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d Laws and Government:路上有屍骸,老鷹就飛來,良法靠得住,人人遷來住#
班傑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不僅是作家,更是傑出的政治家與外交家。在本章節中,他探討了法律、政府與社會秩序之間的關係。他認為,良法是國家繁榮的基石,而糟糕的政府則會像河流一樣,讓最輕浮無能的人漂浮在上位。
秩序的磁力與飢餓的代價#
一個地方是否宜居,取決於其法治與穩定。
良法的吸引力: % 「路上有屍骸,老鷹就飛來,良法靠得住,人人遷來住。」 % (Where there is a carcass, eagles will gather; good laws attract people.) % 自然界的法則是掠食者聚集於屍體旁;人類社會的法則則是民眾聚集於有良法保障的地方。法治是人口遷徙的風向標。
飢餓與法律的惡性循環:
- 「只要鬧飢荒,法律沒人管」(Necessity has no law):生存本能高於法律。
- 「沒人管法律,饑荒馬上起」:一旦法治崩壞,生產與分配秩序大亂,飢荒隨之而來。這兩者互為因果。
政治的物理學#
富蘭克林用流體力學的比喻,諷刺了政治圈的逆淘汰現象。
浮力法則: % 「糟糕政府像河流,最輕的東西都漂在最上頭。」 % (Ill Customs and bad Advice are seldom forgotten;… lighter things swim at top.) % 在混濁的政治河流中,有份量、有沉澱的真金(賢才)往往沉在底下,而那些沒有內涵、輕浮的物質(庸才)反而漂在最上層掌權。
瘋狂的束縛:
- 「瘋狂的國王和瘋牛,再多條約繩索來綁都不夠。」
- 對於失去理智的掌權者,任何理性的契約或法律(繩索)都無法約束他們。
法律的執行與平衡#
立法的藝術在於「中道」。太鬆或太嚴,都會導致法律失效。
執行的困境:
- 寬鬆法律 $\rightarrow$ 少人遵行(被輕視)。
- 嚴苛法令 $\rightarrow$ 少能徹底執行(行不通)。
- 結論:法律的威信來自於其可行性與公正性。
階級的服從:
- 「當官守法令,庶民聽官命。」
- 這是理想的法治鏈條:官員受法律約束,百姓受行政管理。若官員不守法,鏈條便會斷裂。
正義的本質#
對於司法與正義,窮理查有著冷靜而現實的觀察。
正義與勇氣:「正義一去,勇氣就虛。」(Justice helps courage.)人的勇氣往往來自於「自認有理」。一旦失去了正義的立場,底氣自然不足。
訴訟的零和博弈:
法庭的算術: 「不管法官判決會帶來多少痛苦,至少有一半的人獲得彌補。」 這句話道出了訴訟的本質:必然有一方勝訴,一方敗訴。法律無法讓所有人滿意,只能保證一半的「彌補」。
逃避無用論:
- 「換床治不了感冒,換國家治不了當家胡鬧。」
- 試圖通過逃離(換床/換國家)來解決核心問題(病痛/政治亂象)是徒勞的。問題往往出在體制內部或人本身,而非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