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cancer)涵蓋一大群以細胞生長與增殖失控為特徵的疾病,確切病因仍未完全明瞭,但一般認為始於單一細胞中正常生長調控機制的改變。本章說明致癌作用、腫瘤生長原理、診斷與分期,並系統性介紹各類抗癌藥物的作用機轉、臨床用途與毒性,以及化療給藥與安全議題。藥物學名與化療藥保留英文。

Figure 88–1:美國男女癌症發生率與死亡數估計
致癌作用與癌症遺傳學#
癌症的發展階段#
目前證據顯示癌症發展可分為四個階段:
- 啟動(initiation):致癌物與正常細胞接觸造成遺傳損傷,產生突變細胞。
- 促進(promotion):環境改變使突變細胞較正常細胞更易生長;此步驟為可逆。
- 轉化(transformation/conversion):突變細胞變為惡性。視癌症類型,致癌階段至臨床可偵測腫瘤之間可達 20 年。
- 進展(progression):細胞增殖佔上風,腫瘤擴散或發生轉移。
致癌風險因子包括化學物質(如 aniline 與膀胱癌、benzene 與白血病)、環境因素(過度日曬、抽菸)與病毒(HPV、Epstein-Barr 病毒、B 型肝炎病毒分別與子宮頸癌、淋巴瘤、肝癌相關)。部分抗癌藥(alkylating agents 如 melphalan、anthracyclines 如 doxorubicin、epipodophyllotoxins 如 etoposide)可在治療多年後造成續發性惡性腫瘤。
致癌基因與腫瘤抑制基因#
致癌作用涉及兩大類基因:
- 致癌基因(oncogenes):原致癌基因(protooncogenes)經點突變、染色體重組或基因功能增加而轉變為致癌基因,產生異常或過量基因產物,破壞正常細胞生長與增殖。
- 腫瘤抑制基因(tumor suppressor genes):經基因缺失或突變失去對細胞生長的調控。TP53 是最常見者之一,突變可見於高達 50% 的惡性腫瘤;DNA 修復基因突變則見於遺傳性非息肉性大腸癌與部分乳癌症候群。
腫瘤生長與轉移#
約需 10⁹ 個癌細胞才能由觸診或影像偵測。Gompertzian 生長曲線顯示惡性細胞在腫塊被偵測前已增殖多次。

Figure 88–2:Gompertzian 生長曲線與腫瘤體積、症狀及治療關係
- 細胞殺滅假說(cell kill hypothesis):每個化療週期殺滅固定百分比的腫瘤細胞,故需重複多個週期;理論上細胞數永不歸零。
- 轉移(metastasis):通常經血行或淋巴途徑擴散;實體腫瘤常見轉移部位為腦、骨、肺與肝。診斷時已有轉移者預後較差,遠端轉移後通常視為無法治癒。
病理生理#
腫瘤可源自上皮、結締(肌肉、骨、軟骨)、淋巴或神經四種基本組織。良性腫瘤多有包膜、局限、生長緩慢,少轉移、切除後少復發;惡性腫瘤具侵襲性並擴散,細胞失去原有功能與結構(anaplasia)。
- 癌瘤(carcinomas)源自上皮細胞,肉瘤(sarcomas)源自肌肉或結締組織,腺癌(adenocarcinomas)源自腺體組織。
- 原位癌(carcinoma in situ)指局限於上皮、尚未侵犯基底膜的細胞。
診斷與分期#
任何癌症治療都不應在缺乏病理診斷下啟動。組織樣本可經切片、細針抽吸或脫落細胞學取得,病理檢查時可進行基因分析以提供預後與治療資訊。
分期與反應評估#
確立病理後於治療前進行分期,依原發腫瘤大小、淋巴結侵犯程度與有無轉移,即 TNM(tumor, node, metastasis)系統,綜合為第 I 至 IV 期。分期可決定預後、比較臨床試驗族群並指引治療。
- 腫瘤標記(tumor markers):部分腫瘤產生可由血液偵測的物質(如攝護腺特異抗原 prostate-specific antigen, PSA),用於追蹤治療反應或偵測復發,但部分不具特異性,可能因非惡性原因升高。
- RECIST 標準:實體腫瘤反應分為完全反應(complete response, CR,所有標的病灶消失)、部分反應(partial response, PR,標的病灶最長徑總和較基準減少至少 30%)、疾病進展(最小值增加至少 20% 且絕對增加至少 5 mm)與穩定疾病(stable disease, SD)。整體客觀反應率指所有達 PR 或 CR 的病人。
體能狀態#
體能狀態(performance status)是許多癌症重要的預後因子,可用 Eastern Cooperative Oncology Group(ECOG)量表(0 完全活動至 5 死亡)或 Karnofsky 量表評估,並影響化療選擇與劑量。
治療#
治療目標與治療方式#
癌症三大主要治療為手術、放射治療與藥物治療。
- 手術可移除所有肉眼可見病灶,但微觀細胞可能殘留或已轉移。
- 放射治療在治癒與緩和治療均扮演關鍵角色,與手術合併可達局部控制。
- **化學治療(chemotherapy)**依目的分為輔助性(adjuvant,手術後消滅微觀殘存細胞、降低復發並延長存活)、新輔助性(neoadjuvant,手術前縮小腫瘤負荷並評估腫瘤對藥物反應)、治癒性與緩和性(控制無法治癒癌症的症狀)。
- **緩和照護(palliative care)**應於治療全程使用,於與其他治療同時開始時最有效,可改善生活品質。
化療給藥原則#
化療藥物治療指數狹窄,過量可致命毒性,不足則無法達成療效。
- 每個給藥期稱為一個週期(cycle),須讓病人從毒性恢復;各週期劑量可相同、依毒性調整或交替使用不同藥物。
- **劑量密度(dose density)**指縮短週期間隔,使腫瘤生長時間減少並縮短總療程,常需併用顆粒球群落刺激因子(如 filgrastim/G-CSF)以縮短嗜中性球低下的持續與嚴重程度。
- 病人與腫瘤生物特性影響給藥:UGT1A1*28 酵素缺乏者使用 irinotecan 可有致命腹瀉;單株抗體與標靶藥常需流式細胞術確認腫瘤具相應受體。
- 年齡、共病與體能狀態影響選擇;腎功能不良需依藥物排除途徑調整劑量;近期心肌梗塞或既有心臟病者使用 anthracycline 須權衡風險。
合併化療#
合併治療的原則為:使用作用機轉不同、器官毒性不同、對腫瘤有活性且理想上具協同作用、且不致顯著藥物交互作用的藥物。合併可降低抗藥性發生風險,但毒性可能增加。
美國國家癌症研究所(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NCI)的常見毒性標準將化療毒性分為 1 至 5 級(輕度、中度、重度、危及生命、死亡),用於統一評估嗜中性球低下、血小板低下、腹瀉、食道炎、噁心與嘔吐等。
抗癌藥物分類#
抗癌藥依作用機轉分類,不同藥物作用於細胞不同部位。

Figure 88–3:常用抗腫瘤藥物的作用機轉
抗代謝藥:嘧啶類似物#
- fluorouracil(5-FU)與 capecitabine:5-FU 經 dihydropyrimidine dehydrogenase(DPD)代謝,最終形成 FdUMP 抑制 thymidylate synthase。capecitabine 為口服前驅藥,經酵素轉為 5-FU。葉酸(leucovorin)可增強 TS 抑制。常用於乳癌與大腸癌。主要毒性為靜脈推注時骨髓抑制,連續輸注或口服時手足症候群(palmar-plantar erythrodysesthesia)與腹瀉。DPD 活性低者有致命毒性風險。capecitabine 與 warfarin 併用可使 INR 顯著升高。
- cytarabine:cytosine 類似物,磷酸化後抑制 DNA polymerase。用於急性白血病與部分淋巴瘤。高劑量毒性含骨髓抑制、小腦症候群(眼震、構音障礙、共濟失調)與化學性結膜炎(需類固醇眼藥水預防)。
- gemcitabine:deoxycytidine 類似物。用於多種實體腫瘤。毒性含骨髓抑制、給藥後流感樣症候群與罕見但致命的溶血性尿毒症候群。
- azacitidine 與 decitabine:核苷類似物,抑制 DNA methyltransferase 造成低甲基化,用於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
抗代謝藥:嘌呤類似物#
- 6-mercaptopurine(6-MP):口服嘌呤類似物,經 thiopurine S-methyltransferase(TPMT)代謝;TPMT 基因多型性可致嚴重骨髓抑制。與 allopurinol 為重要交互作用(須減量 66% 至 75%)。
- fludarabine:adenine 類似物,造成長期骨髓抑制與免疫抑制,需預防性抗生素與抗病毒至 CD4 恢復。
抗代謝藥:葉酸拮抗劑#
- methotrexate:抑制 dihydrofolate reductase。高劑量時於給藥 24 小時後給予「解救」藥 leucovorin 以避免致命骨髓抑制與黏膜炎。可在酸性尿中結晶致急性腎衰竭,需以 sodium bicarbonate 鹼化尿液(pH ≥ 7)。鞘內注射須無防腐劑製劑。
leucovorin 的別名 folinic acid 不應使用,以免與 folic acid 混淆造成用藥錯誤。methotrexate 鞘內劑量極低(如 12 mg),務必確認正確劑量與途徑。
- pemetrexed:抑制嘧啶與嘌呤合成四個途徑,用於間皮瘤與非小細胞肺癌;須補充葉酸與 cyanocobalamin 以降低骨髓毒性與腹瀉。
微管標靶藥#
- vinca alkaloids(vincristine、vinblastine、vinorelbine):抑制微管組裝,使細胞停滯於有絲分裂中期。vincristine 劑量限制毒性為神經毒性;vinorelbine 與 vinblastine 為骨髓抑制。皆為發泡劑(vesicant)。
vincristine 曾涉及多起致命化療錯誤,包括誤行鞘內注射致命。建議僅以 IV 點滴小袋(mini-bag)調配 vincristine,並注意外觀或名稱相似藥物。
- taxanes(paclitaxel、nab-paclitaxel、docetaxel、cabazitaxel):促進微管組裝並抑制解聚,作用於 M 期。paclitaxel 的稀釋劑 Cremophor EL 可致過敏,須以 dexamethasone、diphenhydramine 與 H2 阻斷劑前驅給藥;nab-paclitaxel 不需此前驅給藥且嚴重嗜中性球低下較少。docetaxel 須以 dexamethasone 預防體液滯留症候群。
- eribulin:halichondrin B 類似物,用於轉移性乳癌,可致顯著嗜中性球低下與 QT 延長。
- ixabepilone:epothilone 類似物,與 capecitabine 合併或單用於轉移性乳癌,須以 H1 與 H2 拮抗劑前驅給藥。
拓樸異構酶抑制劑#
- epipodophyllotoxins(etoposide、teniposide):抑制 topoisomerase II。毒性含黏膜炎、骨髓抑制、低血壓(須緩慢給藥)與續發性白血病。
- camptothecin 衍生物(irinotecan、topotecan):抑制 topoisomerase I。irinotecan 誘發腹瀉為嚴重併發症,早發型為膽鹼性過程(以 IV atropine 治療),遲發型可致嚴重脫水(以 loperamide 治療)。UGT1A1*28 同型合子者 febrile neutropenia 與腹瀉風險增加。
蒽環類衍生物#
**anthracyclines(daunorubicin、doxorubicin、idarubicin、epirubicin)**主要經抑制 topoisomerase II 致細胞毒性,給藥後尿液呈紅橘色。皆為發泡劑。
anthracyclines 可造成與累積劑量相關的心臟毒性(心衰竭或心肌病變)。doxorubicin 終身累積劑量上限為 550 mg/m²;治療前後應監測心室射出分率,自基準下降 10% 至 20% 應停藥。心臟保護劑(如 dexrazoxane)可降低部分病人風險。
mitoxantrone為 anthracenedione,抑制 topoisomerase II,尿液與鞏膜可呈藍綠色。未曾使用 anthracycline 者累積劑量上限 160 mg/m²。
烷化劑#
烷化劑為最古老的抗癌藥,將烷基轉移至蛋白與核酸(DNA 主要烷化位為 guanine 的 N7)。主要毒性為骨髓抑制、脫髮、噁心嘔吐、不孕與續發性惡性腫瘤。
- nitrogen mustards(cyclophosphamide、ifosfamide):雙功能烷化劑,前驅藥需肝臟活化。代謝物 acrolein 致出血性膀胱炎,須以積極水化、2-mercaptoethane sulfonate(mesna)、頻繁排尿預防。ifosfamide 的 chloroacetaldehyde 可致腦病變。
- busulfan:用於 AML、CML 與造血幹細胞移植前處置;高劑量可致癲癇(須抗癲癇預防)與肝竇阻塞症候群。
- nitrosoureas(carmustine、lomustine):親脂性可穿過血腦障壁,用於腦瘤與淋巴瘤。
- 非典型烷化劑(dacarbazine、temozolomide):temozolomide 口服且穿過血腦障壁,用於黑色素瘤與膠質母細胞瘤。
- procarbazine:為單胺氧化酶抑制劑,須避免含 tyramine 食物與酒精。
重金屬化合物(鉑類)#
- cisplatin:形成 DNA 交聯。高致吐性,須積極止吐與水化以防腎毒性與電解質異常;可致耳毒性與神經病變。
- carboplatin:機轉同 cisplatin 但毒性較輕,多依 Calvert 公式(劑量 = (CrCl + 25) × 目標 AUC)給藥;劑量限制毒性為血小板低下。
- oxaliplatin:用於大腸直腸癌,可致冷誘發神經病變(應避免冷飲與接觸冷物)。
其他標靶與雜項藥物#
- mTOR 抑制劑(temsirolimus、everolimus):用於晚期腎癌等;可致黏膜炎、高血糖與非感染性肺炎。
- bleomycin:造成 DNA 斷裂,最嚴重毒性為肺毒性(「bleomycin lung」,累積劑量 >400 units 相關),放射與高氧會加重。
- hydroxyurea:抑制 ribonucleotide reductase,用於 CML、真性紅血球增多症與鐮形細胞病。
- L-asparaginase:耗竭淋巴細胞 asparagine,用於 ALL;可致嚴重過敏、胰臟炎與纖維蛋白原耗竭;過敏者可改用 pegaspargase。
- tretinoin(ATRA):促進前骨髓細胞成熟,最重要毒性為 APL 分化症候群(發燒、呼吸窘迫、低血壓),以 dexamethasone 治療。
- 免疫調節劑(thalidomide、lenalidomide、pomalidomide):用於多發性骨髓瘤;因致畸(phocomelia)風險須納入管控計畫並行 DVT 預防。
- 蛋白酶體抑制劑(bortezomib、carfilzomib、ixazomib):用於多發性骨髓瘤;bortezomib 常致周邊神經病變、血小板低下與帶狀疱疹再活化(建議 acyclovir 預防)。
免疫治療#
- CAR-T(tisagenlecleucel):首個獲准用於癌症的基因治療,為自體抗 CD19 嵌合抗原受體 T 細胞,用於 ALL;最嚴重副作用為細胞激素釋放症候群(cytokine-release syndrome, CRS),可致命。
- blinatumomab:雙特異性 CD19/CD3 T 細胞療法,用於費城染色體陰性 B 細胞前驅 ALL;可致 CRS 與神經毒性。
- aldesleukin(IL-2):用於腎癌與黑色素瘤;高劑量 IV 可致休克樣表現,使用期間禁用類固醇(會逆轉抗腫瘤效果)。
單株抗體#
單株抗體(monoclonal antibodies)以 -mab 結尾,前一音節指示來源(u 人類、o 鼠、xi 嵌合等);愈不人源化者過敏反應風險愈高。首次給藥常以 acetaminophen 與 diphenhydramine 前驅給藥。
- bevacizumab:結合 VEGF 抑制血管新生;可致高血壓、傷口癒合不良、血栓栓塞、蛋白尿與腸穿孔。
- cetuximab、panitumumab、necitumumab:抗 EGFR;RAS 突變腫瘤對 cetuximab/panitumumab 無反應,須先檢測。常見痤瘡樣皮疹(建議局部類固醇與口服 doxycycline)與低血鎂。
- rituximab、obinutuzumab、ofatumumab:抗 CD20,用於 CD20 陽性 B 細胞淋巴瘤;須先檢測 B 型肝炎並治療。
- trastuzumab、pertuzumab、ado-trastuzumab emtansine(T-DM1):抗 HER-2,用於乳癌與胃癌;與 anthracycline 併用可致嚴重心衰竭。
- brentuximab vedotin:抗 CD30 抗體藥物複合體,用於霍奇金淋巴瘤。
- daratumumab、elotuzumab:用於多發性骨髓瘤;daratumumab 造成間接 Coombs 試驗偽陽性,輸血前須先做血型與篩檢。
免疫檢查點抑制劑#
檢查點抑制劑透過解除免疫抑制回饋,促進 T 細胞活化與腫瘤浸潤。反應型態異於傳統治療(可見假性進展)。
檢查點抑制劑的不良反應源於攻擊正常細胞,可致嚴重甚至致命的免疫媒介反應,包括腸炎、肝炎、毒性表皮溶解、神經病變、肺炎與內分泌異常,可於治療中或停藥後數週至數月發生。出現反應時應以全身性類固醇治療並永久停藥。CTLA-4 抑制劑(ipilimumab)的副作用通常較 PD-1/PD-L1 抑制劑嚴重。
- ipilimumab:抗 CTLA-4,用於無法切除或轉移性黑色素瘤與腎癌。
- nivolumab、pembrolizumab:抗 PD-1。
- atezolizumab、avelumab、durvalumab:抗 PD-L1。
酪胺酸激酶抑制劑(TKI)#
TKI 阻斷一種或多種酪胺酸激酶,用於實體腫瘤、白血病與淋巴瘤;多經 CYP450 與 p-醣蛋白代謝,與制酸劑、H2 阻斷劑或質子幫浦抑制劑併用可降低濃度。
- ALK 抑制劑(crizotinib、alectinib、ceritinib):用於 ALK 陽性 NSCLC。
- BCR-ABL TKI(imatinib、dasatinib、nilotinib、bosutinib、ponatinib):imatinib 為首個獲准 TKI,用於 CML、ALL 與 GIST;ponatinib 為唯一可克服 T315I 突變者,但有血栓與肝毒性黑框警示。
- BRAF 抑制劑(vemurafenib、dabrafenib、trametinib):用於 BRAF V600 突變黑色素瘤。
- CDK4/6 抑制劑(palbociclib、ribociclib、abemaciclib):用於荷爾蒙受體陽性、HER2 陰性乳癌。
- EGFR 路徑抑制劑(afatinib、erlotinib、osimertinib、lapatinib、neratinib):用於具 EGFR 突變的 NSCLC 等;抽菸增加 erlotinib 清除。
- 多激酶抑制劑(sorafenib、sunitinib、pazopanib、cabozantinib、regorafenib):用於多種實體腫瘤;常見腹瀉、高血壓、手足皮膚反應(HFSR);regorafenib 有肝毒性黑框警示。
荷爾蒙治療#
荷爾蒙治療阻斷或減少內生性荷爾蒙的產生,用於生長受性腺荷爾蒙調控的癌症。
- 抗雄性素(bicalutamide、flutamide、nilutamide)與純雄性素受體拮抗劑(apalutamide、enzalutamide):用於攝護腺癌。
- LHRH 促效劑(goserelin、leuprolide)與 GnRH 拮抗劑(degarelix):降低睪固酮;degarelix 無腫瘤閃燃(tumor flare)的優點。
- abiraterone:CYP17 抑制劑,與 prednisone 併用治療轉移性攝護腺癌。
- aromatase 抑制劑(anastrozole、letrozole、exemestane):用於停經後荷爾蒙陽性乳癌,常見熱潮紅與關節痛,嚴重者骨質疏鬆。
- 抗雌性素:SERM(tamoxifen、raloxifene)與 SERD(fulvestrant)。tamoxifen 用於 ER 陽性乳癌的治療與預防,可致血栓與子宮內膜癌。
給藥與安全議題#
外滲與過敏#
- 外滲(extravasation):發泡劑外滲可致嚴重組織壞死;應教育病人給藥時若疼痛立即告知,發生時停止注射並抽吸藥液。
- 過敏反應:因藥物間交叉反應而棘手;對特定藥物的立即型過敏可經 H1/H2 抗組織胺與類固醇大量前驅給藥及減敏計畫(逐步遞增劑量)處理,並須在可立即急救的環境進行。
續發性惡性腫瘤#
化療與放療可能於日後致癌,最常見為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或 AML;最相關藥物為 alkylating agents、etoposide、teniposide、拓樸異構酶抑制劑與 anthracyclines。風險雖極低,仍須權衡治療對原發惡性腫瘤的存活效益。
化療安全#
化療藥若處理不當可能危害病人、醫療人員與環境。各機構應在開立、配製與給藥階段建立安全查核,劑量須以病人特定資訊(體重或體表面積 BSA)為依據。應避免僅以縮寫指稱藥物,doxorubicin 與 liposomal doxorubicin 等名稱須完整寫出。給藥時應確認用藥五要素(正確病人、藥物、劑量、途徑與時間)。
口服化療#
口服化療日益普及,雖便利並可能提升生活品質與降低成本,卻伴隨用藥錯誤增加、不良反應與交互作用監測較少及他人意外暴露的風險。醫療人員須受訓並提供病人與照護者安全處置與正確給藥的教育。
結果評估與癌症存活者#
確立病理診斷後,病人可由放射、外科與內科腫瘤科醫師評估,治療選項含手術、放療、藥物治療或合併,目標依癌症與分期而異。體能狀態不佳(如 ECOG 3)且廣泛轉移者可能不適合具高毒性的治療,而轉以緩和治療控制症狀、改善末期生活品質,或安排安寧療護。
隨早期偵測與有效治療進步,癌症存活者人數增加(依定義自診斷之時起算)。存活者除面臨復發、續發性惡性腫瘤與其他健康風險外,也面對身體、情緒、財務與社會的挑戰,ACS、CDC、ASCO 與 NCCN 均訂有相關指引。
腎功能不良時多種藥物需依肌酸酐廓清率(CrCl)調整劑量,例如 cisplatin、capecitabine、carboplatin(依 Calvert 公式)、methotrexate、pemetrexed(CrCl <45 mL/min 不可使用)等,給藥前應核對適當實驗室數值與藥物交互作用。