:多層次行銷(MLM)、加盟(franchising)、與被動收入傳承(legacy)——三者都能在既有事業之外,再多開一條路。

多層次行銷(MLM):被誤解的選項之一#

MLM 又稱直接銷售或網絡行銷,過去被視為「在家裡開派對賣不需要的東西」。但只要做對,它確實能成為被動收入流的一部分

MLM 怎麼運作#

  • 透過半獨立的經銷商銷售產品/服務,不靠傳統零售
  • 每位經銷商有兩個工作:賣產品 + 招募更多經銷商
  • 招募進來的人也會繼續招募,形成下線(downline)
  • 你不只賺自己直銷的佣金,還賺下線銷售的佣金
  • 還有達到一定銷售量的績效獎金
  • 自己賺,也希望下線成功——因為他們的成功就是你的收入

MLM 的概念至少有百年歷史,但在二戰後的美國真正大紅是 1959 年成立的 Amway(American Way 的縮寫)。

2017 年 Amway 在全球 90 多個國家與地區的銷售額為 86 億美元。產品從個人保養、珠寶、保健品、淨水器到保險、化妝品都有。

其他知名 MLM 公司:Herbalife、Longaberger、The Pampered Chef、Mary Kay、Avon、Arbonne、Juice Plus、LuLaRoe、Medifast、Rodan + Fields、Scentsy、PartyLite。

MLM 的爭議與合法性#

「賣實體商品 ≠ 不是金字塔騙局」。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和州法都有嚴格規範——很多 MLM 公司只是還沒被起訴。

自 1979 年 Amway 案起,法院常以**「70% 規則」**判定 MLM 合法性:至少 70% 的商品必須以批發或零售價賣給「非經銷商」。

規則細節有解釋空間,務必到 FTC 官網 查最新規範。

如何分辨合法 MLM 與金字塔騙局:

  • 金字塔騙局:佣金主要來自「招募新成員」;商品幾乎只賣給內部人當樣品;商品(從維他命到車租)只是門面
  • 少數人在頂端拿錢,多數人手上只剩昂貴樣品與行銷材料
  • 連鎖信原理:要讓十代名單持續傳遞需要數百萬人——數學上不可能;金字塔型 MLM 也是類似邏輯
  • 1980 年代「金字塔俱樂部」、付費電話金字塔,都是同類騙局;今天網路是新溫床

下線的力量與限制#

  • 不同公司有不同的「給薪層數」規定,例如總銷售達標即可加層、達銷售後可獨立成新鏈頭
  • 越早加入越占優勢
  • 一旦運作起來,你不必自己賣,仍可收下線銷售佣金——成為純粹的被動收入

但「太好就要懷疑」:

  • 上線理論上要培訓並支援下線,現實常常並沒做到
  • 新人往往只被告知「自由與致富」,自己掏錢買樣品,但缺乏動機真去賣
  • 起步成本可能不到 100 美元,但隨後可能投入數千美元在更多樣品、會議費、交通費、宣傳品、影音、書籍上

收入的真相#

MLM 確實有人賺錢,但回報與投入時間、紀律、計畫成正比。

  • 通常每週工作 10–15 小時、約一年達到月收 1,000 美元
  • 真正的剩餘被動收入往往要 3–5 年的專注經營
  • 不到 1% 的經銷商真正獲利,達到顯著被動收入者更稀少
  • 結構上若需 1,000 人下線才能生足夠收入,這 1,000 人又各需 1,000 人才能複製成功——數學限制非常實在

加入前要做的功課#

詢問每一家 MLM 公司:

  • 公司的紀錄如何?
  • 賣什麼產品?
  • 真正賣給「一般大眾」的量有多少?
  • 對產品的宣稱有沒有證據支持?產品價格有競爭力嗎?
  • 對廣大客群有吸引力嗎?
  • 加入要投資多少?
  • 是否有最低月銷售量才能領佣?
  • 是否強制要招募新人才能領佣?

進場前的責任歸屬要釐清:

  • 你雖不是正式員工,但需對公司、產品、機會宣稱負法律責任
  • 即便重複公司宣傳冊上的話,責任也在你身上
  • 對「藥用、臨床型產品」要先驗證研究再對顧客講
  • 不誠實的承諾若兌現失敗,你可能被告

對 MLM 七大承諾的現實檢視#

  1. 「MLM 賺更多」:實際上 99% 投入者虧損;數學上能贏的人本就極少
  2. 「直銷會贏」:68% 消費者偏好實體(DSA 數據),因為能看、摸、試
  3. 「MLM 是未來主流」:目前所有零售只有不到 1% 透過 MLM;它不是取代傳統行銷,而是用行銷語言包裝的投資命題
  4. 「Zen 般的生活方式」:宣傳常以靈性詞彙(如 prosperity consciousness、creative visualization)包裝,要小心;社群關係建立在「持續購買」之上,停止購買社群也消散
  5. 「親友都是天然客戶」:商業化親情友誼極具破壞性
  6. 「終極副業」:說好的彈性自由其實會吞噬全部生活——人人都是潛在客戶,沒有禁區、沒有 off
  7. 「真正的自我創業」:多數合約禁止你同時代理其他公司、可任意終止你、可剝奪下線;本質上你是嚴格複製模式的成員

假如你決定試試看#

Quantum Success Group 創辦人 Kellsey(Vincent J. Kellsey)的成功七招:

  1. 慎選機會:穩定性、產品力、薪酬制度、公司誠信、成長動能、培訓系統,缺一不可
  2. 照他們教的做:上線教你的方式都是被驗證過、可複製的——願意聽就能複製
  3. 看清你的上線:他們是否真的支持你?
  4. 帶好你的下線:避免「孤兒」現象——拉新人卻不訓練;至少花 30 天陪他到能獨立
  5. 善用網路:自動回覆系統做後續追蹤,但絕對不要用垃圾信——會毀掉你和公司的名聲
  6. 正規經營:請會計師、找熟悉網絡行銷的律師、了解稅務優惠
  7. 別急著辭職:直到 MLM 收入穩定且 ≥ 正職薪水

如果還是想踏入 MLM,請記住三條#

  • 避開「招募人就有佣金」的計畫:紅旗,可能違法
  • 小心要你預付昂貴樣品與行銷材料的公司:宣稱奇效時請對方拿出證據,不要在「機會說明會」這類壓力場景下付款或簽約
  • 做好功課:跟你所在州的檢察長辦公室確認;MLM 是高風險被動收入路徑

加盟(Franchising):被動收入的另一條大路#

加盟是「特殊形式的智慧財產授權」。許多人聽過 McDonald’s 的故事,但那是從加盟主(franchisee)Kroc(Ray Kroc)的角度。

以被動收入為目標時,我們應從加盟總部(franchisor)的角度切入——也就是 McDonald 兄弟的位置。

加盟 101#

加盟合約:總部把品牌名稱、商標或經營模式授權給加盟主,總部收取經常性款項——也就是被動收入。

  • 形式可以是固定年費、營業額抽成或兩者混合
  • 大規模加盟系統通常由總部提供廣告、培訓與其他支援
  • 加盟主則必須提供準確的財務資料並遵守經營標準

歷史與規範:

  • 加盟在美國已超過百年歷史:Singer 縫紉機、Coca-Cola、Western Union、汽車經銷商
  • 真正讓加盟出名的是餐飲業;1935 年 Howard Johnson’s 是第一家全方位餐廳加盟
  • 過去也曾出現「重賣加盟、輕賣商品」、誤導加盟主、不培訓的問題
  • 現今 FTC 強制總部在簽約前 14 天提供 Franchise Disclosure Document(FDD)

留意:

  • 出售授權或加盟,不一定就是被動收入——例如授權軟體還要持續更新,就比較像房地產而非股票
  • 你越能脫離日常營運,加盟才越接近被動收入

你的事業適合加盟嗎?#

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 可信度(Credibility):對潛在加盟主來說,你必須看起來既負責又成功;他們繳費後仍要能賺到合理的 ROI
  • 獨特賣點(USP):產品、服務、行銷或目標市場上要有差異——但不必全面獨特,差別要足以讓客戶選你(如 Pepsi vs. Coke、Burger King vs. McDonald’s)
  • 低門檻:模型必須能在短時間內被新加盟主學會;如果你把事業視為「我的孩子」,那就不適合加盟
  • 可移植性(Adaptability):物理層面也要能搬到不同地點;龍蝦捕撈不適合加盟,但 Starbucks 跟 McDonald’s 的「處處一致」恰恰是它們的優勢

加盟前的十個關鍵問題#

  1. 可用資源:找加盟發展公司或顧問(5 萬–10 萬美元);International Franchise Association(IFA)有免費與付費教材
  2. 起步成本:通常 10–15 萬美元起,含行銷、法務、營運費用;別在這裡省錢
  3. 權利金抽成:通常 4–6%(5% 是常態),高的可達 25%;通常每月收
  4. 能賺多少:500 家加盟、每家年營業額 50 萬美元、抽 5% → 一年 1,250 萬美元
  5. 法律議題:找熟悉加盟法的律師;某些州有註冊要求
  6. FDD:23 段、可能上百頁的法律文件,由律師完成;製作成本通常 1–3.5 萬美元
  7. 吸引加盟主:在行銷材料與網站清楚說明對方能獲得什麼;可參與 International Franchise Expo;找 broker 媒合費 1–1.5 萬美元
  8. 篩選加盟主:當面面談、檢查信用與背景、警惕訴訟、詐欺紀錄、破產
  9. 第一波要開幾家:建議只做單店,先驗證可行性
  10. 菜鳥常犯的錯:只請律師卻不找加盟發展顧問;沒先開「樣品店」就直接加盟

籌備就緒:四件事先到位#

  • 驗證 ROI:歷年穩定獲利;加盟主可能期待 20% 年報酬
  • 系統化:所有營運流程都要有手冊、可被複製
  • 多店實驗:在自家就先開過幾家,找出最適合的地點與模型
  • 培養團隊:核心員工要懂系統,且能教會別人;可請他們協助寫加盟手冊

三個案例:哪些事業適合加盟?#

書中以三位事業主自述,協助讀者建立判斷力:

  • Lena:用一般烤麵包機做的「即烤三明治包裝」。已在 100 多家通路驗證、低投資、退出簡單——理想的加盟候選人;唯一要處理的是流程的專利/商業機密保護
  • Anna:青少年騎馬學院。客戶基底大,但勞力密集、設備投資高、保險昂貴、需要訓練有素的員工;屬於「愛的勞動」,難以複製
  • Will:CPA,為小企業主推出新型業務發展服務。目標客群清晰、多店已驗證、起步成本可低;可對標 H&R Block,也存在被大型公司收購的潛在上行

加盟總部能享有的九大優勢#

Siebert(Mark Siebert)的歸納:

  1. 資金:用加盟主的錢擴張,幾乎沒有舉債
  2. 動機強的管理者:加盟主把身家投入,遠比受雇店長盡力,業績通常高出 10–30%
  3. 成長速度:用加盟主的人力擴張,比競爭者更快佔據市場
  4. 人力槓桿:總部可以維持精簡組織
  5. 管理便利:日常員工問題由加盟主處理
  6. 獲利能力提高:頂尖四分位的加盟總部底線淨利率可達 40–45%
  7. 估值更高:S&P 500 平均本益比 16.7,加盟總部平均 26.5(59% 溢價)
  8. 二三線市場滲透:加盟主成本結構不同,能進入企業店難以進入的市場
  9. 降低風險:投資、租賃、員工等責任落在加盟主;總部還可成立新法人進一步隔離風險

進入加盟你會接到兩個角色:賣加盟、服務加盟。後者更重要——加盟主成功你才有持續收入。

加盟主比較像合夥人或股東,而非員工。他們能帶來很棒的被動收入流,但你這邊永遠不會「完全被動」

創造被動收入的傳承#

「Legacy」指的是未來持續存在的收入——當你不再貢獻時,你現在創造的收入仍會繼續流動到後人。

兩種觀點:傳給後代,還是不傳?#

巴菲特(Warren Buffett)支持低稅,但唯一例外是遺產稅,他主張遺產稅 100%

  • 他認為這樣每個人才能站在公平起跑線
  • 後續他改口為「不必完全消除,但要限制」
  • 他承諾捐贈 310 億美元給 Bill and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另捐 60 億美元給其他慈善基金
  • 富裕父母應留給孩子「足以做想做的事,但不至於什麼都不做」的金額

為什麼大家都需要遺產規劃#

  • 45 歲以上有資產的美國人中,1/4 還沒做任何遺產規劃
  • 嬰兒潮世代將轉移 41 兆美元——但若沒規劃,多半會跑到 IRS(國稅局)
  • 70% 想留遺產的人最擔心的就是遺產稅
  • 還沒有規劃的人,最常見的理由是:拖延
  • 第二常見的理由是「我的資產太少」——即便該研究中受訪者平均淨資產接近 200 萬美元

沒有遺產規劃,你最私人的決定可能要由別人來做;繼承人會面對法律障礙、稅務負擔,甚至引發家族紛爭。

慈善與贈與稅的角色#

  • 只有 10% 的 45 歲以上富裕美國人會考慮把全部或部分財產留給慈善
  • 不打算捐的人多半「不信任這些錢會被善用」或「想不到捐給誰」
  • 慈善捐款能降低遺產稅——別忘了影響的是「後續其他資產的金額」
  • 80% 的這群人認為遺產稅應該完全廢除
  • 贈與稅的免稅額也常被忽略;不到三分之一的人實際運用過

後代真的需要這筆錢嗎?#

  • 多數留遺產者以為「給孩子當墊腳石就好」
  • 多數受贈者反而需要它來支付日常開支或退休
  • 只有 5% 預期受贈者打算把它揮霍掉或減少工作
  • 已收到遺產的人多半把它用在子女教育、維持生活水準、或建立可繼續傳承的新財富
  • 超過 50% 的 45 歲以上富裕美國人自己就受過遺贈

Jack 的故事:1940 年代他 16 歲謊報年齡入伍,戰後享受 GI Bill 的免費大學與優惠房貸——他沒從父母那兒繼承什麼,但「Uncle Sam」給了他不同形式的傳承。

今日多數人退休不再能依靠政府計畫或內建退休金,所以家族傳承的角色更重要。

談這件事很尷尬,但研究顯示幾乎所有與父母聊過遺產的人都覺得是正面的經驗——即便不同意內容,至少知道父母的意圖。

從四個問題開始規劃#

每年至少問自己這四個問題兩次(答案會變動):

  1. 你想到達哪裡? 設定明確的財務目標
  2. 你有多少時間到那裡? 沒有期限就無法做計畫
  3. 你現在在哪裡? 算清淨資產(資產 − 負債)與每月現金流
  4. 哪些工具能讓你準時抵達? 投資與遺產規劃工具的選擇取決於前三者

人壽保險:被動收入的傳承利器#

雖然聽起來不夠浪漫,人壽保險是建立傳承最有效的工具之一

  • 給付對象稱為受益人(beneficiary)
  • 不限用途:付債、葬禮、遺產稅、學費、其他預期支出皆可
  • 兩大類別:個人保單 vs. 團體保單;後者透過雇主或組織取得,通常更便宜

兩種主要保單#

期間險(Term Insurance)#

  • 在約定期間內身故才理賠
  • 像汽車險、屋主險:付保費的期間有保障
  • 比終身險便宜很多

三種變化:

  1. 可轉換期間險(Convertible term):可隨時轉成終身險,無需體檢,但保費會隨年齡上升
  2. 平準期間險(Level term):整個期間保費固定、給付固定;期滿續約保費通常顯著上升
  3. 遞減期間險(Decreasing term):給付隨時間遞減,保費通常不變

終身險(Permanent Insurance)#

  • 只要繼續繳保費,保障就持續到身故
  • 通常包含現金累積功能,存款可在生前提取
  • 累積夠時可用現金價值繼續繳保費

三種變化:

  1. Whole life:固定保費 + 固定給付 + 現金儲蓄
  2. Universal life:可隨需求調整保額,部分變更可能要體檢
  3. Variable life:部分保費投資股票、債券、貨幣市場;可能拿到更高現金價值,也可能虧損;通常保證最低身故給付

該選哪一種?#

對多數人來說答案很簡單:Term(期間險)

原因:

  • 終身險(whole life)的「投資成分」其實算不上好投資
  • 高額手續費與佣金被從報酬中扣掉
  • 通常第一年保費的 100% 變成上線業務員的佣金
  • 很難看清「保費中投資與保障各佔多少」
  • 一般要持有 20 年以上才有合理回報

50 歲前體質好的人,term 保費非常便宜;過了 50 歲開始貴;65 歲後通常買不到 term。

一句話記住:「Whole life — never buy it in your whole life!」

用信託處理人壽保險#

人壽保險可作被動收入資源,但誰真正受益不一定

  • 若保單由你持有,理賠金歸入遺產要被徵稅
  • 若把保單轉到人壽保險信託(life insurance trust),理賠金完全免遺產稅
  • 遺產稅率:1 萬美元以下贈與 18%,超過 100 萬美元 40%
  • 對大型遺產而言,信託可省下數十萬美元

但要承擔三項缺點:

  • 不靈活:受益人不能更改;信託本身才是受益人
  • 不可撤銷:一旦設立並注入資金,保單拿不回;若日後因健康無法投保,這就是你唯一的人壽保險
  • 需要受託人:你不能自任受託人,必須找第三方(通常是銀行);好消息是這類信託不涉投資決策,銀行收費通常較低

即便有缺點,許多人仍認為「人壽保險信託」省稅效益值得。它讓你把生前不會用到的重大資產移出遺產,確保理賠金 100% 進入受益人手中而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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