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真的可以「合作」嗎?
在現代的組織裡,為了追求工作效率,分工往往越來越細,組織結構變得越來越精緻,每個人、每個單位負責的任務目標就是減少錯誤率、要求又快又有效率。但是大家在企業組織裡分工越細、結構越複雜,真的都沒有問題發生嗎?
先合作,再分工#
作者從字源切入這個觀念:
- 分工(division):由「di(a)」與「vision」組成——
dia是分開的意思,vision則是願景。換句話說,「把願景分開」形成了分工這個字。 - 合作(cooperation):由「co」與「operation」組成——
co是一種集合的概念,operation則是操作或運作。所以「組合眾多操作運作」的概念,就是合作。
「分工合作」是先分工再合作。可是,先分工了以後,要怎麼合作呢?
以一般企業組織來說,每一家企業都是由許多小集團、小單位組合而成,每個單位都有各自的工作任務與目標。表面上把大家的目標相加起來就等於企業目標,然而在實際運作上,裡面往往有很多自我意識和畫地自限的本位主義,反而造成合作上的困難。
不合作的人易被淘汰#
作者曾到一個公家機關辦理手續。當時接近午休時間,並不是每個窗口都開放受理,所以開放的窗口全部大排長龍,每個人抽了號碼牌都得等上幾十號。
這時候櫃檯窗口的電話響了。承辦人員忙得不可開交,實在沒空接電話;他隔壁的窗口雖然已回到座位上,但大概休息時間還沒結束,手裡還端著茶杯好整以暇地喝茶、揉揉眼皮和肩膀,就是沒想到要伸手按個轉接鍵、接起電話。等到負責的窗口終於能放下手邊工作接電話時,那通響了至少三十秒的電話聲也停了。
只不過是幫忙接個電話,真的有那麼困難嗎?
這就是分工合作的困境:你的事不見得是我的事,我的事你最好能幫我做一點——結論就是分工越細越無法合作。
如果沒有很強的溝通平台,這種同床異夢的組織大概很快就會分崩離析,至少很難有什麼超越性的成就——反正我做完我的事就好了,你做不好是你家的事。
然而「合作分工」就不同了。組織首先要建立彼此合作的共同目標,讓組織內的每個成員都知道:
- 自己在為何而戰?為了什麼在打拚?
- 產業的目標為何?
- 團體的目標為何?
- 個人的目標為何?
- 哪幾個部門需要相互協力、共同分擔?
以良好的管理機制來整合合作的力道,如此一來,彼此才能真正分工,共同創造最大績效。
你幫我、我幫你,人人有飯吃#
有一則寓言說:在天堂裡吃飯,大家手拿長筷子圍坐大圓桌。由於筷子實在太長,天堂裡的人是接了菜之後把菜送到對面給同伴吃,自己則張口吃著同伴送來的飯菜——這樣一來人人都有飯吃,氣氛其樂融融。
地獄裡吃飯也一樣,每個人手拿長筷子圍坐大圓桌。可是每個人都想夾菜給自己吃,手肘一彎,筷子上的飯菜還沒送到自己嘴裡,兩旁的人手和筷子就撞成一團,最後不只飯菜掉滿地,大家還吵成一團,誰也沒得吃。
作者在安捷倫科技曾獲得象徵最高榮譽的「總裁獎」。得到那份榮耀的一刻,他要感謝兩個女人:
- 第一個當然是他的太太——沒有她的鼓勵和支持,他撐不過最初的英文難關,也沒辦法全力在工作上衝刺。
- 另一位是工作上的好夥伴 Eva。
得獎的原因是他們單位連續四年創下耀眼的業務佳績,而要達成這項成就,就有賴他和 Eva「合作分工」的策略奏效。單位裡只有兩名成員,但他們不看個人業績,只重團隊績效:他在外開發的業務,因為有她後續追蹤聯繫,才能夠裡應外合、一網打盡;他有困難她會主動支持,她需要協助他也義無反顧。
他們從不計較誰的業務多、誰的工作少,而是把達成每一季的專案目標視為共同目標。作者認為這是他們之所以能成功的根本原因,而 Eva 更是那座「總裁獎」的幕後英雄——那是他們共同創下的團隊成就。
換個想法、換個念頭,我們就不會只顧著自己,而會願意在行有餘力時順手幫人一把,最後共享合作的成果。現在,不妨從幫忙接個電話開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