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結構的全球轉型#
在後資本主義社會中,政治結構與政體(polity)的變化——即「政治社會(political society)」與「政治系統(political system)」——與社會結構的變化同樣劇烈,且是世界性的,程度也同樣深入。
- 昨日的世界秩序正在迅速消失,但明日的世界秩序尚未成形。
- 政治人物口中的「新世界秩序(new world order)」並未真正到來;我們面對的是新世界失序(new world disorder),不知將持續多久。
- 在政治結構上,我們同樣進入「後」時代——**後主權國家(post-sovereign state)**的時代。新的力量與 400 年來主導世界的政治結構截然不同;舞台上的玩家(政治家、外交官、文官、政治學家)仍以昨日的詞彙與假設在思考與行動。
民族國家的悖論#
過去 400 年雖被稱為「民族國家的世紀」,但這是個悖論:
- 這 400 年的政治主軸,其實是「超越民族國家(transcend the nation state)」的連串嘗試——無論是殖民帝國、或試圖建立歐亞超國家。
- 歐洲內部六度有強國嘗試以自己為中心建立歐洲超國家:
| 國家 | 主要嘗試 | 結局 |
|---|---|---|
| 西班牙 | 16 世紀中葉起百年 | 經濟軍事透支告終 |
| 法國(Richelieu、Louis XIV) | 75 年內 | 財政耗盡 |
| 法國(Napoleon) | 75 年後 | 20 年歐洲動亂 |
| 德國 | 兩次世界大戰 | 皆敗 |
| 俄國(Stalin) | 武力與顛覆建立「俄統歐洲」 | 冷戰崩解 |
| 日本 | 亞洲超國家 | 戰敗 |
民族國家本身其實是對跨國壓力的反應:西班牙殖民美洲後以金銀建起常備軍,觸發法國法學家博丹(Jean Bodin)於 1576 年《Six Livres de la République》中提出民族國家構想——中央集權文官、常備軍、貨幣、稅賦、司法,本身即是一項「對抗超國家」的發明。
殖民帝國為何無法取代民族國家#
- 羅馬帝國存在約 400 年,模式亦為約 400 年的現代殖民帝國,但羅馬在帝國內真正整合了文化、法律與公民身份;現代殖民帝國則完全未整合。
- 聖保羅的 Civis Romanus Sum(「我是羅馬公民」)在任何現代帝國都沒有對應——沒有任何英國殖民地的精英說「我是不列顛公民」;沒有西班牙、葡萄牙、英國、法國、荷蘭、日本帝國的殖民者為帝國解體哀悼。
- 最驚人的例子是俄羅斯帝國:烏克蘭、白俄、高加索、德裔、喬治亞人(甚至 Stalin 本人、蘇軍最後參謀長)長期被「平等」對待,只要學會俄語即可。但帝國一瓦解,沒有任何「挺帝國」的情感。
- 現代帝國只靠武力建立,缺乏整合力;一旦宗主國示弱,帝國立即崩解為民族國家。
超國家意識形態的局限#
Napoleon(自由、平等、博愛)、Hitler(仇恨、反猶)、Stalin(馬克思主義)、日本(反西方、反殖民)——都曾以強而有力的意識形態嘗試建立超國家,但都無法轉化佔領地為政治結構,無法建立制度,無法創造 Civis Romanus Sum 式的共同身份。
所有現代帝國與歐洲超國家的嘗試皆因無法超越民族國家而失敗,更遑論取代它。但民族國家本身卻在這 400 年間深刻突變——突變成了巨型國家(Megastate)。
巨型國家的四個面向#
到 1870 年代民族國家全面勝利,連奧地利都變成奧匈雙民族帝國,但 1870 年的民族國家與博丹 1576 年的構想仍相似。到 1970 年,它已變異為完全不同的物種——「如黑豹與家貓之別」。
核心差異:
- 民族國家是公民社會的守護者(guardian of civil society);
- 巨型國家成為公民社會的主人(master);極端的極權主義形態中,公民社會完全被政治社會吞沒。
- 民族國家保護公民財產不受君主任意處置;
- 巨型國家——即使在最溫和的英美形態中——視公民財產為「稅吏允許公民保留的部分」(Joseph Schumpeter 1918 年 Der Steuerstaat 指出的關鍵轉折)。
杜拉克將巨型國家拆解為四個面向:保母國家(Nanny State)、經濟主宰、財政國家(Fiscal State)、冷戰國家(Cold-War State)。
1. 保母國家:從政治機構變社會機構#
- 1880 年代俾斯麥(Otto von Bismarck)為對抗階級鬥爭威脅,創建福利國家:健康保險、工傷保險、老年年金(英國 30 年後新增失業救濟)。
- 措施本身溫和,但原則是革命性的:政府首次成為社會機構。
- 1935–36 年美國 Social Security 沿相同邏輯;New Deal 農業補貼與退耕補貼亦同。
- 1920、30 年代共產、法西斯、納粹接管社會機構;民主國家則仍只「投保或付錢」,不直接做社會工作。
- 二戰後轉型:國家從提供者變成經營者(manager):
- 英國 NHS 部分接管醫院;
- 美國 GI 法案(1944)為退伍軍人支付學費但不指揮大學運作。
- 到 1960 年,西方已開發國家公認:政府是一切社會問題的適任執行者;非政府的私人社會行動被視為「反動」或「歧視」。美國是唯一試圖以政府命令改變社會價值與個人行為的民主國家。
2. 經濟主宰#
- 19 世紀末期開始——美國率先——把民族國家改造成經濟機構:
- 1870 年代開啟企業監管(銀行、鐵路、電力、電話);
- Nebraska 在 Bryan 領導下把企業收歸州有;維也納 Lueger 收歸市府所有;
- 兩者皆非社會主義者,而是人民派(Populists)——視政府擁有為緩解勞資衝突之道。
- 1929 年前多數人仍認為政府無法管理經濟;市場「自我調節」。
- Keynes 的突破:主張國家經濟已從世界經濟脫鉤、可由政府政策(主要是支出)完全控制——無論今日經濟學家意見如何分歧,在「政府是國家經濟的主人」這點上都是 Keynes 的門徒。
3. 財政國家#
- 一戰前任何政府都無法從國民經濟抽取超過 5–6%;一戰後各交戰國財政被貨幣化,即使是最窮的奧匈與俄國都可以抽取超過國民所得的稅與貸款。
- Schumpeter 立刻理解發生了什麼;其他人需要再次二戰才學會。
- 自此已開發國家(以及許多發展中國家)都成為財政國家:經濟上對政府可徵收與可支出的金額毫無限制。
- 核心翻轉:預算過程不再是「從已知收入出發、決定拒絕哪些支出」,而是從支出出發、再決定如何徵稅——只能說「好」。
- 「稅務漏洞(tax loopholes)」這個 1946 年後才出現的詞彙,暗示所有收入都歸政府,個人保留部分只是政府的「智慧與慷慨」。
4. 冷戰國家:技術驅動的永久戰爭#
- 1890 年代德國海軍決定建造「和平時期的大規模海軍嚇阻力量」——現代戰艦需鋼鐵,建造需多年前置;等戰爭爆發再造,為時已晚。
- 1500 年以後戰事仍以和平時期的工廠略加改造即可供應武器;美國南北戰爭仍如此。德國海軍 1890 年的判斷結束了這套模式:戰時經濟必須與平時經濟分離,雙方皆須在開戰前大量存在。
- 法國社會主義領袖 Jean Jaurès(1914 年前)與美國 Woodrow Wilson(一戰後)已察覺;Wilson 因此提出國際聯盟建立常設軍備監測機構。
- 二戰後短暫「恢復和平」嘗試失敗;Truman–Eisenhower 時期的冷戰將冷戰國家制度化——自此成為國際政治的主導組織。
日本例外#
戰後日本是唯一不走巨型國家之路的已開發國家:
- 軍事上被迫沒選擇;但社會上幾乎沒有福利方案(唯一例外是被美軍強加的國民健保)。
- 日本不國有化產業;是唯一(直到 1980 年代柴契爾開始「民營化」前)未將私有產業國有化的已開發國家。
- 以傳統政治理論看是統治派國家——但僅等同於 1880 年代的德國或法國,而非今日的巨型國家。
- 日本政府與大企業合作密切;公務員享有高度聲望——這近似 1890 年德國或奧匈或 1890 年法國,近似世紀之交美國政府與企業/農業利益的關係。
- 以巨型國家為標準,日本是戰後政府角色最克制的國家。
巨型國家是否有效?#
極權主義:徹底失敗#
納粹與共產極權版本的巨型國家是絕對失敗,毫無救贖之處。蘇聯冷戰國家在軍事上可算是成功——但其軍事負擔本身正是蘇聯經濟與帝國崩潰的主因。
溫和形態:幾乎同樣失敗#
- 財政國家最失敗:40 年來從未成功實現有意義的所得重分配。
- 符合 Pareto 法則——所得分配取決於社會文化與經濟生產力兩項因素:
- 最平等的國家是日本——生產力提升最快、最少嘗試以稅制重分配。
- 蘇聯「官僚特權階層(nomenklatura)」比沙皇時代的富人更富。
- 美國直到 1970 年左右生產力提升時,所得分配愈來愈平等;生產力停滯(越戰後)後所得不平等穩定擴大,不論是 Nixon/Carter 的重稅或 Reagan 的輕稅——皆無差別。
- 現代經濟理論「政府控管可消除衰退」的核心主張也被證偽:擁抱此理論的英美國家衰退未減;未擁抱的日本與德國衰退更少、更短、更淺。
- 自相矛盾的結果:已開發國家政府成為重度支出者,反而在衰退時已無能力再增加支出——財政國家把自己花到無能為力。
變成「分肉桶國家(Pork-Barrel State)」#
預算若從支出開始便無財政紀律——政府支出成為政治人物買票的工具:
- 美國聯邦、州、市預算中越來越大比例用於補貼微小的地方選民群體:北卡少數菸農、喬治亞更少數花生農、路易斯安那蔗農、中西部某州已過時的產業、最富裕的 5% 社會安全受益人、為經濟無用的運河或水壩徵收土地的地主……。
- 日本補貼「成長這個或不成長那個」的產業已成醜聞;高速公路通往無處。
- 最放肆的例子:1990 年秋 Helmut Kohl 以史無前例的和平時期巨額公債買下東德選民的支持。
民主政府的基礎是「民選代表首要任務是保護選民不被貪婪的政府剝削」。分肉桶國家反過來剝削一般選民以肥特殊利益團體——這是對公民概念的否定,而且越來越被看破。結果就是投票率長期下滑、民眾對議題政策不感興趣,只問「這對我有什麼好處?」。1918 年 Schumpeter 警告財政國家最終將摧毀政府治理能力;50 年後證明他是對的。
社會領域稍有成就,但僅在「規範」與「提供」#
- 規範性或提供性政策(不當執行者)有些成功;
- 但政府自己做社會工作則大多失敗:
- 英國 NHS 支付家庭醫師的部分運作良好;但政府管理醫院的部分成本飆升、病人等候多年。
- 美國「向貧窮宣戰」計畫中唯一成功的是Headstart——原因是它將服務外包給獨立且在地管理的組織去執行。
- 最成功的社會政策來自地方政府把服務外包給企業或非營利組織。
- 教育憑券(vouchers)制度正在美國初等教育中推廣:政府設規則、立標準、付錢,但不親自執行。
冷戰國家:「成功的失敗」#
- 冷戰國家確實達成了近 50 年無大國戰爭——是巨型國家唯一的成功。
- 但經濟上自毀:
- 美國 70% 研發費用投入國防;日本不到 5%。
- 最能幹的工程師投入「智能炸彈」,日本同儕則打磨傳真機與車門抑震。
- 任何國家若和平時期軍費佔 GNP 超過 2–2.5%(仍為日本兩倍),長期將無法在世界經濟中競爭。
- 軍事上也失去作用:
- 再無法維持「超級大國壟斷」——伊拉克、利比亞、伊朗、北韓、巴基斯坦陸續取得核/化/生能力。
- 小國無法戰勝大國,但可成為國際勒索者與恐怖主義根據地。
- 軍備控制必須走向跨國,否則便不可能。
結論:沒有回頭路#
巨型國家已走到死胡同——財政國家入不敷出、保母國家成效不彰、冷戰國家軍事經濟俱已失效。
但新保守派或奧地利學派所夢想的「回到 19 世紀民族國家」也不可能。因為新的力量正同時從上方繞過、從下方削弱民族國家——這正是下一章(跨國、區域、部落化三股新力量)的主題。
本章精要:500 年民族國家歷史的真正主軸,是跨國整合(殖民帝國、超國家)的失敗與民族國家自身的突變。1870–1970 的一百年中,民族國家突變為「巨型國家」:同時是保母、經濟主宰、財政國家與冷戰國家。這個巨型國家到 1970 年代達到頂峰,隨後全面失靈——最成功的社會政策是那些政府不親自做的政策;日本恰恰因為克制了巨型國家,才在戰後取得最成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