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理學》的核心主題#

巴魯赫·德·斯賓諾莎的《倫理學》是一本奇特的書。它充滿了歐幾里得幾何學的全部術語:定義、公理、編號命題、推論和附釋。然而,如果你能超越這些令人生畏的技術裝置,你會發現一個引人入勝且在某些地方極為深刻的嘗試——理解我們在宇宙中的位置。

全書完整標題是《以幾何方式證明的倫理學》(Ethics Demonstrated in a Geometrical Manner)。斯賓諾莎選擇幾何學形式是因為他被歐幾里得從明確的假設中邏輯地推導結論的方式所打動——結論不可避免地從前提中產生,推導過程透明而優雅。儘管如此,斯賓諾莎的論證從未真正達到幾何論文中的那種純粹性。但在這本困難的書中,蘊含著具有巨大力量的哲學和心理學洞見。

斯賓諾莎通常被描述為一位 rationalist(理性主義者)。他相信關於我們在宇宙中位置的知識可以僅通過理性的力量獲得,這與 empiricists(經驗主義者)認為知識基本來源是經驗和觀察的觀點形成鮮明對比。斯賓諾莎不僅相信理性可以發現宇宙的本質,而且認為這是因為宇宙本身是按理性秩序排列的——宇宙的結構不是偶然的,它必然如此。

書名的含義#

將這本書描述為「以幾何方式證明」是準確的,但並非所有內容都討論我們今天所理解的倫理學。書的第一部分大量論述 substance(實體)和上帝——而它們最終被證明是同一事物。我們今天會將這些討論歸類為 metaphysics(形上學)。斯賓諾莎的主題是宇宙及我們在其中的位置——現實的本質。對他而言,形上學和倫理學是不可分割的:現實的本質決定了我們應該如何生活。

上帝與泛神論#

在《倫理學》的前半部分,斯賓諾莎從他對實體的定義出發,著手證明只能存在一種實體——這一立場被稱為 monism(一元論)——而這種實體就是上帝。其結果是:存在的一切都以某種方式在上帝之中。

  • 上帝沒有創造自然,祂就是自然。斯賓諾莎寫到「上帝或自然」,似乎將兩者等同。
  • 思維(thought)和 廣延(extension,即佔據物理空間)只是上帝無限屬性中的兩個,也是我們能夠接觸到的兩個屬性。

斯賓諾莎的結論——一切都以某種方式在上帝之中——通常被視為一種 pantheism(泛神論)。更細緻的詮釋者強調,斯賓諾莎只是說上帝的所有屬性都表現在世界中,而非說上帝僅僅等同於世界。

斯賓諾莎的神學立場與基督教和猶太教正統對上帝本質的理解相去甚遠。他出生於阿姆斯特丹的葡萄牙裔猶太家庭,1656 年因放棄正統猶太信仰而被逐出教會。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倫理學》只能在他死後才出版。

心靈與身體#

斯賓諾莎對 mind/body problem(心身問題)提出了一個有趣的解決方案。與笛卡兒主張心靈和身體完全不同的觀點相反,斯賓諾莎認為:

  • 心靈和身體是同一事物的不可分離的面向
  • 我們可以將這個事物構想為物質的或精神的
  • 心靈本身不是一種實體,而是實體的一種 mode(樣態)
  • 心靈和身體不像笛卡兒所描述的那樣互動——它們只是同一事物的兩個面向
  • 這一觀點的一個結果是:所有物質事物都可以具有精神面向

自由與人的束縛#

自由的觀念處於斯賓諾莎道德學說的核心。然而,他否認我們可以擺脫因果鏈條。我們所有的行動以及宇宙中發生的一切都由先前的原因所決定。只有上帝才能在行動不受先前原因影響的意義上真正自由。

那麼人類的自由何在?斯賓諾莎論證我們可以將自己從對激情的奴役中解放出來:

  • 自由的意義:出於內在原因而非外在原因行動
  • 道德行動:為自己行動,而非被激情所控制
  • 激情(passions):推動我們的力量,使我們成為無助的受害者
  • 解放之道:通過理解我們行動的原因,使之從外在原因轉化為內在原因

Human bondage(人的束縛)是那些對自身行動原因無知的人的狀態。處於這種狀態的人完全被外在原因所推動,無法自由行動——他們就像被不理解的力量推來推去的石頭。只有通過形成對我們行為原因的充分認識,我們才能逃脫這種束縛。一旦我們認識到一種情緒的原因,它就不再作為激情控制我們。

斯賓諾莎的思想在這方面類似於一種心理治療:要從激情中獲得自由,我們必須理解行動的真正原因。但這並不意味著自由的決定不再有原因——當理解達成時,這些原因被內化了、被理解所轉化了,但由此產生的行動仍然是被決定的。因此,斯賓諾莎認為人類在這一特定意義上的自由意志與我們的行動受因果決定是相容的。

對上帝的愛#

在《倫理學》的後半部分,斯賓諾莎呈現了一幅近乎神秘的智慧生活圖景。我們應該努力理解自己和我們在宇宙中的位置——這是通往智慧的道路,也是通往喜悅的道路,因為心靈變得更加主動,達到更高程度的完善。

雖然斯賓諾莎將對上帝的理智之愛作為其哲學的核心面向,但這不是對任何關心我們福祉的人格神的愛。斯賓諾莎的哲學沒有傳統基督教和猶太教所描述的上帝的位置——斯賓諾莎的上帝與他用來推導上帝存在的幾何論證一樣非人格化。

批評與回應#

無需上帝#

一旦斯賓諾莎廢棄了人格神的觀念,並證明自然世界以某種方式表達了上帝的屬性,他本可以更進一步擁抱無神論哲學。他所描述的上帝與正統基督教和猶太教的上帝如此不同,以至於幾乎不配稱為「上帝」。事實上,斯賓諾莎的一些同時代人認為他的哲學等同於無神論。然而,他確信自己已經證明了上帝的存在,並且美好的生活是表達對上帝之愛的生活。

否認真正的自由#

斯賓諾莎所描繪的人類處境不為某些哲學家(如沙特)所認為的自由意志本質——無因選擇的自發性——留下任何空間。根據斯賓諾莎,我們能達到的最好狀態是行動由內在而非外在原因引起。然而,斯賓諾莎對人類自由的這種較為嚴峻的描述可能更為準確——也許相信我們可以做出無因的選擇只是一廂情願的想法。斯賓諾莎視自己為揭露自由意志幻覺的人。

對理性過於樂觀#

斯賓諾莎像許多哲學家一樣,將人類的理性能力視為通往智慧和幸福的道路。對上帝的理智沉思是他所認為的最高形式的幸福。這聽起來像是一個碰巧在自己的思想中找到慰藉的知識分子的方便結論——也許他對理性及其帶給我們幸福的能力過於樂觀了。但他肯定是對的:通過理解我們心理狀態的某些原因,我們可以獲得對生活更大的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