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維坦》的核心主題#
《利維坦》的卷首插圖是哲學思想最令人難忘的圖像之一:一個巨大的人物,其身體由數千個小人組成,矗立在井然有序的城市之上,頭戴王冠,一手持劍,一手持權杖。這就是霍布斯所描述的「凡間之神」——Leviathan(利維坦),源自《舊約》中的海怪,是霍布斯用來象徵代表人民的強大主權者的意象:眾人通過契約結合成一個巨人般的人工體。
在《利維坦》中,霍布斯診斷了衝突與紛爭的一般原因並提出了治療方案。核心論證圍繞一個問題:為什麼個人同意被一個強大的主權者(可以是單一人物或議會)統治是合理的?和平只有在所有人都接受 social contract(社會契約)時才能實現。霍布斯從分析在沒有社會或國家存在時生活會是什麼樣子開始他的論證。
自然狀態#
State of Nature(自然狀態)是霍布斯的一個思想實驗:想像如果所有國家保護被移除,我們會發現自己處於什麼處境。霍布斯將社會分解為最基本的元素——在有限資源的世界中為生存而奮鬥的個體。
在這個想像的世界中:
- 沒有對與錯:因為沒有法律,也沒有至高權力來施行法律
- 沒有財產:每個人都有權獲取和保有他們能夠得到的任何東西
- 道德是社會的產物:對霍布斯而言,道德和正義是特定社會的創造物,沒有獨立於特定社會而存在的絕對價值
自然狀態是一種每個個體對抗所有其他人的永恆戰爭狀態。由於沒有強大的立法者或執法者,個體之間的合作是不可能的。在沒有這樣的權力時,沒有人需要遵守承諾,因為在適當的時候違背承諾總是符合他們的利益。
霍布斯對自然狀態中生活的著名描述:「solitary, poor, nasty, brutish, and short」(孤獨、貧窮、骯髒、野蠻而短暫)。即使沒有實際戰鬥發生,這仍然是一種戰爭狀態,因為暴力隨時可能爆發。
在自然狀態中,不可能有需要合作的人類計劃,如大規模農業或建築。甚至最弱的人也有可能殺死最強的人,所以沒有人是安全的。
自然法則#
即使在自然狀態中也存在 laws of nature(自然法則)——這些是源於理性運用的法則,不同於人為制定的 civil law(民法)。自然法則是任何理性人都受其約束的原則:
- 第一自然法則:盡可能尋求和平
- 第二自然法則:當他人也準備這樣做時,放棄你在自然狀態中擁有的權利,在與他人的關係中接受與你給予他們的自由同等的自由(這是「己所欲,施於人」的一個版本)
霍布斯列舉了相當長的自然法則清單,其結論是:只要其他人也準備這樣做,對自然狀態中的任何人來說,放棄無限自由以換取安全都是理性的。
社會契約#
理性的行動方案是訂立 social contract(社會契約),將自由讓渡給一個強大的主權者。主權者必須足夠強大以執行所有承諾,因為正如霍布斯所指出的:
「Covenants without the sword, are but words, and of no strength to secure a man at all.」(沒有劍的契約只是文字,完全無力保護任何人。)
霍布斯指出人類的處境與蜜蜂和螞蟻截然不同:
- 人類不斷為榮譽和尊嚴而競爭,導致嫉妒、仇恨和戰爭
- 人類擁有理性的力量,使他們能夠對統治方式挑剔,逐漸引發內亂
- 人類只能通過契約形成社會,需要武力威脅來保證不違背承諾
社會契約不必具有歷史真實性——霍布斯並非聲稱在每個國家歷史中的某一刻,所有人突然同意合作。相反,他提供了一種理解、辯護和改變政治制度的方式。
主權者#
sovereign(主權者),無論是個人還是議會,成為一個人工人格。一旦所有人的意志通過社會契約結合在一起,主權者就是國家的活體現。雖然霍布斯允許主權者可以是議會而非單一個體,但他的同情心更傾向於強大的君主制。然而,他對當時廣泛持有的 divine right of kings(君權神授)觀點幾乎沒有尊重。
社會契約並不消除個體在自然狀態中擁有的自我保護的自然權利。霍布斯甚至認為,即使一個被判死刑的人已同意遵守法律並經過公正審判,他若在前往刑場途中反抗士兵也不算不正義。但沒有人有權介入幫助他人。
囚徒困境#
一些當代評論者指出霍布斯對自然狀態的討論與 Prisoners’ Dilemma(囚徒困境)之間的相似性。在這個思想實驗中,兩個同謀被分別關押和審訊:
- 如果雙方都保持沉默:都會被釋放
- 如果你沉默而對方坦白:對方獲獎勵被釋放,你被長期監禁
- 如果雙方都坦白:雙方都被短期監禁
- 無論對方怎麼做,坦白總是對你更有利的策略
霍布斯的自然狀態與此類似:違背契約總是理性的選擇。最糟糕的情況是你遵守契約而別人違反它。這就是為什麼霍布斯必須引入主權者的概念——沒有這樣一個強大的契約執行者,沒有人會有動機遵守任何承諾。
《利維坦》的核心論證可以概括為:如果霍布斯對自然狀態的描繪是準確的,那麼在強大主權者統治下維持和平就有著令人信服的理由。放棄一些自由是為和平與安全付出的小小代價。
批評與回應#
對人性的看法有誤?#
一個常見的批評是霍布斯對自然狀態的描述過於悲觀。他相信人類本質上都是利己主義者,不斷尋求滿足自己的慾望。一些更樂觀的哲學家聲稱 altruism(利他主義)是相當常見的人類特質,個體之間不需要武力威脅也能合作。然而,霍布斯的理論似乎確實描述了國際關係中國家之間存在的那種對抗和侵略——如果不是因為互不信任,就不需要儲備核武器。
社會寄生蟲問題#
霍布斯沒有提供充分的理由讓人在確信不會被抓到時仍遵守社會契約。如果需要武力來讓自然狀態中的人遵守契約,那同樣的人也需要被強制遵守民法。但沒有國家能夠時刻監視所有人。
自然狀態純屬虛構#
一個根本性的批評是自然狀態是一個毫無意義的虛構,與歷史毫無關係,其設置方式允許霍布斯將他的君主制偏見偽裝成理性論證的結論。然而,霍布斯確實允許主權者可以是議會而非僅僅是君主,這使得這種批評略顯不足。
極權主義傾向?#
與柏拉圖一樣,霍布斯似乎樂於大幅削減公民自由。他認為主權者的審查制度完全可以接受:任何書籍在出版前都應經過審查。個人良心不被重視,由主權者來宣布什麼是對與錯。儘管霍布斯對主權者的權力設定了限制,但這些限制不足以防止國家變成極權政體。霍布斯可能的回應包含在他的一個章節標題中:「主權權力的害處不如缺乏它的害處大。」然而,在某個臨界點上,即使是自然狀態的艱辛似乎也比某些極權政權下的生活更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